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错为宝”
2020-05-29许玲梅
许玲梅
摘 要 数学是一门具有理论性的学科,学习数学具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在小学阶段要让学生打好良好的基础。在数学课堂中如何使错题变废为宝,学生又要如何利用好错题这个有效资源来提升学生的数学成绩是当今教育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针对错题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对应的策略,从而能够有效减少错误知识点的输出,让错题成为学生开创智慧的法宝。
关键词 小学数学;错题分析;实现在利用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20)05-0165-01
在小学这个阶段,学生由于初学数学,所以在数学课堂上会犯许多对于学生来讲非常陌生的错误,甚至一些同学可能会产生排斥的心理。因此老师需要引导学生进行换位思考充分认识自己的不足之处,老师既不能责怪学生,也不要挖苦学生,而是要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情况,让学生能够正视错题,通过错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感悟其中的道理,从而找到属于自己的学习方法,发散思维才能够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
一、出现错误的原因
在小学的数学教学中,老师要允许学生犯错误,毕竟人难免都会犯错误,更何况是在学习上犯错误。老师需要教会学生认识到错题对学生的重要性,只有学生能将错题进行有效利用作为自己发展智商的一个有效资源,才能让学生真正的意识到自己出错的原因,这样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能够增强学生的自信来更好地学习数学,取得良好的成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错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一,可能是由于粗心马虎这个心理原因造成的。在小学这个特殊阶段,受到孩子的年龄的影响,许多小学生的玩心还比较重,对外界事件还比较好奇所以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在写题或者写作业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精力不集中的现象,这就会导致作业在被老师批改的时候发现学生出现多问题,而且这些错误大多还是相似的,这些错误其实与孩子的智力因素并没有必要联系,而是从心理上由于马虎才使错误出现的。比如,2个一、四4个百和7个十组成的数字是什么?一些学生由于粗心往往会颠倒题目的顺序,可能出现的答案有247、742等不正确答案。再比如,计算一个数学题目403-139=274,一些学生可能由于计算方法没有掌握,在进行退位时往往会忘记减一,所以就可能会出现计算错误。学生在做题时容易将题目顺序颠倒货对知识点掌握不牢靠而粗心导致错误他出现。其二,是学生在认知上对知识产生模糊。由于小学阶段的学生在认知方面会表现的比较随意,并沒有合理的规划或者系统的分析,一些事物往往对事物表面进行对象的感知,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认知的偏差。例如,43的前面是(44),后面是(42),学生在书写这些错误答案时,其实在理论的知识上对概念是非常模糊的,所谓的前面后面是指邻位,学生可能错误的将进位和相邻的概念混淆,这些错误往往会出现在许多填空题上,学生对概念认知不清楚而对答案犹豫不决。
二、错题再利用
(一)错题分析。学生在认知到自己在做题出现错误时,要对自己的做题思路进行反思,看自己出现错误的原因在哪里,是自己的马虎大意导致的,还是自己在这个知识点上是模糊的。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反思自己的过程,不仅让学生能够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能让学生对自己不掌握的领域进行弥补,这也是一个在自我提升的过程。所以在每次做题出现错误时,学生要及时了解自己犯错误的原因有助于帮助学生在以后做题时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从而能够提高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能力。
(二)错题整理。学生在学习中有大量的错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对自己的错题进行分析,在这些错题的转化应用之后还出现错误,这其实是一个很不好的学习习惯。因此,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就要对自己的错题要进行分类整理。学生在进行错题整理的过程中,也能认识到自己出现错误的原因,甚至还会嘲笑自己为什么这么马虎大意,所以这就有助于学生在以后做题时要注意审题,认真做每一道数学题。长此以往下去,学生每次整理错题的数目可能会大大减少,这会为学生带来一种自豪感。
(三)错题复习。为了更好的巩固自己所学的知识,需要经常将自己的错题本拿出来进行反复分析,这是学生在意识中进行印象学习的一个重要步骤。学生对于曾经自己模糊的知识点进行反复的强化复习,能够降低学生对知识点的模糊程度,从而养成正确的认知。错题本在复习的时候相当于一个已经整理好的复习资料,大大节省了学生复习整理资料的时间,将时间有效运用在知识点复习和巩固方面,使错题变成复习的有利工具,从而能够帮助学生最大限度的发挥数学错题整理的作用。
三、结束语
变废为宝成为学生在学习前进路上的一块垫脚石,成为学生走向光明之路的一盏明灯。让错题变废为宝不仅能够让学生成为错题的题海中的最大受益者,还能让老师在稍微减少教学的工作量的同时也能有效提高教学效率,从而实现双赢。以上仅是笔者提出的一些拙见,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丽荣.试论小学数学错题的分析与再利用[J].数学学习与研究,2017(0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