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汉墓出土俑类浅析
2020-06-04杨筑
杨筑
摘 要:以俑类随葬的习俗早在殷商时代已经存在,汉代逐渐达到高峰。近年来贵州地区发掘的汉墓数量较多,出土俑类也较为丰富,其中不乏一批制作精美的人物俑、动物俑。对这批材料进行梳理,可从侧面了解汉王朝对西南地区的开发以及贵州与中原地区的文化交流。
关键词:贵州汉墓;俑类;文化交流
1 贵州地区汉墓出土俑类
通过查阅考古发掘报告,共搜集到23座汉墓出土的75件俑类可供研究,人物俑41件,动物俑32件,镇墓俑2件。
1.1 人物俑
铜质人物俑仅6件,集中出土于交乐地区的几座汉墓中。M14、M19各出土铜驾车俑1件,双手前伸呈执辔状;其他铜质人物俑4件,均残,较为完整的M6∶34为一女性立俑。
陶质人物俑共33件,姿态多样。立俑数量最多,共13件,赫章可乐M3,仁怀合马M2,黔西县M30、M33,赤水马鞍山M10、M13均有出土。站立状,上着长衫,下着长裙,双手置于胸前。坐俑有赤水马鞍山M13∶7,着长袍,体略前倾;赫章可乐M3∶9,头部上昂,左手托腮,右手置于腿上。另外,黔西县M33还出土一蹲坐俑,左手放于胸前,双足八字分开。托案俑出自黔西县M12,其左手托几案置于肩上,右手下垂。庖厨俑以交乐M19∶22为代表,跽坐,前置一案板,正做宰鱼状。从造型来看,合马M2所出抚案俑应该也属此种类型。此外,合马M2还出了2件持锸持箕俑,其右手持铲立于胸前,左手持箕,形象与四川彭山崖墓所出俑非常一致。托案俑、庖厨俑、持锸俑等反映了墓主生前家中的日常劳动场景。贵州汉墓还出土了一批精致的乐舞俑。交乐M19、赤水万友号M3各出土舞蹈俑1件,两者姿态较为相似,交乐M19∶7左手上举,右手叉腰,正翩翩起舞。抚琴俑共4件,交乐M6、合马M2、黔西县M12、赤水马鞍山M13各出土1件,均为跽坐,琴置于膝上,双手做抚琴状。黔西县M12所出舞蹈俑,身体跪坐,略微前倾,做侧耳聆听状,应为听乐俑,合马M2所出俑与其同;所出扶耳俑,右手扶膝,左手上举,头微上仰,做说唱姿态,应为说唱俑。交乐M19也搭配出土了一套吹箫、说唱、听乐俑,三俑跽坐。吹箫俑双手执箫做吹奏狀,高鼻深目,为胡人形象;说唱俑张口吐舌,做大笑状;听乐俑左手抚腿,右手捂耳,面露微笑,神情享受。这些搭配出土的乐舞俑构成了生动活泼的乐舞场景,反映了墓主生前丰富的娱乐生活。
此外,金沙县汉画像石墓中还出土了石质吹箫俑、执丸俑各1件,造型与陶质俑基本一致。
1.2 动物俑
贵州汉墓出土的动物俑有铜质14件、陶质17件、石质1件。
铜质中有铜马6件,分别出自清镇M15,安顺跑马地M28,交乐M6、M14、M19,兴仁M8。前两墓所出尺寸很小,高10~20厘米。而交乐M6∶1、兴仁M8∶33均是分铸而成,通高1米左右,做四肢行走状,其造型、工艺与四川地区所出大铜马十分相似;交乐M14、M19所出虽残,但根据现有尺寸推测其原有规模也应较大。后四件铜马与铜车共出,出土位置集中在交乐一带,根据《后汉书·舆服志》“贾人不得乘马车”的记载,可以看出墓主人不寻常的身份地位以及该地位置的特殊性。兴仁M2和万友号M1各出土铜鸡、铜羊1件。清镇M1,安顺龙滩M29、M31各出土铜鸟1件,从造型来看,应是摇钱树上脱落的饰件。赫章可乐M3的铜孔雀底部有榫,原应有底座。清镇M15所出铜兔、铜龟也应是作为其他器物的附件存在。
陶质动物俑多模仿家禽家畜。陶鸡数量最多,共7只,包括公鸡4只、母鸡1只、子母鸡2只。交乐M6∶48、赤水马鞍山M11∶1以及黔西县M12所出公鸡均做昂首站立,尾长上翘;清镇M1所出则做低头觅食状。陶母鸡出自黔西县M33,昂首俯卧。子母鸡出土于交乐M6、赤水马鞍山M12,母鸡蹲卧,背负一小鸡。家畜中,交乐M6、清镇M1、赤水马鞍山M13各出土陶狗1件,均做站立竖耳吠叫状,前两件的颈部还有系带,表明其家养属性。根据造型,黔西县M12所出镇墓兽也应为陶狗。陶猪、羊、牛、马各有1件,前两者出自黔西县M12,陶猪通体肥硕,似在觅食,陶羊前腿双跪,似在休息;交乐M19所出陶牛身体壮硕,四肢粗短,短角,应为黄牛形象;陶马出自黔西县M33,仅留一马头,抬头平视。此外,清镇M1、习水县崖墓M4还各出土了陶鸟1件。
