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的关联性及适应性*
——基于京津冀“十二五”时期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0-05-29闫志利韩佩冉侯小雨
闫志利,韩佩冉,侯小雨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职业教育研究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2.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指各级职业教育之间的组合及其比例关系,表达了一个国家或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1]。从全球职业教育研究与发展实践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盟(EU)等均特别重视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及其调整的问题。有研究认为,ISCED 3(中等职业教育层次)是世界各国最为普遍的职业教育层次,ISCED 5B(大学专科教育层次)次之。一个国家(或区域)社会经济越发达,职业教育的层次就越高[2]。我国亦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工作,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同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将我国职业教育分为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层次。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又分为专科、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三个层次,确认职业教育发展存在“层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同年,国务院决定高职(大学专科教育层次)扩招100万人。2020年教育部决定以专业学位为主,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可见,我国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已由宏观规划落实为具体行动。然而,有关国家扩招高职生及研究生、发展本科层次教育的依据,以及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合理的标志等,亟待学界给出科学合理的解释。本文以京津冀为研究区域,分析了“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生产力水平的变化及其关联性、适应性情况,研究结果可作为解释或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依据。
一、研究区域及方法
(一)研究区域的确定及依据
以京津冀三地为研究区域,期限为“十二五”时期。京津冀为京畿重地,总人口超过1亿人,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和广泛的社会影响。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经济结构更加合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3]。显然,中共中央政治局认定“十二五”时期京津冀三地公共服务水平存在不够均衡的情况。职业教育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三地差异更为明显[4]。同时,三地经济发展状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一,能够满足探究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区域生产力水平之间关系的需要。
(二)研究方法与指标的设定
1.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借鉴王海平等的研究方法,从区域经济总量、财政收支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区域产业结构状况四个维度表达京津冀三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5]。其中,区域经济总量设定了地区生产总值(Gross Regional Product,GRP)、人均地区生产总值(Per Capital Gross Regional Product,PGRP)两项指标;区域财政收支水平设定了财政收入总量、财政支出总量两项指标;居民收入水平设定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两项指标;区域产业结构状况设定了三次产业产值及其比重一项指标。依据“十二五”时期各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及京津冀三地的《统计年鉴》获取(或计算)了表达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相关指标数据。
2.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以中职学校(教育)、高职学校(教育)分别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简称,并将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概念限定为专科层次。基于国务院关于推进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性高校转型的相关部署,将地方本科高校纳入职业教育研究范畴。
借鉴刘新华等的研究方法,从各层次职业学校数量、各层次职业学校毕业生数量两个个维度表达京津冀三地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6]。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及毕业生数量设定了“中职学校数量”和“中职毕业生数量”两项指标;将高等职业院校范围限定于专科层次,其学校数量和毕业生数量分别设定了“高职院校数量”和“高职毕业生数量”两项指标;设定了“本科及以上职业教育”一词,以地方(省、市属)本科院校数量和毕业生数量表达,设定了“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和“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数量”两项指标。
基于“结构”概念的一般认知,利用不同层次职业院校数量比例、毕业生数量比例表达区域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情况,以某年份高职院校数量与中职学校数量的比例、高职毕业生数量与中职毕业生数量的比例、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与高职院校数量的比例、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数量与高职毕业生数量的比例表达,分别简称“学校高中比”“毕业生高中比”“学校本高比”“毕业生本高比”。由于京津冀三地初等职业教育近于消失状态,故未将其纳入研究范围。依据“十二五”时期各年度的《中国教育年鉴》及京津冀三地的《教育发展公报》获取(或计算)了表达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相关指标数据。
二、分析结果与讨论
(一)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变化情况
1.基于学校数量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变化
2011~2015年京津冀基于学校数量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变化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2011-2015年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学校数量)变化情况
图2 2011-2015年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毕业生数量)变化情况
