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等教育机构抑或中等教育机构:美国公立初级学院办学属性考辨

2020-06-08康绍芳

关键词:学区加州学院

康绍芳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宁波315211)

19 世纪末期以来, 美国学界围绕初级学院(Junior College)和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①美国社区学院的前身是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建立的初级学院。1947 年《总统高等教育委员会报告》中正式提出建议使用社区学院这一名称取代初级学院。在20 世纪50 年代至60 年代期间,初级学院主要是指私立大学的分支学院或者是由教会、独立组织资助的两年制学院,主要以转学为目的。 社区学院则主要是指由公共财政资助的两年制学院。 到了70 年代,社区学院这一术语开始适用于以上两种类型的学校。属性的研究和辩论一直没有停歇过,目前,美国教育界和公众对初级学院和社区学院所谓的“过渡机构”、“实验性机构”、“混合性机构”、“人民学院”、“民主学院”、“自由女神” 的称呼, 以及对其“减压器”、“安全阀”、“防护线”、“中转站”、“双面神”甚至“超级市场”等各种不同说法也证明初级学院在美国教育制度体系中独特却又充满争议的角色属性。事实上,这些争议在初级学院产生的早期阶段就已经埋下矛盾的隐患, 初级学院理念产生于大学,但因其起源历史的复杂性,在发展过程中其办学属性及所承担的办学职能备受争议。

国内学界对初级学院已有的研究和结论中,一般将初级学院纳入高等教育范畴, 将其作为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组成部分。 目前对美国初级学院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 美国高等教育史和美国社区学院史。在高等教育史研究中,初级学院被视为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向现代大学转型过程中的产物, 是美国高等教育制度系统的组成部分。 如王英杰在《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中提出初级学院是在美国研究型大学与赠地学院双重冲击下形成,两年制学院的发展,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制度的确立和完善。[1](P25)王保星在《美国现代高等教育制度的确立》 中也提出相似的观点,认为初级学院的发展丰富了高等教育的内涵,为美国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确立做出了重要贡献。[2](P97-199)在社区学院研究中,初级学院被视为美国高等教育中很有特色的一个层次和单元,如毛澹然、 续润华、 万秀兰等都认为初级学院的设想产生于大学,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 初级学院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结构中的一个层次系统, 成为美国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和普及化最重要的载体。①毛澹然.美国社区学院发展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毛澹然.美国社区学院的起源[J].外国教育资料,1984(1):36-40.续润华.美国社区学院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0.万秀兰.美国社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另外从学位论文和期刊文章来看,对美国初级学院及社区学院的研究主要着眼于高等教育发展的逻辑线索,并倾向于将其纳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加以研究。 如郝有隽.美国社区学院的发展历程及启示[D].西北师范大学,2003.杨颖东.社区学院21 世纪中国高等教育值得努力的方向[D].华东师范大学,2004.冯宏义.美国社区学院的办学职能及其启示[D].福建师范大学,2004.李春生,徐静.美国社区学院的身份更迭——由社会角色向经济角色过渡[J].比较教育研究,2004(8):83-87.徐琦.美国社区学院的多重使命:冲突还是互补[J].高教探索,2004(3):33-35.在美国学界,初级学院在美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地位一直备受争议, 长期从事初级学院研究的学者沃尔特·伊尔斯(Walter C. Eells)认为初级学院是美国教育中的实验性机构, 是一种过渡性机 构。[3](P185-209)科 尔 曼·格 里 菲 斯 (Coleman R.Griffith) 也认为初级学院是连接中等学校与大学和学院的桥梁,是高中毕业生步入社会生活、进入专业学院或大学的过渡性机构。[4](P159)初级学院的学生则倾向于将初级学院视为一种混合型机构,一半是中等教育机构,另一半是高等教育机构。[5]在1960 年《多纳霍高等教育法》(Donahoe Higher Education Act)中,初级学院被视为既是中等教育的一部分,也是公立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6]

