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耒耜之耕在西南喀斯特山区的延续与创新
——以“百苗图”中“克孟牯羊苗”为例
2020-06-01张宝元
张宝元
(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昆明 650000)
一、西南喀斯特山区的耒耜之耕
“百苗图”系清代陈浩所纂《八十二种苗图并说》一系列抄本的总称,是贵州省重要的民族志典籍,也是后人研究贵州各民族文化不可多得的历史民族图志。根据杨庭硕先生所著《百苗图抄本汇编》的编目,“百苗图”中第四十四幅图的“克孟牯羊苗”属于苗族黔中南支系麻山亚支系,分布于贵州省麻山、花山两地,在今天的行政建制中归属于安顺地区的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长顺县、罗甸县、惠水县,以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望谟县,操苗语麻山次方言[1]。“克孟牯羊苗”这一名称的出现,最早见诸明中期成书的(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尤以明代后期田汝成所著《炎徼纪闻》一书的记载最为系统。《炎徼纪闻》原文云:“其在金筑者,有克孟、牯羊二种。”文中的“克孟”是这个苗族群体的自称音译,克为词头,表示人群的类属;孟即当地苗族对人和人的群体一词称谓的音译。牯羊,则是地名的反切音译,在当地的苗语中意思是山谷,或者特指喀斯特山区的陡峭山谷。克孟牯羊苗,整个词的含义是指居住在山谷中的苗族[2]。“择悬崖凿窍而居,不设茵笫。构竹梯上下,高者百刃。耕不挽犁,以钱镈发土,耰而不耘。男女躧笙而偶,免乳归其聘财。亲死不哭,笑舞浩唱,谓之闹尸。明年,闻杜鹃声则比屋号泣,曰‘鸟犹岁至,亲不复矣’”[3]。在“百苗图”中的各个抄本中的记载为:“耕不用牛,以铁镈代犁,耰而不耘。”[4]这里仅以田汝成所著《炎徼纪闻》的记载展开讨论,而有关农具形制的探讨,则以“百苗图”中“克孟牯羊苗”的绘图所见农具为依据。
“钱镈”二字连用,由来已久,但历代学者对其效用却其说不一。有人认为是除草工具,有人认为是翻田工具,也有人认为既是除草工具又是翻田工具。但考虑到下文明确提及其效用是“发土”,加之还有“不耘”二字做例证,更能证明这一农具与除草无关。据此,笔者认为此处的“钱镈”,乃是一种挖土成坑的农具。不过,田汝成的原文对这个工具的形制却无一字说明,故只能借助“百苗图”的附图提供依据。
前人对“耰”的理解,有如下记载:“古农具名,行如榔头,用来击碎土块,平整土地。播种后,用耰平土,掩盖种子。”由此看来,“耰”这种农具的农事操作是将土块打碎,以提高土壤的透气性能,又能够将播下的种子覆盖。“不耘”则是指不从事中耕除草,也能够获得收成。这样的行文,同样因为文字说明过于简洁,长期以来,研究者都难以猜度,为何能做到这一步?