京津冀三地职业教育“学校高中比”呈逐步加大状态。北京市呈“先减后增”趋势,2011年“学校高中比”为0.270 8,2013年减至0.266 0。2015年增至0.271 7,比2011年增加了0.33%;天津市呈“先增后减”趋势,2011年“学校高中比”为0.295 5,2014年增至0.329 1。2015年减至0.328 9,但仍比2011年增加了11.30%;河北省呈“波动上升”的趋势,2011年“学校高中比”为0.087 5,2015年增至0.096 9,比2011年增加了10.74%。
京津冀职业教育“学校本高比”亦呈逐步加大状态。其中,北京市“学校本高比”呈“先稳后增”趋势,2011~2012年“学校本高比”稳定在2.423 1,2015年增至2.640 0,比2011年增长8.95%;天津市“学校本高比”亦呈“先稳后增”趋势,2011~2014年“学校本高比”一直稳定在1.115 4,2015年增至1.200 0,比2011年增长了7.59%;河北省“学校本高比”呈“先减后增”趋势,2011年“学校本高比”为0.948 3,2012年减至0.934 4,2013~2014年稳定在0.966 6,2015年增至1.033 9,比2011年增加了9.04%。
由上述分析可见,“十二五”期间京津冀职业教育“学校高中比”和“学校本高比”均呈增加趋势,说明三地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均呈上移态势。天津市职业教育“学校高中比”增幅最大,说明该市高职教育发展较快;北京市职业教育“学校本高比”增幅最大,说明该市本科以上职业教育发展较快。与京津两地比较,河北省职业教育“学校高中比”和“学校本高比”变幅较小,说明该省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较为稳定。
2.基于毕业生数量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变化
2011~2015年京津冀基于毕业生数量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变化情况如图2所示。
京津冀三地职业教育“毕业生高中比”均呈“先减后增”状态。其中,2011年京津冀三地职业教育“毕业生高中比”分别为1.475 4、1.760 1、0.591 2,2012年减至0.486 8、1.369 0、0.558 0,而后又逐年增加。到2015年,京津冀职业教育“毕业生高中比”分别增至1.184 7、1.874 6、0.872 8,京津两市分别比2011年减少了19.70%、6.51%,河北省比2011年增加了47.63%。
京津冀三地职业教育“毕业生本高比”均呈“总体增加”状态。其中,北京市除2014年“毕业生本高比”下降外,其余各年份均为增加趋势。2011年北京市“毕业生本高比”为2.070 2,2015年增至3.909 3,增幅为88.84%;天津市2011年“毕业生本高比”为1.199 0,2015年增至1.439 1,增幅为20.03%;河北省2011年“毕业生本高比”为0.753 2,2015年增至0.965 6,增幅为28.20%。
由上述分析可见,京津冀三地“毕业生高中比”和“毕业生本高比”均呈增加趋势,说明三地职业教育层次均明显上移。其中,北京市“毕业生高中比”减少,而“毕业生本高比”却大幅度增加,说明北京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增量最大;津冀两地“毕业生高中比”和“毕业生本高比”均小幅上升。天津市“毕业生高中比”最高,说明该市高职毕业生比重较大;河北省“毕业生高中比”增幅最大,说明高职毕业生人数逐步增多。同时,津冀“毕业生本高比”逐步加大,也说明两地职业教育层次呈上移趋势。
(二)京津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变化情况
京津冀“十二五”期间生产力发展水平指标变化情况见表1。
1.经济总量
由表1可见, 2011~2015年京津冀三地GRP总量均呈逐年增加趋势,2011年分别为16 251.93亿元、11 307.28亿元、24 515.76亿元,2015年分别增至21 330.83亿元、15 726.93亿元、29 421.15亿元,增幅分别为31.25%、39.09%、20.01%。天津市增幅最大,北京市次之,河北省最小;三地人均GRP亦呈逐年增加趋势,2011年京津冀人均GRP分别为81 658元、85 213元、33 969元,2015年分别增至106 497元、107 960元、40 255元,增幅分别为30.42%、26.69%、18.51%。北京市增幅最大,天津市次之,河北省最小。
表1 “十二五”期间京津冀生产力发展水平指标变化情况
2.财政收支
由表1可见,2011~2015年京津冀三地财政收入均呈逐年增加趋势,2011年分别为3 006.28亿元、1 455.13亿元、1 737.77亿元,2015年分别增至4 723.86亿元、2 667.11亿元、2 649.18亿元,增幅分别为57.13%、83.29%、53.45%。天津市增幅最大,北京市次之,河北省最小;三地财政支出亦呈逐年增加趋势,2011年京津冀三地财政支出分别为3 245.23亿元、1 796.33亿元、3 537.39亿元,2015年分别增至5 737.70亿元、3 232.35亿元、5 632.19亿元,增幅分别为76.80%、79.94%、59.22%。天津市增幅最大,北京市次之,河北省最小。
3.居民收入
由表1可见,2011~2015年京津冀三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呈逐年增加趋势,2011年分别为32 903.00元、26 920.90元、18 292.20元,2015年分别增至52 859.17元、34 101.35元、26 152.16元,增幅分别为60.65%、26.67%、42.97%。北京市增幅最大,河北省次之,天津市最小。三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亦呈逐年增加趋势,2011年京津冀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4 735.70元、12 321.20元、7 119.70元,2015年分别增至20 568.72元、18 481.63元、11 050.51元,增幅分别为39.58%、50.00%、55.21%。河北省增幅最大,天津市次之,北京市最小。
4.产业结构
由表1可见,2011~2015年京津冀三地第一产业比重均呈减少趋势。其中,京津两市第一产业比重呈“逐年减少”趋势,2011年第一产业比重分别为0.8%、1.4%,2015年分别减至0.6%、1.3%,分别减少0.2个、0.1个百分点;河北省第一产业比重呈“先增后减”趋势,2011~2013年由11.9%增至12.4%,增加了0.5个百分点。此后逐年减少,2015年减至11.5%,比2011年减少了0.4个百分点。京津冀三地第二产业比重均呈逐年减少趋势,2011年分别为23.1%、52.4%、53.5%,2015年减至19.7%、46.6%、48.3%,分别减少了3.4个、5.8个、5.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均呈逐年增加趋势,2011年京津冀三地三产比重分别为76.1%、46.2%、34.6%,2015年分别增至79.7%、52.2%、40.2%,分别增加了3.6个、6.0个、5.6个百分点。
(三)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的关联性
1.北京市
北京市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相关性分析结果,见表2。
表2 北京市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相关性分析结果
注:本科含本科及以上。“**”表示在0.01水平上(双侧)显著相关,“*”表示在0.05水平上(双侧)显著相关。下同。
北京市GRP、人均GRP均与中职学校数量均呈显著负相关,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本高学校数量比例均呈显著正相关。以此推断,北京市随着GRP、人均GRP的增加,中职学校数量、高职院校数量会逐步减少,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将逐步增加。
北京市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均与中职学校数量均呈显著负相关,财政收入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与“学校本高比”均呈显著正相关。以此可推断,北京市随着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增加,中职学校数量将逐步减少,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将逐步增加。上述分析结果,与GRP、人均GRP的分析结果基本一致。