基于上述研究, 有必要重新审视初级学院在美国教育系统中的角色和地位。 鉴别澄清不同类型及性质初级学院在美国教育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就必须从其起源和发展的历史开始。初级学院复杂的角色和性质在根源上是历史的产物。 美国初级学院不仅仅是美国高等教育转型的产物,也是美国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系统关系重组的产物。 初级学院理念虽起源于大学, 但从其起源和发展历史、立法规定、组织和经费管理看,公立初级学院在性质上是高中教育的延伸, 并不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 而是美国公立学校系统的组成部分。

初级学院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9 世纪, 但对第一所初级学院的创办时间学术界争议颇多。 第一所初级学院的确立时间目前难以确定, 其课程、 教师、 组织管理等早期的历史大部分都无法考证。[7](P6)但大部分学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初级学院起源于19 世纪末, 大学、 师范学校、 高中和小型学院四种类型的教育机构共同塑造了初级学院的早期历史②从发展类型看,初级学院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四年制学院和大学下设两年制初级学院或附属分校,芝加哥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及华盛顿大学均通过此种方式创办了初级学院。 第二类是师范学校获得州教育董事会批准提供两年制的学院教育工作而成为初级学院,这类学院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如亚利桑那、印第安纳、密执安、明尼苏达、北达科他、内布拉斯加、俄克拉荷马、犹他、西弗吉尼亚及威斯康星等州,均对师范学校升格而为初级学院的做法予以认可。第三类是公立高中在学制上向上延伸涵盖学院前两年的教育工作而成为公立初级学院。第四类是小型四年制学院转型而成为私立初级学院,这类学院主要集中在德克萨斯、密苏里、弗吉尼亚南部地区以及东部地区。。

从历史起源看, 私立初级学院的产生早于公立初级学院。 弗雷德里克·惠特尼 (Frederick L.Whitney) 认为1835 年伊利诺伊州戈弗雷的蒙蒂塞洛中等学校(Monticello Seminary at Godfrey)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所私立初级学院, 同时惠特尼也指出第一所现代意义上的私立初级学院产生于19 世纪末。[8](P11)莱纳德·库斯(Leonard V. Koos)对此表示质疑, 他认为与初级学院运动相关的第一所学院应是1896 年在芝加哥创建的路易斯学院(Lewis Institute)。[9]库斯认为路易斯学院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所私立初级学院, 这所学院之后转型为四年制学院并入伊利诺伊技术学院(Illinoi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10]也有许多学者将1898年在德克萨斯州创办的迪凯特浸礼会学院(Decatur Baptist College) 视为美国第一所初级学院。[11](P139)目前美国学界对第一所公立初级学院争议较少,普遍认为第一所公立初级学院是1901 年伊利诺伊州乔利埃特城镇高中 (Joliet Township High School)扩建而成的乔利埃特初级学院(Joliet Junior College)。

初级学院尤其是私立初级学院名称比较复杂,如中等学校(Seminary)、学院(Institute)、学校(School)、专科学校(Academy)、大学(University)等都是私立初级学院使用的名称。[3](P160)各州法律授权创办初级学院所使用的名称也异常繁杂,如:初级学院(Junior College)、初级学院课程(Junior College Course)、 地区初级学院 (District Junior College)、公立初级学院(Public Junior College)、高中延伸部(High School Extension)、初级学院部(Junior Collegiate Department, Department of Junior College Work)、高中两年制学院课程(Twoyear College Courses in High School)等。[3](P550-551)从初级学院复杂的名称中可以发现, 全美各州对初级学院属性的界定差别较大, 初级学院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摇摆不定。

私立初级学院的产生早于公立初级学院。 弗雷德里克·惠特尼的调查统计显示,62%的私立初级学院创办于1922 年之前, 只有38%的私立初级学院创办于20 世纪20 年代。[8](P11)数据显示,20 世纪20 年代起, 公立初级学院在数量和规模上开始呈现出迅速增长的势头,1921-1928 年初级学院总数增长了100%, 公立初级学院增长了180%,私立初级学院增长了75%。[8](P9)莱纳德·库斯所做的一项纵向比较研究结果显示,1922-1927 年间各类初级学院以及注册学生人数增长迅速, 尤其是地方和学区公立初级学院增长幅度达到128%。 (见表1 和表2)

