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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在疫情期间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2020-06-10张潇月

海外文摘·学术 2020年24期
关键词:民事诉讼完善措施疫情防控

张潇月

摘要:疫情防控越是吃紧的时候,公平正义越容不得片刻停息。疫情发展瞬息万变,快速反应是决胜关键。如果一起涉疫案件空有关注却久久得不到回应,就必然滋生怀疑,积累起“法律对疫情无能为力”的破窗效应。这也为民事诉讼带来了许多挑战,足不出户如何审理案件?审理质量如何保障?线下查封如何进行?疫情代表着危机、代表着损失与伤害,但与此同时,也代表着机遇,代表着可能会有新的机会出现。“云诉讼”“云监督”、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线上完成案件材料推送、案件受理和立案等工作种种改变也为民事诉讼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

关键词:疫情防控;民事诉讼;挑战与机遇;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DF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0)24-0043-02

1 疫情防控中的法律

法律是调节社会关系、规范人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规则。当疫情来临,社会秩序面临失控风险的特殊时期,法治作用就尤为重要。只有坚持依法防控,依法制疫才能够确保我们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才能够维持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随着确诊人数的增加,对于法律问题的需求和迫切程度也随着增加。对此中央高度重视,以最快的速度采取了众多防控措施。比如说尽快成立了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国家卫健委在乙类传染病的名录中也加入了新型冠状病毒,并立刻采取了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国务院发布了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紧接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都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多个城市在管辖范围内对交通进行了管控并且在党委政府成立了临时性的指挥机构健全了疫情防控的组织体系[1]。

2 疫情防控对民事诉讼法的挑战

2.1 民事诉讼法的不足之处

原有民事诉讼也存在些许不足。例如:(1)工作机制单一。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发生着变革,但在审判领域,一直没有太多新的探索。(2)工作方式繁琐。当事人需要实地跑办各种手续,便利程度不够[2]。

2.2 疫情防控下的特点

疫情防控中带来了许多变化,疫情防控有两大特点:(1)在应急状态下,国家公共的权利极度的扩张。比如国家公共权力的扩张表现在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可以限制公民出行。各个符合相关条件的医院可以根据规定对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隔离治疗措施。(2)在应急状态下,限制了公民的部分权力。比如病人或者疑似病人要接受符合条件医院的隔离治疗以及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检验要服从。

2.3 疫情防控对民事诉讼的挑战

结合之前民事诉讼的不足,疫情防控对于民事诉讼法是有不小的挑战的。

就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来说。在疫情防控期间,人们限制出行,不得不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审判办案、解决法律冲突。在这种情形下,就存在公民个人如实报告诚实信用问题。如果涉案当事人一味拖延、躲避势必会影响程序进程,这种情形该如何解决?如果当事人在农村地区,信号不好、不会用智能手机、网络延迟该如何解决?如果当事人通过APP变脸加滤镜找别人冒充自己,如何发现解决?

就民事诉讼程序来说,(1)民事诉讼程序是庄严神圣的,在审判过程中,应当具有一定的庄严感和仪式感,线上审判对程序的进行有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个前提下,是否还依旧能够保持庄严感?(2)各地法院审理的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多数是案情比较简单明了的案件,本着减少司法资源浪费、加快诉讼效率的原则,很多案件是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但是,对不部分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就必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程序的审理如何能够保持高质量高水平?

就民事诉讼线上形式来说,在疫情发生之前,已经出现了通过互联网进行立案、调查等的尝试。但对于之前运行较少的互联网庭审系统来说,突如其来的案件堆积、需求量大增、不断增加的压力也是一个艰巨的挑战。互联网庭审尚处于摸索阶段,各地法院普遍存在无法对接审判业务系统、无法完成复杂案件的举证质证等缺陷。

就民事诉讼线下来方式来说,疫情期间,人们都被限制出行。实地查封财产就有了难度,查封资产地拍卖也需要新的方式方法[3]。

3 疫情防控对民事诉讼法的机遇

3.1 疫情防控对民事诉讼法的机遇

在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诉讼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改革机遇,新的困难也带来了新的动力。可以通过疫情防控的机会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成果,通过线上平台调处纠纷、积极探索互联网庭审方式,拓宽在线诉讼通道的机会,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4]。

3.2 疫情中线上民事诉讼的发展

面对疫情这份考卷,各地都积极答题,得到了很好的发展。(1)线上审判逐步发展。例如北京、广州、杭州都有互联网法院,通过互联网直接立案、开庭、送达文书、上诉,致力于建设一体化办案平台。浙江、四川等省份或者地区也在陆续开发和发展关于法院审理办案的小程序。各个城市也在积极引导当事人優先通过法院网、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智慧法院(1)、12368热线等进行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开庭或调解。(2)在疫情防控期间智慧法院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全民抗疫过程中,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不见面”政务服务、智能交通保障等各个领域,维稳了公民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的正常运转秩序。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智慧法院提供了方向和启示。(3)各地庭审系统初步发展。例如,南通市研发 “支云”庭审系统,致力于在尽力确保庭审活动应有的庄严感和仪式感的同时,融合运用多种现代技术手段满足在线诉讼多样化需求;天津、上海、湖北等地法院,结合辖区内互联网纠纷和产业特点,积极组建了互联网审判庭、合议庭或审判团队[5]。

4 民事诉讼法的未来完善路径

关于未来民事诉讼建设方向和路径的几点思考:(1)固成果。巩固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科技的发展成果。不断拓展数据资源,持续更新技术功能,强化智能化开发应用,推动先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2)促调解。通过发展线上服务平台,在线汇集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方解纷力量,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解纷渠道和选择。从而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推动建设更加便民、亲民、高效的平台。(3)抢机遇。虽然突如其来的疫情为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這也是崭新的机遇。在应急状态下催生出的线上系统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快的发展,人们从对于线上平台的好奇、质疑慢慢走向了接受、赞成的道路。我们应当抓住机遇,在良好的群众接受度基础之上加快完善和发展“互联网+诉讼服务”,着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融合、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相衔接的诉讼服务体系。(4)提效能。互联网作为新生事物,人们还处在不断探索的阶段。这标志着崭新司法的开端以及未来司法发展的无限可能。开发各类审判辅助系统、提高线上平台效能也显得刻不容缓。我们应当追赶上时代发展的速度,积极运用科技革新,为推动网络强国战略,推动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大的力量。(5)强培训。不只技术要跟得上时代的发展,司法工作人员更应提高自身开展线上工作的水平、更加熟练地运用线上平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6]。

注释

(1)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参考文献

[1]曹忠明.进一步深化后疫情时期智慧法院建设[N].法制日报,2020-05-14.

[2]曹忠明.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的基层实践及启示[N].人民法院报,2020-03-26.

[3]余建华.书写战疫大考的“e”答卷[N].人民法院报,2020-05-06.

[4]王东.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N].人们日报,2020-02-11.

[5]李海洋.我国智慧法院建设迈上新台阶[N].中国商网,2020-05-28 .

[6]马怀德.疫情防控必须依靠法治运用法治完善法治[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0(5):50-54.

(责编:赵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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