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和HIIT联合干预肥胖女大学生的减肥效果观察
2020-06-09周广仁朱二刚陶志轩
周广仁,朱二刚,陶志轩,孙 俊
(皖南医学院 体育教研室,安徽 芜湖 241002)
0 引言
2015年发布的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显示,我国大学生肥胖检出率持续上升,控制大学生肥胖已逐渐成为我国高校体育工作和预防医学的重点和难点.运动干预作为防治肥胖的首选方法,其强度的确定是运动减肥安全和有效的根本保证.目前,长时间中、低强度的持续性有氧运动已成为广为接受的减肥和健身方法,但已有调查显示,缺乏时间是影响大学生运动锻炼的因素之一[1],因此,在实践中这种训练方式持续时间过长、节奏单调,很多肥胖大学生难以坚持实施自己的减肥计划[2],最终导致运动干预肥胖的失败.而高强度间歇性训练(HIIT)持续时间较短并存在间歇,相对而言更易被接受和坚持,但较高强度的运动普遍被认为会使运动风险加大,从安全性和责任规避的考虑,该训练方式很少用于高校肥胖大学生人群.近年来,学者们围绕HIIT展开了系统研究,研究对象包括大学生人群、糖尿病人群甚至是心脏病人群等,研究指出,只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的高强度有氧间歇运动更有利于脂肪消耗,并且在实施过程中无不良反应[3],HIIT的省时性、有效性、安全性均得到了证实,越来越受到来自于肥胖、健身人群和慢性疾病患者的青睐.因此,本研究以单纯性肥胖女大学生为实验对象,以HIIT为实验手段,同时将健康教育纳入其中,旨在探讨联合干预方式对单纯性肥胖女大学生的减肥效果,为高校弱势群体体育教学改革和大学生肥胖控制提供实践和理论依据.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根据芜湖市某高校本科生2017年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的结果,依据《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公共招募身体质量指数(BMI)值≥28 kg/m2的肥胖女大学生.经询问既往病史、身体机能检测等安全评估后,排除由内分泌或遗传代谢疾病引起的继发性肥胖;根据认知障碍排除不能进行常规训练的学生;根据各种慢性严重疾病以及心肺、肾功能障碍等病症,排除不宜进行高强度训练的学生;根据长期服用药物、保健品或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排除可能对研究造成影响的学生;根据意愿调查排除不愿参加实验的学生.最终筛选出近3个月体质量稳定且达到肥胖标准者50人,平均年龄18.7岁.所有参加者均被告知实验的目的、内容与要求,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将研究对象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每组学生的年龄、身高、体质量、BMI等均无显著性差异;实验中,由于各种原因,干预组和对照组分别脱落1人、5人,最终统计的样本量为44人,其中联合干预组24人,对照组20人,其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随机抽样受试者基本情况一览表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图书馆和中国知网、Web of Science等数据库,查阅和收集近年来国内外有关肥胖干预、减肥、HIIT、运动处方、健康教育、健康信念、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文献,为设计肥胖女大学生的健康教育和HIIT联合干预方案提供理论支撑.
1.2.2 问卷调查法
对报名参与研究学生的年龄、睡眠、饮食、体力活动情况、既往病史、家族肥胖史、对肥胖的认知情况、减肥信心等进行问卷调查,以此筛选出研究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实施联合干预方案.
1.2.3 数理统计法
采用SPSS 19.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所有数据均采用平均值±标准差的形式.其中,干预组和对照组内干预前后BMI、身高、体质量、久坐时间等的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干预组和对照组间构成比百分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干预组和对照组间干预前BMI、身高、体质量、久坐时间等量的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或秩和检验;干预组和对照组间干预后BMI、身高、体质量、久坐时间等量的比较采用协方差分析.
1.2.4 实验研究法
本实验运动干预方案从2018年3月5日起至6月29日结束,共持续17周.
1)普通干预:针对对照组.向对照组学生统一发放健康教育手册,并集中进行一次运动营养、运动处方知识讲座;体力活动方面,保证学生原有每周1节体育课、1次体育俱乐部课外活动的运动量.同时,学生微信、QQ上每周会收到2条健康知识方面的相关信息,共34条.
2)联合干预:针对干预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采用健康教育和HIIT联合干预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干预实施前对部分学生进行访谈,了解她们在膳食营养知识、体力活动和减肥的认识、信念、行为上存在的误区.
其次,进行多次健康教育干预,时间点分别设在干预前、8周后、13周后进行.在整个干预过程中,穿插介绍肥胖及久坐行为的危害、运动与营养、运动减肥原理及注意事项、HIIT的益处及困难、HIIT运动处方的制定及注意事项等健康教育内容,并对减肥效果不明显、减肥信念动摇的学生进行问题分析,通过自我效能感训练和专门的健康指导、心理辅导,建立并强化其体质健康信念.