表1 1922-1927 年初级学院数量变化[3](P69)

表2 1922-1927 年初级学院注册学生人数变化[3](P69)

从数据统计看,20 世纪20 年代,初级学院在数量和注册人数上都有显著增长, 公立初级学院增长速度明显要快于私立初级学院。 1922-1927年间,公立初级学院在数量上翻了两倍,注册学生人数翻了三倍。

美国初级学院的产生虽源于大学、师范学校、小型学院、公立高中等因素,但从初级学院运动的发展趋势看, 美国公立中学的发展是促成初级学院迅速增长的根本原因。 南北战争后尤其是1890年之后, 美国公立中学运动的蓬勃开展为初级学院运动的兴起提供了巨大动力。正如詹姆斯·安吉尔(James R. Angell)在中北部学院与中等学校协会 (The North Central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econdary Schools)会议中所发表的观点:“在我看来, 将初级学院单纯视为大学发起的运动是极大的错误,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美国民众对公共教育乃至高等教育兴趣和需求的持续增长”。[12]芝加哥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查尔斯·贾德(Charles H. Judd)认为初级学院具有双重功能, 它一方面对学生进行最后一个阶段的普通教育(general education),同时也有职责培养学生批判、 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使其具备进一步深造的潜力。[3](P475)博比特(John F. Bobbitt) 也将初级学院视为普通高中教育的组成部分, 他认为初级学院处于普通教育系统的顶端, 应该在学校教育系统中成为普通教育的典范,引导小学、初中和高中进行合理有效地普通教育。[3](P475-476)

美国中等教育运动与初级学院运动的兴起与发展近乎同步,初级学院运动蓬勃发展的时期,也是美国中等教育系统重组的黄金时期。1890 年美国中等教育以西方文明史中史无前例的速度发展起来。 1890 年时,全美14-17 岁的少年进中学的还不到7%,可是到了1920 年,这一比例已超过30%。[13](P566)1900-1920 年中等学校注册学生人数出现了惊人的增长速度,1920-1940 年间中等学校保持持续增长势头,注册学生增长了185%,同一时期高等教育注册学生增长了149.7%。[4](P87)(见图1)中等教育入学人数的急剧增长,也进一步刺激着民众对公共教育和高等教育需求的增长。 与此同时,数据显示,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注册学生人数存在巨大差值,在这一区域,初级学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在这个差值区,初级学院的角色属性备受争议。

图1 美国中等学校与高等学校注册学生人数增长趋势(1890-1940)

大批高中毕业生的教育需求促使美国改革中等教育学制系统。19 世纪末美国高中学制主要以4 年制为主,而同一时期的法国、英国和德国等欧洲国家中等教育学制长达6-9 年。 相比较而言,美国中学学制与大学之间的衔接是不够充分和完整的。 1887 年乔治·莱德(George T. Ladd)就提出应重组中等教育系统, 认为高中教育应延伸到学院教育的二年级。[14]1897 年皮尔斯也积极倡议高中开设1-2 年学院教育,这种做法不仅有助于高中改革,也有利于社区和大学发展。[15]加州教育学院院长朗齐指出, 在加州大量高中毕业生的教育需求促使高中扩张延伸教育年限, 这些高中毕业生虽然不可能进入大学, 但起码应该向其提供完整的高中普通教育或职业教育。[16](P25)乔治·祖克(George F. Zook) 也认为学院前两年的教育在性质上等同于高中阶段的教育水平, 初级学院的产生不仅深刻影响着中等教育, 同时也对四年制文理学院的未来发展发挥关键作用。[17]

密歇根州是最早在高中阶段提供学院教育的地区。在19 世纪90 年代初期,密歇根大学就鼓励条件较好的高中为毕业生提供高级课程, 在这一举措的鼓励下, 萨吉诺东部高中 (Saginaw East Side High School) 率先向高中毕业生开设拓展课程,主要包括拉丁文、几何、代数、作文、英语、历史等课程。[18](P79)

