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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准公共产品市场化条件看共享单车发展困境

2020-06-10

江苏商论 2020年6期
关键词:市场化单车政府

徐 升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京211188)

共享单车有助于解决城市公交出行中“最后一公里”这一世界性难题,具有很强的公益价值。其由私人资本投资,实行市场化运作弥补了城市政府公共自行车的不足,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完善提供了不同的运作思路。但短短三年左右时间,共享单车当初的蓬勃生机早已不在,行业发展遭遇困境。为帮助共享单车走出困境,发挥其公共价值,人们从不同方面对共享单车的发展困境进行解读,并提供了种种解决方案。本文试图从准公共产品市场化的条件这一视角分析其准公共产品的属性以及其发展困境形成的原因,并提出一些解决的思路,以期对共享单车走出困境有所裨益。

一、共享单车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按传统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根据供给和运营属性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公共产品由政府免费提供,而私人产品由私企提供,则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在现实生活中,准公共产品比较多,如燃气、自来水、电力、公共交通、博物馆、公园等。

过去准公共产品通常由政府提供,但不是免费提供。但如今准公共产品甚至是纯公共产品采用市场化的手段,由私人资本投资或参与投资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有越来越多的准公共产品向私人部门开放。政府面对大量的各式各样的社会需求,难免照顾不周,也不总是有能力提供免费的产品。再加上政府难以像私人部门一样有着明确的绩效评价机制,准公共产品投资和供给过程中效率低下,浪费严重,且容易发生“权力寻租”。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市场和法律机制的发展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私人资本有意愿也有能力参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这种参与既能为民间资本开辟新的投资渠道,也能弥补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能力的不足以及可能产生的种种弊端。

共享单车在移动互联网技术背景下诞生,由私人资本提供,发挥着部分“最后一公里”的公共交通功能,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共享单车具有一定程度上的非竞争性,在投入足够量的共享单车后,一个消费者对共享单车的消费几乎不会影响其他人从消费中获得的效用,增加额外一个人消费共享单车,理论上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增加。但“俱乐部物品对于俱乐部的全体成员来说是非排他的,但对于非会员来说则是排他的①”。共享单车与传统公共产品不同,由社会私人资本投资,不仅要向消费者收取使用费或租赁费,而且经营目的是盈利。因此,如果把纯公共产品和纯私人产品看着社会产品的两极的话,共享单车作为准公共产品,则处于两极之间,并且由于由私人资本投资,以盈利为目的,相对更靠近私人产品这一端,属于准公共产品Ⅱ型(详见表1)。

表1 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划分

二、政府和市场积极因素的缺失导致共享单车困境

准公共产品市场化的良好运作需要一定的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很难真正可持续地健康运作。这些条件,综合起来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一是政府,二是市场,三是企业。

(一)政府扶持不足

如前所述,准公共产品具有某些公共产品的属性,提供的是社会公共服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因而需要政府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其进行规划、监管和调整,也需要政府为准公共产品的市场化提供制度激励和规则保障,从而为私人资本的进入和竞争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准公共产品市场化过程中产生的负外部性也需要政府加以纠正、调整和弥补。总之,准公共产品市场化绝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放手不管或减轻政府的监管和服务责任,相反,市场化的供给方式创新对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行政管理者创新管理意识,强化服务能力,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

(二)市场竞争不足

既然是市场化运作,则产品运作过程中需要尊重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律,要考虑市场竞争,要计算成本收益,要分析供需关系,要考虑盈利模式及其可持续性。不考虑这些市场因素,不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准公共产品无法真正实现可持续的市场化运作,结果不仅无法克服准公共产品政府供给的弊端,反而会产生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

(三)企业努力不足

曾经风光无限的共享单车,如今已困难重重。起初,单车企业如雨后春笋,以摩拜和ofo 为代表的头部企业先后获得了数亿美元的融资。到如今,大部分已经倒闭,仍在运营的也是举步维艰。短短三年左右的时间,一个行业从无到有,从盛极一时的繁荣到步履艰难的寒冬,变化之大,令人咋舌。目前共享单车所面临的发展困境,从准公共产品市场化条件的角度分析,主要是因为政府和市场积极因素的缺失所致。

