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与转化
2020-06-01陈茜
陈 茜
(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湖南吉首 416000)
中国现存数量巨大、种类丰富、分部广泛的农业文化遗产。这些价值难以估量的文化瑰宝既是全球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而言又是意义非凡的农村文化资源。作为最早参与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的国家,中国在传承和创新农业文化遗产领域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并在把该项工作与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建设等战略有机结合领域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
2017年,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新时代背景下各界对乡村的全面振兴给予了更多期许,对如何将各种农村文化资源转化为最大的综合效益提出了现实要求。农业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农村文化资源,其传承、保护、创新、应用也将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更高的要求。如何正确认识农业文化遗产和乡村振兴的关系?如何理解农业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的当代价值,如何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传承和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如何通过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创新来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都已成为中国当前需要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农业文化遗产与乡村振兴的紧密关联和高度契合
农业文化遗产与乡村振兴战略都是近年来兴起的热点,虽然在概念、内涵等方面各有不同,但在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实践中两者存在着较为紧密的关联性和较高的契合度,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分布地域大体重叠
农业文化遗产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具有活态延续的特点。因此,农业文化遗产只能分布在一直传承农业传统生计方式和知识技术系统,并保有相应农业景观的农村地区。而乡村振兴战略是针对乡村全面发展的国策,明确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农村地区作为战略实施的优先地域和主战场。因此,无论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还是乡村振兴战略实践,都把中国农村作为政策面向和贯彻落实的地方。
中国的广大农村保有丰富多彩的农业文化遗产。截至2020年3月,中国已经获得15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11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随着中国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的稳步推进,以及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将有数量更多、层次更细、分布更匀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获得国内外的认可与推介。发掘、申报、遴选、保护这些农业文化遗产的过程,就是获批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和乡村振兴的地域不断扩大重合面积的过程。
未评选上遗产地的农村地区并非没有农业文化遗产,相反,还可能也拥有非常优秀的传统农业知识与技术系统。这些农村地区未进遗产地名录的原因较多,较为常见的因素是当地传统土地利用技术系统已经由相似遗产地申报成功。例如,浙江省青田县因其传承1 200年的稻鱼共生技术系统、独特的稻鱼文化和优美的稻田景观,于2005年6月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为首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成为中国的第一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事实上,稻鱼共生技术系统在中国农村的不少地区都有传承,在浙江青田周边县区有传承,而遥远的贵州、湖南等地也有类似技术。不过,浙江青田作为稻鱼共生技术系统的代表获得了遗产地殊荣,自有其突出价值和历史机遇,在保护和发展该类农业文化遗产时起到了极好的示范作用。因此,在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示范和启发下,未获头衔的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可以依托各自保有的农业文化遗产,来加快本地乡村振兴的步伐,实现重合地域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基本相似
习总书记在《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一文中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1]。农业农村现代化既不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的文字叠加,也不是“农业现代化”或者“农村现代化”的简单延展,而是两者协同推进、相得益彰的科学发展进程,包含农村的产业、生态、文化、社会治理和农民生活等各方各面的和谐发展、有机融合与同步实现现代化。