石质动物俑同样仅见于金沙县汉墓,石马身躯矮肥,腿部粗短,以石俑随葬可能是当地因地制宜的一种做法。
1.3 镇墓俑
黔西县M30、M33各出陶镇墓俑1件,呈人形站立,头顶三个三角,口吐长舌垂至腰间,右手执斧放于右胸前,左手执蛇头于口。从造型来看,与同时期川渝地区所出基本一致。
2 贵州汉墓出土俑类相关问题探讨
从时间上看,贵州有俑出土的汉墓年代除赫章可乐M3可至东汉早中期以外,其余基本为东汉中晚期,这与临近的四川地区的主流趋势是一致的。究其原因,以俑随葬作为汉式墓葬的一种习俗,是伴随着统治阶级对西南地区的开发,自汉文化核心区—中原地区,经由汉王朝在西南地区的大本营—巴蜀地区逐步传入贵州的。从空间上看,贵州地区有俑出土的汉墓有四个集中分布区。
第一分区为犍为郡内,以赤水马鞍山、万友号崖墓,习水县崖墓,合马汉墓为代表。该地人物俑、动物俑均有出土,多为陶质。人物俑有立俑、劳作俑、乐舞俑,动物以鸡、狗为主,生活气息浓厚。从地理位置来看,上述四个地点均位于赤水河沿岸,沿水路下可至于四川境内,交通便利。当地崖墓开凿技术、陶俑种类和造型均与川东地区汉墓的情况十分相似,联系到这些墓葬的随葬品以陶器为主、铜器极少且等级不高,推测陶俑在此处出现可能是一种民间自发的传播行为,通过水路受到川东地区的直接影响。
第二分布区位于牂牁郡北部,今毕节境内,以黔西县M12、M30、M33及金沙县汉墓为代表。除人物俑、动物俑外,镇墓俑、石质俑类仅在此处出土。黔西汉墓还出土了一批精致的铜器,如铜镜、铜釜、摇钱树、五铢钱等,造型与四川甚至是洛阳地区汉墓所出十分相似。考虑到此处位于牂牁郡下平夷县内,临近四川,所发现的墓葬等级又相对较高,推测该地为汉文化在贵州境内传播的一个重要地点。
第三分布区位于牂牁郡中北部,今安顺、清镇之间,以清镇和宁谷龙滩、跑马地汉墓为代表。该地所出俑类均为动物俑,多为铜质,可能为其他器物上的附件。几座墓的随葬品丰富且珍贵,汉式风格浓厚,有的还铸有“官”字样,如跑马地M28∶6。考虑到当地数量众多的汉墓以及面积近10万平方米的汉代遗址和窑址,可知此处应为汉王朝开发相对集中、较为发达之地,这些以俑随葬的墓主人可能为官吏或富家大族。
第四分布区位于牂牁郡中部,今兴仁一带,以交乐、兴仁汉墓为代表。该地所出俑类最为豪华,铜质人物俑、车马俑仅在此处出现,且5座有俑出土的墓葬中以大型铜车马随葬的就有4座,频率很高;陶质人物俑的刻画十分细致,表现出了丰富的生前景象。根据交乐M14所出“巴郡守丞”印可知墓主身份为郡佐,而其他几座墓从墓室、随葬品规模来看,等级也较高,所葬者也应为官吏或官吏家属。在交乐不大的范围内已经发现了多座规格较高的墓葬,可知此地在汉代也有不同寻常的地位。
自漢武帝降服夜郎,开西南夷,对其进行管辖,为配合郡县制的需要,大量汉族官吏、豪民、官贾、士兵、农户等涌入西南地区,随之而来的是汉文化的传入以及与当地文化的融合。分析可见,以俑随葬的习俗既有随统治阶级的进入直接传入的,如第二、第三、第四分布区,也有民间自发、受邻近地区影响而发生的,如第一分布区。目前所见各式俑类多出现在等级较高的墓葬中,似乎第一种传播方式在当时占据主流。但是,不管传入方式为何种,贵州汉墓所出各类俑造型的一致性很高,与同时期四川地区的同类器物也很相似,说明当时应有专门的俑类制造业,存在批量生产的可能。
3 结语
贵州汉墓所出俑类材料从侧面反映了汉王朝对西南地区的开发以及汉文化在此地的传播。分析可见汉代贵州地区不乏大的遗址、墓葬,相信伴随着后续考古工作的开展,学术界会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面貌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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