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察抓嫖客 敲诈勒索进牢房
2020-05-25周再明雷苗
方圆 2020年8期
周再明 雷苗
无业两男子为寻找发财捷径,竟先后两次冒充警察 , 以抓嫖为名诈骗钱财。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近日,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并各处罚金 2000 元。
現年均只有 20 岁出头的李某和李某某系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无业人员。2019 年 3 月 25 日 , 李某驾驶小车搭乘李某某从赫山区窜至桃江县灰山港镇后 ,两人穿上保安服蹲守在有按摩店的巷子口,见到有人从按摩店出来骑摩托车离开,两人遂开车尾随至摩托车前将其拦住 , 谎称自己是灰山港镇派出所民警 , 称对方进行了嫖娼活动 , 要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 对方迫于无奈只好将身上的 1400 元给出。同年 8 月7日,尝到甜头的两人故技重演又骗取了受害人文某 2700 元。 随后,受害人文某向公安局报案。案发后 ,两被告人先后被民警抓获归案。被告人李某、李某某向文某退还了 2700 元 , 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 , 被告人李某、李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 , 冒充人民警察 , 诈骗公民钱财 , 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两人均起了主要作用, 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某有犯罪前科 , 酌情从重处罚 , 两被告人积极退赔了受害人的损失 , 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可酌情从轻处罚。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