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保护全球农业文化遗产,旨在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有关的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保护体系,通过对遗产的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促进全球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文化传承。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目标是:“在农业生态、农业文化、农业景观保护和生态产品开发、休闲农业发展以及文化自觉、参与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保护与发展要遵循以下原则:保护优先、适度利用,整体保护、协调发展,动态保护、功能拓展,多方参与、惠益共享[2]。因此,保护与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大致出于有利于遗产地的生态、文化、产业、农民富裕等目标。虽然这两项工作在出发点、侧重点、主要内容、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在总目标和大方向上存在较多一致的内容。
乡村振兴的主要目的是“生活富裕”,具体要通过不断提高农民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就业率和受益面,确保农民获得长期和稳定的收入,让农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这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多方参与、惠益共享”原则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以江西万年稻作文化系统为例,在获准进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之后,经过地方政府的引导扶持和万年贡集团几年的经营,逐步建立起包含22个粮食合作社、6个家庭农场、17个粮食加工厂的万年贡米产业化联合体。这一举措让万年贡集团与遗产地农民组成利益紧密的共同体,带动农民生产优质稻、融入产业链,在集团自身获得优质安全原料和品牌价值的同时,较好地促进农民融合发展的积极性和产业受益程度。2017年底数据显示,联合体内的农民平均每户收入增加 2000-2500元/年,效益增加大约 30%[3]。江西万年贡米产业发展不是孤立的个案,而是中国现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实践中众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案例的代表,与众多农业文化遗产地一起朝着与乡村振兴战略大致相同的主要目标不断推进。
(三)可用资源较多趋同
农业文化遗产不是指单纯的农业知识和技术,而是个更为宽广的范畴,其相关资源包括复合的生态系统、丰富的生物资源、传统知识与技术系统、独特的自然与人文景观、相关的传统文化等。在对农村地区现有的自然条件、水土资源、景观特色、传统文化等优势和区位交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等劣势综合考虑之后,中国绝大部分的农村地区的产业开发适合以“农业+休闲旅游业+生态产业”为重点。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也基本遵循统一的思路,即整体保护农业生态、农业文化和农业景观,并依托农遗文化遗产地的资源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休闲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所以,内涵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根植并广泛分布于中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不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地域大部分重叠,而且可利用的农村资源也普遍趋同。
贵州省锦屏县以杉木为核心的“林粮间作”种植系统就是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按照国家农业部的申报指南要求,该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中框定的主要资源有:一是包括森林、草场、山地、农田、水系等在内的生态系统资源;二是包括品种独特的杉树资源、154科566属1 158种维管束的植物资源、珍贵的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菌类品种、多样化的人工种养动植物资源;三是包括杉海美景、青山界草场、白水洞风景区等自然景观,和包括魁胆侗寨、隆里古建筑群、文斗苗寨、雷屯古村等人文景观的景观资源;四是包括杉林培育、林粮间种、山地养殖、采集加工、木材运输等内容的技术,和“炼山”“亮蔸”“砍大留小”等独特传统知识,以及包括风水林禁碑等乡规民约和农林工具在内的农业技术系统;五是传承久远、深厚独特的侗、苗农林文化,具体包括“神树”崇拜和祭祀禁忌等内容的宗教文化和指导林粮间作的谚语俗语、民谣民歌等语言文化,传承至今的树节、尝新节、四月八等活动的节日节庆文化,乌米饭、裕和腌鱼、油茶、红豆粑、庖汤等传统美食文化,诞礼、婚礼、葬礼、花脸龙、斗木牛、斗鸡等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包括侗族歌鼟、十二诗腔苗歌、河边腔苗歌等内容的歌舞艺术,以及服饰、装饰、民居等丰富的民族文化事实。因为锦屏县具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水土资源格局,在特殊的自然条件限制和明清“皇木”贸易深远影响下,最主要的传统生计方式就是以杉木为核心的“林粮间作”种养系统。500多年来,该农业文化遗产经历了起源、兴盛、衰落、复兴几个阶段,一直活态传承至今并渗透融入遗产地的方方面面,目前还在锦屏县的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处于主导地位。因此,这样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与当地乡村振兴可用的资源大体相同。
