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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性政策议程触发模式:对我国特有政策议程模式的一种尝试性阐释*

2020-06-12杨云舒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源流公共部门议程

杨云舒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图书馆,云南 昆明,650111)

公共政策议程的设置,既是政策过程的起点,也是政府通过公共政策施行公共管理的起点,而网络舆情触发政策议程,打破了我国自上而下的决策体制,有效拓展了民意表达的渠道和效率,对我国进一步推进民主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在“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中引入“网络”作为二者间的沟通桥梁,预设“社会——网络——国家”三元分析框架,在多源流理论视域下对多个网络舆情事件进行分析归纳,结合案例从政府回应的角度出发讨论我国网络舆情政策议程触发模式,提出该模式具备问题主导作用明显、政府的政治力量不可或缺、需要成型的政策思想等特征,并对回应性政策议程触发模式的优劣势进行分析探讨。

一、研究评述

由于西方国家针对公共政策议程、政策过程的研究起步较早,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研究,形成了不少理论流派和理论体系,我国的政策科学研究则仍在探索阶段,汲取西方的理论成果来诉诸实践进行分析探讨,对我国政策科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有较强的参考价值。然而,因西方国家政治环境相对开放,网络上对公民的话语自主性管制较低,民众的政治诉求和情绪表达的渠道更加多元丰富,在肯定网络舆论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的同时,专门针对网络舆情触发政策议程的研究为数不多。而金登的“多源流框架”对各国政策议程的设立都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即使面对各国不同的国情,仍能在很大程度上适用,所以本文选择用多源流理论来解释我国舆论事件触发政策议程,具备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可行性。

国内的研究中,除了多源流理论尚在探讨中成果有限外,在政策议程、网络舆情管理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体系,如王绍光提出的中国政策议程设置的六种模式等。使用多源流理论对网络舆情触发政策议程的研究也有先例,如王法硕的《多源流理论视阈下公民网络参与公共政策议程研究——以上海“钓鱼执法”案为例》探讨了交通领域的政策议程触发过程①王法硕.多源流理论视阈下公民网络参与公共政策议程研究——以上海“钓鱼执法”案为例[J].行政与法,2012(03):19-24。。但这些研究大多针对的是某一个具体的案例或政策进行研究探索,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只对极其相近的事件有参考借鉴意义,当不同的事件发生时,仍然需要公共部门单独应对,并没有对网络舆情事件触发公共政策进行总结归纳式的探索,没有形成有迹可循的机制为公共部门的舆情管理提供规律参考。

现有研究多基于发达国家政策实际,在“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下演绎出“压力——对抗”的抗争性分析逻辑,笔者认为这种逻辑与我国政治现实存在一定的分歧,因此预设“社会——网络——国家”三元分析框架,对多个相关案例进行分析,试图从中总结归纳出不同类型的网络舆情案件触发政策议程的关键因素,提出“回应性政策议程设置模式”,意图对中国政治语境下的“技术民主”和“回应性政治”展开讨论。

二、案例分析

为了研究网络舆情政策议程触发机制,本文选择了8 个2018年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的事件来进行分析,然而在各案例的简要分析中发现案例1(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实际上触发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议程,故而增设一个案例9,作为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在明星限酬方面的案例。

本文选取的案例如下(括号内为案例简称):案例1(范-税):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在税务方面;案例2(疫苗):2018 长春长生疫苗案;案例3(药神):电影《我不是药神》引热议;案例4(直播):直播答题平台遭“腰斩”事件;案例5(霸座):高铁霸座男事件;案例6(父女):指高铁上父亲疑似猥亵女儿事件;案例7(滴滴):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案例8(酒店):五星酒店爆出卫生乱象事件;案例9(范-酬):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在明星限酬方面。

