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税务管理与筹划应对
2020-05-09李筱兰
李筱兰
摘 要 “营改增”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在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后,应按照增值税纳税条例进行纳税,而并非按照之前的营业税纳税条例纳税。因此,商业银行在面临此问题的时候,需要不断完善税务管理模式,才能够与“营改增”形式契合。本文就“营改增”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税务管理与筹划应对事宜进行说明,仅供参考。
关键词 “营改增” 商业银行 税务管理 税务筹划
为了更进一步对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规划,我国政府采取了“营改增”这一征税模式对金融行业进行征税。这种征税模式旨在有效对重复征税的不利情况进行合理规避,进而使商业银行降低税负、降本增效。实行“营改增”后,商业银行的纳税身份被重新定义,银行的身份变成了增值税纳税人。因此,商业银行应对税务管理与筹划问题进行重新部署。
一、“营改增”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税务管理工作
(一)对内强化税务学习的内部管理
“营改增”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税务管理工作,首先应从对内强化税务学习的内部管理开始。之前的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对营业税的计算缴纳方式也非常便捷,即用应税营业收入的额度,与税率相乘就可以得出结果。[1]而对于现在的增值税来说,它是一种价外税,在税务处理方法方面要将不同的税率及应税品目都考虑进去,因此较营业税复杂得多。而且在會计核算方面,也需要对进销项税额、已未交税金等会计科目进行增设,由于申报缴纳过程具有一定的烦琐性,因此也就相应地对商业银行税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对增值税发票的取用抵缴都有复杂且严格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应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罚。也就是说,在实行“营改增”后,商业银行的税管工作人员要对涉税问题进行规范处理,这样可以有效规避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涉税风险,而上述问题都需要从商业银行的税管工作者强化对税务学习的内部管理工作开始。
(二)对外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相比营业税,增值税的税制问题更具复杂性,它不仅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更为严格的要求,而且对其的惩罚也变得更加严重。一方面,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纳税方式从营业税变为增值税缴纳,因此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商业银行,难免会对增值税的缴税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认知性模糊。要想有效扭转这种局面,商业银行对外应强化与税务机关的沟通,随时了解征税部门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应接,保证税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由于税收规划需要在商业银行对税收的掌握与理解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因此税收策划方案效果的好坏与政策把握的准确度息息相关。所以说,多与税务机关进行全面性的沟通,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对相关税收法规进一步理解。再者,还应在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把握的基础上,对相关的经营决策作出安排,通过沟通检测其是否处于合法范围,并需要税务机关对其的认可。另一方面,由于银行的产品种类较多,并且在创新层面也不断推陈出新,可是税收政策的更新并不能与银行产品的更新保持同步,而这时关于相关业务的缴税政策,则需要有税务机构对其作出认定。因此说来,商业银行与税务机构的强化性沟通可以在政策认定性风险方面,对税务规划方案的风险进行相应规避。
(三)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
为有效适应国家的营业税转增值税的税务条例改革,商业银行应将现实国情与自身发展相结合,对国家的“营改增”税收管理制度进行遵守,并在这一基础上学习国内外与商业银行税筹相关的成功案例。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从行业内部、外部以及政策方面,对商业银行税筹管理的不足进行思考,并寻找解决税筹的方法。对于商业银行的税务规划而言,政策规定是其核心理念,也就是说政策一旦发生改变,相应的规划方案也会失效。就目前的税收法律政策来看,响应国家“减税降费”相应号召,“营改增”政策在商业银行中广泛应用并得到明显成效,但在增值税的计税原则、抵扣链条等方面的个别政策仍需补充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更新较快。因此,在对银行的税制规定存在不完善性的未成熟时期,应对商业银行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密切关注,这对商业银行的税务规划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二、“营改增”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相关税务筹划
(一)完善发票的管理制度
之前我国对商业银行征收的税金都是营业税,而“营改增”政策出台后,才对商业银行征收增值税。对于营业税的征管缴纳而言,增值税的征管缴纳制度会严格很多。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从之前的缴纳营业税,转换到现在的缴纳增值税,这无疑是对商业银行税务管理制度的一个挑战。[2]在我国,以票控税是增值税政策的最大特征,这也就形成了我国在发票管理方面对保管、开具、领用、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有其严格的规定。因此,这相应地对商业银行发票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挑战,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得当与否,对商业银行应缴纳多少增值税,是否会涉及税务风险都有密切关系,严重者可能对银行的正常运营产生阻碍。所以说,商业银行应在最短时间内,对发票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完善。同时,由于我国电子发票的发展趋势十分迅猛,电子发票基本全面推广。因此,为满足纳税人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需求,电子发票系统应该很快也会在商业银行系统中推广使用。这也就要求商业银行应从长远角度对增值税税筹工作进行提早规划,建立并完善增值类发票、电子发票的管理制度,进而达到减少税务风险的目的。
(二)存贷款业务规模调整
“营改增”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税收筹划应从存贷款业务两方面入手对其进行调整。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银行税筹的重点内容包括存款和贷款,二者的业务规模对商业银行的应纳税额计算会产生直接影响。现阶段,我国税收管理政策及法律规定,在计税项目中,应将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列入,也就是说在计税项目中,应包括贷款的利息,而存款利息也不享有税收抵扣的优惠。因此,为有效降低商业银行的纳税负担,应结合现有模式,对存贷款业务进行集中管控。这样才可以有效降低存贷款收益的依赖性,从而通过对存贷款业务收益的管控和压缩,对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收益水平进行平衡。这样不仅有利于科学税筹,而且有效助力商业银行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与国际金融服务接轨
在“营改增”税务体制的倡导下,在制订税筹方案方面,商业银行应对增值税税制改革进行积极应对,以此促进经营模式及自身业务的成熟转型,进而实现经济效益可持续增长的战略性目标。[3]为有效适应营改增的税改制度,商业银行不仅应从国内税筹策划方案进行研究,而且也应结合国际相关的税收管理制度,对税筹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比如在商业银行的国际金融层面,应以国际通行的做法为例,对商业银行在出口金融服务方面实行免税或者零税率的优惠政策,旨在避免重复性征税。同时,在另外一个层面,也鼓励商业银行参与到国际竞争模式中。从我国税收的发展趋势来看,国际金融业务的发展具有较宽泛的前景,因此要求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层面具有竞争能力,而且也应促进商业银行在税收减免方面得到一定实惠。毕竟从税收管理层面来看,国家目前对商业银行出口金融的服务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对于出口金融服务应进行税收缴纳和申报,其二是在减免税收优惠方面,出口金融服务是可以享有这方面优惠。
三、结语
实行“营改增”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方面需要迎接更大变革的到来。因此,商业银行应善于把握好改革带来的机会,将税制改革继续向前推动,将商业银行的职能进行更好完善,利用“营改增”对运营成本进行有效降低。因此,商业银行应对原有的工作模式进行不断改进,强化风险意识,在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管理方面,应针对性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税筹管理长效机制,从而确保商业银行的长足发展。
(作者单位为南京银行徐州分行)
参考文献
[1] 徐元玲,李绚丽,秦怡.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务管理及筹划的影响及应对[J].会计师,2019(13):37-38.
[2] 史露露.“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税务筹划分析——以PF银行为例[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8(03):36-38.
[3] 江进辉.营改增税收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策略探析[J].当代会计,2017(09):7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