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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真的理解“余数要比除数小”吗

2020-06-15王宜彪

小学教学参考(数学) 2020年6期

王宜彪

[摘要]余数要比除数小,这一规律在中年级教师看来是理所当然的,是不需要深入解释的。学情调查后发现,很多学生对于“余数要比除数小”的理解一知半解。教师可基于学情研究这一规律的阐释,以打通学生的思维脉络。

[关键词]余数;除法;五入调商

[中图分类号]G6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68(2020)17-0064-02

“有余数的除法”是苏教版教材二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的教学内容,它是学生学过的表内除法知识的延伸和扩展。除法计算教学的目标绝不能仅仅局限在让学生掌握一项运算技能上,而应着力引导学生经历算理的理解过程、算法的探索过程,及灵活应用相关运算方法解决问题的过程,促进学生掌握数学基本思想,发展数学思维。

一、案例回放:遭遇“余数等于除数”的尴尬

在教学苏教版教材四年级上册第二单元“两三位数除以两位数笔算”的“五人调商”这一课时遇到了“余数和除数相同需要调商”这一教学难点,笔者提问学生:“为什么当余数和除数相同时要把商调大?”绝大多数学生脱口而出:“余数要比除数小。”也有部分学生说:“余数不能等于除数,要小于除数。”但当笔者追问“你知道为什么除数要比余数小吗?”时,绝大多数学生沉默了。

为了让学生准确理解余数和除数的关系,笔者设计了如下三个教学活动。

活动一:说出“240÷40=”的口算结果。

学生很快就口算出结果是6,笔者进一步追问:“你知道商表示什么意义吗?”大部分学生可以说出商“6”是指6个40,有学生进一步解释:表示240里面有6个40。在回顾了整除意义以后,笔者给出了第二个活动。

活动二:完成“250÷40=6……10”的竖式计算。

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学生基本理解商6表示250内有6个40,余数10是250减掉6个40(也就是240)后余下来的。由此可以确定余数10是被除数250上余下的。因此,余数是被除数不能被整除的情况下,也就是不能被整分的情况下从被除数上多出来的。余数本质属于被除数的一部分。在学生深刻理解余数是被除数一部分后,笔者给出了活动三。

活动三:根据情境图列出算式并用竖式计算。

大多数学生能够列出算式,也能用竖式计算,但有部分学生发现计算252÷36时,当商6时余36和除数相同,需要把商6調大1变成7。为什么要把商调大1呢?很快就有学生观察到了余数和除数相等,由于前面铺垫了“余数为什么要比除数小”,所以笔者在此追问:“为什么余数和除数相等时要把商调大17”经过讨论,学生汇报了几条理由:

理由一:36是从被除数上余下来的,由于余数是被除数的一部分,所以它还可以分出一个36,也就是能再除一次商1,这个1应该加在原来的商上,所以6+1=7,因此商应该调大1,变成7。

理由二:从题目的实际意义出发,252本书分给36名同学,现在如果每人分6本还余下36本,这时还能每人分1本,所以每位学生分到的应该是6+1=7本,体现在竖式上应该把商调大1变成7。

对于四年级学生来说,余数不是一个新概念,他们对于余数特定的内涵和外延有一定的理解,但又不是很清晰。在这一节课中,学生经历了“出现错误——发现错误——探究错因——改正错误——总结归纳发现”的过程,并能用自己的方法解决问题和合理阐述算理算法,而这正是教师所要追求的本真课堂。

二、“多维互动”实现教学目标有效路径

“五人调商”是在学习了“四舍调商”后的提升课,有的教师把四舍和五人合起来上,更多的教师是根据教参安排分成两课时上。合起来上的优点是能够把知识点前后串联,分开上的优点是每一课时都能让学生充分体验算理,掌握规律。

1.定位教学价值,明确教学目标的“深度指向”

对于“五人调商”这一课时,教参上的教学目标为:(1)使学生学会用五人法试商后的调商方法,能通过调商计算两三位数除以两位数商一位数的得数;(2)使学生经历用五入法试商发现初商过小需要调大的探索过程,理解初商过小需要调商的原因和原理,提高除法笔算技能,发展除法运算能力和思维能力;(3)使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积极思考、互动交流,并经历探究、获得新知的过程,提升学习数学的信心;培养认真计算、细心检查的学习习惯。

2.把握单元主题,提高教学目标的“深度限阈”

“限阈”在《新华字典》中的释义为界限与范畴,教学目标的“深度限阈”则指的是预期学习所能达到的合理界限与范畴。这就需要教师联系学生的数学学习经验,使教学目标的“深度限阈”完全契合学生的数学学习需求。

例如,利用教材上的例5教学当“四舍”试商时初商偏大需要调小的除法笔算;利用教材上的例6教学当“五入”试商时初商偏小需要调大的除法笔算。这样的安排,既突出了教学重点,又能有效突破教学难点,有利于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理解算理、掌握算法,并形成必要的技能。教学中,教师需要对单元教学内容进行总体分析与把握,做出科学、合理且清晰的教学安排,从而提高教学的整体质量。

3.读懂思维路径,促进教学目标的“深度融合”

教师在明确教学目标的“深度指向”与“深度限阈”后还要将其与《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要求的“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的总目标进行深度融合,抓住目标的构成要素,对“深度融合”后的教学目标进行清新表达。

一个个完整的教学目标包括了学习者、行为、情境和工具四个要素,这四要素要尽可能地在教学目标融合过程中凸显,同时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三维目标要避免被割裂、被孤立。

总之,教师应在读懂学生思维的基础上尊重和理解学生;在教学实践中积极顺应学生的思维;在学生思维的断层处进行有价值的引导;在开放性问题的设计中不断优化学生的思维。让学生不断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在对话、质疑、辩论、分享的过程中求同存异、谋求共识、建构意义,推动学生数学学习不断向纵深发展。

(责编黄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