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专利成果转化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0-05-21章锐旦
章锐旦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 江苏 无锡 214153)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是衡量高职院校自身发展潜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是提高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性政策。2018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8〕61号)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提升专利运用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报酬制度。2019年2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省属高等学校加快贯彻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苏教科函〔2019〕1号),督查各省属高校对“科技改革30条”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两大政策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各级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能力日益重视的背景下,专利成果转化已成为考核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本文所提出的高职院校成果转化特指专利成果转化,通过对江苏省10所高职院校2014—2018年的专利授权数、转化数及成交金额的比较,分析目前高职院校专利成果转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以期为高职院校加强技术技能积累,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专利成果转化提供决策参考。
一、高职院校专利成果转化的现状
随着科技改革30条工作的贯彻落实,各高职院校不断修订完善专利技术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专利转让实施后,转化收益用于发明人奖励的比例不得低于70%,有的高职院校甚至达到了90%。这些政策对推动高职院校专利转化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但是短期内专利转化量仍没有明显提升,可见从政策出台到实施需要一个缓慢过程。高职院校一方面要加强政策的宣传与引导,另一方面要深化产学研协同开发,鼓励科研人员深入企业,探寻企业需求,发掘有市场前景的研究项目,为企业的产品开发、工艺改进、技术创新提供帮助[1],更好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以2017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的其中10所学院为例,统计近5年专利授权与转让情况(见表1)。
从10所高职院校专利授权、技术转让、成交金额的年度总量来看,专利授权量、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数、成交金额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从10所高职院校的专业领域来看,具有理工类专业优势的高职院校,其专利技术转化数与成交金额明显高于其他高职院校;从2014—2018年的专利转化率来看,其中1所高职院校的专利转化率超过了9%,2所高职院校的专利转化率在2%~5%,7所高职院校的专利转化率低于2%。高职院校专利的大规模创造和低效率的转化运用造成大量专利成果处于闲置状态甚至失效[2]。
二、专利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的实施对推动专利的市场化发挥了积极作用,高职院校的专利技术转化数与成交金额开始呈现递增趋势,但是,大部分专利成果仍然存在实践性不强、应用导向较弱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利的实施率与转化率。
(一)专利成果转化的主动性与应用性不足
目前高职院校科研人员从事专利研究的目的,更多是为了获得政府资助与学校奖励,对专利成果产业化的意识相对较弱。在科研评价及政策引导方面,主要集中于科研成果本身,未能把科研目标提升到为经济社会服务的高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专利成果转化应用性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高职院校科研工作没有与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3],科研人员未能深入企业,对企业所需解决的技术难点、技术攻关未能充分了解,仅以自己的专业成果作为专利申请的一手资料,因而形成的专利成果缺乏应用性,无法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受科研评价指标的影响,大部分科研人员“重数量轻质量”“重级别轻应用”,科研目的仅满足于科研考核、职称评定,而对如何进行成果转化,开展现实应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不十分关心,导致专利研究停留在浅层次。
表1 10所高职院校2014—2018年专利情况统计表
数据来源于《江苏高校技术市场交易统计》和专利检索网站https:∥www.rainpat.com
(二)专利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
高职院校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考评激励不够,“重论文、轻成果”“重立项申请、轻成果转化”等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制定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但并未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很好地联系起来,考核时仍以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数量及刊物级别、纵向科研项目级别、专利申报类型为重要指标,而对项目能否获得专利或者专利成果能否转化并没有真正重视,也没有恰当的考核,这种机制极大地影响了科研人员投身应用研究、推动专利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三)专利成果转化平台利用不充分
技术交易平台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然而,高职院校科研人员研发的专利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存在较大差距,以及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两者之间很难实现合作与衔接。就目前已有的科技成果服务平台而言,其对企业需求和高职院校的科技成果信息掌握得并不完整,因而促成专利成果转化的概率比较低。专利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成果转化时,还受限于两个因素:其一,科研人员不能第一时间获得企业需求信息,缺乏对市场行情的及时了解,很难将专利成果主动推送出去;其二,高职院校积累了大量专利成果,由于管理人员缺少专业知识,对成果的市场应用价值、工艺适用性等情况不甚了解,转化就成为一个较长时间内的低效率运作过程,成果转化平台的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专利成果转化服务机制不健全
