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助产医疗机构防控措施和医疗资源现状分析
2020-06-09黄美娟邱育纯胡骐冰卞碧云王子莲王志坚牛建民樊尚荣钟文彬尹保民龚小倩温济英郭晓玲0李瑞满侯红瑛刘慧姝沈宇清赵扬玉陈敦金
黄美娟 邱育纯 胡骐冰 卞碧云 王子莲 王志坚 牛建民樊尚荣 钟文彬 尹保民 龚小倩 温济英 郭晓玲0 李瑞满侯红瑛 刘慧姝 沈宇清 赵扬玉 陈敦金
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510150);2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510080);3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州510515);4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518017);5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518036);6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广东东莞523700);7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广东珠海519001);8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广东韶关512000);9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510010);10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广东佛山528000);11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510630);1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510630);13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440106);14开平市中心医院(广东开平529000);15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100083)
2020年2月11日,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ICTV)将新型冠状病毒的正式分类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SARS-CoV-2)[1]。世界卫生组织(WHO)同日宣布,由这一病毒导致的疾病的正式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2]。COVID-19 现已报告存在家庭聚集感染和医院感染[3-6]。随着全球疫情扩大,WHO 近期宣布,COVID-19 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COVID-19 的传播途径存在飞沫传播、密切接触传播和气溶胶传播[8],还需要注意预防粪口传播[9],尚无母婴垂直传播证据[10],人群普遍易感。孕产妇是特殊的易感人群,为了保障孕产妇疫情期间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获得良好的母儿结局,有必要对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孕产妇救治能力及基础设施进行调查,为相关部门做好孕产妇安全保障工作和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对广东省21 个地级市各级助产医疗机构进行调查,作为本次调查研究对象。
1.2 方法在“国家产科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下,由“广东省产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组织将调查问卷下发至广东省内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并取得其配合。采用“问卷星”进行问卷调查,每个选项均设置必填,问卷说明本研究目的、意义和填写方法等。调查时间为2020年2月16日至2月18日24:00。共回收问卷342 份,删除重复填写问卷,剩余有效问卷294份,问卷有效率为85.96%。调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疫情防控措施、基础设施、物资缺乏情况、孕产妇、新生儿、医护人员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疫情期间产科诊疗情况等。
1.3 统计学方法运用SPSS 24.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描述,计数资料采用频数和百分比描述。定量资料的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或方差分析,定性资料的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本次调查的医疗机构共294 间,其中一级医院56 间,二级医院119 间,三级医院119 间,覆盖广东省21 个地级市。
2.2 助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疫情期间,助产医疗采取的13 项疫情防控措施见表1。调查的294 间助产医疗机构中,在制定并组织实施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预案和工作方案方面,有293 间机构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治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疫情防控方案,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治院内专家组277 间,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孕产妇防治专家组225 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危重症抢救组220 间,有293 间助产医疗机构。在诊疗方面,278 间助产医疗机构有足够的医务人员提供疫情防控和正常诊疗工作,233 间助产医疗机构开通疫情咨询免费专线。在医护人员培训方面,所有助产医疗机构均完成对医务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工作。在孕产妇收入院管理和住院管理方面,所有助产医疗机构已加强患者就诊管理以减少患者拥挤和院内感染风险,加强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门诊和住院前测量体温,门诊和住院前实施流行病学调查,280 间助产医疗机构已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产妇转诊机制,降低了孕产妇暴露和感染COVID-19 的风险。三级医院相对于一二级医院各项措施采取较高(P<0.05)。