之所以选取这些事件作为案例,首先,因为这些事件均属于2018年知名度较高的事件,均引发了互联网上的热议形成网络舆情,使本文研究政策议程触发机制与当前的现实结合较为紧密;其次,时效较好,随着社会信息化一再推进,公共部门发布的信息较为容易搜集,基本能够满足论文撰写过程中所需要的数据;再次,这九个案例在涉及领域、问题类型、引发结果等方面都各不相同,从案例类型上来说相互补充,便于下一步的归类分析;最后,新浪微博平台相较于其他社交平台而言,拥有更多的个人用户数和官方认证的机构用户数,且活跃度较好,从中获取的数据较为真实全面,可参考性较好。这些事件在新浪微博平台的相关数据如下表1 所示,可以看出在微博平台这些案例均有较高的关注度和讨论量,对分析过程中有一定辅证。

表1 新浪微博平台相关话题数据

数据来源:新浪微博,经作者整理而得。

(说明:1.微博话题中没有“范冰冰天价片酬”的专门话题,而是在阴阳合同、偷税等话题中讨论的,故上表中只列出了8 个案例;2.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由于相关话题太多,讨论分散,所以数据无法完全统计。)

(一)多源流理论

多源流理论认为:“一个项目被提上议程是由于在特定时刻汇合在一起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非它们中的一种或另一种因素单独作用的结果。”①约翰·W·金登.议程、备选方案与公共政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3。金登把这些因素总结归纳为三条源流:问题源流、政策原汤和政治源流,三条源流的交汇则会打开政策之窗,从而对政策的变迁产生影响。

而在这三条源流中,问题源流要求所涉及的公共问题是被准确识别出来的;政策原汤指的是针对问题源流中的某个公共问题,有多个政策思想(也即备选方案)在各自传播,并经过不断地变化、重组,作为建议的政策思想留存在政策原汤中,事实上是提供多种解决公共问题的办法或思路,通常具有技术上可行、符合主流价值观和当前国民情绪、预算可操作等特点;而政治源流则独立于另外两条源流,通常包括国民情绪、行政机构或立法机构人员调整、利益集团压力活动等内容。而政策之窗的打开,通常是因为政治溪流的变化(如国民情绪变化、行政当局变更等)。

(二)评价指标构建

网络舆情相关事件触发政策议程需要三条源流的汇聚以及政策之窗的开启,但每条源流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大小并不一样。为了更进一步分析出在不同的事件中,各源流所起的作用大小是否有区别,本文以金登在《议程、备选方案与公共政策》一书中对每个源流中的参与者及影响因素进行的归纳为参考,选取每条源流中相较而言较为显眼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

1.问题源流中的指标:涉及范围、负外部效应、系列事件

涉及范围:指的是事件所涉及的公共问题可能会波及的人群范围。

负外部效应:指的是相关公共问题是否具有负外部性,即:针对不特定的第三方,该事件发生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也即负外部效应)。

系列事件:指该事件发生之前,还有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以及之后是否还有可能发生此类事件。

2.政策原汤中的指标:符合国民价值观、思想成熟度

符合国民价值观:指的是相关政策思想所体现的价值观,是否与民众的价值观一致、是否能够满足民众需求。

思想成熟度:即政策思想是否已经成型,如果之前曾有相关政策出台,则认为政策思想已成型;如果国外已有值得借鉴的政策作为参考,则可认为政策已经半成型;如果尚未发现合理有效的相关政策,则认为政策未成型。

3.政治源流中的指标:国民情绪、政府态度、领导回应

国民情绪:对于该事件的发生,对于此类问题,国民情绪与事件发生前相对比,是激烈还是平缓。对于情绪这种较为抽象的概念,当民众情绪较为激烈时,在网络上的讨论会相对较多,相关微博话题的阅读量、讨论量也会随之增加,甚至会出现过激言论,调查结果如下表2 所示:

政府态度:指政府决策部门对该事件所涉及的问题的态度,对于这一项,其实相对较难评判,文中以官方媒体的相关新闻报道中,对该事件表示关注的部门或领导级别、以及之前是否有相关报道为作为判断根据。如果报道中明确了关注的部门或领导,且之前有相关其他事件的报道,则认为决策者对该问题持续关注;如果报道中明确了关注的部门,或有针对该事件的持续报道,则认为决策者对该问题已关注;如果报道中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关注而只是做了回应,也没有后续报道,则认为该问题尚未得到决策者关注。

领导回应:如果该问题被国家领导人提及,或之前的相关事件中被国家级领导人表示关注,则认为该类公共问题的解决有政治力量的加入。作为国家公共部门对舆情进行回应、引导的主要方式,官方媒体在相关问题上的报道可参考性较高,故本文参考“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的微博作为官方媒体回应的判断依据,结合相关新浪微博主要话题的数据为参考。

表2 新浪微博平台相关话题主要用户观点

(三)案例评价分析

依照前文的评价指标,对9 个案例分析的结果简要总结如表3:

通过分析,9 个案例中仅有5 个成功触发了政策议程(其直观后果是相关政策的出台),其间主导因素又有所区别:案例1(范-税)、案例2(疫苗)对议程的触发属于问题源流主导;案例3(药神)属于政策原汤主导;案例9(范-酬)属于政治源流主导;案例4(直播)属于极为特殊的政治源流主导类事件。

未触发政策议程的4 个案例中,在多源流理论框架下,案例5(霸座)中的问题源流和政策原汤较“短”,只有政治源流因素比较突出;案例6(父女)中,虽然政策源流中有较为成型政策思想、政治源流中的国民情绪也较为激烈,但由于整个案件没有被界定为某一类问题,问题源流不成型;案例7(滴滴)虽然属于一个较为重要的公共问题,同时也引起了政治源流的变动,但政策原汤中缺乏成熟的政策思想;案例8(酒店)则三条源流都不短但尚未汇集。

三、回应性政策议程的三种触发模式

政策议程的触发,实际上也是社会问题成为公共问题、进入决策者视野的过程,与政策制定、政策出台、政策施行一样,可以看作是公共管理部门对社会公共问题进行正式回应的一种方式。正如前文分析中所得结论,多源流理论在我国有一定的适用性,但并不能完全解释我国政策议程设立的过程。同时,我国的公共政策大多在国家规划(尤其是长期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实行,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五年规划、十年规划,也会进行相应的长期发展规、从而制定公共政策。因此,本文结合我国的政治框架,通过对文中的多个案例进行特征分析,认为其中存在“规划——顺应”、“突发——回应”、“直接规制”三种政策议程触发模式,均属于在网络舆情突发后的回应性政策议程设置。

表3 影响因素表

(一)“规划——顺应”模式

“规划——相应” 模式的公共政策议程设立,通常情况下事件所涉及的公共问题对国家治理十分重要,且无法通过一劳永逸的方案彻底解决,如税收、公共卫生安全等问题,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动而产生新的问题方向,故而具备一定的历史延续性,使得这些问题一直被决策者纳入思考范围,一直在国家政策的议程上,通常都会出现在国家长期规划文件中,因此,该模式下最容易触发政策议程:当该类公共问题的相关网络舆情出现,极易挑动决策者的敏感神经,且因为该问题的延续性,公共部门通常都备有相关的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故而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回应、掌控社会舆论。如案例1(范-税)、案例2(疫苗)、案例3(药神),税务问题涉及国家财政根本,一直被决策者所关注,而问题疫苗事件频发、以及“真药神”陆勇案在两次舆情发生之前均已获得决策者关注,国家“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中都可见到相关领域的指导意见,因此都在短时间内获得了政府部门的回应,相关政策也以较快的速度出台实行,可见该模式强调公共部门对相关问题的规划性起决定作用。

“规划——顺应”模式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首先,所涉及公共问题已经触发过政策议程,应对政策较为完备。