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管理与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大都挂靠在科技管理职能部门,并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配备高水平、复合型专利人才负责校企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4],该业务的开展只是由科研管理人员兼职完成,管理人员一边承担繁杂的科研管理工作,一边兼职处理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难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开展市场调研,搜集企业需求信息。因此,在当前运行机制不健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无法投入精力去联系企业洽谈专利技术推广业务,导致专利转化工作进展缓慢。
三、提升高职院校专利成果转化水平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高职院校专利成果转化的现状分析,发现成果转化率偏低存在多种因素,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以外,还需要高职院校、科研人员、政府部门、合作企业共同努力,相互协作,这是一项需要长期重视、持续推动的系统工程。高职院校要借鉴国内一流本科院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成功经验,从提升专利创造水平、完善成果转化考评制度、共建专业成果转化平台、组建成果转化专职团队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提高专利成果转化能力,促进高职院校技术技能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一)提升高职院校专利创造水平
首先,要强化专利的价值导向,提高高职院校管理层与科研人员对专利成果产业化的意识,鼓励科研人员立足市场需求,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主动到地方企业挂职锻炼,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并将研发技术联合申请为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专利,这样不仅解决了企业在技术研发与升级改造中的实际问题,而且还形成了专利,直接提高了成果的应用能力。其次,要重视专利申报审核,高职院校要提高专利质量,就得从源头抓起,科研人员在专利申请阶段,需要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报备专利申报材料,说明专利的研究领域、市场前景等基本情况,学校通过审核促进专利成果质量提升,保证后期成果转化的效果。现阶段,高职院校拥有的专利成果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一项技术成果,普遍缺乏实用性,限制了专利成果转化的成功率,为此,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专利申请审核工作对提高专利成果转化率的作用,紧密联系企业需求,保证专利申报的实用性和推广性,有效促进专利转化,更好地服务企业的生产与发展。
(二)共建专业的专利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高职院校要加强专利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首先要设立专利池或可转化专利储备库,维护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成果,并安排专人管理,对池中专利进行专业领域分类,对新授权专利与失效专利做好实时监控,保证池中专利的有效性。其次,要积极构建校企双方供需交流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专利成果转化渠道。一方面,发挥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江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作用,安排专人及时在运营平台发布专利信息,并梳理平台上企业发布的技术需求,通过比对,将匹配度高的专利成果推送给企业[5],同时将企业需求信息及时向科研人员公布,为其开展专利技术创新研究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与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合作,借助运营公司的市场信息优势和专业化运作模式[2],将学校的专利成果推送给相关企业,共建“三位一体”即“高职院校—运营公司—合作企业”的协同创新机制,盘活专利存量,提高成果转化能力,实现专利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三)完善专利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制度
首先,完善专利成果转化的科研评价制度。高职院校要扭转“重数量、轻质量”“重立项、轻转化”的观念,建立以提高专利质量与促进成果转化为目标的科研评价制度,降低专利申请数、授权数的量化指标权重,增加专利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更好地发挥高职院校科研成果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在制订科研奖励办法时,可设立更多专利成果转化奖项,对实现转化的专利,发明人可以获得转让收益两倍以上的奖励;对成果推广应用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可以给予一定奖励,发动更多部门和人员积极投入到专利研究与转化的工作中来。其次,完善专利成果转化的人事考评制度。在科研人员绩效考核中,不能只看论文的发表数量、刊物级别、课题级别、专利授权等指标,还应重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程度,对实现成果转化的专利,可等同于科研成果奖励,对专利转化产生的应用价值与社会效益实行量化考核,并纳入职称评选和岗位聘用指标要求中,从人事层面鼓励科研人员关注市场需求,关心企业的发展动态,为开展专利的转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四)组建专利成果转化专职团队
首先,高职院校要设立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专门从事学校与政府部门、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通过调研市场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成果推介服务,有效推进成果转化与市场需求的深度融合。其次,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校内选拔自行培养人才,或者与市场上专业机构合作聘用人才等方式,组建一支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的专利成果转化队伍,保证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的正常运作。专职团队中的成员既要熟悉科技政策,又要清楚商业运作,同时还要具备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其主要职责是为科研人员提供市场行情与企业需求信息,为专利研发提供参考与分析。同时,专职团队还需要为高职院校现有的专利成果开辟市场,主动推介,实现其市场应用价值。
四、结语
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是高职院校促进自身内涵建设,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指标。高职院校要提升专利成果转化率,必须与企业深度合作,协同创新,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优化转化路径,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自身科技研发和社会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