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活土地文章 增强集体经济
2020-06-06杨群义江苏省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杨群义/江苏省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江苏省盐城市近年来围绕搞活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多种形式发展以经营土地资源为主的新型集体经济,既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又增加了集体收入,促进了农民共同致富,探索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强村富民的新路子。
经营方式
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增加集体资源收入。村集体组织受农户委托统一大规模集中流转土地,经土地整治后,发包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工商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村集体通过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可为集体增加两方面收入:一是增加小田变大田、农田整治剩溢土地带来的流转费收入;二是增加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收入。射阳县兴桥镇西移村,近年来对外流转土地4500多亩,通过土地规模集中流转,集体新增剩溢土地300多亩,年增加集体土地出租收入24万多元,每亩向承租者收取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年增加集体服务收入22万多元,仅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就年增加集体收入46万多元。
发展集体农场,增加集体经营收入。射阳县新坍镇新集村,2015年以前集体负债100多万元,是省定经济薄弱村。为解决村集体经济达标脱贫问题,2016年在省财政50万元资金的帮助下,该村流转农户土地200多亩兴办了集体农场,村书记、主任、会计在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上,向群众立下“军令状”:集体农场如发生亏损,由村书记、主任、会计按5∶3∶2的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农场当年实现的纯收入,在保证流转土地农户每亩每年850元收入的基础上,20%用于对农户实行二次分配,30%作为村干部的管理报酬,50%为村集体收入,用于农场发展和公益开支。经过2年多的发展,新集村集体农场由200多亩增加到1000多亩。2017年、2018年集体农场实现净收益分别达11.5万元和35万元,向农民二次分配分别达2.3万元和7万元,村集体增加经营性收入分别达5.75万元和17.5万元。每年还为村民增加约40万元的劳务收入。
兴办农地股份合作社,增加集体分红收入。阜宁县东沟镇丁横村利用省扶持经济薄弱村20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机遇,成立了稻麦种植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入股农户304户,流转入股土地782亩,由村集体自主经营,村组干部分块包干,入社农户参与管理。一是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入社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每亩为1股,折算782股。村集体以省级财政扶持资金200万元作为入股资金,每股800元,折算集体股2500股。二是明确经营管理模式。采取“自主经营、分块包干、责任到人、利益联结”的生产管理模式,由5名村组干部担任农田管理员,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利益联结。合作社给予管理人员每亩每年90元管理费,明确小麦年亩产325公斤、稻谷年亩产575公斤,减产产量管理人员与合作社按3∶7分担,超产部分合作社与管理人员按4∶6分成。三是确定利益分配方案。对农户入股土地采取“保底收益+二次分红”方式,其中保底收益给入股农户按每股800元进行保底兑现,除去入股农户保底收益为当年盈余。当年盈余提取40%作为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合作社持续发展,剩余部分作为入股土地农户和村集体资金股按股分红,对低收入农户从村集体股权收益中再拿出15%进行分红,确保按期脱贫。四是带动集体和农户增收。在村集体增收方面,通过规模经营田块平整,溢出土地近50亩,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4万元。村集体先后购买大型农机具8台,在为合作社服务的同时,利用空隙时间为周边农户提供服务,每年耕作面积2500多亩,增加集体收入12.5万元。村集体通过资金入股,每亩每年净收益400元,按股分红可得15万元。在带动农户增收方面,实行“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同时解决本村80多个农户进合作社务工,每人每年增收5000多元,带动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
建设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增加集体服务收入。村成立以村干部牵头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综合社,依托综合社,引导内农户聚焦土地增效、农民增收,调整农田产业结构,发展“一村一品”,村综合社通过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农机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3项基本实体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滨海县滨海港镇木楼村于2011年成立蔬菜综合服务合作社,入社农户1040户,占总农户的86%。综合社为江苏海大食品公司组织农户订单生产“四青”蔬菜,按2年5茬种植模式,引导农民种植刀豆、青毛豆、黄秋葵、荷仁豆、荠菜等2000亩,种植山芋500亩,“四青”蔬菜亩效益8000多元,为以前种粮效益的5~6倍。综合社先后投入160多万元,新购青毛豆剥壳机和刀豆加工设备,兴办加工厂,对“四青”蔬菜进行初加工。全村农民从“四青”蔬菜种植中,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蔬菜采摘加工旺季,100多人参与打工,增加农民劳务报酬40多万元。村干部人均获得劳务报酬5000元,综合社每年获得净收入16万元以上,累计增加积累100多万元。
推进退宅还耕试点,增加集体补偿收入。盐都区鼓励农民集中居住和退宅还耕,将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等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众筹投入盐城高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由盐城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按众筹投资额的5%~10%分红到村,2018年有33个村众筹退宅还耕指标93亩,增加土地资源性资产收益297.6万元,2019年又有27个村众筹退宅还耕指标77.25亩,有效解决了经济薄弱村脱贫达标难题。盐都区秦南镇亭湖村开展退宅还耕试点,拆除农房144户,复垦土地104亩,每年土地对外发包,可以为村里多带来6万元收入。