在《贵州锦屏“林粮间作”种植系统保护与发展规划》中,遗产地的发展内容主要为精品农业、特色加工业与休闲旅游业:第一,树立农业品牌,包括恢复杉林植被、提高杉林质量和生态质量,发展与“林粮间作”系统相关的小米、薏仁米、蔬菜、水果等种植产业,发展本地小香鸡、香猪等林下养殖业;第二,特色农产品、食品加工业:重点发展传统土法酿造的、人称“土茅台”的小米酒生产加工项目以及钩藤、百部等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项目;第三,休闲旅游业:遗产地划分为风情体验区、景观览胜区和采摘体验区三大板块,旅游线路大体分南北两条,即包括“杨公庙-龙大道故居-文笔塔-黄哨山古道-飞山庙-锦屏文书楼-农遗核心示范园-北侗风情-彦洞村大隘古战场-文斗古道-苗寨风情”等景点的北线休闲旅游,包括“铜鼓镇城墙遗迹-隆里古城-森林公园-雷屯古村沙洲-农遗产业园-青山界草原-红豆杉植物群落-南侗风情”等景点的南线休闲旅游。上述项目是锦屏县农业文化遗产开发规划中的资源开发方案,同时也基本囊括了该县可以利用起来的所有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此外,锦屏县几年来的精准脱贫工作,也是大力开发与该农业文化遗产紧密相关的农业资源为重点。通过累计种植中药材万亩、油茶林7万亩、蔬菜9万亩、水果8万亩、生态禽出栏62万羽、禽蛋产出112吨、稻田养鱼8万亩等一系列举措,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2年的 4 255元增长到2017年 7 781元[4]。客观而言,锦屏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增长不是仅靠这五大产业就可以实现的,但是,这五大传统产业却是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经过较长时间检验的,并能实际发挥脱贫效果的主打产业。从锦屏案例可知,在特定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和文化背景等规约下,特定区域在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时,可利用的综合资源是大体趋同的。
既然农业文化遗产与乡村振兴战略在分布地域、发展目标、可用资源等方面具有紧密关联性和较高契合度,不难推测,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实践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业文化遗产对乡村振兴的当代价值
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8〕10号)》的目标要求中,就明确提出要“努力实现遗产地生态、文化、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逐步形成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机制,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出积极贡献”。学界与相关部门也普遍认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具有重要价值和作用。
(一)农业文化遗产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个包含知识技术、传统文化、自然生态、农业景观、各类物种等众多内容的综合范畴,包括丰富多样的、价值巨大的资源和要素。在特定环境中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就是与传统农业生计密切相关的本土生态知识、地方传统技术,以此为重要内容的民族生态文化长期指导着遗产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与之相应的农业景观,就是特定民族在生态文化和农业知识技术指导下,通过长期改造和维护而形成的,具有一定观赏性的,土地及土地上的空间和物质所构成的综合体。与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种质资源、相关文化等资源,也都被囊括进了该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范围。因此,内涵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囊括了相应区域中的众多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是一笔价值不可估量的文化宝藏和物质财富。
中国丰富多彩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础和依仗。四川宜宾竹文化系统是以长宁县和江安县为核心区的农业文化遗产。遗产地资源极其丰富,记录有481种野生动物和147科368属1 345种维管束。仅现存的竹种资源就有硬头黄竹、楠竹、慈竹、绵竹等共计39属428种,种植面积达115.84万亩。茂密竹林为云豹、小熊猫、猕猴、黄喉貂、红腹角雉、竹蛙、琴蛙等大量珍稀野生动物提供繁衍栖息地,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分别为8种和51种。同时,绵延竹海还为珙桐、光叶珙桐、水砂、杉椤、灵芝、五加、绞股蓝等珍贵植物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和调节小范围气候,国家一级、二级保护植物分别有5种和15种。这些丰富的资源是为当地建设竹文化博物馆、竹海景观、主题公园等项目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同时,当地已经延续数千年的竹文化历史,兴于东汉的竹图腾崇拜,成于明代的竹艺技术,用途广泛的竹类制品,优美经典的故事、诗歌、图画等艺术精品,为遗产地打造世界知名的竹文化品牌,开发主题节庆、民俗展演、地方美食、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竹艺中心等项目,注入了珍贵独特的文化内涵和高附加值。
在当前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强力的经济投入,但若想培养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效果长久的地方产业,就还要选择具有丰富的资源基础、悠久的文化基础、优美的景观基础、深厚的群众基础的优势产业来精心打造。优秀的农业文化遗产正是具有上述优势的农村产业,可以成为、也应当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首选切入点。
(二)农业文化遗产开发是乡村振兴的一大引擎
长期参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的闵庆文研究员认为:“全球农业面临的很多问题都能在这些遗产中找到对策,农业文化遗产也正在逐渐成为中国乡村振兴的一大引擎。”[5]这一论断在众多的农业文化遗产地保护和开发实践中已经得到印证。
2017年6月,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被正式下文列入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该遗产地位于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腹地深处的国家级贫困县——花垣县,而子腊村则是远离县城、纯苗族聚居的国家级贫困村。从花垣县石栏镇政府和子腊村扶贫工作队在2016年3月的初步摸底数据来看,该村贫困户的人均收入大约为1 800元,远低于当时贫困线标准2 800元[6]。即使在花垣县的162个贫困村中,子腊村当时也属于经济发展中等偏下的贫困村寨。