总之,对这一文字的理解,至今仍然是一个谜。但如果换一个视角,从生态适应和种植对象的生物属性相互匹配的思路出发,这样的记载,依然可以得到令人信服的表述。
原来,“克孟牯羊苗”的生息地带是喀斯特峰丛洼地的分布区,地表崎岖不平,石山林立,底部土层较厚,甚至会形成溶蚀湖。由于这里的土壤都是石灰岩风化而来,土壤颗粒很小,质地紧密,透水、透气性能差,而且往往土石间杂。因而“耕不挽犁”,其实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之所以不用锄头,而要以钱镈发土,原因全在于,在土石相间的环境下,锄头容易损坏,但钱镈却可以翻动石头夹缝中的土,因而以钱镈翻土,同样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再加上土质黏重,如果不松土,就不能将播下的种子覆盖,农事操作中需要“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至于为何“不耘”就可以获得收成,则与种植对象直接相关。不过,原文对此也不置一词,以至于对“不耘”二字的理解还需要另加分析。
凭借日本学者堀田满的研究,笔者有幸注意到,在我国西南地区各少数民族中,汉族地区的农耕技术未传入前,他们种植的粮食作物不是禾本科类农作物,而是芋头、山药、葛藤等块根作物[5]。此外,还包括颗粒较大的薏仁米类禾本科粮食作物。更值得一提的是,棕榈科桄榔类的高大木本粮食作物,虽然在当代的田野中已经几乎看不到当地乡民利用了,但该类作物在历史上也是他们的主要食物来源之一[6]。对那些块根类作物而言,其食用部分是它们的块根。种植时所用的种子,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植物种子,而是从作物块根上切下来的切块,或者是用这些植物藤蔓上长出的“芽胞”去繁殖。而这样的块根切块或者是“芽胞”,形体大,营养物质含量丰富,种下后,一旦出芽,生长速度极为迅速。而依靠种子长出的杂草,生长的速度比此类农作物的速度要慢得多,加上这样的粮食作物,叶片高大,大多数还是藤蔓状,即使长出杂草,藤蔓也可以攀沿杂草蔓延生长,杂草也就无法干扰这类作物的生长。同样因为种植的对象是块根类作物,所以用钱镈发土,种下块根后,必须打碎黏重的土块,盖住种下的块根切片和“芽胞”,这样才能保证不被鸟兽偷食。这样一来,才能准确理解田汝成原文的正确含义。所谓“不耘”,是因为这样的农作物根本无须除草。
至于田汝成原文中的钱镈,到底是什么样的农具?后人的研究同样其说不一,但“百苗图”提供的附图却可以让我们看到这种工具的形制结构。请参见图1-图6。
图1 “刘甲本”①《七十二苗全图》简称“刘甲本”,该本现由贵州省收藏夹刘雍先生收藏。
图3 “刘乙本”③《黔苗图说四十幅》简称“刘乙本”,该本由刘雍在北京购得,收藏家中。
图4 民院本④《百苗图》(残本)简称“民院本”,该本是贵州省都匀市黄氏家族藏本。
图5 台甲本⑤《苗蛮图册》简称“台甲本”,现存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
图6 I.H.E.C.,Paris⑥该本是刘雍与法兰西博物馆作私人资料交往时复制而来,复制件现由刘雍收藏。
由于所附各抄本绘图客观上存在着较大差异,为此笔者借助实测放大的手段,将钱镈这种农具的形制和结构复原如下,参见图7。
图7 实测放大的钱镈(手绘版)
此处所称的“钱镈”,与先秦时期耒耜之耕中的“耜”相比较,不难发现,无论是形制、结构还是尺寸,乃至其效用,都与耜极为相似,可以视为先秦耒耜之耕在西南苗族中的部分延续使用。换句话说,这里的苗族通过文化传播的手段,从中原汉族手中获知了这一农具,通过消化吸收,在喀斯特山区获得了广泛沿用,并一直延续到今天。
