关于“枫桥经验”的哲学思考
2020-06-19陈和香
陈和香
“枫桥经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群众创造的关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宝贵成果,50多年前产生于浙江枫桥,毛泽东同志当时批示要总结和推广“枫桥经验”,从此在全国树立起一个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的基层治理先进典型。2003年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的发展予以高度关注,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明确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推动“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创新发展,有更加深远的影响力和长久生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并把其作为构建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的重要方面,从而把“枫桥经验”这一基层治理经验上升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高度,也是唯一一个写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基层经验,备受关注。因此,从哲学和方法论的视角来探讨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并着力分析这一经验与构建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的内在逻辑关系,对于从源头上、从根本上化解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坚持实事求是,运用求实思维客观分析“枫桥经验”的历史、现实与未来,明确构建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的客观必然性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灵魂,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求我们树立求实思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来研究和解决问题,坚持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是我们党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把握现实需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实践经验和制度自觉的有机统一。
从历史看,“枫桥经验”是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创造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功实践。“枫桥经验”产生和发展的历程,与国家形势发展和时代需要密切相关。“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人民公社时期,当时我们党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国各地对“地、富、反、坏”四类人员(简称“四类分子”)基本上采取“斗一批、关一批、杀一批”的政策,而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人民在实践中探索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矛盾不上交,捕人少、治安好”的创新做法,创造了不把矛盾和尖锐问题“上交”,将“四类分子”成功改造为“社会主义建设者”,把消极因素化为积极因素的鲜活经验。这一做法引起了毛泽东同志的高度重视,三个月间先后三次批示相关文件,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416页。并适时发掘、部署推广了“枫桥经验”,从而及时纠正了当时全国“捕人过多”的极“左”做法,有效防止了人民内部矛盾斗争扩大化的危险,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达到了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基础的目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体制转型和快速发展,基层各种矛盾数量剧增且类型复杂多样,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社会稳定问题成为国家面临的重要问题。“枫桥经验”顺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将就地化解矛盾的做法转移到社会治安问题的应对上,探索出一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模式,成为全国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新典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传统社会治理体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社会治理体系薄弱问题日益显现。“枫桥经验”直面这一挑战,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破解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改革发展难题,形成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的新经验。纵观“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见下表),从最初的政治斗争经验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熟样本,再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经验,其始终直面时代问题,始终契合国家形势发展之需,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范式价值”。
“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
从现实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当前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客观需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矛盾复杂、问题多发,社会风险“叠加效应”“联动效应”“放大效应”更加明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覆盖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织更加复杂,解决起来也更加困难。”②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37页。因而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仍然是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们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重在基层,“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③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39页。“枫桥经验”在5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社会矛盾的性质、类型和表现形式有显著变化,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有了新的发展,但是其核心要义始终没有变化,就是始终坚持就地解决问题,坚持在基层化解矛盾,保持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枫桥经验’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做群众工作作用的范例。”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182页。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特别关注这一经验所蕴含的广泛的基层和基础这个关键要素,善于总结其各个阶段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基层稳定的基本经验,不断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各类矛盾问题交叉感染、叠加升级产生的变量问题,才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才能有力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从未来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度自觉。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问题,制度稳则国家稳。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必须运用制度威力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党建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每个领域都会涉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而且,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不仅是完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具体要求。我们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彰显制度优势、发挥制度威力,既要善于总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长期积累的“枫桥经验”,把“中国之治”的成果自觉上升为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制度成果,又要根据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抓紧制定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急需的制度,做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才能更好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坚持唯物辩证法,运用系统思维把握“枫桥经验”,注重完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整体性
系统思维就是把认识对象看作系统,注重事物构成的基本要素、机构和整体功能,注重对事物从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功能性和动态性等方面加以分析的思维方式。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纵观“枫桥经验”,是把处理人民矛盾和基层社会治理当作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来看待,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从而做到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坚持系统治理。深入分析“枫桥经验”,在进行基层治理、处理矛盾时,并不是单打独斗,也不是零敲碎打,更没有顾此失彼,在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手段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了系统治理的方法。一是治理主体多元化。在“枫桥经验”中,社会治理主体是多元的,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群众等都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但这并不意味着体系中各治理主体之间完全呈现“平均主义”的价值排序,不同的主体在治理体系中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比如体系的核心是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统筹政府、市场、社会、民众等各方力量,成为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的“主心骨”。二是治理内容复杂化。基层治理体系的覆盖范围并非单一或片面的,“枫桥经验”历经全国各地50多年的坚持和发展,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已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从乡村“枫桥经验”衍生出城镇社区“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网上“枫桥经验”。三是治理手段多样化。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坚持网上网下双向联动,实现矛盾化解从“上门”到“上网”。因此,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坚持综合治理。“枫桥经验”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重要成果。以“自治”强活力,搭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台,充分发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等自律规范的作用,运用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的路径。以“法治”强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培养群众养成在法治轨道上定分止争的习惯。以“德治”强教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家风家训的约束、生活礼俗的教化等,引导群众辨善恶、明是非、知荣辱,夯实乡村德治的基础。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是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路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坚持源头治理。“枫桥经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关键在于源头预防,把关口前移,把着眼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把好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把基层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户家庭,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努力使矛盾风险不累积、不扩散、不升级,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曾用“四前”工作法和“四先四早”的工作机制,对“枫桥经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作过精辟总结,即“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使‘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①习近平:《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今日浙江》2004年第12期。这也是“枫桥经验”重视源头治理的充分体现。因此,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是要系统总结提升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成果,建立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夯实基层基础,将重大社会矛盾问题和重大群体性集聚事件解决在基层,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坚持群众路线,运用群众思维看待“枫桥经验”,把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价值立场和认识方法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这是我们党执政的哲学基础,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和最基本的领导方法。“枫桥经验”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基层的生动体现,人民群众既是这一经验的首创者和最广泛参与者,也是最大受益者,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也是其50多年来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价值标准和价值取向。
一是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观。人民是推动发展、实现目标的根本力量,增进人民福祉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目的。纵观“枫桥经验”50多年的发展历程,无论社会环境发生多大变化,都能始终贯穿鲜明的百姓导向,始终坚持“治理是为了人民”的理念,始终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从而把服务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不断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二是始终坚持“一切依靠群众”的方法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枫桥经验”,是我们党群众路线的本质体现,自然离不开“发动和依靠群众”这一根本方法论。“枫桥经验”根据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创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机制,通过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等方法,让人民群众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广泛参与者,依靠群众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矛盾问题。面对新时代改革发展中的诸多风险和挑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键在于站稳群众立场,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推动群众有序、有效、规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活力,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广泛参与者,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认识论。毛泽东同志指出:“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①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99页。“枫桥经验”是走群众路线的产物,不论经历怎样的时代变迁,无论在哪个时期,在面临复杂社会矛盾纠纷时,当地党委政府最初并没有现成的解决方案,但他们在实践中并未照抄照搬别人的经验和做法,更不回避当地的矛盾,而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过程中,支持基层群众逐步摸索就地化解矛盾的路径和方法,并在慎重总结、充分讨论和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将群众在基层创造的好经验上升到具有普遍意义的高度进行推广,以推动当地工作的开展,这也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生动体现。我们必须看到,完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部工作之中,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与深入群众、引领群众相统一,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相统一,总结经验和面向未来相统一,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探索创造就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并善于把成功经验总结提升为社会治理的制度成果,实现预防化解矛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