正如案例3(药神)事件一样,当癌症特效药问题已经触发过公共议程,相关的应对政策就会在实践探讨中慢慢变得较为完备,故而一旦有政治力量的推动促进,相关公共部门能够迅速地触发政策议程,并推进政策的制定和施行,使得该类问题对公众呈现出快速解决的势态。

通过影响因素表可以看出,案例1(范-税)事件和案例2(疫苗)事件中所指向的公共问题无论是税收还是问题疫苗,都属于涉及非特定人群(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全民)的问题,一旦公共部门没有进行有效应对,可能引发的后果较为严重,在这两个事件中分别表现为明星偷税漏税问题越发严重,在损害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也将使得民众对我国税制产生怀疑,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现象;问题疫苗流出使用除了对接种人产生直接的伤害以外,因为疫苗流向和效用的不可预知,可能造成全民恐慌引发社会混乱,还会损伤公众对我国的疫苗系统的信任,如果进一步激化,甚至可能是公众对我国政府失去信心。鉴于问题涉众通常为全民,此类问题并不是某一级或者某一个公共部门就能解决的,通常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整体把控。因此,问题源流主导类事件所涉及的问题通常具备涉众广、后果严重、须由国家把控等特点。

其次,往往是系列事件,受到决策者的持续关注,并有应对政策及时把控。

同时,此类事件由于其本身问题性质较为严重,通常能够引发国民情绪的鲜明变化。

随着我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网络作为一个能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平台,同时也是我国民情反馈的重要通道。网络信息的不定向快速传播,往往能够使某些观点在网民中迅速形成舆论,故而对国民情绪的激化有重要作用。

(二)“突发——回应”模式

“突发——回应”模式通常是事件发生后在民众间造成较大的影响和讨论,在舆情传播中伴随强烈的政策诉求,大量网络民众参与围观、传播,甚至包含激烈言论,通过舆论压力促使公共部门对该事件或特定人群进行特别关注,从而才有可能触发政策议程。该模式下并非所有网络舆情都能触发政策议程,因为网络信息的多样性、冗余性,只有少部分网络舆情涉及需要政府通过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共问题,而其中又只有部分才能引起民众和政府的同时关注。文中案例均为突发事件所引起的网络舆情,都伴随一定程度的舆论压力,但仅有案例9(范—酬)属于该模式下成功触发了政策议程,究其原因,除了突发的舆论压力外,与舆情中的公共问题是否严重、是否有可行的解决方案有关。该模式与“规划——顺应”模式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公共部门对相关问题的关注源自规划文件或舆论压力。

“突发——回应”模式的特征如下:

首先,涉及的公共问题不严重但具负外部性,有长期影响。

案例9(范-酬)根据影响因素表来看,并不具有全民的非特定性,短期内也不会造成社会动荡,似乎与政策原汤类事件所涉及的公共问题性质相似,但与上述问题的根本不同在于,政治源流类主导事件所涉及的问题具有负外部性。该模式下,明星可以通过这一职业轻而易举地获得天价报酬、受人追捧,无疑也刺激了其他不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神经,若不加以遏制,长此以往可能在社会中形成不健康的价值观,大部分人都往影视行业、娱乐行业钻,缺少人来承担社会中各行各业的工作,产生负外部效应,影响社会的正常发展秩序。

其次,国民情绪激烈,促使决策者关注。

“范冰冰”事件的曝光,会使民众质疑相关领域或相关系统,质疑社会分工与报酬的公正性以及按劳分配的酬劳原则,因而往往能够刺痛部分人的神经,致使国民情绪较为激烈。同时,两个事件还都因为民众的高关注度引来了决策者对该类事件的关注。

最后,同类型事件间关联性不强。

从前文案例9(范-酬)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自2013年起,相关行业已经开始关注部分演艺界人士不合理的天价片酬,并不断由行业内部发起倡议,但都没有使该问题得到有效的控制,调整范围有限。