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与中职学校数量、高职学校数量均呈显著负相关,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均呈显著正相关,与“学校本高比”均呈极显著正相关。以此推断,北京市随着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逐步提高,中职学校数量、高职学校数量逐步减少,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逐步增加。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学校本高比”均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北京市随着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逐步提高,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逐步增加,高职学校数量相对减少。2017年,北京市拥有城镇人口1 876.6万人,占常住人口总量的86.5%,其收入情况主导了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变化。
北京市一产比重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呈显著负相关,与中职毕业生数量呈显著正相关;二产比重与中职学校数量呈显著正相关,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呈显著负相关;三产比重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呈显著正相关。以此可推断,北京市第一产业比重增加会导致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减少、中职毕业生数量增加;第二产业比重增加会导致中职学校数量增加、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减少;第三产业比重增加会导致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增加。
2.天津市
天津市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相关性的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天津市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相关性分析结果
天津市GRP、人均GRP与中职学校数量均呈极显著负相关,与“学校高中比”分别呈显著正相关、极显著正相关。以此可推断,天津市随着GRP和人均GRP提高,中职学校数量会逐步减少,高职院校数量将逐步增加。
天津市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与中职学校数量均呈极显著负相关,与“学校高中比”均呈显著正相关。以此可推断,天津市随着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增加,中职学校数量将逐步减少,高职院校数量将逐步增加。上述分析结果,也与GRP和人均GRP的分析结果基本一致。
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与中职学校数量分别呈显著负相关、极显著负相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与“学校高中比”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天津市随着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加,中职学校数量会逐步减少,高职院校数量将逐步增加。2016年末,天津市城镇人口1 295.4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2.93%,主导了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需求。
天津市一产比重与“学校高中比”呈显著负相关;二产比重与中职学校数量呈显著正相关;三产比重与中职学校数量呈显著负相关。以此可推断,天津市一产比重增加会导致中职学校数量的增加、高职学校数量的减少,二产比重增加会导致中职学校数量的增加,三产比重增加会导致中职学校数量的减少。
(三)河北省
河北省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相关性的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河北省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相关性分析结果
河北省GRP、人均GRP与中职学校数量、中职毕业生数量、高职毕业生数量均呈显著负相关,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毕业生本高比”均呈显著正相关。以此可推断,河北省随着GRP、人均GRP提高,中职学校数量、中职毕业生数量、高职毕业生数量将逐步减少,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本科毕业生数量将逐步增加。
河北省财政收入与中职学校数量、中职毕业生数量呈极显著负相关,与高职毕业生数量呈显著负相关;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毕业生本高比”呈显著正相关。以此可推断,河北省财政收入增加,中职学校数量以及中、高职毕业生数量逐步减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数量逐步增加。河北省财政支出与中职学校数量呈显著负相关、与中职毕业生数量呈极显著负相关,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呈极显著正相关,与“学校本高比”“毕业生本高比”“毕业生高中比”呈显著正相关。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与中职学校数量、中职毕业生数量、高职毕业生数量均呈显著负相关。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与中职毕业生数量呈极显著负相,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毕业生本高比”均呈显著正相关(P<0.05)。可见,河北省随着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加职业教育层次亦出现上移趋势。2016年,河北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8.72%,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是河北省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变化的主导因素。
河北省一产比重与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无显著关联。二产比重与中职学校数量、中职毕业生数量分别呈显著正相关、极显著正相关,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学校本高比”和“毕业生本高比”呈显著负相关,与“毕业生本高比”呈极显著负相关。三产比重与本科及以上学校数量、“学校本高比”“毕业生本高比”“毕业生高中比”均呈显著正相关。以此可推断,河北省一产比重增加不会导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发生变化,二产、三产比重增加会分别导致中职学校及其毕业生数量、本科及以上学校及其毕业生数量的增加。
(四)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的适应性
1.生产力指标模型
对表达京津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分别提取一个主成分,累计方差贡献率分别为96.677%、91.876%、87.204%,初始因子载荷矩阵见表5。可见,各项生产力指标均在主成分上均具有较高载荷,主成分基本反映了各项生产力指标的信息。同时,主成分中各指标因子得分系数相近,说明各项指标适宜作为该因子的代表。
表5 京津冀生产力发展水平指标初始因子载荷矩阵
以Xmn(m表示京津冀三地,1≤m≤3,且为自然数;n表示生产力发展水平某项具体指标,1≤n≤9,且为自然数)表示京津冀生产力发展水平某项指标,获取京津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模型见表6。
