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静女》中“彤管”释义
2020-05-25梁舒钦
梁舒钦
摘要:《诗经·邶风·静女》“静女其娈,贻我彤管”之“彤管”的理解,自古以来的学者专家,各有所见。从郑笺以来,有“女史朱笔赤管说”“乐器说”,也有“管草说”等。这其中“彤管”解释成乐器更恰当,而对于其中分析“彤管”的关键是对女主人公身份的正确认识。诗中女主人公应是城中贵族小姐,而诗的主题思想也应该是一首大胆追求爱情的诗歌。
关键词:《诗经·静女》;彤管;身份
一、关于《诗经·静女》中“彤管”内涵的争议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1)《诗经·邶风·静女》中“贻我彤管”之“彤管”两千多年来一直存在很大争议,至今没有明确的解释,朱熹说“未详何物”,陈子展《国风选译》中说:“彤管是笔赤管,还是针管,或者乐器亦有管,抑或未详何物。”(2)经过查阅资料,概括起来可以发现对“彤管”的解释大致分为以下四种:
(一)女史朱笔赤管说
毛氏曰:“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事无大小,记以成法。”(3)将“彤管”释为女史记事所用的朱笔赤管,之后郑玄作笺注:“彤管,笔赤管也。”后代经学大师们大多数都将“管”字解释为笔管,所以“彤管”就是红色的笔管。《诗经》研究专家陈子展也曾说过“彤管为女史载事记过之笔。”(4)如果按毛郑所说“女史载事记过之笔”,那“彤管”在这首诗中则类似于《春秋》一类的史官记事活动。如果做这种解释,那么这首先秦时期表达美好爱情的民歌则在不知不觉间就被加上了封建礼制的约束,而忽略本首诗歌所要表达那种没有约束的自由恋爱的感情。
(二)针筒说
这种说法起源于清代,对于“彤管”的解释大多数人都认为是女子学习女红而随身携带之物,所以被认为是针筒。如王延鼎《彤管解》:“男佩则为笔驱,女佩则为箴筒,彤其色,赠以表结之意,与遗我佩玖,同为男女投赠物……”(5)把“彤管”解释为针管,郭沫若在《卷耳集》中也将“彤管”解释为鲜红的针管。但《诗经》产生时礼教不是特别森严,所以当时对女子在女工女红、三从四德等方面可能还没有严格礼教制度,因而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大多数学者认可。
(三)乐器说
欧阳修说“古者针笔皆有管,乐器也有管,不知此彤管是何物也。但彤管色之美者,盖男女相悦,用此美色之管相遗以通情结奸尔。”(6)高亨《诗经今注》中曾解释道“贻”,赠送;“彤”,红色;“管”,乐器。(7)认为“彤管”是乐器,《诗经》里的管字,都是指乐管。余冠英《诗经选译》注为:“彤管,是涂红的管子,未详何物,或许就是管笛的管。”(8)而《说文解字》中“管”为“六孔,十二月之音。”因此“彤管”作为乐器解释得到很多学者的认可。
(四)红色管草说
这一说法目前得到大多数学者认同,认为“彤管”与下文中“自牧归荑”的“荑”为相似物品。从单字解释来看,许慎《说文解字》对“管”的解释除作为乐管外,还可指破土而出的芽。而《说文解字》中“荑”为“荑草”。《毛诗故训传》解释“荑”为“茅始生也。”所以“管”“荑”本是一物,都指初生的茅芽。《康熙字典》中“荑,形声。从艸,夷声。本义指茅草的嫩芽,引申为草木嫩芽。”《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荑”的解释是:“(文学用语)指刚长出的植物的嫩芽、嫩叶;或指稗子一类的草。”认为“彤管”是茅草。五四运动后,随着时代变革,关于《诗经》的研究也呈现出新的进步,很多学者冲破前人的研究,尝试从诗歌中的整体意蕴出发,去探求“彤管”之意,最终将“彤管”解释为“红色管状的初生之草”。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说:“彤管,到底是什么,向来说法不一,一说是红色管状的初生的草,也就是下文中的‘荑”。(1)这一说法得到了较多学者的认同,如著名学者闻一多、胡适、吴炜华、严修等。
二、通过分析女主人公身份去探求“彤管”之意
笔者发现对诗中女主人公身份的判断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彤管”的争议问题,所以对女主人公身份的確定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
(一)“城隅”一词的解释
《毛传》曰:“城隅以言高不可逾。”《郑笺》云:“又能服从,待礼而动,自防如城隅。”朱熹《诗集传》云:“城隅,幽僻之处。”清代学者马瑞辰考证“城隅”乃城上小楼。《汉语大词典》中写到:“一即指城墙角上作为屏障的女墙;二即指城角,多指城根偏僻空旷处。”可见,《静女》中的“城隅”可以解释为城墙角偏僻处。
