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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创新创业类课程与专业课程融合路径

2020-06-04郗婷婷

科技创业月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隐性专业课程课程体系

郗婷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0 引言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需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全方位深层次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是高等教育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必然选择,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课堂是高等教育的第一阵地,课程是专业教育的重要载体。探索符合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紧跟新时代知识更新的专业课程教学设计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课题。

1 高校创新创业类课程分析

1.1 课程体系

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可追溯至1998年清华大学举办的国内首届创业计划大赛,大赛举办引起广泛关注。2002年,高校创业教育在我国正式启动,教育部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确定为开展创业教育的试点院校。为了适应创新驱动国家发展战略对创新型人才的迫切需要,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年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体现,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知网文献检索来看,2015年以来研究“创新创业课程”的文献和期刊明显增多(见图1)。

图1 以“创新创业课程”为主题的期刊文献(2007-2017)

多年来我国高校通过对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的研究与探索,已建立了各具特色、名称各异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诸多高校建立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建立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协同促进的课程体系;构建和完善了“普及、提升、拔尖”3个层次的“金字塔”式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提出“融入式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提出“基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通过查阅现有与“创新创业课程”相关的文献。虽然各高校课程体系的具体命名方式不同,但目前已构建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具备以下两个共性。

1.1.1 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创新创业通识教育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创业观,提高学生创意创新素质与意识;专业教育旨在结合高校自身的学科和科研优势,将创新创业教育与相关专业课程相融合,推进和改善高校行业前沿课程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培养各行各业的有创新能力的创业型大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2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理论教学即通过课堂教学开展教学活动,实践教学即通过举办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学生创新创业资助,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实践竞赛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实力。当前我国高校纷纷在开设创新创业类理论课程的同时积极探索实践类教学体系,如开设“创业精英班”“创新创业训练营”“创客沙龙”等实践类课程。

1.2 教学内容

当前我国高校设置了多样的创新创业课程内容,通过对中国知网可查阅的185篇题目包含“创新创业课程”的文献收集与整理,目前我国创新创业课程的具体教学内容可分为以下3类。

1.2.1 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

以培养学生创业意识为切入点,面对全体在校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该类课程重在启蒙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明确创新创业的品质要求和能力准备,围绕创新创业所需要的精神、意识、心理、知识、能力等构建创新创业通识类课程体系。

1.2.2 创新创业专业类课程

以培养学生创业理论知识为立足点,面向有创业兴趣的学生开设创新创业专业类课程。专业类课程以学生实际的创业知识、能力需求为导向,在专业教育中注重渗透创新、创业、创造精神与理念,该类课程的特点是精炼、务实,结合专业特点和高校自身的学科优势构建,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知识面宽泛、知识点深入的创新创业系列课程。

1.2.3 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落脚点,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主要是针对经过创新创业意识启蒙和创业能力提升之后具有创业实践或有意向选择自主创业的学生,在创业指导、资金、场地上给予重点帮扶,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类课程设置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但具体的教学内容可以归结为基础类、专业类、实践类3种类型。

1.3 考核方式

创新创业课程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课程实施的效果是否令人满意,课程的开展是否达到既定目标,这些都需要经过一定的考核评价才能够得出判断与结论。创新创业类课程区别于传统的理论课程学习,如何评价与考核该门课程的学习效果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结合对相关文献的调查分析,目前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考核方式包含以下两种。

1.3.1 以“第一课堂”为主的终结性考核

与其他课程考核相类似,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考核表现为期末成绩。目前主要的考核方式包括:试卷考试、商业计划书撰写及展示、调查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以“第一课堂”为主的终结性考核以课程为单元,是对课程学习内容的阶段性、终结性考核。此类考核方式的优点在于便于教学管理,缺点在于未考虑到创新创业类课程学习效果可能的滞后性,在有限的教学周内学生难以完成从创意到原型的实践。

1.3.2 以“第二课堂”为主的动态性考核

此类考核方式不以课程的教学期间作为考核单元,课堂学习仅作为课程教学的部分环节,学生在理论学习之外要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类实践活动,并通过创新创业学分转换机制进行量化,例如参与课题研究、学科及科技竞赛、参与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学生通过大学期间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取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创新创业类相关课程的成绩评定与创新创业学分联动。此类考核方式的优点是体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规律,由终结性评价变为形成性评价,但同时需要构建较为复杂的评价体系作为保障。

2 高校创新创业类课程与专业课程融合的难点

2.1 复合型师资匮乏

创新型与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是保证创新创业教育成功的重要因素。基于深厚学科专业背景和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既能把握学科理论前沿又具备创新精神和创造力,“复合型”师资是保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关键。

目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通识类、基础类课程的师资队伍已基本形成,师资构成主要分为3类:专职教师、其他学科的教师、辅导员和其他部门的行政人员。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成效之一即培养了一大批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师资,但多数高校尚未形成专职型、稳定型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大多辅导员兼任、有经济学、管理学背景的教师兼任。他们需要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基础上完成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任务,很难对创新创业课程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同时人员的不固定性导致教学团队成员流动性大,严重影响教学效果。因此,目前创新创业基础类、通识类的课程有相对充裕的师资保障,但涉及与专业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复合型师资较缺乏。创新创业类课程与专业课程融合的第一个难点表现为“谁来教”的问题。

