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公民绿色素养提升浅析
2020-06-01陈石明
陈石明
摘要:新时代我国公民绿色素养的提升,有着全球层面、国家层面和个体层面的现实动因,关系着清洁世界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和个人身心健康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新时代我国公民的绿色素养应具备四个基本规定性:绿色科学意识、绿色发展意识、绿色责任意识和全球绿色意识。公民绿色素养的提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公民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规范的意识;加强绿色法制建设,为公民绿色行为提供制度保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有效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为公民绿色实践提供平台。
关键词:环境政治;公民绿色责任;美丽中国;绿色责任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4-1494(2020)01-0071-07
环境政治学是政治学的分支学科,它是“对如何建构人类与维持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基础间的适当关系的政治理论探索与实践应对”[1]。人类对物质生活和经济发展的追求,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环境承载能力达到了极限。生态危机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环境问题,它已经上升到了政治问题的高度,关系着国际政治格局的走向和主权国家的政权稳定。新时代的中国高度重视环境治理,提出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用以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同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美丽中国建设写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目标之中。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绿色治理,最终必将体现在作为主体的公民身上。因此,如何提升新时代我国公民的绿色素养,不仅需要从学理上进行研究和探讨,更需要将其作为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
一、新时代我国公民绿色素养提升的现实动因
政治学研究表明,任何一项政治事务的开展都有某种现实动因,即对现实的回应。新时代提升我国公民绿色素养有着全球层面、国家层面和个体层面的现实动因,关系着清洁世界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和个人身心健康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一)全球层面:公民绿色素养提升是人类社会发展、建设清洁世界的必然要求
绿色是世界的本色、底色、亮色,蕴含着生命、健康、环保、和平与希望等意思。公民绿色素养提升是人类社会发展、建设清洁世界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表明,在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的情况下,除了自然界爆发的生态灾难外,人类的生产生活并没有对大自然造成环境破坏,自然能够进行自我净化,公民的行为还没有出现“是否为绿色”的争论,公民绿色素养的问题还没有提出来。可以这样说,农业文明总体上是可持续的,人们生活在山青水绿的自然环境中。工业革命发生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大地提高了生产力,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获得空前提升。人类将自然生态当作自己的改造对象,试图从中获取满足人类一切需要的巨额财富。人类的贪婪伴随着人类科技发展、市场繁荣不断地膨胀,开始了对自然界的疯狂开采和掠夺,从而也导致了整个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恶化。自然界各种各样的植物、动物和人类之间构成了相互依存的紧密关系,它们之间需要维持着一种精微的动态平衡,这是我们理解人类和环境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在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过程中遭到了大自然的报复后,人类才开始了对自身行为的反思:作为自然之子,人类本就不应该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恰恰相反,人类要对自然生态倍加呵护,蓝天碧水净土是人类美好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痛定思痛之后,人类逐渐改变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方式,采取保护和开发并举的模式,通过实施绿色治理,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使地球朝着清洁世界的方向发展。“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2]127,“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2]131,“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2]143,这些中国理念、中国智慧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全球应该实施绿色治理成为了国际社会广泛的政治共识。从这些认识来看,人类社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清潔世界,就必须改变人类自己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培养公民绿色责任,这才是治本之策。
