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与食用调和油问题探讨和建议
2020-05-26龙作亮
龙作亮
摘 要:食用调和油是食用植物油的一种,食用植物油的质量主要由其特征指标决定。任何植物籽仁加工成的食用植物油,特征指标均在一个固定的范围之内,超出范围就会影响它的质量。生产厂家钻了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标准中未制定特征指标的空子,为了谋取暴利,使市场上食用调和油用低价植物油作主要成分,以高价植物油为调和油命名,实际上名不符实。
关键词:食用调和油;食用植物油;特征指标;市场
在SBT 10292-1998中食用调和油按产品质量要求分3个种类: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
1 食用植物油和食用调和油的区别
依据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食用调和油是食用植物油的一种,是由两种以上的食用植物油,根据一定比例调配而成的油种。现在市场上的调和油大多由菜籽油、大豆油,添加花生油、芝麻油调配而成,不仅香味好,而且营养较为全面[1]。
2 食用油安全现状
食用植物油的质量主要由其特征指标决定,食用植物油的特征指标是:折光指数、相对密度、碘值、皂化物、不皂化物以及脂肪酸组成。任何植物籽仁加工成的食用植物油其特征指标均在固定的范围内,超出范围就会影响油脂的质量。
我国是食用植物油消费大国,食用植物油是城乡居民的生活必需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而且其消费量的多少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在国家食物安全中占有重要地位。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制度是确保我国食用植物油供给安全的重要保障。
目前,符合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制度及强制产品标准的要求的食用植物油基本安全和规范,但也有部分食用调和油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市场上常见的大豆、菜籽、花生、玉米、葵花籽、芝麻、橄榄和茶籽等纯植物籽仁油,其产品标准规定了对食用植物油纯植物籽仁油特征指标的要求,特征指标不符合,即证明该食用植物油纯植物籽仁油不纯,有掺假;质量指标和卫生要求不符合,即表明该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工艺和贮存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工艺中的关键控制点把关不严或贮存条件不達标,使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不符合[2]。
3 食用调和油名不符实
SB/T 10292-1998《食用调和油》标准中未制定等特征指标。目前市场上食用调和油种类繁多,鱼目混杂,一些标称营养价值高、价格昂贵的调和油,实际“名不符实”。正是钻SB/T 10292-1998《食用调和油》标准中未制定特征指标的空子,一些生产厂家便以低价格的棉籽油、棕榈油或大豆油添加少量高档的、价格高的植物油;甚至未添加高档植物油,而以高档植物油香精调香,后冠以高档植物油的名称,高价出售,谋取暴利。如:花生调和油、葵花籽调和油、玉米调和油、橄榄调和油、胡麻调和油还有深海鱼油调和油等。其中纯花生油、纯葵花籽油、纯玉米油、纯橄榄油、纯胡麻油和纯深海鱼油的成分占比标签上均未标示,食用调和油的产品标准也控制不了各植物油的成分比例,但市场价格却不菲。用低价植物油作为主要成分,以高价植物油为调和油命名,食用调和油随意勾兑,标签标示混乱,这是当前食用调和油市场的普遍现象。
目前市场上调和油多以高档植物油冠调和油名,如花生调和油、葵花籽调和油、玉米调和油、胡麻油调和油等。其中花生油、葵花籽油、玉米油、胡麻油的占比不得而知。
控制调和油质量的方法:企业制定企业标准,要求标准中有特征指标,特别是脂肪酸组成指标,并该指标与其配方比例相统一,以保证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稳定。制定脂肪酸组成指标也体现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原则。但制定企业标准是企业选择而非强制要求行为,大多企业还是愿意选择执行简单易行的国家标准。 要求企业对命名的主要植物油原料占比大于50%,如花生调和油,花生油的占比就要大于50%。要求企业制定各品种调和油的特征指标,并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明示。修定国家标准,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和涵盖目前市场丰富多彩的产品,通过标准的修定,从根本上遏制调和油市场的乱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SB/ T 10292-1998 食用调和油[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
[2]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1536-2004菜籽油[S].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