2.层次结构指标模型
对表达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指标(各层次职业院校数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分别提取一个主成分,累计方差贡献率分别为93.471%、84.423%、70.066%,初始因子载荷矩阵见表7。可见,各项指标均在主成分上均具有较高载荷,说明主成分能够较好地反映各层次职业院校数量信息。同时,主成分中各指标的因子得分系数非常相近,也说明职业教育层次指标适合作为该因子的代表。
以Ymn(m表示京津冀三地,1≤m≤3,且为自然数;n表示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某项具体指标,1≤n≤3,且为自然数)表示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指标,获取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综合指标模型一并列见表6。
表6 京津冀生产力水平与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综合指标模型及回归分析
注:F1、F2、F3分别表示京津冀三地生产力发展水平综合指标,X11~X19、X21~X29、X21~X29分别表示京津冀三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原始指标的标准化处理值。M1、M2、M3分别表示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综合指标,Y11~Y19、Y21~Y29、Y21~Y29分别表示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指标原始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值。
表7 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指标初始因子载荷矩阵
3.适应性分析
以生产力发展水平综合指标(F)为自变量,以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综合指标(M)为因变量实施回归分析,获取京津冀生产力水平与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一元线性回归方程如表6所示。检验结果表明,京冀两地生产力水平与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回归方程均达到显著水平,天津市未达到显著水平。京冀两地回归方程拟合系数R2分别为0.767、0.824,具有较高的拟合度。天津市回归方程拟合系数R2仅为0.634,拟合度较低,相关研究结论仅供参考。
由拟合方程可推断,京津两地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具有负相关关系,这与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水平关联性的研究结论相悖,说明京津两地“十二五”时期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不尽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需要实施优化调整。该分析结论为国家实施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提供了有力证据,证明了相关决策的及时性和科学性。河北省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具有正相关关系,说明河北省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基本适应即期生产力发展水平。
三、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1.职业教育层次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升逐渐上移
生产力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是人类在与自然进行物质、信息、能量交换过程中产生的力量[7]。显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越高,劳动者的生产能力的要求也越高,越需要提升职业教育层次。“十二五”期间,随着京津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持续提升,三地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从整体区域看,中职教育发展规模逐步萎缩,高职教育规模也呈小幅萎缩趋势,本科及以上职业教育发展规模逐年扩大。从三地情况看,北京市本科及以上职业教育需求与供给数量逐步增大,天津市高职教育需求与供给数量逐步增大,河北省呈现出本科及以上、中职教育需求与供给数量均增大的趋势。基于学校数量和基于毕业生数量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变化分析结果基本一致,均证了实随区域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升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上移的结论,该结论可作为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主要依据。
2.职业教育层次指标与生产力水平指标密切关联
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是适应区域生产力发展需求,培养人才资源市场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有效避免教育缺失(Deficiency of education)或教育过度(Over education)现象。“十二五”期间,京津冀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指标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指标具有显著或极显著关联的特征,说明区域生产力发展水平是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重要依据,这与刘新华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3]。综合分析可见,第一产业发展需要增加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数量,适当扩大高职教育发展规模;第二产业发展也需要保持中职教育发展规模,加快高职教育发展速度;第三产业发展则需要大力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基于京津冀三地“十二五”时期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和生产力的发展趋势,北京市适合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天津市适合发展高职教育,河北省则需要发展中职教育和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
3.各地职业教育层次与生产力水平的适应性不一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尽均衡,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也应表现出一定的差异,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十二五”时期京津冀三地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性的分析结果表明,京津两地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适应性较差,亟需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相对而言,河北省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性较好,但也需加大本科及以上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明确的是,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程,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也应适应更大区域生产力的变化。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三地职业教育发展具有巨大的合作空间,三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积极促进职业教育层次结构适应区域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同时,从更大区域范围考虑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问题。各层次职业教育院校应主动定位服务对象及服务区域,依据不同区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确定招生规模。