(二)国家层面:公民绿色素养提升是新时代中国绿色治理、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辉煌。由于“发展是硬道理”被误解为发展主义、GDP主义,导致发展模式粗放、过度追求GDP,自然生态遭到了严重破坏,资源能源约束日趋紧张,环境污染情形严重,生态环境的脆弱已经成为了新时代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实施绿色治理刻不容缓。公民绿色素养提升是新时代中国绿色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提升公民绿色素养可以有效地遏制我国生态环境的继续恶化,逐渐实现其良性回归。因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能力的提升而出现的攀比、炫耀、浪费等行为滋长,严重危害着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公民绿色素养提升的要求格格不入。对近14亿人口的消费大国来说,公民绿色素养的提升能够有效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新时代中国绿色治理造就强大的主体力量。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体现,它超越了工业社会造就的中国样态,更加具有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的意蕴,代表着未来中国的样态,是“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完美统一。可以这样来理解,生态文明是从文明发展的高度来标示一种绿色发展的抽象理念和根本原则,需要我们从理性认识的角度加以把握;而美丽中国则是从具体的社会现实、从感性认识的视角来让国人感知,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期待。必须明确,这里的“美好生活”包含着富裕的物质生活、高尚的精神生活和优良的生态生活,人们期待的优良生态生活,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洁净丰富的资源能源、是绿色满眼的舒适环境。然而现实非常严峻,美丽中国建设并非一片坦途。究其原因,公民绿色意识不强,社会生活中乱扔垃圾、热衷私家车出行、追求山珍野味,导致随意污染环境、伤害生物、污染大气、浪费资源,这些无疑都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不和谐“音符”、阻碍因素。由是观之,美丽中国建设离不开公民绿色意识的养成,公民绿色素养的提升至关重要。“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如是”,人们崇尚绿色生活之日,也将会是美丽中国梦想圆梦之时,到那时,放眼望去,中国大地满眼绿色,山川秀美、景色瑰丽。
(三)个体层面:公民绿色素养提升是公民个人身心健康、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的绿色向度的缺失,导致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无从实现。工业文明的片面追求导致了人的异化,使人成为“单向度的人”,变成机器的一部分,把人的创造精神、心灵健康与人本身截然分离开来。马克思指出:“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3]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需要提升公民绿色素养,找回公民的绿色向度。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绿色发展的意识和社会风气,公民是终极依靠力量。因为公民是推进制度建设、实现社会运行的主体,每个公民能否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践行绿色规范要求,直接决定着我国绿色治理能否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各个领域中得到贯彻实施,以及能否贯彻落实到它们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之中,也最终影响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由此可见,只有社会公民实现“绿化”,即提升公民绿色素养,我国绿色治理才有坚实可靠的主体力量,因为无论是政府的绿色治理举措,还是企业的绿色生产、绿色销售,最终都将依靠公民的绿色行为来实现和保障。公民绿色素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扮演着无可取代、不可或缺的主体性作用。公民绿色素养往往表现出节俭、集约、适度的行为特质和友好、和谐、乐观向上的精神特质。具有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实施绿色生活方式的过程中,能够使个人的身心都能得到极大的放松:身体更健康、心理更健全、灵魂更净化,能够逐渐抛弃不符合绿色规范要求、有违绿色发展理念的、对身心健康有害的错误意识、不良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举止。加强公民绿色素養的提升,需要政府、企业、组织和全社会提供良好的平台和有利的保障条件,确保公民环境权益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可以说,提升公民绿色素养既能实现个体的环境权益由理论走向现实,也是实现个体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然保证。试想,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的情形之下,公民的环境权益如何实现?同样,没有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公民的自由全面发展从何谈起?总之,公民绿色素养的提升是一项基础性工程,事关公民自身的身心,也事关整个社会绿色治理的最终实现。
二、新时代我国公民绿色素养的基本规定性
基本规定性,用以揭示事物的基本内涵和特质。公民绿色素养,可以从群体和观念两个视角来理解:从群体视角来看,社会需要培养出注重环境保护、践行绿色规范的主体人群;从观念视角来看,公民绿色素养要求公民具有绿色科学意识、绿色发展意识、绿色责任意识和全球绿色意识。这里所阐述的新时代我国公民绿色素养的基本规定性,是从公民应该具备哪些绿色意识来说的,对于作为需要社会培养的主体人群,将在下文中另作论述。
(一)具有绿色科学意识