笔者通过田野调查发现,当地苗族使用的钱镈或称耜,与先秦时期的耜存在着一定差别。一是它较为笨重,可以将黏重的土挖的较深;二是配有坚实的铁刃,而不是用骨、石作刃,因而即使撞击到石块,也不容易损坏;三是用这样的农具耕作,可以挖成较大的坑,可以将大型的块根切块整体埋入地下。这3点在效用上,显然更适用于种植块根类作物,而不是像先秦时期的耜一样,主要用于种植种子类的农作物。因而,此处的钱镈,显然不是机械照搬耜而来,而是做了重大创新后,才成为当地少数民族的耕作利器。需要补充在于,对桄榔木的种植则是例外。桄榔木根本不需要挖坑,只需要将种子埋入地表的苔藓层下即可。由于生物属性导致桄榔木通常长得极为高大,所有杂草、灌木,甚至是一般乔木,都不会对它构成妨碍。不过,这不是本文讨论的对象,故在此粗略。
二、先秦时代的“耒耜之耕”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农业的演进和发展与国家的盛衰息息相关。“百苗图”所称的“钱镈”,其源头来自汉族地区的“耒耜”,因此要探明其生态使用价值,必须追寻“耒耜”的形制及效能。“耒耜”伴随农业生产而产生,是先秦时期的主要旱地农耕工具。作为一套旱地翻土农具,有时单称为“耒”或“耜”,但有时也合称为“耒耜”。
耒,是用于旱地翻耕的重要农具,其基本形制就是将一根制成弧形的木棍,顶端装上手柄,下端烧成或削成尖状。然后在木棍的中部,附一根横木,以供脚踏,使尖端深插入土中,以实现翻耕土地的效用[7]。耒的主要用途是方便人们在地面上戳出洞穴便于播种。这种农具在历史文献中最早的记载出自《易经》:“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8]由于这一记载过于简略,单凭字面猜测,只能从中发现耜和耒是两种效能相近,但形制有所不同的两种农具。耜的形制是直柄,而耒的形制是曲柄,因而在翻土时,耒可以将整个土地翻转,而耜却只能插入很深的土中,翻动较大的土块,但不能翻转土块。只有将这两种农具配合使用,才能达到“播厥百谷”的农耕[9]。神农氏“以教天下”的内容,就是依靠这两种农具的配合,实现了早期的旱地农业耕作。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先秦典籍,都提到了这两种农具,但对这两种农具的实际操作和效用,大多语焉不详。这就给后世的研究者提供了大量的想象空间,以至于尽管后世对这两种农具的研究者颇多,成果也极为丰硕,但却其说不一,难以达成共识。就笔者浅见,类似研究的缺失恰好在于,大家都高度关注这两种农具的形制和操作细节,但这样的农具适用于什么样的生态系统,适合于种植什么样的农作物,却关注不够,因而很难切中这两种农具效用的核心价值。
众所周知,古华夏居民的生息地是黄土高原,而黄土高原是由新生代后期强劲的西北风携带的泥沙堆积而成,因而土质疏松,在干旱环境下,土壤呈碱性。同样,因为距海较远,降雨量偏少,而且雨季滞后于天气的回暖季节,因而在这样的环境下发育出来的生态系统,属于学术界所称的“疏树草地生态系统”。在这样的生态系统下,经过多年的历史积淀,土壤表层会形成风化壳,而且具有保湿、保温的效用。植物的种子落在风化壳上,就可以借助风化壳的这一效能,长出茂盛的牧草来,从而形成众多大型食草动物的乐园。而“耒耜之耕”这一旱地农耕体制,就是针对这个生态系统孕育而来,因而对这样的生态系统具有很高的适应性。
《诗经》等先秦典籍,虽然频繁提到“播厥百谷”,但“百谷”到底指代哪些农作物却其说不一。不过,考虑到生态系统对早期农耕的关键制约作用,我们可以做到较为肯定的指出,当时所称的“百谷”,肯定具有如下一些特点:一是,它肯定是当地的土产物种,而不可能是引种而来的外来物种;二是所种植的物种,肯定是从草本植物或藤本植物驯化而来,主要种植一年生的作物。结合后世对五谷的考证,大致可以判断为“麻、黍、稷、麦、菽”。而五谷中的“黍”和“稷”,是今天所称小米一类的作物。这类作物种子颗粒小,耐旱耐碱,只能在疏松土壤中种植。因为它们最适合于黄土高原生长,又因为他们是黄土高原的原生物种,而且耐贮存,便于运输,因而成了古华夏居民的主粮。早期政权的建立,都需要仰仗此类农作物,因而也才使得,“社稷”成了国家的象征。据此我们有理由认定,耒耜之耕的主种作物,应该就是这两种农作物,而耒耜的形制和效用,肯定和这两种农作物的生物属性密切相关。
