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时代的公共交通、照明及管理设施
2020-05-23闫拼刘利剑
闫拼 刘利剑
【摘 要】现如今,经济发生的巨大变革并促使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建设规模随之扩大,例如一些新旧城区、大学城区、科技开发区以及商业区等不断扩大,也相应的增加了交通的繁忙程度,交通工具的发展加快了城市生活的节奏、提高了生活质量。在多样化的城市形态中就要有相应的“细节”处理与管理,例如各个区域的公共照明设施、城市交通环境中的候车厅、实行人车分流的止路设施、社区的管理厅、街头巷尾的城市便民服务设施等,均涉及城市的秩序、安全、有效管理、视觉美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公共照明;交通环境;管理
一、城市形象的静态识别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城市中的历史文化更加的重视。从文化的积淀中探寻对环境的理解与把握。人的视觉经验常常带有选择性,比如选择性的对某个区域人文社会地动态景观留下更深刻印象,要展现一座城市的独特魅力,就要通过对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宗教、民俗等城市细节,以其载体的特质来实现。城市的形成主要由于人们从早期的安全需求到后来的文化需求的转变;城市形态又提供大量的信息及各种活动,满足人们对文化知识、宗教信仰等的追求与渴望。
城市在历史的发展中,通过具体的视觉化的手段,将社会积淀形成的文化转变为人们脑海中的记忆,成为可看、可触摸的符号,这是人类所创造的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的综合,能够体现城市的精神文明。尽管国外发达城市极具現代与繁华,但其老城区仍然散发出深厚的文化气息,从整个城市建筑的效果到局部装饰,再从景观雕塑到公共设施的设计,乃至花草树木,都具有良好的秩序与美感。为了能够与厚重的历史文化相呼应,还能够适应现代文化及生活的需求,就要必须从材料、质感、色彩的选择以及结构、形态、比例的推敲,再到每一细节的处理。为了能够极大关注人们的审美趣味,并且要满足人们居住的前提下,就必须要让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文化气息,就要对公共设施进行精心的设计,不断创造精致、宁静、高品位的环境。
二、城市环境的“公共意识”
公共环境是除个人居住或群体拥有的私密空间外的环境。公共环境中的公共设施与人们居住或工作的室内设施不同。室内设施是个人私有的,或相应的群体拥有的,由于具私密性,其管理方式与室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方式不同。而室外公共环境的设施具公有性,利用这样的环境的是不特定的人群。为了达到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不仅需要对公共设施有很好的设计,体现社会与文化的价值取向,还需有关部门的有效管理,提高人们的道德与艺术修养,提高人们的公共意识。艺术化的、多样性的、多层次的城市环境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除了设施整体的视觉效果外,还要考虑公共设施设计的丰富性以及多样性。
城市环境的“公共意识”应是多方面的体现。在同一环境中不同的民族、宗教信仰、社会层次以及不同教育背景的人的行动可能相同或者不同,这与他们对环境的认识、感知、态度以及他们的价值观有关。公共设施在城市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这种公共设施不是独立的存在,而是与人们产生交流,让人们能够参与其中,它是一种艺术的生活体验,帮助人们提高生活质量,在上面可以进行攀爬嬉戏、触摸体验等等。公共环境艺术的实现需要两个方面:一是设计,二是使用与欣赏。
三、公共设施的设计与管理
城市的发展并非简单的物化,发达国家的城市建设已为我们作出了榜样。要想设计好的公共设施就要把握住整体的规划设计,还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意识,提高各部门之间的互补,要做到环境服务于人,能够体现时代精神,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近年来城市更加开放,传统意义上的街道体系在逐渐的消失,新的城市面貌不断出现。随着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东方各国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在城市环境中引进了不少西方式样的公共设施。但必须要有一个基点,即公共设施须适应本国、本民族、本地区的特点。注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避免模仿带来的负面效应。
各种公共设施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但是由于我国各个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对环境缺乏统一的规划,彼此缺乏沟通,往往同一环境的公共设施呈现各种面貌,使设计与管理存在很多的不协调。但现在往往路灯、广场灯属城管部门管辖,园林灯、地脚灯属园林部门管辖,而广场中的公共厕所、垃圾桶、休息座椅的设置又属环保部门管辖,售货亭等设施属商业部门管辖,不同部门的投资与不同部门的管理导致规划设计的不统一和设施利用率不高。尽管环境设计越来越受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山水城市、小区规划等一系列计划大张旗鼓,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相应的提高了环境设施设计的要求,但与平民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设施的设计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加强了公共设施的整体效果以及它的多样性、丰富性,传统意义上的单一功能的设计已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只有服从于环境的整体规划,建立在既符合环境特性又与时代结合基础上的设计与管理,才能满足现代人对公共空间丰富多彩的物质与精神的需求,才能满足时代对有序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罗中霞.试析城市公共环境设施设计与城市形象塑造[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2,27(07):65-67.
[2]高翔. 城市公共设施宜人化设计的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3.
作者简介:
闫拼(1995.5.5),男,汉族,山西运城人,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19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艺术设计,研究方向:室内。
(作者单位:大连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