在工贡米复合种养系统被评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后,子腊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从扶贫手段、涉及范围、产业方向、发展思路、实际效果、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改变。直到2016年底,子腊贡米农业文化遗产还处于传承极度衰弱的濒危状态,村中大部分年轻人已经抛弃传统种植规范而惯用农药、化肥、除草剂,只有极少数老年人还记得子腊贡米的历史文化、典故传说和“铺树造田”等特殊技术,传统谷种和鱼苗的种养面积最少时不到40亩,村民普遍认为人均不足1亩田的传统农田种植“只够家人吃饭”“赚不到钱”“根本无法脱贫致富”,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贴补家用。
乡村振兴是以地方发展产业、农民增加收入为主要目标,所以,农民收入和经济效益增长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标志。子腊贡米农业遗产经过2年的摸索和实践后,在2019年已初见效果。以子腊村5组村民麻长光为例,其家中共4人,种植水田大约5亩,如果种植杂交水稻的话,根据每亩700斤谷子的普通收成计算,大约收获3 500斤稻谷。2016年杂交水稻的稻谷卖价1.5-2元/斤,去掉自家吃的部分和农药化肥等成本,最终种田卖谷后到手的钞票不超过4 000元,一家老小的生活捉襟见肘。2019年初,经过1年多子腊贡米品牌打造和生态产业经营,子腊村传统规范种植的老谷种收购价格涨到了稻谷5元/斤,杂交水稻售价也因子腊贡米名气大涨而有所提价。2018年,麻长光分别种植了2亩老谷种和3亩杂交水稻,在年底把所有的老谷种销售收益兑现后,家庭经济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生态价值;三是蕴含生物资源利用、农业生产、水土资源管理、景观保持等方面的本土知识和技术;四是拥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文
表1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获批前后麻长光家庭水稻种植收入对比表
从上表可知,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在获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后,随着当地农遗产业的宣传和打造,麻长光家庭2018年种植水稻收入比2016年增长约65.7%。2019年初,笔者对当地调查得知,所有参与老谷种种植的子腊村农民在经济收入上都有较为明显提高。这种销售生态大米的收入提高,是遗产地传统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后的普遍现象和必然结果。此外,还有稻花鱼、稻田鸭、黄牛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等收益增加未与统计。可以预测,随着子腊贡米农遗峡谷稻田景点的开发和民俗节庆、休闲观光、竞技娱乐、歌舞表演等农遗项目的逐步落实,遗产地农民不断加入农遗保护传承和农家乐餐馆、民宿等行业中来,子腊贡米农遗产业的经济前景和整体效益将非常可观。仅经济效益一项预测,就可以较好地拉动以子腊村为核心的7个农业乡镇发展,有望成为花垣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引擎。
(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有利于乡村的全面振兴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定义为:“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7]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具有5大基本特征:一是农民目前仍在使用,可提供保障当地居民粮食安全、生计安全和社会福祉的物质基础;二是具有遗传资源与生物化多样性,在社会组织、精神、宗教信仰和艺术等方面具有文化传承的价值;五是在长期人与自然交互中形成了独特的景观。因此,优秀的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生态维护、经济促进、文化传承等多重功能。不仅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还能保障食物和生计安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可满足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8]。
在乡村振兴中,不能片面地关注特定的民族及其文化,也不能仅仅着眼于农业文化遗产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而应当把特定的民族文化与特定乡村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作为一个“文化生态共同体”来整体研究和发展。“文化生态”这一概念是由新进化论代表斯图尔德所提出的,他认为任何民族在经历“独特的进化历程”后,其文化与所处生态系统于相互磨合中逐渐形成一个“文化生态共同体”,这种文化生态实体即为该民族特有的“文化生态”[9]。中国学者杨庭硕、罗康隆等人则称之为“生境”,认为生境是自然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的有机结合[10]。借鉴“生境”概念可知,中国乡村远不止目前简单划分的几种类型,而是需要根据不同自然生态背景、民族文化、改造演变历史等多重维度和标准来加以区别、认真对待众多“文化生态共同体”。中国乡村要想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真正的乡村振兴,就需要找到能推进“文化生态共同体”整体、和谐、科学发展的现实路径。