取得成效
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效益,促进集体农户“双赢”。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经大田整治,可以增加耕地面积5%左右,间接增加集体经营土地收入。而且经集体统一耕种,1年种稻麦2季粮,种粮实现全程机械化,成本可控,正常年景下,每亩可获得纯收入300元以上,规模效益稳定且可预见,经营风险较小。无论是发展集体农场,还是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都能为集体带来一笔稳定的收入。同时,农户还可得到每亩800元左右的土地流转费,进一步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既增加了土地租金和股金分红收入,又增加了打工收入,实现了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双增。
推进农地经营方式创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搞活了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为农地经营注入新的活力。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有实力的村集体不再局限于种粮,有的还发展水稻综合种养,实行鸭稻共作、稻田养虾,发展果蔬等高效经济作物,进而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做给农民看、带领农民干、帮助农民赚,对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
增强村集体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投入少、风险小、收入稳、可复制,开辟了一条适合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新路子,为经济薄弱村发展带来了源头活水,不少村通过这种途径摆脱了贫困,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走上了村强民富的小康之路,为发展村内公共事业,促进乡村振兴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必要的经济保障。
发展建议
把握机遇,把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作为经济薄弱村脱贫的重要途径。盐城市年收入低于18万元的经济薄弱村目前还有不少家,这些经济薄弱村如何发展集体经济,就大部分村情况来看最合适的项目还是土地经营。土地村村都有,而且是各村最大的发展资源。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大量土地需要集中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为村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村集体完全可以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样,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参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从提供服务和直接经营中,增加集体收入。
完善机制,把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的文章做活做稳做实。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要创新经营机制,强化规范管理,使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行稳致远。一是健全运行制衡机制。有条件的参照农民合作社运行模式,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成立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重大事项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管理,尊重理事会和理事长的经营管理权,强化监事会对财务等事项的监督权,形成简捷实用的内部运行机制。二是落实管理责任机制。对集体直接经营的土地要规模适度、集约经营,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法人代表签订经营责任状,明确责权利。对大田管理建立“分块包干、责任到人、利益挂钩”的内部责任制度,定管理事项、定包干费用。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要正确处理好集体、农民和村干部的利益关系,合理兼顾各方面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农民流转入股的土地可实行“保底收益+二次分配”,集体股金要同样参与分红,盈余的大部分应提为公积金,作为村集体收入,剩余部分在农民二次分配和参与经营的村干部之间合理分配,确保集体得大头,保障集体共同利益。
加大扶持,把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的内在动力充分释放出来。一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省、市、县(市、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向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的经济薄弱村倾斜,有效整合相关支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村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对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达到一定规模效益的村,实行资金奖补政策。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引导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的村,加大农业结构调整,逐步摆脱单一种粮模式,支持发展有机稻、富硒稻项目及粮经轮作项目、稻田综合种养项目、设施农业项目等,不断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增加集体收入。三是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将村干部的经济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绩效挂钩,在当年新增的集体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村干部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调动村干部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的内在积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