绿色科学意识,是指用科学的观点来认识自然、正确对待自然的价值观念。公民的绿色素养首先要求公民具备绿色科学意识,只有在绿色科学意识指导下,才能使自身行为符合国家绿色治理的要求,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科学认识自然。世界是什么面貌?这主要是针对自然来说的。自然离我们很近,它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能够时刻感觉到它的存在;自然又离我们很远,人类的工具理性思维使得我们周围到处都是人工化模式,自然被淹没在我们的人化生活之中。自然常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立足的身边就是一片无尽的自然,我们所看见的山川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树木、草地花朵都是自然。人类与自然紧密相连,自然是人类的衣食之源;人类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人来自自然,最终回归自然。自然是实在的,它在时空长河演变中没有边际,与无限复杂的宇宙相交融,给我们呈现出一种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的客观事实;自然并非一片沉寂,自然的声音是天籁的,需要人类静心聆听。作为自然之子,人类何以通过认识自然达致“天人合一”?这是每一个自然人需要去追寻的绝妙之造诣。人类追求自由,希望受自然的束缚越来越少,能够随心所欲地展翅高飞;但人类同时又深刻地认识到,必须敬畏自然,遵循自然本有的规律。征服自然曾经是先人们的梦想,但今天人类到底能否征服自然依然存疑,这种错误的征服观念使人类越发疏离自然的本质,而且也将人类置于孤立无援的悲惨境地。“人类应对自然心存敬畏,人类诚然可征服许多自然物(或自然系统),但绝不可能征服自然;人的自主性永远都只是有限的、相对的自主性,人类的生存永远依赖于自然系统,从而永远依赖于自然。”[4]无数代人与自然的交往,让今人深刻认识到两者的相互依存性: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生态兴则文明兴”,人类与自然从来都是命运共同体。二是正确对待自然。自然不会言说,但自然会通过某些征兆来展现自己,自然的规律会潜藏在事物表象的背后。具备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能够积极尊重自然规律,自觉采取与自然规律保持一致的行为方式。自然界的逻各斯是对公民提升绿色素养的绝对律令、生而敬畏的基本准则。拥有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敬畏自然、感激自然,“发乎情”,对自然的感恩充满感情、饱含深情,绝非来自外在强制,而是源自内心自觉自愿;“止乎礼”,礼待自然,对自然的敬畏绝非停留于口头承诺,而是落实到实际行动中,遵守自然本身的规律,正确地对待自然。拥有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已经能够超越物质羁绊,自觉用生态命运共同体思想武装头脑、对待自然,在与自然的交往中心怀虔诚,参悟了物我一体,化生出一片澄明的自然之境。一个自觉自愿尊重自然的生态保护论者,才是真正拥有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按自然生活”,古希腊斯多葛哲学学派的绿色理念至今没有过时,其中的“自然”不只有“自然本身的内在规律”这层含义,而且“这里所谓的自然指世界的本性,即‘逻各斯、‘正确理性或‘共同法。按照自然生活也就是按照理性生活,按照自然律生活。”[5]时代在变,公民的素养要求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到来,要求每一个公民具备良好的绿色素养。“公民身份必须以生态为中心,以此反对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取代。即使我们不接受动物或者其他自然生命也具有权利,我们的确必须承认,人类对他们负有责任。”[6]
(二)具有绿色发展意识
绿色发展意识,是一种自觉走绿色发展道路的思想观念。公民的绿色素养也包括具备绿色发展意识,破除一切不符合绿色发展的发展方式,特别是带来严重污染的黑色发展方式。这既是公民自觉自愿顺应全球绿色发展的时代潮流,也是积极有效破解中国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的发展一再向我们表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良好的生态环境,正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造就了人类文明的辉煌,绿色发展永远是人类正确、健康的发展方式。对中国而言,我们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成就,靠的是大量投入生产要素、大量浪费能源资源,这是一种粗放、非绿色的发展方式。客观地看待,这种发展方式对新中国建立后迅速改变积贫积弱的国家面貌起到了不可否认的巨大作用。但在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已经步入新常态,原有的粗放发展方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国内环境现状不容许这样做,国际社会也强烈反对。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这种转变后的发展方式就是绿色发展方式,实现了对过去高耗能、高污染發展方式的否定和超越,是一种既保证发展速度、又保证环境质量的新型发展方式,是能够真正给人民带来幸福感、获得感的发展方式。新时代公民必须具备良好的绿色素养,积极主动树立绿色发展意识,争做绿色发展的推动者、参与者、践行者。在此,必须明确两点:一是明确发展主题。绿色发展不是不发展,而是符合环境要求、健康的发展。发展既是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也是当代中国的鲜明特征。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依旧存在一个再发展的问题。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仍然是一个极为重要、甚至可以说是生死攸关的问题。摆在发展中国家面前的,绝对不是发展不发展的问题,而是如何发展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利用后发优势,赶超发达国家的问题。一部中国历史明确地显示,中华民族曾经因为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而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近代由于落后、发展缓慢而导致国家陷入遭受侵略、被动挨打的悲惨境地。新时代的中国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发展依旧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唯有发展,能够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唯有发展,能够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唯有发展,能够引领中华民族复兴号巨轮破浪前行。一旦离开了发展,伟大梦想、美好生活、制度优势都将无从谈起。二是把握发展要求。绿色发展再不是过去的发展模式,是要在保证优良生态环境基础上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的解放的全新发展模式。对此,我们要贯彻落实十九大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握好绿色发展要求,助力绿色发展,提升公民绿色素养。这些战略部署包括:构建“四个科学合理的格局”(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发展“两大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两项重点工程”(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两次重大行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坚持“三项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具有绿色责任意识