2.2 创新型课程内容的开发

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是素质教育,创新精神、创新创业能力是伴随学生一生和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素质。双创教育的核心是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内嵌”到本科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使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作为教育基因植入全体大学生的知识和能力体系。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是着眼于更深层次的人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社会输出更加高效的人力资本。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决定了创新创业课程内容的多元化,即实现全过程、全覆盖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需要多学科的融合,需要组建跨学科的课程体系。

目前国内创新创业教育通识类课程已形成体系化,教学内容已逐步完善。但多数高校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孤立存在于公共课程、专业课程体系之外,甚至有部分专业课老师质疑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意义。局限于《创新创业基础》《创业管理》等有限的课程建设不能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不能够从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出发构建形成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课程、基于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亟待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与专业课程融合的第二个难点表现为“教什么”的问题。

3 渐进式创新创业类“隐性课程”体系

3.1 创新创业类“隐性课程”内涵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实质是将创新创业思维植入专业学习,培养基于专业学科背景的、具备创新思维与创造力的大学生,以创新创业教育为切入点促进和推动高等教育深化改革,使高校专业教育符合新时代的要求,为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储备。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路径之一是开发创新创业类“隐性课程”。

本文所指的创新创业类“显性课程”是指:课程名称中包含“创新创业”“创新”“创业”的课程。创新创业类“隐性课程”是指:从课程名称上不体现“创新创业”或仅以“创新创业”作为课程名称的一部分,从教学内容上是融合了创新创业思维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与新时代发展及学科前沿高度契合,使高校提供的专业课程满足迅速变化的时代需求。例如,商学院可以开设《互联网企业运作与管理》《商业模式与创新》,通过管理学新课程的研发从理论深度拓展创业思维。计算机学院可以开设《微信小程序开发》《游戏技术》课程,通过程序开发、游戏开发项目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隐性课程”开设的难点在于没有现成的教材,需要原创性教学内容的开发或引入国外最新资料,但这类课程的建设是创新创业教育嵌入专业教育的关键,也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隐性课程的内涵还包括通过创新创业外部环境构建,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要素,营造积极向上、互动和谐的创新创业舆论氛围和心理氛围。在课后或闲暇时间内为学生渗透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的意愿和热情,通过社团、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将具有创业意愿的学生聚焦到一起,促进创新创业构想的设计与落实。

3.2 创新创业类“隐性课程”体系构建

创新创业教育的特点决定课程设计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根据目前我国创新创业类课程的建设现状,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类、基础类创新创业课程(显性课程)已逐步完善,创新创业类隐性课程的开发是创新创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关键。图2是按照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显性课程、隐性课程四个维度对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构建。四个象限的课程都是创新创业教育有效开展必不可少的环节,高校可结合自身的学科特点开发、开设不同象限的内容,逐步实现从理论课程到实践课程、从显性课程到隐性课程的全覆盖。

图2 基于四象限的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融合

第一象限,隐性课程+实践课程。植入创新创业思维的专业实践课程。例如:团队组建与拓展训练、新产品开发、企业教练技术、学科专业竞赛、科研创新训练、微信小程序开发、广告文案创意实训、财务报表分析、创新工程实践、企业融资实务等。

第二象限,隐性课程+理论课程。植入创新创业思维的专业理论课程。例如: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风险投资、成长型企业管理、公司法与合同法、企业战略管理与创新、领导力与创新创业、创新与批评性思维、中文创意写作、新媒体运营与管理。

第三象限,显性课程+理论课程。创新创业通识性理论课程。例如:创业精神导论、 企业家精神与创新、创业管理、创业概论、创新技术与方法等。

第四象限,显性课程+实践课程。创新创业通识性实践课程。例如:创业市场调查、创业设计、文化创意实务、创意策划与实践、创业孵化、微商创业实训等。

高校可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办学特点设计基于四象限的创新创业与专业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从创新创业类显性课程到隐性课程的过度是将创新创业教育真正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的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是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现多层次、立体化的表现,是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效融合的现实路径。基于四象限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构建可参考以下两点思路。

3.2.1 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差异化教学主体

由创新创业类显性课程体系到创新创业类隐性课程体系的过度和构建需要各专业教学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共同参与。其中,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或类似机构)统筹全校教学资源,负责创新创业显性课程的开发和开设,以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创业实践、创业孵化等相关培训课程的建设。由各专业教学学院负责创新创业类隐性课程的开设,开发融入创新创业思维的专业课程,致力于基于专业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同时以教学工作坊、会议研讨的方式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与其他专业学院的交流与联动。

3.2.2 隐性课程的院系互通共享机制

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个系统化教学领域,支撑它的应当是包含金融、营销、法律等综合内容在内的系统和系列化课程的完整学科体系。创新创业类隐性课程由各学院开发、开设,授课对象因此局限于本学院学生。但有创业意愿、已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所需的课程资源是多元立体的,因此应建立本科生院系间的“互通共享”机制。例如,商学院的学生由于创业实践项目的需要,可以选修计算机专业图像处理、编程等专业课程。通过不同院系课程的“互通”、不同专业课程的“共享”,可以提高创新创业课程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实现创新创业类课程内容的多样化与多元化。这种互通共享的课程体系符合新时代对综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是本科教育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

4 结语

专创融合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也是方向。同时专创融合也是目前我国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难点,本文提出的基于四象限的“显性融合”与“隐性融合”课程提出了专创融合的渐进式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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