芝加哥大学校长威廉·哈珀 (William Rainey Harper)在改革重组大学内部结构的同时,也积极推动美国高中改革, 他强烈建议那些设施条件较好的高中应该继续延伸两年的课程。1901 年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公立初级学院乔利埃特初级学院即是在芝加哥大学鼓励下创办而成。1901 年乔利埃特市督学斯坦利·布朗(J. Stanley Brown)与芝加哥大学校长哈珀共同合作创建了乔利埃特学校系统,乔利埃特所在地区将学制延伸到14 年级。[19]

1903 年哈珀在芝加哥大学附属学校第六届年会中再次提出改革方案, 呼吁拓展延伸中等学校课程,将大学前两年课程包含在内。基于哈珀提出的方案, 会议专门成立了7 名教育家组成的委员会投票表决,1905 年1 月委员会5 票通过哈珀延伸高中的方案, 自此公立初级学院逐渐向其他地区渗透。[18](P4-5)自20 世纪初,在公立中学运动迅速发展的背景下, 各州纷纷颁布法案授权高中开设两年学院课程。1907 年加州最早通过立法批准高中提供1-2 年期的延伸教育,并逐渐成为公立初级学院运动的领头羊。

加利福尼亚州是最早在法律上授权确立初级学院的地区。1907 年加州立法机关通过卡米内特法案(Caminetti Act),授权批准加州市、郡地区任何高中学区董事会都可以在传统四年制高中基础上延伸增加两年的教育。 立法规定加州地区任何高中学区董事会(high-school board)或任何郡高中理事会(trustees of county high school)可以向高中毕业生开设相当于大学前两年教育的高中后课程, 高中学区董事会或任何郡高中理事会开设的课程可以向那些非本学区或非本郡的学生收取学费。 1910 年弗莱斯诺高中(Fresno High School)根据该议案延伸教育年限, 到1914 年底有10 所高中延伸教育年限转型成为初级学院。1910 年加州第一所公立初级学院弗莱斯诺初级学院创办时有20 名学生和3 名教师,课程主要以农业和教育学为主。[18](P6)1917 年德克萨斯州、密歇根州和堪萨斯州分别颁布创办初级学院的法规①1911 年威斯康星州通过法案授权师范学校创办初级学院,但该法直到1922 年才付诸实施。。 随后,其他各州也纷纷通过普通立法或专门立法的形式确定初级学院的法律地位。

各州所颁布的法律对初级学院授权、 组织管理、财政资助等方面的权限规定差别较大,加利福尼亚州关于初级学院的法律规定最为系统全面,涉及授权、 学院类型界定、 组织与控制等六个项目,大部分州法律主要涉及初级学院授权、组织与控制、财政等三个方面的规定。 12 个州规定初级学院的创办应获得法律授权, 其中有6 个州是由地方授权,4 个州是由州授权,4 个州是以特许状的形式授权。从各州公立初级学院立法看,创办公立初级学院必须基于地方高中学区注册学生人数, 且由地方教育董事会或学区高中教育董事会授权。 (详见表3)

表3 各州立法授权建立公立初级学院机构及最低要求[20]

