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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农村破产中农村妇女的生存状况分析

2020-05-09姜燕潘晓

青年与社会 2020年4期
关键词:农村妇女妇女农民

姜燕 潘晓

摘 要: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农村破产中,数千年来深受压迫的农村妇女们的生活更加凄凉、命运更加悲惨。在崩溃的农村中,她们忍饥挨饿、辛劳终日;当家中男子离村后,她们的生活可能毫无依靠,当农村妇女加入离村入市潮流后却往往陷入新的悲凉境地;在家庭经济破产时,尤其是遇到灾荒年份,农村妇女毫无人身自由可言,被用来抵债,或被买卖。

关键词:20世纪30年代;农村破产;农村妇女;生存困境

近代的农村妇女是中国农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妇女中人数最多的一个群体。长期以来的史学研究,无论是农村农民研究,还是妇女史研究,对于近代占女性人口最多的广大农村妇女的生存状况少有问津,不能说这不是一大缺憾。事实上,近代农村妇女的生存和生活状况,真实地记录了近代农村社会乃至整个中国社会剧变带来的后果和影响,因此对近代农村妇女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危机总爆发,农村妇女的生存也随之陷入绝境,文章以20世纪30年代农村危机的农村妇女为研究对象,对农村妇女的生存生活状况进行论述。

一、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危机的爆发

清末以来,中国农村一直受到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摧残,在近代化的浪潮中不断被边缘化,一直处于衰落的趋势中。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的国民政府虽在金融、交通、工业和教育等领域取得一些成绩,却忽视了古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问题和占总人口80%以上的农民的困苦,没有妥善解决近代化进程中的农业问题,反而使农村社会长期积累的矛盾在20世纪30年代全面爆发。崩溃、破产的阴云笼罩着广大的中国农村。农村是到处是破产的衰败景象,经济凋敝,灾荒频仍,荒野颓垣,农民“负债,失地,失业”,或啼饥号寒,或离村逃亡。

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危机的最终爆发有着复杂而深刻的原因,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工商金融资本的剥夺、频繁的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

西方资本主义依靠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国门,资本主义的入侵促使农民原有的经济形式破产,农产品商品率增加,“农业的商品生产化使农民更容易受饥饿威胁,因为商品交换的关系日益普遍,更多的商业利润自农民身上榨取。”19世纪30年代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后,帝国主义利用其政治、经济势力易扩张对华贸易的不等价交换,压低中国出口作物的价格。南通棉区,国外资本“将未成熟的棉花,用‘期买的形式先期购买,其所估计的价格,更不及十分之三、四”,“不特贫农、佃农无以为生,即素称‘小康的富农,也日趋败落而濒于破产”;加剧倾销农产品,河南省所产小麦受到美国倾销影响,价格下跌,“无处宣洩,乡农以终岁勤劳所代价,几难供一饱之用”,“售卖田园,举借高利贷以度日者,随处皆是。”依靠不平等贸易,美国1934年对华小麦出口比1933年增加了25,000倍,中国农民却为此付出了家庭经济破产的代价。

封建主义的压榨剥削是导致农村破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地主、豪绅和高利贷者的结合成为农村的剥削者。高额的地租吸尽了佃农和半自耕农的血液;大小军阀的掠夺、基层政权的紊乱、各级财政的不负责任都致使苛捐杂税不断增加,例如,1934年,江苏铜山的田赋附捐及其他杂苛有18项之多,总额较1917年增加了3倍,湖南溆浦的田赋劫去农民收入的1/6以上。农村品价格的下跌、苛捐杂税的增加、加上频繁的灾荒使农民不得不借款借粮维持生计,据中央农业试验所1934年调查22主要农业省850县,借债农户达56%,借粮农户达48%。在缺乏金融體系保障的农村,高利贷者趁机剥削农民,加剧了农民的贫困,贫农的土地很快流入城市地主和商业高利贷者的手中。

帝国主义倾销带来的“谷贱伤农”、频繁的天灾、繁重的苛税,农村经济出现急剧而普遍的破产现象,河北邯郸“除少数兼营高利贷生活之富农地主外,一切农民,均卷入破产漩涡。”农村破产的浪潮中少数农民渐从衰落之中挣扎出来,贫农和多数中农却走向贫困的深渊。农村破产的结果是贫苦的农民失去土地,生活水平下降,抗击灾害的能力下降,迫使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走向另一条苦难之路。而作为农民这个苦难阶级中苦难群体——农村妇女的生存、生活将陷入更加苦难的境地。

