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公益诉讼能力的理性研究
2020-06-11沈然冉
关键词 公益诉讼 诉讼程序 欧洲
作者简介:沈然冉,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墨尔本蒙纳士大学(Monash university)。
中图分类号:D9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125
一、引言
尽管过去研究者在诉讼的能力与约束、公益诉讼的频率与影响、诉讼策略的效力、社会影响诉讼的评估过程等方面都有一些重要的发现,但仍有许多未知之处,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对此,下文主要关注于诉讼程序的复杂性,诉讼在自由社会中的作用,以及公益诉讼在中欧和东欧的影响;旨在深入了解诉讼的结构特征、诉讼的情感影响、以权利为基础的诉讼增长的现实以及诉讼率与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具体来说,包括现有研究是如何调查公益诉讼对公众理解的价值,公益诉讼成功的基础,以及通过诉讼来保护环境的需求。
二、中欧&东欧公益诉讼
欧盟和成员国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其法律体系之外的规则的反应也不尽相同。欧盟缔结的国际协定自动成为欧盟法律的一部分,而欧盟作为全球参与者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政治现实 。有学者注意到基本权利在欧盟的对外关系中处于中心地位,并通过与候选国家的联合和加入协议的过程进行审查。
欧盟基本权利的叙述是从公民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欧盟各机构寻求让公民社会参与到对基本权利的辩论中来,以此来建立政策和政治支持。Smismans表示,欧盟的基本权利叙述是公民社会行为者参与的一个政治神话。以基本权利为神话,欧盟必须与民族国家以及其他欧洲或全球基本权利的表达方式竞争。欧盟以基本权利为神话,必须与民族国家和其他欧洲或全球基本权利的表现形式竞争。 神话中的矛盾和事实错误并不一定妨碍其成功 。曼娜斯(Manners)指出,欧洲一体化的内在维度与欧盟的外部行动密切相关。民事权力是全球欧罗巴神话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规范性强权则认为大小和效能是相当重要的 。
戈尔德斯顿(Goldston)声称,公益诉讼是一种后共产主义现象。公益诉讼是帮助巩固中欧和东欧社会法治的更广泛的根本变革进程的一个方面。在这方面,随着欧盟(EU)的扩张,横跨大陆的政治过渡正式展开,公益诉讼得到了加强 。戈尔德斯顿认为公益诉讼反映了对公平法律程序的勇气和承诺。加入欧盟以及随之而来的抗议和异议,以及遗留下来的问题需要外部捐助者的财政资源。未来几年,对公益诉讼的需求大幅增长,其所依赖的法律和司法基础设施明显加深;可见,快速增长的公益诉讼没有任何减弱的迹象。需求和供应将推动公益诉讼向前发展。
公益诉讼是用许多不同术语描述的现象的一个短语:人权诉讼、战略诉讼、测试案件诉讼、影响力诉讼、社会行动诉讼和社会变革诉讼都是最常见的。正如 Goldston 所说的,在中欧和东欧,公益诉讼指的是以法律为基础的倡导,旨在确保法院裁决,澄清、扩大或强制执行本案所指个人以外的人的权利。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公益诉讼通过强制执行强有力的衡平法命令取得了部分成功,但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做出最终判决。根据Goldston,可以为违法行为提供具体的、可执行的补救办法,并可以通过在重大问题上产生司法先例来改善法律状况;公益诉讼可以用来追求更广泛的目标,不一定需要在法庭上的胜利,或者作为由一类受害者采取共同行动来改善他们的状况。阐明对法院诉讼的法律要求的过程本身可能需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改革,使之成为涉及法律权利和补救办法的问题,而不仅仅包括历史原因、社会态度或政治障碍。
三、公益诉讼于公众理解价值
纳迪(Nardi)分析了巴基斯坦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和法律问题:巴基斯坦鼓励公益诉讼,并指出诉讼应该作为执行现有法律的一种策略。公益诉讼的成败取决于个别法官。司法机构应该将基于法规的公益诉讼案件移交给环境法庭。公益诉讼在巴基斯坦造成严重的制度和法律问题,可能妨碍国家对环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 。沙尔(Schall)在人权法庭上处理公益诉讼,保护环境的诉讼是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而一致的权利为这一制度提供了适应公益诉讼的空间。国际人权法院的诉讼对国家内部行政框架没有直接影响,欧洲、美洲和非洲的人权机构只能部分地执行公益诉讼 。