绿色责任是具有认知能力和自由选择能力的各个行为主体(国家、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在人类社会进行绿色发展、绿色治理的进程中,按照自己所享受的生态环境资源的份额,必须承担和履行的治理与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和职责。绿色责任的提出,体现了人类对地球及其所有生命体的道德关怀、人文环境中对弱势群体的广泛尊重。不能将绿色责任简单地等同于环境责任,而应该将其理解为绿色治理中的绿色经济发展责任、绿色民主政治责任、绿色为民政务责任、环保法律责任和环境伦理责任等由诸多子系统构成的责任体系。和其他生命体一样,无论人类具有多么高的智商和能力,作为自然之子,都不过是地球生态系统中的普通一员。环境为每一个生物个体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时空条件、物质基础,犹如人不可能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人类任何时候都无法脱离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界。因此,如果破坏了环境,在毁灭地球的同时,人类也会毁灭自己。由于自然界对于人类生产的废弃物和各类垃圾的自我净化能力是有限的,生态资源的再生产能力也是非常有限的,这就要求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的人类的每一个体都应该尊重环境自身的生存权和可持续发展权,都负有不可推卸的保护地球生态和自然环境的绿色责任。那种认为“绿色责任只是政府和企业的义务、与公民个人无关”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政府和企业不是一个抽象物,其行为和责任都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个体身上[7]。具备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在科学认识自然、正确对待自然的基础上,必须具有绿色责任意识。《人类环境宣言》对公民绿色责任意识作出明确规定:人类“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8]。从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公民绿色责任的三个要求:公民自觉遵守环境法规所要求的绿色生产要求、绿色行为规范;积极进行政治参与,推动政府实施绿色治理;践行绿色消费方式。公民绿色责任意识的树立,需要明白公民绿色责任的典型特征:一是非利益相关性,公民绿色责任并非由于互相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博弈;二是非对称性,新时代公民绿色责任的践行不需要、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让后代给予其相应的物质回报;三是非同等性,对环境损害较大者应该承担更多的绿色责任。在绿色责任意识方面,其中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公民要具备良好绿色素养尤其需要践行绿色消费方式。适度消费、绿色消费才是健康的消费;崇尚自然、保护生态是公民应有的绿色素养。要知道,践行绿色消费方式、提升公民绿色素养,能够有效地引导企业的生产行为朝着绿色生产方式转型。二是在新时代我国绿色治理中,公民绿色素养的要求在提高,涵盖了传统公民理论与现代公民理论所倡导的各种美德,既包括人与自然关系方面要求的关心自然、同情生物、节俭资源、爱护生态等,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方面要求的宽容正直、团结勇敢、彼此尊重、公平正义、独立自强等。公民良好的绿色素养既能够为绿色治理制度体系的正常运转提供坚实的基础,又能够为绿色治理制度体系的正常运转提供润滑作用。如果不致力于提升公民的绿色素养,在全社会培养和造就一代代具备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绿色治理很难以长久地保持下去。
(四)具有全球绿色意识
全球绿色意识是指把整个地球看成是一个生态共同体,用全球视野解决人类社会所普遍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所持的一种观念。新时代,人们认识到:人类要走出生存困境,应该将地球家园建成绿色星球,绿色生活才是美丽和谐的生活。要成为拥有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必须具有全球绿色意识,认同绿色地球才是人类安全稳定的快乐家园,自觉做全球绿色治理的参与者、全球生态平衡的实践者。“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丧失了这个我们唯一可以生存的星球,我们的生命将无处安放。“地球村”早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事实,生态环境问题再也不单单只关涉一个独立主权国家,而是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球性问题,任何主权国家或公民个体都必须不得不共同面对。例如,气候变暖的问题,单独靠一个主权国家根本无法处理和应对,需要世界上所有国家共同合作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同时也需要每一个公民承担绿色责任。即便从表面上看属于一个国家的“内部环境问题”,如欠发达国家的水体污染问题,单靠本国也无法完成治理,它需要发达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和技术支持。全球绿色意识实质上是要求公民具有世界主义意识,用全球视野来看待人与自然共同体的和谐共生,积极投身于全球绿色治理活动之中。