二、30年代农村危机中农村妇女恶劣的生存状态

(一)农村破产中的妇女的艰辛生活

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中国后,农村妇女虽受到冲击而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在很长时期内表现的比较缓慢,大部分农村妇女仍然被紧紧地束缚于自然经济之中,承受自然经济衰败产生的种种后果。在农村破产的浪潮中,尤其是20世纪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后,帝国主义疯狂向中国倾销农产品,茶、丝、米、麦、棉等农作物价格大跌,湖南所产湘米因“大宗洋米,运华倾销”,顿失市场,“屯储既富,价格低贱”,山东“小麦价格,近年跌落甚剧”,“实由农民购买力减低,机制面粉销路呆滞,及受洋面粉倾销所致。”农作物价格跌落的趋势从1931年开始从未间断。一般来讲,农作物是农村家庭的最重要收入来源,作物的价格下降直接令农民收入减少。随着农民收入的减少,不得不把食物节省到最低的限度,在饥饿中挣扎。广西的农村“十户有九户吃粥;不吃饭的,或且是吃那些草根木径的杂粮的。”江苏泰县“佃农和半自耕农及自耕农等,一年到底,只吃着大麦粥,蔬菜只有野菜和豆腐渣,盐和豆油都是不肯滥用的。”而在“男尊女卑”的支配下,农村妇女的生活水准更加降低,河北邯郸“各级妇女之一切生活都绝对的低过于所属家庭中之男成员”,河南西平“妇女工作较轻者,仅能食小米和野菜所熬之粥以充饥,倘有日不能再食者”。

在自然经济主导下的中国农村社会分工中,一般是男子承担农业劳动,而妇女的劳动多为家庭副业。农产品价格下降,迫使农村家庭工作方向的变换,农民不能在农作物上讨活,就不得不将其生活重心放在妇女劳动为主的家庭手工业上。江苏江阴“放在囚笼于家庭间织机或洋口机上面这些机械就吸收了农妇全部劳动,整个中小农家的生机,差不多完全依在织机上面。”织妇们“每天的劳动时间,差不多有十五小时左右,就连吃一点薄粥的时间,亦坐在织机里边。”而在帝国主义的商品倾销中,农村家庭手工业也日益萎缩,以家庭手工业为主要劳动的农村妇女,辛苦劳作却生活凄凉。山东招远农村织花边的妇女,“勤作终日,赔上衣饭,只有一角的工资,亦云苦矣!”湖南临武龙须席织女“一天到晚不息地编制,”“所得的工值不过五六分小洋,折合铜钱,也二三百文。终日辛勤不息,连两顿饭都不够。”随着世界经济危机的袭来,一些家庭赖以生存的家庭纺织也难以维持,河北肥乡“织土布为妇女最大之副业,往往全家生活费之半数,即依赖妇女之机上工作。……近几年来,受各地洋布倾销之影响,使一般妇女无利可图,皆停机不织。”宝山“土布的畅销,全被洋布侵夺去了”,“因之多数女人,都抛下梭子,去做‘男人家的事,即作长工,当‘脚色”。农村经济破产的加深,许多农民不得不离村另谋生路,许多妇女也加入了离村的行列。

(二)农民危机中的农民离村与妇女离村

农民离村,即农民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自己长期居住的村庄或住所、外出谋生的现象。一般来讲,农民离村是工业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对城市经济和工业经济发展的积极回应。如欧美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而农业技术的进步则释放出大量劳动力,离村农民大都能被非农产业部门所容纳。在中国,农民离村是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过程中的经济社会畸形发展紧密相连的,农村破产,畸形发展的资本主义却无法吸纳剩余劳动力,时人评析农民离村原因时就认为,中国的农民离村“不是因为农业技术改良,农业生产生产率增高”,亦“非由于都市工业化之结果”,而为了逃避农村破产的困境,“中国农村崩溃之原动力大都即是农民离村之主因。”20世纪30年代,在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国内封建势力的压榨下,加上频发的灾害,农村经济衰退,为生计所迫,更多的农民选择离村。据李景汉对河北定县的调查统计,定县农民离村人数在20世纪30年代后扶摇直上,见下表: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定县农民离村人数在1931年迅速上升,从1930年的443人上升到1931年的1368人,以后每年都是直线上升,1934年离村人数更达到了15084人,离村率达到3.771%。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男性要肩负农业劳动的重任,不断蔓延的农村危机迫使男性农民不得不离开生产力衰退的农业生产另寻其它出路,所以在离村的农民中男性多于女性,男性占绝对优势。据1935年的调查,广西永淳、北流、容县、信都四县离村农民中的男女比率分别为94.51%和5.49%,离南京、上海等大都市较近的南京尧化门镇10村离村农民中的男女比率分别为93.51%和6.49%。