在初级学院的组织与控制模式方面, 密歇根州法律规定学区人口达到25000 人才能创办初级学院, 明尼苏达州规定创办初级学院学区人口不能低于50000 人, 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学区高中在读学生达到400 人才能创建初级学院, 同时规定初级学院学生出勤率低于75%则必须停办。 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创办初级学院应将其作为中等学校系统的组成部分, 同时还需要通过地方500 名选民和绝大多数高中董事会的投票表决。 在密苏里和爱荷华州初级学院的管理、 经营以及课程都是由州公共学校督学来负责。[8](P50)加州法律上将初级学院视为中等教育, 州教育董事会制定初级学院最低办学标准, 并根据标准每年评估初级学院是否达标, 初级学院课程主要由初级学院学区董事会制定, 但必须得到州教育董事会批准才能实施。[4](P223)1931 年春,加州立法机关授 权州长 对加州高等教育系统进行调查研究。 卡内基教学促进 基 金 会 (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 具体开展了这项调查,基金会成立由塞缪尔·卡彭(Samuel P. Capen)、查尔斯·贾德、 乔治·祖克(George F. Zook)、 科夫曼(L.D. Coffman) 等7 人组成的委员会对加州高等教育系统展开深入调查, 并于1932 年6 月向州长提交了一份总结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其中两个方面都涉及加州初级学院的发展与规划。 委员会报告建议在法律上将初级学院继续视为中等教育的组成部分, 向初级学院毕业生授予文科副学士学位意味着中等教育正式结束;同时建议加州教育董事会(Board of Education)重组中等学校系统, 将初级学院纳入中等教育范畴。[21](P20-22)

虽然第一所公立初级学院出现在伊利诺伊州,但直到1931 年伊利诺伊州才颁布第一部初级学院法。 该法案规定居民人口在2.5 万至20 万之间的任何四年制高中学区教育董事会, 经公共教育督学(Superintendent of Public Instruction)建议许可后,可以创办一所初级学院,作为公共学校系统的一部分, 在四年制高中教育基础上提供两年学院教育。 居民人口在10000-25000 之间的任何学区教育董事会, 可经由公共教育督学许可和学区选民投票授权建立初级学院。[4](P185)与此同时,1931 年,伊利诺伊州初级学院法批准芝加哥市教育董事会创办一所初级学院, 在四年制高中教育基础上提供两年学院教育。 法案规定初级学院是芝加哥市公共学校系统的一部分。

从各州初级学院立法历史看, 大部分州立法都批准授权在高中基础上延伸拓展筹建初级学院,从而使初级学院逐步获得了明确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 公立初级学院也逐渐成为美国公立学校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2]

初级学院的理念虽有欧洲渊源, 但在组织形式上却是地道的美国式教育机构。 从组织形式上看, 初级学院尤其是公立初级学院在组织类型上多元复杂。高等教育学界有不同的划分方式,库斯认为公立初级学院组织类型主要有六种: 学院与大学的初级部(junior divisions)或低年级部(lower divisions);学院与大学的分支;独立的州立初级学院; 独立于中等学校的地方初级学院; 附设于高中、 但管理上不同程度独立于学院和高中的地方初级学院;作为高中一部分的初级学院。大学与学院的初级部或低年级部这类初级学院发展较早,芝加哥大学和加州大学是最早设置初级部或低年级部的院校,随后明尼苏达大学、华盛顿大学、内布拉斯加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纷纷组建初级部,截至1922 年,近百所美国大学与学院以及州立大学都设有初级部或低年级部。 学院与大学的分支和独立的州立初级学院这两类初级学院发展较为缓慢。 独立于中等学校的地方初级学院相较于附设于高中的初级学院数量较少, 全美中等教育调查显示, 只有1/4 至1/5 的初级学院校舍独立于高中。[23]地方初级学院大部分附设于高中,并在不同程度上与高中合在一起管理。

库斯对167 所初级学院的调查显示,有60%的地方公立初级学院与高中进行协作式(associate)管理。[24](见图2)

图2 地方公立初级学院组织管理类型

希什尔(Carl E.Seashore)则认为公立初级学院主要分为两类:独立型和联合型(integrated),独立型初级学院一般都有单独的校舍、 教师和管理人员。一些只有1 所高中的小城市,初级学院除了拥有独立的校舍和教师队伍外, 或多或少都会与当地高中融合在一起管理。另外在一些小型城镇,初级学院除了拥有单独的教师队伍外, 基本会与当地高中共享一所校舍。[21](P78)伊尔斯则根据创办主体将公立初级学院划分为五种类型: 联邦独立创办初级学院、州立大学分支、州独立创办初级学院、学区和地方创办初级学院。美国初级学院协会一项调查显示,657 所学院和大学中有1/3 设有初级部。 州独立创办的初级学院由州立法机构授权建立,州政府财政资助,州委任或选举的董事会管理。 这类初级学院并没有被纳入到公立学校系统中(Common School System)。[4](P160)