(三)“直接规制”模式

“直接规制”模式通常表现为由于问题的特殊性质,决策者对此类问题高度关注,舆情一旦发生,国民情绪甚至没有发生转变,就由公共部门直接出台政策对相关问题、相关行业、相关人员进行管理规范。该模式与金登的多源流理论框架差别最大,问题源流和政策原汤在触发政策议程的过程中作用近乎没有,完全由政治源流中政府的政治力量来直接触发施行。

案例4(直播)就是该模式的典型例子:在舆情发生后,由于所涉及的领域“直播答题平台”是相对较新的行业领域,本身其行业规则和体系尚未构建,而又恰是投资“风口”,所以市场资本大量投入,并互相争夺庞大的在线流量,导致所涉民众虽然不至于是全民范围,但基本涉及全部网民,即存在对不相干第三方的影响。同时,其所涉及的问题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负外部性,不可放任,故而在不符合标准范式中需要政策原汤中存在成型或半成型政策思想的情况下,公共部门果断对行业进行了规制。

因此,“直接规制”模式具备的特征如下:

第一,全新的较为严重的公共问题。

该类事件所涉及的公共问题,产生于刚刚兴起的行业或领域,或是传统行业发展后面临的新问题:新兴行业往往因为形成的时间不长,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尚没有形成诸多行业内已经较为成熟的行业规则和管理规章,因此带来的问题往往也与以前的公共问题存在极大的不同;同时,由于行业发展尚未成规模不成体系,行业自治也不容易实现,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才能形成一定的规则体系。但是,有的公共问题亟待解决,如果等到行业体系成型再来进行管理和节制,很可能带来不必要的、也不可预测的麻烦,因此,新兴行业在发展的最初阶段,通常需要由公共部门根据已经形成的问题和经验,来尝试着制定行业规范,政策调整也就成了政府的主要手段。同时,当传统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受到社会、科技、文化等发展的冲击,也容易形成新的问题无法由老规则来解决。因此,新行业或新领域内、或传统行业发展导致暴露出的新的公共问题,容易触发公共议程。

同时,该问题涉及不特定人群:正如前文描述问题严重性判断中所提到的,当一个问题涉及的群众是不特定人群或者直接涉及全民时,在我国这个人口大国,任何细微的问题都可能聚沙成塔造成大范围的公共问题,从而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同时,根据CNNI 的全国互联网发展报告可知,我国网民并未达到网民率百分百,因为网络舆情本身具有起源于互联网或者在互联网中不定向广泛传播的特点,所以不一定会波及全民,但有可能涉及所有网民,所以相关问题可能涉及现实民众或网民中的非特定人群。

并且,此类公共问题具有负外部性:当一个公共问题具有负外部性,即其结果会影响不相干的第三方时,因其结果可能造成的不确定性,往往更容易引起决策者的关注。当某事件带有政治性时这一特点尤为突出。如一带一路战略,因战略一词可能引起的歧义,所有官方报告、通告、新闻中,统统改称为一带一路倡议;如案例4(直播)中,直播答题平台被“腰斩”,起因是问题里把香港和台湾作为国家单列出来等。公共政策是公共部门对公共资源的权威性分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统治阶级对其统治地位的维护,故而政治性的问题,在全球任何国家都极为敏感。然而负外部效应当然不止于政治性,还有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政策原汤和国民情绪的作用可忽略。

案例4(直播)中可以看出,网民几乎还在答题沉迷的过程中,便悄无声息地由政策规制。当然,直播答题平台本身的用户黏着性不强、时限性等特点是直播答题平台销声匿迹的内在原因,但其在各手机APP 下载平台下载量滑落的标志性事件就是广电总局的政策出台后,相关平台纷纷关停下架。