(二)对策建议
1.立足发展需求,保持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区域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重大规划,持续优化省域空间生产力布局,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向了高级形态。随之,省域产业结构重构、省域间的生产力要素流动进程逐步加快,产业分工的趋势将更加明显,区域生产力发展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区域职业教育必须及时调整层次结构,才能满足区域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可见,唯有保持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区域性特征,才能促进区域职业教育与区域生产力的共同发展。本研究结果表明,“十二五”期间京津两地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区域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性较差,应加快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调整进程。北京市应以发展本科及以上职业教育为主,将中职教育、高职教育资源向河北省或天津市转移。天津市应以发展高职教育为重点,将中职教育资源向河北省转移。河北省应根据京津两地产业转移及生产力要素流动的趋势,做大做强中职教育,大力发展本科及以上职业教育。
2.深化产教融合,增强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适应性
徐玲认为,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劳动者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形成的技术能力不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不同[8],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客观尺度是生产工具及其使用状况。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所形成的技术技能,必须与生产工具相适应。一台计算机无论其配置有多高、性能有多优,一个不懂计算机操作的人很难使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融入社会大生产体系,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与区域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适应性。要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教育链与产业链对接、层次结构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对接。对于不尽适应区域生产力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层次,应依靠市场力量促其转型升级,京津冀初等职业教育近于消亡状态便是一个极好的案例。当前,京津冀应充分发挥区域生产力较高的优势,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推进区域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优化调整。
3.创新体制机制,增加层次结构调整主体的多元性
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属于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容,其依据是区域生产力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目标在于提高职业教育供给与生产力发展水平需求之间的适应性。然而,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施多元主体推动。特别是行业企业是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使用主体,理应成为推动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的主导力量。换言之,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需求的变化将带动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进而推进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放管服”改革,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职业教育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持续增加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主体的多元性。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或直接举办职业教育,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措施支持企业与公办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造,有效满足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调整的资源需求、信息需求和资金需求。
4.完善体系建设,强化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衔接性
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任务,立足区域生产力发展水平调节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是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调整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具体实践中,既要认识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差异,也要强化各层次职业教育目标之间的衔接。本研究结果表明,目前京津冀职业教育办学层次相对较低,不仅影响了高技能人才培养,也影响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强化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衔接,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应坚持服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有效满足广大民众接受职业教育的层次需求及区域生产力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快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扩大面向中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使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实现纵向链接、横向衔接,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