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评价的基本要求与类型选择
2020-06-15何智明
摘 要 评价是对课程思政实施结果有效性的检测,为其未来教学的改进和完善提供建议和意见,指明前进的方向。因此,评价要具有指导性、发展性、综合性、可操作性、方法多样性和科学性,同时具有较高的效度和信度。对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的教学评价需要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才能使评价做到客观、科学、全面。
关键词 课程思政 评价 基本要求 类型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
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是高职土建类院校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对课程思政的评价本质上是对其有效性的检测过程,是在收集课程思政教学信息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标准,采用适当的方法对课程思政实施过程及其结果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评价具有导向与激励、诊断与反馈、评估与证明等功能,评价结果可以发现已经实施的课程思政教学存在的不足,确定已经收效的做法,找到需要改进的地方和可以继承的优良传统,为课程思政实施的后续改进与完善提供建议和意见,并指明前进的方向。
高职土建类专业教育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专业和行业领域,实施课程思政有其文化独特性。对其有效性的价值判断需要专门的评价。而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必须达到一些基本要求,采用不同类型的评价方式。
1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评价的基本要求
1.1评价要具有指导性
评价的指导性就是说评价要能够更加明确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的在未来的实施、发展和完善的方向,提出具有创造性的指导意见,使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的方法更加恰当,效果更明显。评价需要以目标体系为指引,以内容体系为依据,评价结果又反作用于目标体系和内容体系,指导目标体系的更新和完善,并进一步修改和充实内容体系。评价在于发现以往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为新一轮课程思政实施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也为思想政治教育查漏补缺提供实践依据。评价的结果要使师生及时了解自己的教育和学习成就,让他们有“成就感”,激发出他们未来进一步实施课程思政的强烈动机。这样的评价才具有实践意义,要避免陷入为了评价而评价的尴尬与评价过了就弃之不顾的场面。
1.2评价要具有发展性
评价的发展性要求评价具有开放性,而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评价体系应该可以随着培养目标的改变和具体化而不断改变,随着内容体系的更新而更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完善,与时俱进。发展性要求评价能够做到一定程度的前瞻,能够预见课程思政发展的未来趋势,能够预见到高职土建类专业未来的发展方向,紧紧抓住高职土建类专业发展的文化特征和专业特色,紧扣行业文化,要能够预见到在评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从而预留给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1.3评价要具有高效度和信度
评价的效度就是说这个评价必须具有有效性,能够评价到自己想要评价的内容,契合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评价结果有效。评价的效度是评价的基本要求之一。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评价必须能够有效评价教师教学在专业领域教育过程中结合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这样的效果必定与分裂的专业教育或者思想政治教育有所区别。
评价的信度是也是评价的基本要求之一,是说这个评价体系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评价性质相同的事物的时候应该取得基本相同的结果,而评价性质不同事物的时候应该得到不同的结果。就是说在评价同一位教师在对同一专业学生所进行的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应该得到大致相同的结果;而不是针对同样或者类似的评价对象,得到相差很大的结果。没有信度的評价一般来说就是无效评价。
1.4评价要具有综合性
综合性是指评价的指标应该是全面的,涵盖多重目标,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而不是只针对单个目标或者某个方面进行评价。课程思政是对专业知识传授、职业能力培养与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实质性融合,而不是像传统土建类高等职业教育,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基本不涉及思想政治教育,而两课的教师也不大懂土建类专业知识,甚至不涉及其行业领域,也没有办法结合专业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而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则要求两者有机结合,那么其评价理所当然应该是这两个方面的综合体。
同时,评价应该涵盖知识、能力和行为,不仅应该注重理论,高等职业教育更应该注重实践,而不能仅仅涉及其中某个方面。特别是实践行为,是一切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是检验课程思政成果的根本依据,无论再高明的理论、再高超的能力,如果不能表现在良好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上面,可以说这个教育也是失败的。因此,评价应涵盖对受教育学生行为的观察与追踪。
1.5评价要具有可操作性
评价应该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具有细化和量化、科学和客观的指标体系,就是要求评价与教学和行为实践相结合,符合高职土建类课程思政实施的实际情况,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上或者想象中,也不能仅仅是抽象的描述,而停留在纸面上。评价的可操作性是对评价指标、评价方式、评价结果统计与应用的基本要求。
1.6评价方法需具有多样性