“麦”,原产于地中海,据新疆考古地区的研究发现表明,距今8 000年以前,新疆地区的各古代民族就已经大量种植小麦[10],因而我们认为,耒耜之耕所称的“播厥百谷”中的“百谷”,也必然包括“麦”。但必须注意的是,麦的颗粒比粟类作物的颗粒要大得多,麦粒的麸皮很厚,和粟类作物一样,很耐贮存和运输。其差异在于,麦类作物需要在相对湿润的地区中种植。因而耒耜之中的耒,很显然不适用于种植麦类作物,但耜却利于种之。至于“菽”,则是指豆科植物。豆科植物的特点在于,相较于粟类作物而言颗粒更大,下种时,掘土的深度较深,面积较大。比较耒和耜,同样可以发现,耜更适用于种“菽”。
至于“麻”,其指代的对象,学术界至今尚无定说。考虑到黄土高原生态系统的特异性,我们只能认定,此处的“麻”,显然是指能够在干旱地点种植的纤维、粮食兼用农作物,可能指“亚麻、大麻、苧麻”等。这样的农作物,种子颗粒很小,是典型的干旱农作物。相比之下,耒更适合于种“麻”,而耜则不适合。
明辨了耒耜之耕所适用的生态系统和种植对象后,再回到先秦典籍,那么耒耜之耕操作的细节和效用也就可望迎刃而解。有幸的是,《周礼·考工记》对“耒”做了如下记载:“车人为耒,庛长尺有一寸,中直者三尺有三寸,上句者二尺有二寸。自其缘庛其外以至首,以弦其内,六尺有六寸,与步相中也。”[11]据杨宽等人考证战国时期的尺度,一尺约0.23厘米[12],而按《考工记》所记载的尺寸,耒耜三部当合150厘米,参见图8。
图8 戴震《考工记》的耒图
结合先秦记载和现代人的考订后不难看出,“耒”的形制特点在于,有一个弯曲的长柄,其耕作的刃口呈三角尖形。单凭这一形制就可以指出,用这样的农具翻地,只能够翻起0.5立方分米左右的尖角形的土块来。更因为它有曲柄,从而可以做到将整个土块翻转。这将意味着,利用这种农具翻耕后的播种对象,肯定是那些颗粒很小的农作物,如“粟、稷、麻”等等。由于种子太小,根本不能数颗粒,播种人一次性播种几颗到十几颗种子,以至于成活后必须间苗。结合黄土高原生态系统的特殊性,进而我们可以注意到,用耒翻土后,就可以直接播种于掘出的小土坑中。更由于地表和风化壳,翻土后,风化壳会翻转覆盖到地表。而下层的松软沙土,播种后稍加操作,就可以将播下的种子掩埋2~3厘米深,从而确保播下的种子不会被鸟兽偷食,但其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远远不止于此。
上文已经提及,黄土高原的雨季总是滞后于天气的回暖,因而即令有风化壳保湿、保暖,表层土依然十分干燥。好在“粟、稷”等作物本身就极为耐旱,只需少量的水就可发芽。在这样的土壤结构中,由于早春季节昼夜温差极大,白昼时气温高,土温偏低而稳定;夜昼时,气温骤降,于是土温反而比气温还高。深藏于地下的地下水,以气态形式上升到地表后,遇到寒冷的气温就会凝结成露水,富集在地表下2~3厘米的沙土中。凭借上文分析不难看出,用耒种植“粟”等作物,能够播种的深度正好是这个位置,以至于播下的种子可以在这样的小土坑中顺利萌芽并快速长大。凭借人类制造出的这种小环境,播种下来的“粟”几乎比周边的杂草,提早半个月至一个月萌发长大。这就极大地有助于抑制杂草的干扰,其间的原理在于,与“粟”并存的土著草本植物,其种子的颗粒也和“粟”一样很小,它们都是依靠风力或者动物去散播种子,散播的结果都会落在风化壳顶上,而这样的环境在昼夜温差变化极大的背景下,表层土极为干燥,所以都不会萌发。播种后,即使杂草的种子落入了种“粟”的小坑,还是会因为表层土干燥不会萌发。这就使得“粟”和杂草之间,拉开了生长季节的时间差,因而“粟”得以免受杂草的干扰,等到雨季来临时,粟类作物已经长大长高,即使是杂草萌发生长出来,也不会较大干扰到粟类作物的生长。