三、困难产生的原因

(一)政府层面

从政府方面看,政府管理和服务缺位是共享单车发展困境的主要原因。政府认为,共享单车由私人资本投资,采用市场化的方式运作,这是市场的事,政府不应该插手。并且这是有成功的先例可循的,当年网约车兴起时,滴滴和快的为抢占市场份额,大打补贴大战,竞争非常激烈,但最终还是竞争者之间通过市场手段(企业并购)解决的。网约车和共享单车都被誉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都是私人资本投资公共交通类的准公共产品,既然网约车的问题能够通过市场解决,那么共享单车也可以。但实际上,共享单车相比网约车,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行政管理资源。

首先,单车投放量的问题。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为了占领市场,大量地投放单车,特别是在人口密集的商业区和居民区。这种过量投放必然影响公共空间的正常利用,而起初政府管理部门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最后才对单车的投放数量根据空间容量和市场需求进行配额和限制。

其次,对单车的故意损毁和私自占用问题。这也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再者,共享单车的良性运营离不开高素质的骑行用户,离不开文明友好的社会环境,而这些需要政府去宣传和引导,并加强相关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总之,“公共服务市场化不是政府责任市场化,不能导致政府责任转移,不能导致政府角色消失,更不能是政府撂担子、甩包袱②。”

(二)市场层面

从市场方面看,缺乏盈利模式和运营成本过高是共享单车发展困境的根本原因。准公共产品市场化能否可持续运营,关键是看其能否可持续盈利。因为它不是纯公共产品,本质上讲,它是一种商品,是一种商业行为,实现盈利是其目的,也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共享单车兴起之初,由于受到资本的疯狂追捧,摩拜和ofo 经过几轮融资,融资金额都达到了十多亿美元,靠资本的热捧,单车企业疯狂地扩张圈地,似乎只要有流量,只要有份额,盈利不是问题,是早晚的事。然而,事实并不如想象的美好,直到今天,共享单车企业也没有找到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不能解决盈利模式问题,不能实现盈利,听起来再美好的商业模式,再具投资价值的准公共产品,也注定无法市场化。

(三)企业层面

居高不下的运营成本,也是共享单车企业无法承受之重。高成本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和投入成本。共享单车和网约车不同,网约车起初是通过招募出租车司机,而后通过邀请私家车主带车加入来实现初始运营,也就是通过移动网络和平台技术来实现资源对接和整合,是一种轻资产的商业模式。而共享单车则需要单车企业投入大量自己购买的单车,尽管一辆单车成本不是太高,但由于数量多,所需投入的制造成本仍然巨大。第二个高成本就是运营维护和维修成本高。单车需要专人调度,又容易损坏,损坏后的需要维修,特别是共享单车使用场景都在户外,使用人又不是所有权人,“公地悲剧”难以避免,再加上有人故意损毁,私自上锁,占为私用等情况较为普遍,导致单车的运营维护和维修的成本居高不下,毁损率很高。

综上,任何准公共产品的市场化要想成功运营,都离不开政府和市场两者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因为它是准公共产品,发挥社会公共职能,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所以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监管和服务。因为它是市场化运作,要收回成本,实现盈利,所以更离不开市场,必须“在商言商”。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共享单车发展困境的出现是必然的。

四、政府与市场“两手抓”:共享单车的出路

共享单车要走出目前的困境,从准公共产品市场化的条件分析,必须从政府和市场这两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政府要转变思想,