最后,参照Fisher等[4]、韩玉璋等[5]的方案,制定并实施HIIT训练计划:①训练内容:波比跳、台阶训练等徒手和壶铃半蹲、壶铃上摆等器械训练;②运动时间的安排:准备活动10 min,3 min 80%~90%HRmax+2 min 50%~60%HRmax+1 min休息为一个环节的间歇训练(HRmax表示运动适宜最大心率),重复22~30 min,最后放松10 min,其中HRmax=220-生理年龄;③运动强度的控制:初始强度80%HRmax左右,后期根据学生机能的提高及反馈,可逐步提升到90%左右.运动期间密切观察,用华为手环3pro记录实时心率,通过运动强度与运动自觉量表(RPE)控制运动强度.每周训练2次,分别安排在体育课和体育俱乐部课外活动期间进行.
2 结果与分析
2.1 干预前后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减肥信心比较
“健康信念”的概念最早由Rosenstock提出,即体质健康信念与锻炼行为虽呈正相关,但个体所受的健康教育并不总是转化为健康行为[6],其行为受个人认知水平调节以及信念强度的影响.从表2可以看出,在干预前及第8周这两个时间点,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的减肥信心无显著性差异(P>0.05);17周后干预组的减肥信心明显优于对照组,二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表2 不同组别学生干预前后减肥信心构成比较
2.2 干预前后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饮食行为偏好比较
蔬菜、水果具有低能量、高水和高膳食纤维的特点,普遍被视作预防肥胖及控制体质量的推荐食物.国内外大量研究证明,学生每天食用蔬菜、水果1次及以上,其超重、肥胖的风险比每天少于1次者低,同时,不经常食用早餐或过度吃夜宵的青少年往往有较高的BMI值.干预前,对照组和干预组学生过去1周吃早餐天数分别为5.7和5.8,吃夜宵天数分别为1.1和1.2,吃蔬菜及水果的天数分别为4.5和4.6,均无显著性差异.干预后,干预组学生吃水果蔬菜的天数增加了0.5,达到5.1,而对照组为4.7,协方差分析显示干预组和对照组间具有显著性差异(F=7.466,P=0.009);干预组学生吃早餐和夜宵天数虽分别增加和减少了0.1,但并无显著性差异(P>0.05).详见表3.
2.3 干预前后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久坐时间比较
研究显示,长期的久坐行为会导致机体有氧体能水平低下,久坐时间过长与大学生不健康的身体构成、慢性心血管疾病以及较低的健康水平高度相关.如表3所示,干预前,对照组学生过去1周工作日及周末久坐时间分别为6.1,6.6 h,干预组分别为6.2,6.8 h,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工作日久坐时间平均减少0.1 h,周末久坐时间分别减少0.5,0.1 h,协方差分析显示干预组和对照组间工作日久坐时间无显著性差异(F=0.482,P=0.491),周末久坐时间有显著性差异(F=8.680,P=0.005).
表3 过去7天内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饮食行为比较
2.4 干预前后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减肥效果情况比较
从表4得知,干预前对照组和干预组学生的身高、体质量、BMI值等均无显著性差异;经过17周的干预后,对照组学生的体质量、BMI值等出现反弹,实验前后未发生明显变化,而干预组学生的体质量由78.6±9.7 kg下降为 72.5±8.4 kg,BMI值由 30.4±2.1 kg/m2下降到 28.0±2.1 kg/m2,平均值分别下降了 6.1 kg 和 2.4 kg/m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另外,经协方差分析后得知,干预后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的身高无显著性差异(P>0.05),其变化范围在测量误差和人体身高正常浮动内;而干预组和对照组间的体质量、BMI值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F=30.508,P=0.000;F=28.039,P=0.000),说明干预组减肥效果显著.
表4 干预前后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身高、体质量、BMI比较(x¯±s)
3 讨论
3.1 健康教育对肥胖女大学生的作用
单纯性肥胖是一种代谢障碍性疾病,受遗传、心理、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肥胖女大学生身体发育已基本成熟,但在承受“体重污名化”的同时,亦存在群体内部的歧视,虽内心对尊重、平等和社会承认有更多的企盼,却不能行使自己的话语权[7];同时,由于体育资源的不均等与自身运动技能的缺失,肥胖女大学生不仅对减少体育活动的危害性缺乏了解,更不十分认同体育“赋权增能”的益处,长此以往,必将最终严重影响她们的健康与生命安全[8].据调查,大多肥胖大学生均有减肥经历,但只有极少数减肥成功,原因在于肥胖大学生具有信心不足、意志薄弱等思想和行为上的共性,尤其是肥胖女大学生人群,一旦摆脱半封闭式干预环境的束缚,大部分都会因为锻炼依从性及自控行为下降,其运动强度、运动量通常会下降,肌肉耗能减少,静息代谢率下降,最终以体质量的反弹或下降受阻结束,导致减肥失败.研究发现,经过17周的实验研究,干预组的减肥信心明显优于对照组,说明健康教育可以使肥胖女大学生更加了解久坐行为、体力活动缺失的危害,以及在减肥信念、行为上存在的误区,帮助她们认清自身各种现存或潜在引起肥胖的风险,进而提高自我效能及应对效能;同时,对其建立的健康信念加以巩固,可以增强她们对肥胖易感性、健康动机、疾病严重性的认知[9],进而通过饮食控制和运动干预行为,在痛苦和挫折中不断强化减肥信心,并保证减肥行为不会无故中断,最终远离肥胖.另外,在干预过程中,强化其对生命的理解、感悟和反思,进而将各项体育行为内化成一种自觉习惯,在减肥成功的基础上寻求自我能力发展内的最佳目标,并且持之以恒地去努力实现.据统计,在实验干预过程中,干预组因各种原因无法坚持而流失1人,流失率仅为5%,远低于对照组的20%.