由于课程思政本身就是极其复杂的教育教学过程,这一过程又受到教师、学生、高职院校和专业行业特征的影响,而无论哪一种评价方法,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因此,我们在对课程思政过程、结果进行评价时,都应该注重方法的多样性。对高职土建类课程思政的评价应该把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等结合起来,尽可能做到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1.7评价需具有科学性
评价的科学性要求客观、真实、系统、正确把握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的本质及其规律,也是要求其体系具有逻辑性、可预见性和实践性。评价既要遵循人们在以往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中已经认识到的普遍的规律,又要针对具体领域,即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新的创造和新的突破。如果课程思政评价只能是一种臆想,则必然不具有效度与信度,而将在实践中失败,而决不能实现其应有的功能,也不会受到学生的喜欢和教师的支持。课程思政评价本身需要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来指导,才能保证其正确的方向。
2课程思政评价的基本类型
对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评价应该是客观、科学而全面的,这就要求我们采用不同类型的评价。
2.1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根据评价在教学活动中的不同作用,可以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1)诊断性评价就是我们在实施课程思政之前,对高职土建类已经形成的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已经形成的思想政治观点、立场、情感、意志等发展状况作出检测,了解我们实施课程思政的基础和起点。以此作为我们备课中所谓“备学生”的依据,使我们的课程思政实施更加符合学生实际,预期获得更好的课程思政效果,而不需要重复教学,延缓学生进步或者阻碍他们获取更多专业知识;亦或是判断我们是不是进行了跳跃式教学,超过了学生现有水平过多而使我们的课程思政内容难以让学生理解。实施课程思政之前还需要对教师进行一个诊断性检测,以了解他们是否具备实施课程思政的能力,以及能力水平如何。
(2)形成性评价是我们在对高职土建类专业实施课程思政的过程中,为改善我们的实施方案而进行的检测和评价。形成性评价可以以专业课程思政知识教学的一章或者两章内容为一个单元,做一个课时即45分钟的检测。这种评价主要是为了改进学生的课程思政的学习,包括态度和方法等。为教师改进课程思政的实施方案提供依据,包括了解方法是否适当、内容融合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强行嫁接或画蛇添足等情况、阶段性效果怎样。
(3)终结性评价也被称为总结性评价,是在某门课程教学结束的时候进行的评价,用于了解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形成、技能运用的程度。这个评价结果与学生是否能够获取学分、是否能够获评奖学金和各种“优秀”及是否学业合格顺利毕业挂钩,同时也为下一学期实施新的课程思政提供确定学习起点的依据。这个评价就是我们常用的期末考试。
2.2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根据评价结果的记录和描述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一般采用文字描述评价结果。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定性评价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二级制,评价结果记录为合格或者不合格;一种是五级制,评价结果记录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或者不及格。定性评价一般是根据教师对学生课堂言行的观察与记录,结合学生提交的学业报告来做出的。对于课程思政来说,其评价标准应该以教育教学目标为依据。
定量评价就是用数字来描述和记录评价结果,高职土建类专业教育一般采用百分制。定量评价也是教师根据学生的日常课堂课外言行的记录、平时作业记录把平时成绩定量处理,在结合学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综合计算,最后得出学生的课程总结性成绩。我们对教师课堂教学过程评价的量表就是一种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向结合的方式。
2.3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
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自我评价主要是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以进行教学反思,为未来改进课程思政提供依据;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反思自己的学习状况,为提高学习效率,改进学习方法提供依据。他人评价就是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价,以及学院管理人员和督导专家对教学中的教师、学生的评价。我们应该改变以往那种单方面评价的形式,把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从多方面、多角度对高职土建类课程思政进行更全面、更客观的评价。这有利于教师和学生对课程思政进行反思,从而进行自我调控、自我完善。
对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评价只有达到这些基本要求,使用不同类型的评价方式,才能保证其顺利实施,不断完善,促使高职土建类专业教育最终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教育教学局面,培养合格的土建施工一线建设者和管理者,达到土建类高职院校培养目标,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基金项目: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JG2018-1025);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2018重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GZY18A0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院级教改课题立项重点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川建院[2019]11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第二批院级教改课题立项重点资助项目(课题编号:2019JY10)。
作者简介:何智明(1973—),男,汉族,四川南充人,教授,碩士,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铁道工程系综合科科长,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参考文献
[1] 扈中平.教育学原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