同时,由于此类政策中蕴含的政策思想,并没有经过相关实践去验证其可行性及成效,在执行的时候结果或附加项往往带有一定的未知性。

第三,政治力量直接触发议程。

通过搜索央视新闻和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可以发现,与网络直播有关的微博除了公告广电总局下发的通知外,各有有一两条是与网络直播平台合作的专场广告微博,此前没有负面消息的报道,可见该类网络平台几乎没有任何征兆就被叫停了,因为政治敏感不足而造成的负面影响,立刻被相关管理部门(此案例中为工信委)叫停整顿,并由主管直播节目的管理部门(广电总局)迅速触发议程,仅一个月就出台政策并执行,效率颇高。

四、网络舆情回应性政策议程触发模式的优劣势探讨

(一)优势

1.政策有的放矢,可执行性强

美国学者艾利森认为:“在达到政府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①转引自《中国行政管理》1991年第11 期,第38 页公共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资源的权威分配解决问题,政策的可执行性对公共政策至关重要。无论是哪种回应性政策议程设立模式下,所触发的政策议程都有某一个具体的问题有待解决,使得相关政策的目标十分明确,从政策制定的开端就能够对相应的公共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思考。

客观存在决定主观意识,因此公共政策的可执行性还取决于执行时社会环境和历史时期,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而回应性政策往往用于解决当前的社会问题,科学的决策过程中必将把当前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纳入政策制定的考虑范畴,从客观上也增强了相关政策的可执行性。

2.公众的政治参与,民主决策程度高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参与政治的权利,同时,虽然公权更多地掌握在政府手中,但公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其应该用于解决公共问题、满足公共需求、维护公共权益,因此,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公共管理效益的角度,公众的政治参与都是极为必要的。只有公众参与到政策过程中,才能确保公共利益诉求得到表达,才能监督公权力不被滥用,才能从目的上和程序上确保公共政策的公共性。

3.民众的高参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

在我国政治大环境下,互联网作为一种即时、有效的沟通方式,很好地拓展了我国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实社会中较为单一信心传递方式。政府通过网络进行回应,宣传政策回答疑惑,保证了民众对当前所实行或即将施行的政策能够有渠道进行充分了解,民众也多了一种有效方式及时进行政治诉求表达,对有关政策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决策目的也能随时随地有所了解,也能对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保证公共部门的目的公正、程序公平,无疑会增强民众对政府等公共部门的信任感,减小政策执行阻力。

(二)劣势

1.网络舆情可能致使决策者对公共问题误判

舆情事件的发生,本质上来说,是社会中存在的公共问题由于某个事件的发生引起了民众的注意,从而因为大量的网络相关信息造成舆论,才促使公共部门注意。而这些公共问题往往都是一直存在于社会中的,且一直没有被有效地解决。

公共部门对公共问题的识别不足,也就不会触发相应的政策议程,从而也就不会出台政策对相关社会事务进行治理,使得这些问题持续地影响着民众,民众需求得不到满足甚至某些问题越来越尖锐,现实社会中,民众不得不通过信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导致民众出现信访不信法的原因之一。“突发——回应”模式下网络舆情的发生也与之类似:当某些系列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但在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因为有足够改的曝光度和关注度往往能引起决策者的注意,从而触发议程、出台政策,这种现象会导致民众在向政府提出诉求和在网络上提出诉求之间,选择通过在网络上形成大量的舆论压力来迫使公共决策者解决该问题。

而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增加政府与民众间沟通渠道的同时,也会因其宽松的信息交流环境致使信息放大、走样、变形,有可能导致决策者对相关问题的误判,只维护了发出诉求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少数人的利益,反而忽视大多数人的群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会使得民众形成“不吵不闹不解决”的误解,不断闹出风波以求维护自身利益,长此以往,并不利于社会公共管理效益的提高。