《考工记·匠人》里记载:“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13]此处的“广五寸”是指耜的刃口较宽,而且配以直柄。这就表明,用耜进行耕作,可以挖掘较深、较宽的小土坑,但却无法将整个土块翻转,也就意味着,用耜实施播种的种植对象,必须是那些颗粒较大的农作物。因为只有这样的农作物被深埋后,种子萌发后仍然能够顺利出土,而播种时由于种子颗粒大,因而可以准确计量播种个数。由此看来,播种的对象显然是“麦、菽”等作物,甚至还包括《诗经》中提到的瓜类作物。其间的科学性同样在于,与农作物相伴的杂草,种子颗粒很小,在耕作过程中很难被埋入土坑中,因而也不会萌发。加上颗粒大的农作物,营养储集丰富,萌发后生长速度很快,以至于杂草同样不会对这类作物造成危害。
要理解这套农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诗经》中“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14]的记载可资参考。对于诗中的“举趾”二字,前人的研究大多理解为是开始从事农田耕作。但结合上文分析后,笔者认为,此处的“举趾”乃是耒耜之耕的一种必备操作。其含义是用脚,翻开土块的下层沙土,回填入播种后的土坑中,将播下的种子埋入2~3厘米深的位置。另外,借助此地液态水资源的富集作用,播下的种子能够顺利出芽,巧妙避开了缺水这一环节。
总之,“耒耜之耕”有其适应的特定生态系统,也有其最佳的种植对象。离开了这样的生态环境和种植对象,“耒耜”就无用武之地了。当代众多学者的研究中,最令人称道的贡献在于,对“耒耜”这两种农具的后世演化脉络,做了精准的分析和说明。但引发演化的导因则可以做进一步揭示。大致而言,都与所应对的生态环境和种植对象的变化有直接或间接联系,只要把握这样的分析思路,“耒耜之耕”在国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传承和沿用,都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例如西南喀斯特山区“耜”的使用,这种农具利用的延续和创新,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三、稳定沿用的生态解读
“克孟牯羊苗”“在广顺州之金筑司”[3]54,据考证,其定居地主要位于今天贵州省的麻山地区,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惠水县、长顺县、罗甸县、安顺地区的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和黔西南布依族自治州的望谟县等五县交界接壤处。
从地形地貌来看,麻山地区位于蒙江、盘江诸水系的分水岭,地形陡峭,沟谷纵横,地表支离破碎,加上是高度发育的喀斯特山区,地下伏流和溶洞纵横交错,而且通过无数的垂直裂缝与地表相通。地表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溶蚀洼地,洼地间有陡峭的环形石山相隔。在每个洼地最低处都有地漏斗与地下溶洞相通[15]。在自然状况下,由于地漏斗开口很小,很容易被下泻的石块和树干杂物堵塞,从而在洼地底部形成大小不等的溶蚀湖和浅水沼泽地。
在这样的地质地貌结构下,孕育出来的生态系统也具有其特异性,学术界将这样的生态系统称之为“藤乔丛林生态系统”,其基本含义是指,高大乔木的种子落到了含土的溶蚀坑的顶端,然后顺利长成参天大树。但这样的大树,受地理环境所限,总是东一棵西一棵,不能连片生长。但一旦长大,就可以长成参天大树。如果部分杂草种子或者藤蔓植物的种子,有幸落到了含土的溶蚀坑的顶端,也能够顺利生长发育,但接下去的后果却大不一样。凡是有块根的藤蔓植物,一旦成活后,就能够顺着石壁蔓延生长,或者攀爬大树向上生长,以至于在这样的生态系统中,乔木和藤蔓植物可以同时并存,相得益彰。但对于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则不然,这类植物有幸成活后,虽然也可以结实,但其种子要想落到合适的生长位置就千难万难,特别是在长大后的藤蔓植物的干扰下,1年生的草本植物的数量和规模就会日趋萎缩,结果就导致在这样的生态系统中,高大的乔木和匍匐生长的藤蔓植物同时并存,而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则极为稀少。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特点,才将这样的生态系统称之为“藤乔丛林”。