大批离村的男性农民把妻儿留在家中,选择去城市谋生,意图出卖劳动力以求生存,但是中国城市经济无法吸纳这些离村入市的劳动力,又遇到30年代世界性的经济衰退,民族工业萎缩,“原来的工人,已经一批一批的被抛于十字街头,离村的农民,自然不容易找到工作的”,他们大都只能在城市中干一些低报酬的工作或是沦为城市中的游民、流丐,自己的生计都无法维持,更不用说寄款给家中的妻女了。结果大部分“被离村农民丢在农村中的妇女家庭生活得全由妇女独自担负”,家中尚有男性劳动力的还可勉强生存下去,“如果有女儿那就除挨饿待死或逃荒外,就很少有其他的出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爆发后,帝国主义加紧对华倾销商品,纺织等农村家庭手工业经济也难以维持,农村妇女失去重要收入来源,太仓“素以纺织为业之半数农民(女农),忽告失业”。在不断崩溃的中国农村经济中,更多的青年妇女随同男子离村入市,“从前农民生活逼得没有办法时,还只是男子离开农村。近年来女子为严重的饥寒所迫,也就不能不离乡背井了。”离村的妇女四处找寻生存之路,等待她们的却并不是安定安宁的生活,她们有的进入工厂成为女工,被无情的机器的摧残,“她们的工资比男子要少,在产育和疾病其中且得不着法律的保障”,继续过着悲惨的生活,成为新的被压迫压榨的对象。随着离村妇女人数的增多,城市工业所能容纳的女工十分有限,又因为遭受到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已有女工大半都重新失业,离村妇女在城市中很难找到工作。为生活所迫,“很多离村的妇女流为卖身的娼妓,或为饥饿的流民,甚而至于当土匪,当乞丐!”离村的农村妇女命运更加飘摇,生死难卜。

(三)农村破产中猖獗的妇女买卖

在妇女人身压迫的历史书写中,书写最多的便是对妇女人身自由的剥夺,典型图景是妇女像牛马一样买来卖去,被人蹂躏。在宗法制度统治的男权社会中,男子是要用来传递香火的,只有妇女可以做牺牲品。在农村破产的浪潮中,家庭经济破产的农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限度,为了摆脱饥饿和困境,把妻子“卖给人家做妻,给人家续弦”,或者“因为欠债多年,本利相积,只好把女儿当做支付手段。”而地主“强迫佃农出卖其妻子以偿债,都是常有的事。”有些地方还盛行着将妻子暂时卖出的“典妻”恶俗,“男子方面多因年高无子,纳妾又无能为力,只好暂典一个善生育的妇人来。至于女子方面,大多因受经济压迫,做丈夫的无力抚养,所以只好暂时出让”,农村妇女无奈地被典卖,以自己的屈辱来承受家庭经济破产的代价。那些离村进入城市的农村妇女在城市中处于弱势,成为城市紊乱的牺牲品,被城市中的流氓、帮会贩卖。

灾荒时农村妇女买卖行为更为猖獗。20世纪二三十年代,灾荒伴随着农村破产是与年俱增。因为贫穷落后的中国农村,抵御自然侵害的能力本来就十分薄弱,处于破产中的农民,极端贫困,完全丧失了抵御自然侵害的能力。处于饥寒交迫中的破产家庭遇灾荒袭来更是雪上加霜,买卖妇女的行为便会更加猖獗,无东西可卖的破产农民,往往以极低的代价把自己的子女和妻子卖出去。农村妇女便成为家庭经济衰败的最直接的牺牲者,最痛苦的受害者。

三、结语

在30年代的农村破产浪潮中,农村妇女无疑成为生活最苦、命运最悲惨的一个群体。农村妇女的这种命运是近代以来剧烈的社会变动中农业衰败的结果,更是千年以来的男权社会对妇女压迫的结果。

另一方面,妇女解放等近代观念随“西学东渐”传入中国,尤其是“五四”运动时期,妇女解放運动蓬勃一时,妇女运动取得了一些成功。但此时的妇女运动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妇女运动偏重城市,而忽略了农的妇女解放运动。改变农村妇女的命运必须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发展到广大的农村,而这一点需要的是对农村的社会结构进行改造,这种改造同样是不能依赖于改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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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文章为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胶东(威海)党性教育下背景下紅色乳娘精神的传承价值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9CPYJ02。

作者简介:姜燕(1972.12- ),女,山东乳山人,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党史党建;潘晓(1982.10- ),男,山东乳山人,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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