威尔舍(Wilsher)认为,法院和监管机构可以选择给予私人竞争诉讼当事人何种程度的援助,有效利用法律资源将有助于增强竞争法的威慑作用。“鼓励私人诉讼的最佳办法是向私人原告提供明确界定但有限的援助,只要这符合公共执法机构公布的竞争政策目标 。” 正如塔纳斯(Ta馻se)所说,短期经济周期与诉诸诉讼之间可能存在直接关联。合同关系的破裂通常会导致消费者和雙方的诉讼。诉讼与经济变化之间的关系是由信贷供应案件驱动的,而较长期的经济增长可能是诉讼率偏高的原因。塔纳斯认为,诉讼反映了时代的普遍情绪。一般城市化对一般侵权诉讼具有分散效应,诉讼率和权利主张的上升与经济的繁荣相吻合 。Kiser认为,诉讼实践提供了一个广泛的领域来分散不利结果的责任;这是由于责任分散,准确的反馈难以被获取。
诉讼实践已经从审判转向和解,而陪审团和法官很少决定案件的是非曲折性和价值(评估通常是特殊的)。对于厌恶风险的客户来说,旷日持久的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会让通过长时间谈判达成的和解,或经过多年广泛而具有破坏性的发现后做出的有利判决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黯然失色。因此,诉讼成功往往更多地取决于客户的风险偏好,而不是案件的法律依据 。
四、訴讼程序手续复杂性
卡布里洛(Cabrillo)和菲茨帕特里克(Fitzpatrick)认为,民事诉讼效率的责任越来越多地落在了法院的手中。对此,诉讼经济学提供了关于诉讼水平是否过高的见解。诉讼规制的原理与政府监管的原理相似。决定如何进行诉讼的程序规则因管辖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简单来说,诉讼需求呈下降趋势:随着诉讼费用的减少,诉讼需求的增加。
这有力地说明,申诉往往是由心怀不满的诉讼当事人提出的。根据卡布里洛和菲茨帕特里克的解读,法院诉讼一般是解决冲突的最后选择,而与产品责任相关的诉讼成本通常相当高。在欧洲法域下,其成功几率的适度增加可能导致诉讼行为的产生。在其规章下,提起诉讼的各方将被鼓励增加支出,因为他们没有将自己产生的成本内在化,而是有机会将成本转嫁给败诉方。例如,原告增加一欧元的支出,如果败诉,他实际上只需要支付这一欧元 。卡布里洛和菲茨帕特里克坚持认为,如果原告有充分的理由,欧洲规则将提高诉讼请求的级别。律师和诉讼当事人可能对潜在的审判结果持乐观态度。通过法庭费用提高诉讼成本可能会对责任标准产生不利影响。集体诉讼提高了诉讼水平,通过实现大规模经济,潜在地降低了诉讼水平。在任何法律制度下,诉讼都是具有竞争性的,因为诉讼结果的利益对立。在诉讼中,当事人不能订立强制协议。诉讼产生大量的外部利益,即正外部性。在当事人及其律师的战略行为影响诉讼效率的环境中,授权并主动要求法院更积极地管理民事诉讼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 。
Gloppen研究了诉讼模式及其动态过程,将诉讼作为一种促进贫困和边缘化群体的社会权利的战略进行调查,并制定了一个框架来了解各个阶段所涉及的动态变化及挑战。社会权利准则可以成为诉讼的明确依据。诉讼过程可能会间接影响公共话语和政策。Gloppen认为,围绕索赔进行动员的能力会影响从诉讼过程中获得法律效果的机会;诉讼程序可以通过激发围绕社会权利问题的社会动员来影响社会政策的形成。在大多数情况下,诉讼是影响社会政策的边缘策略 。
有学者认为公益诉讼涉及利用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来影响公众的目的。公益诉讼不同于私人利益诉讼,法律专业人士一直是公益诉讼背后的主要力量,而公益诉讼的兴起则是法治完善的结果。公益诉讼是更广泛的维权行动的一个特殊分支 。在卡明斯(Cummings)和罗德(Rhode)看来,公益诉讼是一种虽不完美但不可或缺的社会变革策略。诉讼不能独立于其他工作而有效地发挥作用,它是维护下级群体权利和扩大其权力的一项关键战略。公益诉讼的成功威胁到其结构基础。对诉讼的评估需要考虑替代方案的风险和可行性。在任何特定情况下,诉讼的有效性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背景因素(诉讼的有效利用需要对影响其诉讼结果的力量进行战略分析)。
根据这一讨论,诉讼促进了工人权利方面的集体行动,并可能废除将求职行为定为犯罪的法律。律师事务所承保诉讼,以补充关键领域的法律服务。卡明斯和罗德指出,私人公益公司的诉讼议程是由利润和原则之间的平衡所驱动的。其使命和结构给社会影响诉讼带来了挑战;对此,律师参与诉讼的影响力在推进公共价值观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 “诉讼可以提高公众意识,帮助将问题定为不公正,并加强集体认同感,所有这些都可以为改革奠定法律基础。”
五、结论
以上调查结果强调了审查公益诉讼的限度、公益诉讼的法律影响,以及诉讼的动力、诉讼的潜力和限制的重要性。
本研究结果与先前在诉讼管理、诉讼的性质和水平程度、诉讼的社会成本 、诉讼过程的手续和复杂性等方面的研究相一致。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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