2.3 基础设施配备情况各助产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配备情况见表2。助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配备率为87.8%,大部分助产医疗机构设置相应的隔离病区或隔离病房,另有部分助产医疗机构配备负压病房、产科独立通道,基础设施配备基本到位。
2.4 医疗防护物资缺乏情况各助产医疗机构医疗防护物资缺乏情况见表3。医疗防护物资均不缺乏的助产医疗机构仅占13.6%,缺乏消毒用品的助产医疗机构占38.4%,个人防护物资也有不同程度的缺乏。
2.5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产科管理对于无接触和暴露史的绝大多数普通孕妇的妊娠保健来说,需做好自身防护以最大限度预防COVID-19感染。调查结果显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93.2%的助产医疗机构在COVID-19 就诊人次下降,96.6%的助产医疗机构普通孕妇正常规律产检率下降,57.8%的助产医疗机构高危及极高危孕产妇正常规律产检率下降,未规律产检普通孕妇追访率、未规律产检高危及极高危孕妇追访率、产妇失访率
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分别占42.2%、29.9%、26.9%,见表4。调查的294 间助产医疗机构中,有186 间开展了线上医疗服务,服务内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护、孕期保健、孕妇学校、产检、远程会诊等,有效减少现场就诊次数及看诊时间,理论上可以降低暴露和感染COVID-19 的风险。孕产妇严重并发症和合并症患病率和不良结局发生率上升的助产医疗机构各占5.1%和2.7%,略有上升。至调查截止日期,共发生5 例孕产妇死亡,死亡原因排除COVID-19 感染,均未因疫情延迟就医而耽误救治或因疫情原因无法或拒绝收治孕产妇。
表1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Tab.1 The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of hospitals 例(%)
表2 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情况表Tab.2 The infrastructure situation of hospitals 例(%)
表3 广东省各助产医疗机构物资缺乏情况表Tab.3 The shortage of medical protection material in obstetrical hospitals in guangdong province 例(%)
各助产医疗机构对住院孕产妇常规进行CT检查占5.4%,对发热孕产妇常规进行CT 检查的助产医疗机构的比例为46.3%。对于COVID-19 疑似及确诊孕产妇,需进行隔离治疗。到调查截止,调查的294 间助产医疗机构中,确诊COVID-19 感染孕产妇4 例,新生儿1 例,医务人员3 例。疑似COVID-19 感染孕产妇26 例,新生儿5 例,医务人员6 例。对于确诊COVID-19 感染的孕产妇收治于定点医院。对于疑似COVID-19 感染的孕产妇,主要收治于医院综合收治病房(14.6%)、独立的产科隔离病区(12.6%)、其他场所(11.2%)、产科病房内设置的隔离区域(10.2%)、产科病房仅单间收治(9.2%)、呼吸科病房或ICU(2.7%),见表5。
表4 疫情期间产科诊疗情况Tab.4 The situation of obstetrical treatment during the epidemic period 例(%)
3 讨论
3.1 助产医疗机构需要继续加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订孕产妇诊疗流程和应急预案根据广东省各助产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大部分助产医疗机构均已成立院级新型冠状肺炎防治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制定并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孕产妇防治专家组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危重症抢救组,保证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对降低广东的COVID-19 病死率可能共同发挥了作用[9],需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11],继续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细化针对孕产妇的医疗服务流程,制订孕产妇诊疗流程和应急预案,保障孕产妇诊疗需求。
3.2 助产医疗机构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资源开展线上诊疗服务,满足普通孕产妇孕期保健需要各助产医疗机构应当在本院现有妊娠期保健规范和流程的基础上,制定实时的妊娠期保健流程,合理调整各孕期检查时间,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资源及时发布和推送宣传教育资料,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在线检查预约、在线门诊咨询甚至在线开药及快递服务,既能更好地满足孕产妇规律性产检的需求,也能有效减少现场就诊次数及看诊时间,从而降低暴露和感染COVID-19 的风险。目前,广东省超过半数助产医疗机构开展了线上医疗服务,应充分加以运用并扩大服务内容,并鼓励更多的医疗机构开展线上咨询和就医指导。
表5 广东省各助产医疗机构疑似/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的孕产妇收治情况 例(%)Tab.5 The situation of receive and cure pregnant women of COVID-19 in obstetrical hospital in guangdong province
3.3 各助产医疗机构需时刻做好管理妊娠合并COVID-19 孕妇的准备,并做好医护人员的自我防护CT 检查对新型冠状肺炎诊断具有重要价值,但CT 在孕产妇中的使用因考虑辐射的影响而受到限制,因此,诊断妊娠合并COVID-19 可能更加困难。本次调查发现,有少部分助产医疗机构对住院孕产妇常规进行CT 检查,近半数助产医疗机构对发热孕产妇常规进行CT 检查。目前,研究认为孕期有指征地使用CT 对胎儿未见明显危害[12-14],但应征得孕妇及家属的知情同意,并采取腹部保护措施。对疑似和确诊COVID-19 孕产妇应进行隔离治疗,确诊孕产妇需转至有助产条件的定点医院治疗,本次调查的大部分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区域,部分医院配备负压病房、负压产房、新生儿负压病房、负压手术室,定点医疗机构各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同时,应加大医疗防护物资的生产,优先供应一线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做好自身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