惠特尼对25 个州145 所初级学院统计显示,近一半的公立初级学院是由城市学区管理, 独立管理的初级学院只占10%,从管理模式上,公立初级学院基本被纳入到中等教育范畴(见图3)。[8](P17)而私立初级学院在组织管理上大部分受教派势力控制,据统计,将近70%的私立初级学院是由教会管理控制。[8](P19)(见图4)

图3 25 个州145 所公立初级学院的管理模式

图4 36 个州、哥伦比亚特区235 所私立初级学院管理模式

加利福尼亚州是公立初级学院发展最为发达的地区,20 世纪20 年代是加州公立初级学院发展的黄金时代, 大批公立初级学院都集中创办于这一时期。 20 世纪20-30 年代,加州地区初级学院大部分是附设在地方高中, 部分附属于州立大学,仅有少数独立的初级学院学区。在加州学区和地方创办的初级学院都被视为州公立学校系统的组成部分。从数量分布看,在加州地方管理的初级学院占59%, 学区控制管理的初级学院占41%(见图5)。[4](P171)在加利福尼亚州,初级学院被视为公共教育系统的一部分, 加利福尼亚州高中基金拨款中, 要求各郡学校督学将初级学院学生平均出勤率作为统计高中平均出勤率的一部分,并基于学生平均出勤率来拨付教育经费。

图5 加州学区与地方创办、管理、资助的初级学院比较

1928 年布拉泽斯(E.Q.Brothers)对88 所公立初级学院①88 所初级学院分布在15 个州,其中加利福尼亚州有25 所,德克萨斯州有12 所,爱荷华州有10 所,堪萨斯州有9 所,明尼苏达州有7 所,密歇根州有6 所,密苏里州有5 所,伊利诺伊州有4 所,俄克拉荷马州有3 所,华盛顿州有2 所,亚利桑那州、佐治亚州、路易斯安那州、马萨诸塞州、内布拉斯加州各1 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初级学院的实际管理权力主要由高中校长和城市督学控制。 从调查结果中可以发现, 初级学院的组织管理权限主要在城市督学和高中校长, 初级学院院长权力非常有限。[25](见表5)库斯对不同学区初级学院管理者的调查结果显示, 城市学区和高中学区初级学院的实际管理者主要是督学和高中校长, 初级学院学区只有56.8%是由初级学院董事会管理, 将近22%的初级学院依然是由督学管理和控制。[24](见表6) 另外, 据1947 年玛特拉那 (Sebastian V.Martorana)在全美范围内做的一项调查结果,将近80%的地区和城市督学都赞同创办公立初级学院,并将其纳入公共教育系统之中。[26]

表5 截至1928 年公立初级学院的实际管理者

表6 不同学区类型初级学院管理者百分比分布情况

综上所述, 初级学院虽因其不同的起源历史和类型, 在角色属性上摇摆于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 但本文研究认为初级学院尤其是公立初级学院在性质上是高中的延伸, 不属于高等教育范畴;各州在办学实践中,事实上已经将公立初级学院纳入公立学校系统; 公立初级学院作为美国公共学校系统的组成部分, 对中等教育学制的影响尤为显著。布拉泽通过对88 所初级学院问卷调查发现, 大部分公立学校系统通过施行6-3-3-2或8-4-2 学制已经将初级学院纳入公立学校系统之中。[25](见表7)

表7 1927-1928 年83 所设有初级学院公立学校系统所推行学制类型分布情况

猜你喜欢

学区加州学院
林肯航海家Nautilus加州海岸限量版
加强乡镇学区建设 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
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加州鲈肝脏养护
明年或激增40%?华中3万多吨加州鲈市场谁能笑到最后?
学区房就是一面照妖镜
学区房
海盗学院(12)
海盗学院(7)
西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