农业文化遗产不同于一般的遗产,也不是普通的技术资源,它是在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过程中,由无数先民在适应利用和改造所处的自然与生态环境过程中,不断创造积累并活态传承至今的,能为特定民族提供生存、发展、延续的生计保障和生存智慧的农业文化精髓。例如,内蒙古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是以牧民-牲畜-草原-河流相互依存、和谐共生为特色复合畜牧生态系统。自新石器时代该地就有人类狩猎和游牧活动,后来经历辽、金、元、明、清,一直是游牧民族的繁衍栖息地。明代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蒙古族一部迁徙游牧于此,开始命名为阿鲁科尔沁部。经过长期演变,该农业文化遗产逐渐形成以西门塔尔牛、蒙古绵羊、蒙古马等为主要牲畜品种的传统草原游牧生态系统,涵盖阿鲁科尔沁旗11.4万平方公里全境。其生态、经济、文化等综合功能已经得到了长期的历史检验,对遗产地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过关键作用和重要影响。
以阿鲁科尔沁草原为代表的内蒙古辽阔区域,数千年来以草原生态系统为主要形式。但因其独特的地理区位和自然环境,当地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脆弱性。近年来,在自然灾害影响和外来文化冲击下,随着大面积农业开垦、林地开发、矿山开采等其他类型产业扩大和问题频发,阻碍、限制甚至切断了局部地区季节性游牧迁移的必经道路。因传统游牧方式改变、局部超载过牧以及重利用轻保护等问题,导致内蒙古草原部分地区生态衰退、沙化、盐碱化面积不断扩大和破坏日益严重,这是值得铭记的教训。历史证明在类似阿鲁科尔沁草原的生态系统中,蒙古族的传统游牧是对草原生态系统影响最小、维护最好、资源利用合理、经济收益稳定的生计方式和生存智慧。该类农业文化遗产的衰落会造成一系列的严重问题。如果能抓紧保护、逐步复兴、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就可能成为这些生态特殊的乡村区域加快协调发展和全面振兴进程的关键举措。
三、通过发展农业文化遗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路径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国农业文化遗产是最值得深入发掘与好好利用的农村文化资源宝藏。要想发掘、传承、创新与转化农业文化遗产,最大限度地兑现其经济、生态、文化等综合效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进程,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
(一)创新式传承农业文化遗产
农业文化遗产是极为重要的农村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农业文化遗产,就是对乡村振兴可以利用的农村文化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优先保护。正是基于这一观点,在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国务院明确提出要“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要求“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在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整合政府、学界、传承人等各方力量,进一步发掘、整理和科学解读优秀的农业文化遗产,为地方申报和保护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提供学术与智力支持;第二,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业文化遗产评定、保护、管理、考核的标准体系,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机制保障;第三,进一步完善保护政策,加大倾斜力度,设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第四,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育、扶持机制,注重培养遗产地经营者和提升各级部门管理者的相关素质与能力,营造有利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良好环境;第五,加快出台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更高层次的法律法规。
在保护传承的同时,还要注意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创新。因为,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众多特点中,濒危性是一条不容忽视的标签。虽然,这些优秀的农业知识技术系统在遗产地历史上曾经获得过空前的成功,或者作为传统生计方式在遗产地经济发展中发挥过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因为国内外形势的转变、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自身适应性等问题,导致这些优秀的农业文化遗产逐渐走上衰落、甚至濒临传承断代的困境。如果继续完全套用传统模式而不做任何改变,那么农业文化遗产就可能成为被历史尘封的“遗物”,而无法长久地活态延续,更不可能作为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并进而兑现其巨大的价值。
为了激活农业文化遗产对新时代背景和当下条件的适应性与生命力,就需要各界积极探讨和实践农业文化遗产的创新式传承。也就是在保护传统规范和“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民间智慧来解决短板、适应环境、摆脱困境。以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为例,当地高山峡谷中的良田是运用“铺树造田”特殊技术建造而成,对于解决当地日照不足、温度偏低的生态缺环并促进优质水稻生长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但在禁止乱砍滥伐的今天,直接从峡谷两边的山坡上砍倒乔木、铺垫田底的传统做法已经不可取。那么,如果能利用科技手段把没有污染的边角木料仿制成乔木,或者寻找安全、适宜的新型环保材料制作“乔木”,再用传统规程和知识技术来修整和维护这种珍贵特殊的稻田,就可以实现子腊贡米农业文化遗产“铺树造田”技术的保护和传承。这只是创新式传承的一个例子,希望可以在这种思路的启发下,多领域、多环节、多维度、多方面地开展有农业文化遗产传承的创新和有益尝试。
(二)合理适度开发农业文化遗产