2.政府的政治力量过于突出,利益集团少见

正如前文中案例所显示的,网络舆情触发政策议程的过程中,政府中的政治力量不可或缺。以案例8(酒店)为例,根据前文中的关键因素判断,酒店卫生问题既涉及不特定人群,也有一定的负外部效应危及公共卫生,还属于一个较长的系列问题,较之案例3(药神)显得更为严重,也不像案例7(滴滴)那样缺乏妥善的解决方案,但案例4(直播)成功触发了议程而案例8(酒店)没有,期间的关键差异就在于抗癌药曾经触发过相关议程,国家领导人持续关注该问题对政府部门中政治力量有较强的调动作用。

然而仅仅依靠政府来治理社会、解决公共问题、识别并满足公共诉求明显是不可取的。政府有限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显然无法识别满足所有的公共需求,一味地等待政府中的高层决策者注意到某个问题,既没有效率,管理效益也不高。同时,很多公共问题互相关联,但等决策者一个一个解决,某种程度上也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根据金登的多源流理论,政策议程设立过程中除了政府内部的参与者,还需要考虑政府外部的参与者:利益集团、学者和研究咨询人员、媒体等。然而本文通过对多个案例进行分析探讨的过程中发现,除了各媒体通过针对相关事件的持续报道促使舆情受到更多人关注外,并没有太多的外部参与者促成结果的明显迹象,相关利益集团、学者和研究咨询人员的参与度相对较弱。

3.主流媒体舆论引导能力不够

这一现象在案例6(父女)中极为明显。即使已经由公安部门给出了案情通报,且有相关专家对期间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但并不能平息民众间的愤懑情绪,甚至由此产生出对公共部门调查结果的质疑。这在某个层面上来说,也凸显了政府部门公信力的不足,其成因较为复杂,本文不做太多探讨。案例6(父女)中的事件虽然经由公安局调查通报,并非“猥亵幼童”这一敏感问题,但“猥亵未成年人”却一直是民众的敏感神经,官方媒体却只是对案情通报进行了转发,没有更为合理妥帖的解释来面对民众的质疑,更没有组织起新的话题来讨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受害预防等内容,无疑让公共部门在应对舆情时显得被动。

五、结论及展望

本文通过对多个案例的分析梳理,在多源流理论框架下探讨了网络舆情事件是如何触发政策议程的:通常情况下,由公共问题引发的网络舆情,其一旦产生,基本意味着政策之窗的打开,故而各类网络舆情成功触发政策议程的过程中,彼此之间的不同更多地集中在三条源流之间的不同。政策原汤中存在成型或半成型的政策思想对网络舆情事件触发政策议程较为关键,如果还没有出现可行的、被认同的政策思想,即使公共问题相对严重,也无法触发政策议程。

然而通过分析发现,多源流理论一定程度上适用于我国网络舆情政策议程触发机制,并不能完全解释网络舆情政策议程触发机制。因此,本文尝试着提出了“回应性政策议程触发机制”,该机制立足于文中所示的多个案例,与我国政策议程设立中占主导作用的规划性政策议程设置有所差异,强调因突发事件引起的政府政策性回应。并针对网络舆情成功触发政策议程的过程进行分析,根据不同的侧重点,归纳出“规划——顺应”、“突发——回应”、“直接规制”这三种回应性政策议程触发模式。进一步分析发现,虽然这三种模式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同时又都具备问题主导作用明显、政府的政治力量不可或缺、需要成型的政策思想等共同特征。

然而,网络作为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手段之一,为民众提供下情上达的沟通途径,为国家了解民情民意提供媒介的同时,也因其宽松的信息传播可能会使信息变样,因此回应性政策议程设置存在优势的同时,也有不可忽视的劣势,决策者应当观其两面,妥善使用。

本文对网络舆情政策议程触发机制的研究建立在有限的案例上,所得资料均为各公共部门和社交平台上的公开资料,且因笔者的学识所限,结论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关于网络舆情政策议程触发机制还需要更多角度、多方法的讨论,笔者仅对相关机制进行一些初步探索,以期抛砖引玉,引发更多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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