凭借《炎徼纪闻》和“百苗图”的记载,不难发现在这样的生态系统中,要种植1年生的禾本科粮食作物极其困难。一则是因为要砍掉那些千年古树,劳神费时,砍下后空出来的土地资源也极为狭窄零碎,种1年生的粮食作物根本不划算。与此同时,还要将原来的藤蔓作物连根拔出。由于地下根是嵌在石缝中,要挖掘断根,使之不复发,同样也是千难万难。清除后得到的土地资源,同样也是凤毛麟角,根本于农耕无补。为了适应这样特殊的无机环境和生态结构,最理想的办法莫过于采用仿生种植法,也就是选择当地已有的块根物种,在丛林中种植,同样可以获得丰富的粮食来源。因而当地的苗族,大量种植芋头、山药、葛藤等块根作物作为粮食来源,乃是适应于所处环境的杰作。而种植这样的作物,古代的耜或者文献中所称的钱镈,恰好大有用武之地。因为种植块根类作物,只需要将块根埋入土中即可,根本不需要全面翻犁松土,也不需要除草。正是因为种植对象发生了这样的变化,古代的耜才能得到延续使用。而这样的使用,也是适应环境的杰作。
田野调查获知,当地苗族用钱镈种植块根作物的实情大致如下。他们将收获的块根作物,截取下方80%的块根充做粮食使用,然后将块根顶端带叶的部分,用石灰或者草木灰涂抹切口后,在原地种下,来年就可以收获到同样的块根。其具体种植的地点,可以是大树下的腐殖质层中,也可以是有土的溶蚀坑顶部,还可以是藤蔓植物荫蔽下的枯枝落叶层中,甚至可以把块根种到大树的枝丫缝隙中,都可以长出块根来。但是,要收获块根,或者说,收割的同时又要种植块根,那么钱镈恰好是最理想的农具,因为它可以很方便地将块根作物从地下挖出。由此看来,当地苗族乡民继承弘扬了耜,淘汰了耒,其实是一种富于远见的选择。既然不能种植1年生植物,那么耒就无用武之地了。不过,即使沿用了耜,但他们也不是机械照搬,而是做出创新。
四、创新利用的文化解读
诚如上文所言,即使在喀斯特山区找到了“耜”的遗制,但由于生态环境有别,种植对象有别,民族文化也各不相同。这里的“钱镈”与古代的“耜”虽然形制相近,但显然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而这样的区别,又必然体现为当地苗族对农具使用的创新和发扬光大。对此,相关的文字记载,显然无能为力。但当地的田野调查,却能对创新之处做到娓娓道来。其间的创新之处有如下4个方面。
第一,从“百苗图”各版本的附图所见,“钱镈”的形制大体上与古代的“耜”相似,但在当地看了实物后,却发现两种农具在形制上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目前当地的苗族将这样的农具称为“翻锹”,“翻锹”与古代“耜”的形制区别在于,“翻锹”的柄是曲线形的,这点和“耒”相似,但弯曲的幅度不如“耒”那样大。当然,这样的差别在“百苗图”绘图中无法得到反映,但观察当地乡民的耕作后却发现,这样一个小的幅度,是非常有利的。它可以很方便地将夹在土中的石块或者植物块根翻出来,从而形成较大的坑,以便再次种植块根作物。
第二,实物中的“翻锹”,极为坚固笨重,通常都有好几十斤,这就需要强壮的劳动力才能提起砸下去挖出坑来。这是古代的“耜”不可能有的特点。“翻翘”创新的目的在于,古代的“耜”是对付疏松的黄土高原的松土,而“翻翘”要对付的是石灰岩风化而成的黏质黄壤。如果“翻锹”不足够牢实厚重,就无法翻动夹在石头中的土壤,更不能翻出夹杂在土壤中的石块来。而且翻动后要形成较大的坑,才能把整体的植物块根种到土里去。更因为,在喀斯特藤乔丛林地带,种植块根作物,不需要考虑除草,防止杂草蔓延,因而种下后盖土也不需要借助“耜”的帮助,只需用脚将翻起的土复位即可,所以笨重的“翻锹”不会妨碍在这一地区的农事操作。