闵庆文在对日本佐渡岛稻田-朱鹮共生系统、中国敖汉旱作农业系统两个正面典型和菲律宾伊富高稻作梯田系统负面案例进行研究后,认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要避免3个误区:一是不能与现代农业发展对立起来;二是不能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立起来;三是不能和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对立起来。此外,还要建立政策激励机制、产业促进机制和多方参与机制,从而实现保障食物安全、消除贫困、保护生物和文化多样性等目标。”①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方法与实践》,中国农业大学2019农业文化遗产地乡村青年研修班暨青年学子研习营,2019年6月。因此,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也不能仅仅依靠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还需要合理、适度地开发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通过价值兑现来获得遗产地农民的传承动力、文化自信和发展基础。遗产地农民共同参与保护和开发,并从中获得应得的利益和尊严,是提高其长期维护主动性和增强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的关键。
合理、适度开发农业文化遗产,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遵循“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基本原则,在遗产地的核心保护区和开发区之间设置足够的缓冲区,对核心区的传统农业文化重点保护,建立定期考察、专家评判、实时修复、动态保护的监管机制;第二,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既兼顾长期效果和短期利益,又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并按照总规和细则逐年推进,逐项落实;第三,重点发展与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业,打造具有较高公信力和认可度的农业文化遗产品牌,建立针对性强的融资平台、销售平台、交流平台,拓宽宣传途径和营销手段;第四,探索职业经理人、农遗顾问、形象代言人、农遗传承人、产业带头人相结合的人才制度;第五,合理、适度地开发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扶持农遗知名品牌和生态精品产业,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学习经验,吸取教训,集思广益,树立典型,探讨指导性和实用性较强的开发规程。
(三)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示范点
中国拥有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目前已获得15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91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从上述91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涉及的104个县区市来看,大体有5个共同特点:一是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落后;二是生态系统脆弱,生物资源丰富;三是传统知识丰厚,技术体系完善;四是文化资源富集,乡村景观优美;五是人口数量较多,人才资源短缺。从这5个共同特点可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就是典型的、发展滞后的、人才短缺的生态脆弱区,与急需振兴的广大乡村非常相似。而正是因为发展滞后,所以传统知识技术系统和乡村景观等农业文化资源等要素保护较好,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此外,遗产地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适合打造为乡村振兴的优先开发示范点。
既然是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为目标,就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来推进遗产地振兴:一是产业振兴,借鉴敖汉旱作农业系统依托“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环境500佳”精心打造小米产业的经典案例,突出各遗产地特点,利用好各种资源优势,用心树立一个品牌响亮、三产融合、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产业;二是人才振兴,借鉴红河哈尼梯田系统吸引知识青年返乡创业案例,兼顾本土人才的培养和外来人才的引进,建立和完善人才留得住、用得好、会成长的机制,注重培养遗产地农民、传承人、经营者、管理者的能力和素质;三是文化振兴,通过发掘农业文化亮点,做好传统文化的再认识和再利用,为产业注入有生命力和高附加值的文化要素,逐步恢复公序良俗和友爱氛围,提炼生态文化精髓,强化民族文化亮点,树立传统文化自信,激发文化自觉;四是生态振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科学发展理念,合理适度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修复生态,绿色发展;五是组织振兴,构建新型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加强遗产地核心区的乡镇和村两委建设,引导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遗相关协会、慈善机构等发挥力量,发动村干、传承人、能人、强人、名人积极投身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形成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巨大合力。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笔价值巨大的文化宝藏,对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地位。如果能做好农业文化遗产地创新式传承和合理适度开发,通过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示范效应,有望以点带面、协调推进,成为助推中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的优秀资源和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