具备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在价值理念上将会自觉奉行世界主义价值观,强调每一个公民的平等价值和责任义务,反对狭隘民族主义,不把主权国家和民族当作权利和责任的边界,强调全人类之间的平等、团结和互爱,在全球绿色理念指导下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全球绿色意识要求我们明白,不管我们是哪国公民,我们有着共同的人性,都应该关心地球环境,因为我们同属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绿色意识还要求我们按照下面的思维方式来看待我们自身:我们成为某国公民是出生时间、地点导致的偶然现象,我们更多的属于人类这个整体,是其光荣的一员,作为地球成员、世界公民远比作为一国公民更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全球生态环境的维护。在全球绿色治理中,立足于整体人类的视角要高于立足于国家界限的视角。因此,全球绿色意识更加凸显个体作为世界公民的身份,而非一国公民的身份;更加凸显人类成员之间要团结友善、互助互爱、彼此尊重、共建共享;更加凸显从促进人类整体福利的视角来爱护地球、关心环境。全球绿色意识萌芽于中国古代的大同理想和西方古典人类共同体理念,习近平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达到了空前的理论高度,为公民全球绿色意识的树立提供了价值基础和理论指导。质言之,具备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就是要具有全球绿色意识,就是既要关心本国的绿色发展、环境保护,也要关心全球的绿色治理、环境保护;既要争取自己在本国的环境人權,也要关心维护他国公民的环境人权;既要致力于推动本国政府积极参与全球绿色治理,也要主动参与全球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绿色活动。
三、新时代我国公民绿色素养提升的方法路径
公民绿色素养的提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环境形势和社会发展,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找到切实可行的有效路径。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公民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规范的意识
意识是行为的向导。要成为拥有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必须培养自觉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规范的意识,而培养这种意识的最好方法便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这些年通过对雾霾的认识,人们已经对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其进一步恶化有了广泛的共识。但这远远不够,还需要深刻认识到环境损害带给人体健康和社会发展的严重伤害。为此,要经常性地运用纸质传媒、网络新媒体进行环境恶化危害的宣传、绿色规范的宣传,可以采用灵活多样、引人入胜的宣传技巧,或者采用手法多样的公益广告,让更多的人在潜移默化中认识到恶劣生态环境的成因与危害,积极主动自觉地培养自己的绿色意识。政府可以依托媒体平台,宣传倡导公民出行选择更为环保的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系统,这些环保的出行方式同时还能够有效节约堵车造成的时间成本。各种环保NGO、街道社区、新媒体应该积极在公民中开展绿色知识的科学普及,提高公民的绿色意识。各种宣传主体在开展保护地球家园、爱护生态环境的活动中,要注意宣传的生动性和可践行性,让人们产生心理上的认可并自觉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起到强化人们绿色意识的良好作用。长期的、灵活的宣传,能够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良好的环保氛围,改变人们那种认为“环境与我无关”的落后意识,使全社会每一个公民认识到,爱护环境、践行绿色规范切实关系到自身的利益。与此同时,加大公民绿色素养的校园培养力度。校园是公民个体接受国家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掌握专业技能的重要场所,无疑也是提升公民绿色素养的重要场所。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他们将在未来担负起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崇高使命。校园中的青少年是否具有强烈的绿色意识、能否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绿色行为规范,关系到他们能否成为拥有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关系着国家和民族未来是否具有一代能够实行绿色治理的治理主体。为此,各级各类学校应该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所有专业课程中融入绿色理念和绿色规范,实施“绿色课程”,让青少年接受良好的绿色教育。同时,还要设立专门的公民绿色素养培育基地,通过实验、实践训练,使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绿色价值观,成为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规范的绿色学子。这些群体离开学校后,会将其在学校中受到的绿色教育带到社会上,在自己成为拥有良好绿色素养公民的同时,也能有效地带动社会上更多的人接受绿色理念、践行绿色行为规范。
(二)加强绿色法制建设,为公民绿色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公民的绿色行为仅仅靠道德约束和自觉践行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法制保障。公民绿色素养的提升必须加强绿色法制建设,使法制的“硬约束”和道德的“软约束”共同发挥作用。加强绿色法制建设意义重大,有利于重构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绿色发展的宣传教育固然重要,能够让人们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但光有宣传教育还不够,还需要运用法律的强制性来做后盾,有效地规范个体的环境行为,这样可以从源头上保证公民个体的环境行为有章可循,不触碰法律红线。绿色法律规范能够让公民个体预见自己环境行为的后果,警醒公民个体有意识地自觉践行法律所倡导的绿色规范。可以这样理解,绿色法制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约束、限制和规范企业或者公民个体的环境行为,指引着社会绿色发展的方向,是践行绿色规范、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制度保障。