3.2 HIIT对肥胖女大学生的作用
对于运动减脂而言,就是让能量消耗大于能量摄入.虽然HIIT在运动中主要消耗碳水化合物,但是在大强度运动后,机体生长激素、肾上腺素等分泌增多,会促使静息代谢率加强,而这种高代谢水平在24 h恢复期主要以脂肪供能为主,这就是HIIT减脂的机制.HIIT能够促进糖原降解酶活性增加,有利于机体骨骼肌对脂肪的氧化,并且机体在高强度运动后过量氧耗较高,其不适症状也可通过间隙加以避免,这正是减肥实践中HIIT更易被接受及完成的原因所在;同时,在HIIT间歇期,运动器官虽得到休息,但肺部和心血管系统仍要承受较大的负荷,经过长时间有规律的高强度间歇训练,机体的肺活量和心肌供血能力会得到明显提高.对于减肥来说,运动后总能量消耗比单纯运动中的能量消耗更重要.有研究表明,摄氧量与运动强度成正相关,同时摄氧量又与游离脂肪酸的消耗密切相关[10],HIIT虽然运动时间短,但运动后摄氧量显著高于中、低强度的运动,从而有利于肥胖人群减脂.研究证实,在达到一定的阈值强度,持续进行40 min运动后,在24 h之内,相对于中低强度有氧运动后额外消耗5~25 kcal的热量,大强度运动后的过量氧耗却可以超过180 kcal[11].另外,有研究证实大学生每天久坐时间超过4 h,其身体活动行为的连续性就有可能中断,并且经过较低能量消耗的累积效应,即使身体活动达到了日常的建议标准,其肥胖的风险也会急剧增加[12],仍然具有较高的健康风险.本研究显示,虽然有课业压力等因素限制,干预组学生的工作日、周末久坐时间仍分别减少了0.1,0.5 h,并且周末久坐时间和对照组相比有显著性差异,说明健康教育和HIIT联合干预方案有助于肥胖女大学生从“低强度运动—高久坐行为”向“高强度间歇运动—高久坐行为”转化,并最终养成“高强度间歇运动—中、低久坐行为”的良好习惯,从而充分发挥HIIT的健康效益,通过持续性的体育活动有效控制体质量,降低肥胖恶化的风险.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采用健康教育和HIIT联合干预方案后,干预组和对照组肥胖女大学生的吃早餐和夜宵天数、工作日久坐时间差异不显著,说明女大学生的不良饮食与健康行为习惯具有共患性与共存性,难于通过自觉行为提升自身健康素养水平.
采用健康教育和HIIT联合干预方案可以提高肥胖女大学生的健康信念和减肥信心,进而有效增加吃蔬菜和水果天数,减少周末久坐时间,逐渐养成一种健康膳食营养的生活方式,并且这种改变不随干预期限的结束而停止,从而彻底避免肥胖对身体的危害.
对于肥胖女大学生来说,HIIT是一种省时有效的减肥方法,干预组学生的体质量和BMI指数的平均值分别下降了6.1 kg和2.4 kg/m2,减肥效果显著,说明在进行充分安全评估的前提下,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于缺乏时间锻炼的肥胖女大学生来说,不仅有利于脂肪消耗,而且相对来说更容易坚持.
4.2 建议
针对目前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滑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的现状,建议将健康教育和HIIT联合干预方案作为一项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应用于高校弱势群体体育教学改革和大学生肥胖控制中.
鉴于高强度运动对肥胖大学生的风险性,出于安全和责任规避的考虑,建议高校在将HIIT纳入到体育课教学时,应加强训练方案程序设计、医务监督和风险防控,并明确相关责任认定;同时,强化舆论导向,唤醒高校相关部门和体育教师对HIIT的情感和价值认知,进而促进肥胖大学生的体育潜能向更高层次不断推进.
由于课业压力和智能手机的“绑架”,长期的久坐行为已成为肥胖大学生的主要生活方式,建议高校担负起提高大学生健康素养水平的重任,进而促使肥胖大学生减少久坐时间,在降低肥胖发生风险的同时,养成健康合理的饮食运动行为习惯.
鉴于目前体质弱势群体健康教育尚未受到足够重视的现状,建议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社会和学校共同实施健康教育,并对其加以规范和保障,最终使体质弱势群体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同时,高校应建立完善的体质弱势群体健康教育管理和教学体系,在专业队伍和经费支持上予以规范和保障,从体制上保证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协同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