政府要为共享单车良性发展提供软硬件两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任何市场都离不开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而共享单车属于准公共产品,更需要政府加强引导、监管和服务,而不能完全交给市场,任由其野蛮生长。政府应该在规则制定、行业监管、基础设施配套、政策引导等方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③,让共享单车在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单车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展开运营。“在准公共产品的生产环节,应当加强监管,在准公共产品投放过程中,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支持和政策引导;在准公共产品的消费环节,则应当着力于发挥好准公共产品供给方和使用方之间的契约约束,同时培养准公共产品消费相关主体的责任意识④。”经历了共享单车初期的无序竞争和发展,政府已经意识到了加强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很多城市要求各单车企业暂停新车投放或实行限额投放。为解决乱停乱放问题,不少城市对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规划了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同时加强了对单车的停放管理,及时清理无人调度和管理、妨碍出行、影响市容的车辆。但仅仅这些还不够,还需要政府从宏观上加强管理,制定行业标准和准入规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信用等管理手段,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建设和完善对慢行交通出行友好的软硬件设施。

总之,面对共享单车这种新生事物,政府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创新思维方式和管理手段,与时俱进地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前,政府为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投入巨大成本发展有桩式公共自行车,但受制于成本和借还车固定桩的限制,公共交通的“最后一公里”仍无法完全打通。现在,共享单车的出现可以弥补政府公共自行车功能上的不足,政府理应投入更多的精力,管好用好共享单车这一新的出行方式。

(二)市场方面要良性竞争

共享单车要实现盈利,关键点有二:一是要投放适量,二是要提高使用率。而这两者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投放过量必定带来低利用率,投放不足,又难以占领市场,最终因赢者通吃,被淘汰出局,而激烈的市场竞争又不允许“适量”投放,于是竞争者陷入了一个两难境地。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大致有两个方向,一是合并与并购,建立一家市场支配地位企业,通过理性计算,合理地进行规划和调整,避免无序和过度竞争,解决盈利问题。当然,可能有人会担心,如此因缺乏竞争,易发生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其实不必过于担心,一来共享单车具有可替代性,如果企业以过高的价格或不合理的条件强加于消费者,消费者可以用政府公共自行车,或以步行等其他方式代替。二来政府可以依据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二是在不能形成市场支配地位企业的情况下,或者对于不能取得支配地位的共享单车企业来讲,差异化经营或许是一个可行策略。企业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和不同的消费场景,制定有针对性的经营策略,形成差异化、精细化运营,解决同质化经营所不能解决的盈利问题。

(三)企业方面要练好内功

共享单车要走出困境最根本的是要练好内功,“对于共享单车行业来说,最大的挑战还是其本身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可盈利性问题⑤。”毕竟不论什么商业模式,只有实现赢利才能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实现可持续经营。要解决这一问题,共享单车经营企业首先要转变经营理念,把发展重点从规模扩张、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和量的增长转变到集约化、精细化、差异化运营上来,转变到改善用户骑行体验,提高品牌和服务附加值上来。其次,共享单车企业需要重构商业模式,减少成本支出,拓宽盈利渠道。按照目前的商业模式运营下去,共享单车很难走出寒冬。如前所述,共享单车是一个重资产商业模式,且运营管理成本巨大,单车企业无法在短期内收回投资,实现盈利。而长期来看,单车的损耗率很高,加上市场竞争激烈,投放过量,导致单车的使用率不高,还未收回投资,企业资金流就已经难以为继。而收取用户押金,投资资本市场获益或用于企业再生产,且不说其存在法律风险和安全风险,就是从商业角度看,也不是可行和长久之计,无法使企业真正摆脱亏损,实现盈利。

注释:

①任俊生.论准公共品的本质特征和范围变化[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5):55.

②沈荣华.公共服务市场化反思[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3.

③郭鹏,林祥枝,黄艺,涂思明,白晓明,杨雅雯,叶林.共享单车:互联网技术与公共服务中的协同治理[J].公共管理学报,2017,(3):1.

④郑家昊,李庚.准公共产品负外部性有效治理的政府责任及工具创新——以共享单车为例[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8,(2):8.

⑤李强治,刘光浩.共享单车进入提质换挡关键期[N].人民邮电,2019-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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