第三,在当地田野调查中看见的“翻锹”,刃口是由坚硬的铁铸造而成,极为厚重牢实,刃口的上端附有一个筒型的铁管,以便将木柄插入其中。做出这样的创新,不仅有利于挖土,而且在挖土中碰到石块时,刃口也不会损坏,还可以将夹在土中的石块挖出。当然在收割时,也很容易将整块的块根掘出,以供食用。
第四,不管是文献,还是此前的田野调查,都没有注意到当地苗族使用这样“翻锹”去种植块根作物,还有它的特殊创新价值。那就是,当地乡民不是随便在任何地段,都种植块根作物做粮食使用,而是选择在山麓地带的次生土石堆积带,去种植块根作物。这样的次生堆积是山体滑坡,山体崩塌,逐渐积累而成。其间的石块体积都不大,而且土石混杂在一起。在这样的环境下,不管块根植物的根有多深,串的多远,要将块根整体挖出来,“翻锹”都是可以做到的。而种下后,藤蔓甚至可以爬上山顶,以确保块根长得肥大。只要借助“翻锹”,就可以顺利种植和收割。“翻锹”使用的土地资源环境,与黄土高原截然不同。其创新的要害就在于,明确规定了这种农具适合使用的最佳地段,同时又能利用石化山体的空间,提高产量。甚至在藤乔丛林的荫蔽下,也可以获得种植。但收割时,一旦离开了“翻锹”,就无法将植物块根整体挖出。
五、结语
“百苗图”各抄本中描绘的各民族生产生活工具,都与当地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环境等各项生态因子相互适应,也与该民族所选择的作物类型和建构的生计体系互为因果。可以说,作为相关民族从事农事活动时所使用的生产生活工具,对所处生态环境的适应性,是一项根本性的社会要求,也是文化进化的指向和归宿。
至此就不难理解,“镶嵌”于各民族日常生活中的生产生活工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器物,其形制、效能及使用方式与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生活方式、社会习俗、经济状况等有着紧密联系,蕴含了丰富的社会文化内涵。这些传统生产生活工具种类和样式丰富多彩,充分反映了相关民族认识自然、利用自然的智慧。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和筐套在人的聪明才智下,不管是从外地引进什么样的技术、工具和技能,都不会依葫芦画瓢。其中必然包含着一系列的创新,因而接纳与创新,其实是辩证统一的整体。接纳可以得到延续,创新可以确保延续生效,二者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才能揭示这一农具的演化历程及其动因,也才符合事物的本质。
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西南喀斯特山区苗族的这一耕作方式,与当代“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国家,尤其是中南半岛上的越南、老挝、缅甸等国的相关民众,在生态环境与文化属性上也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如果将贵州麻山苗族的案例,用于复原这些国家相关民族的文化演化轨迹,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一笔宝贵的财富利用得法,不仅可以铸牢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还能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形成相互补充、相互进步和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