(二)通过分析诗中所表达的含义来判断女主人公的身份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毛传》曰:“静,贞静也。姝,色美也。”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说:“此诗‘静女亦当读靖,谓善女,犹云淑女、硕女也。故‘其姝、‘其娈皆状其美好之貌。”(2)《古代汉语词典》解释静:安详、文静。或作闲雅。但作为修饰“女”的“静”,应该还可译作“端庄、纯厚”,这与后文的“姝”(美好的样子)才搭配。俟:等待;城隅:城墙上的角楼或城墙的一个角落。第一句可以解释为:那端庄纯厚而又美丽的姑娘,约好在城墙角楼上等我。古代的城,分为内城和外城,外城曰郭,并且内城通常是统治者和贵族居住的地方,而外城则是普通百姓居住的地方。如果城隅是指城墙上的角楼或者是城墙的一个角落,可以推测两人约会的地方应该是城中,从而可推测出女主人公应该是在城内居住的,其身份很有可能是王侯家的千金或者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若根据下一段中的“自牧归荑”理解为牧羊女子,那么她应该是居住在城外,而不是在城内,那么两人为什么偏偏要把约会的地点定在戒备森严的内城城角呢?在城郊不是更方便吗?而且根据上面对于静字的解释和描述,女主人公也符合一位千金小姐或大家闺秀的身份。因此可以推测,这首诗歌中的女主人公很有可能是王侯家的千金或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可以排除女主人公是牧羊女子的说法。
三、“彤管”为何物
首先,古代赠送玉器的习俗很普遍,《诗经》中就有很多的记载,如《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玖。”《王风·丘中有麻》“彼留之子,贻我佩玖。”《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诗经》中的琼琚、琼瑶、琼玖、佩玖等都是指佩玉,也可指男女相恋时互赠的定情信物。此外,《诗经》中的管字,大多数都是指乐管。在周代,音乐与礼仪规范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礼乐制度和等级制、世袭制、分封制一道成为基本的政治制度。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享用音乐,所以乐器就成为贵族身份地位的象征。由上文可知姑娘本身可能是贵族,所以赠送给男子的“彤管”是玉制的乐器也在情理之中。其次,根据诗意去解释“俟我于城隅”可以理解为两个人约好出去玩,所以女子才会在城角等待男子。而且姑娘到了很久,手里拿着的可能是从家里带来对自己比较重要或者想要表达自己情谊的东西赠送给男子,欧阳修《毛诗本义》中说:“但彤是色之美者,盖男女相悦,用此美色之管相遗,以通情结好尔。”可以判斷姑娘赠送是定情信物,既然赠送的是定情信物则不可能只是一种随处可见的草,一定会具有某种有象征性或纪念意义。并且下一段中写“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诗经原始》:“‘牧郊外也,‘归亦贻也,‘荑茅之始生者。”(1)这段可以解释为两人从郊外游玩归来分别之时,姑娘将一株在野外采回来的“荑”,也就是初生的茅赠送给男子,男子感觉它既漂亮又奇妙,不是白茅本身有多奇妙,而是因为是喜欢的人赠送的。因为两个人约会游玩的地方是郊外,所以姑娘赠送给男子初生的茅,可能是在游玩时所采,并且回来之后赠送给男子,既然游玩回来之后赠送的是茅草,那么就可以知道第一次姑娘赠送的“彤管”就不是茅草一类的东西,毕竟不可能两次赠送的都是茅草。最后,姑娘赠送给男子的“彤管”除了作为定情信物之外,还可能取了“彤管”中的某些寓意去向男子表达自己的情谊,“彤”音通“同”,而“管”字的解释为中空的东西,则表示空心,且“彤”又表示红色,所以这里的“彤管”姑娘也可能是取了“同心”之意,表示自己希望与男子可以心心相通,既然是想表示美好的长久之情,则赠送的东西一定是寄予自己很深寓意而且可以永久保存的,因此“茅草说”不成立。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将“彤管”解释为“乐器”是很合理的。其一是符合恋人之间赠送的定情信物,毕竟定情信物都是具有某种象征意义或者纪念性的物品,不可能只是随处可见的茅草;其二,则是不能两次都赠送茅草;其三便是姑娘可能想借这个既具有保存价值又具有美好寓意的东西来表达自己对男子的感情。因此,将“彤管”解释为一种乐器是合理的,“彤管”是一种红色的精心修饰过的管乐器,所以它显得更加珍贵,而且女子将体现身份地位、家族象征和寄予自己美好愿望的“彤管”赠送给恋人,也是女子对爱情最好的表白。而男子接过“彤管”,也完全明白它的价值和含义,所以才会去真诚的赞美它,因为他明白女子对自己的爱。
爱情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在中国历代诗歌作品中,情诗很多,但是大多数都是苦恋或者是男女单方面的感天动地,绝大多数的男女主人公只有一个在痴情的等待着对方,像《静女》中男女主人公双方心心相通的情诗却很少。这首诗歌形象生动地勾勒出一对热恋中的情人甜蜜的日常生活情境,使诗歌意味隽永,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