因为绿色法制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强制性,唯有相对稳定性,才会约束、引导整个社会风气形成绿色发展氛围;唯有强制性,才能在涉及环境行为时以强有力的后盾促使行为主体践行绿色规范。正是绿色法制的强有力约束,使公民个体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绿色意识、践行绿色规范,自觉提升绿色素养。质言之,环境法制的健全与否,关系到能否从根本上有效约束公民的环境行为,进而影响到全社会能否真正形成“争先恐后提升自身绿色素养”的良好氛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国绿色立法已初成体系,前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草原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等,真正做到了公民在践行绿色规范方面“有法可依”。根据环境保护形势的发展,我们对这些法律经过了多次修订,对规范企业和公民个体行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对改善环境质量也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实事求是地讲,绿色法制建设还任重道远。现有的法律一方面对绿色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贯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呈现出管制规范多、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规范少的特点,即鲜明的政府管制型特色,没有形成绿色治理多主体参与的完整架构;另一方面过多地从国家职责和公民义务来强调环境保护,忽视了公民的环境权利。公民生态环境权利虽然在我国法律条文中有原则规定,但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措施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对我国公民绿色素养的提升是非常不利的,未来我国绿色治理必须要在环境立法方面更加凸显公民的生态环境权利并且做到具体化、可操作化。
(三)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有效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为公民绿色实践提供平台
积极参与绿色实践,是提升公民绿色素养的关键环节。当然,绿色实践的范围是广泛的,既可以是在家庭中节约用水用电、减少一次性塑料饭盒的使用、注重使用绿色产品等个人绿色实践,也可以是亲身参与本地环保、给身边人宣传绿色科学知识等社会绿色实践。如果能够使这些绿色实践活动常态化,对于提升公民绿色素养是至关重要的。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和出现的环境群体事件,必须增强公民在政府环境决策的参与度。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政府的环境决策的科学性至关重要,政府单独决策风险太大,公民的积极参与能够对科学决策起到很大的作用。因为在政府的环境决策中,公民的参与能够将自己的绿色理念、对环境保护的理解有效地传递给政府官员,使政府官员与自己一道成为拥有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这样社会公众的利益和绿色发展的理念就会进入政府环境安全决策之中,实现环境决策的科学性。为此,政府应向公民公布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为公民参与政府环境决策提供渠道和平台。政府可以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环境保护情况和环境信息、通过大众传媒公开环境行动、设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通过听证会、专家咨询制度等方式健全环境决策机制,拓展基层公民参与环境决策的途径,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绿色家庭表彰活动、绿色学校评比活动、绿色企业创立活动等方式激发公民参与意识。同时,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有意识地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具有环境正义意识的、拥有良好绿色素养的公民,通过对政府和企业环境行为的有效监督,可以减少环境破坏行为的发生。加强公民对政府和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不是取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而是基于政府监管部门难免有疏漏,通过公民的力量既可以督促政府使自己的行政行为“绿化”、提高行政效率,又可以督促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注重社会效益,减少环境破坏行为。对此,我国出台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其中设置了公民参与监督举报的环境制度:“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9]通过公民的积极参与,切实让公民感受到,通过自己的监督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的质量。长此以往,公民就会更加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公民的绿色素养将逐渐得到提升,人类对于环境的保护才能更科学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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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类环境宣言[ED/OL].http://www.china. com.cn/chinese/huanjing/320178.htm.
[9]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ED/OL]. http://www.gov.cn/xinwen/2018-06/06/content_ 5296501.htm.
責任编辑陆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