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对商业保险购买决策的影响
2020-05-08王怿丹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王怿丹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一、引言
我国人口结构已经随着经济发展、教育水平提升、居民跨区域流动以及独生子女政策推行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老龄人口占比的提升、家庭小型化以及家庭的低生育率。老龄人口占比的提升带来了老龄化这一突出问题,根据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7%或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我国已在2001年迈入这一阶段,2019年,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总人口的18.1%。与此相对应的生育率却呈下行趋势,10.48‰的出生率再破新低。低出生率和老龄人口带来的死亡率提升,使得家庭规模呈现自然的缩小,同时,人口跨区域流动的增加,也使得原有的聚族而居、数世同堂的家庭形式快速消失,转向4-2-1的家庭结构与以三口之家为主体的家庭形式。
同时,国家也针对人口结构发生的变化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如针对少子化现象,我国已于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生育,并于2019年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二为一,扩大了享受生育保险的范围。同时,针对老年人口基数与增速高企的现状,上海、广州等地也以社区为单位运行“时间银行”作为社会养老服务的一种选择。
作为以人身为保险标的的行业,人身保险行业的发展与“人”“人口”以及“人口结构”息息相关,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人寿保险业进一步响应回归保障的要求和切实需求,逐步扩大了保障型业务占比。在可见的未来,老龄化、少子化和小型化家庭的特征还将延续甚至进一步强化,这种变化将极大地影响保险业务、尤其是保障型人寿保险业务的发展。
本文旨在梳理过往人口结构变化与商业保险购买决策的相关观点,并试图分析在上述三种人口变化趋势下商业保险购买决策的影响因素。
二、家庭年龄结构与商业保险购买决策
对于老龄化的趋势,一种常见的观点是,这将极大地促进人寿保险业的发展,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如下:
其一,根据生命周期消费理论,人的一生可划分为两个阶段,个人将在第一阶段通过工作进行储蓄,并使用第一阶段的储蓄弥补第二阶段的消费,以达成一生的效用最大化这一目标。老龄化的趋势,会引致更多的储蓄需求,使得微观家庭更趋向在第一阶段进行更大规模的储蓄,以弥补越来越长的预期寿命、甚至超出预期寿命的长寿带来的第二阶段消费总量的增长,而这种储蓄需求将有一部分流入人寿保险中,刺激储蓄型保险的购买行为。
其二,当社会趋向老龄化时,社会面临的疾病风险、死亡风险将提高,这使得人群的保障需求有所提升,希望能够在更容易发生疾病和死亡的情况下,获得相应的保障或给子女遗留必要的经济遗产等,因此将有助于扩大承保疾病风险和死亡风险类寿险产品的潜在客户群体。
其三,除了更易发生的疾病和死亡,随着年龄的增长,高龄老人自主生活的能力也有所减弱,因疾病而导致需要长期给药或长期卧床的可能性也逐渐增强,进而产生了对长期护理类保险产品的需求。
尽管老龄化的人口结构变动从理论上能为人身保险行业带来种种好处,但一些研究看起来却似乎“不尽如人意”。
部分文献认为,老年抚养比对于促进人寿保险产品的购买决策并不显著,甚至呈现抑制作用(张冲,2013;樊纲治和王宏扬,2015)。也即,在微观家庭中,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较高的家庭购买商业人寿保险的意愿是下降的,用于支付人寿保险保费的家庭支出相对更少,这被视作人口老龄化对人身保险需求的抑制。
这种抑制可能存在多种原因,首先,寿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的年龄通常有一定限制,高龄老人容易被排除在保险覆盖人群之外,即使有意愿和能力购买,可选产品也相对较少;其次,老年人口的保费较高,杠杆较低,这将削弱为已经迈入老年时期的人群购买保险的意愿;再次,对于无险可保的高龄老人的供养可能会挤出其他年龄层对商业人寿保险需求。同时,许多文献都证明了寿险保单的持有与年龄呈现倒U型的关系(孙祁祥和王向楠,2013),即,青少年与老年所持有的寿险保单更多。因此,仅仅考虑微观家庭的内部,鉴于高龄老人的需求被抑制,而中生代所持有的保单相对较少,造成了老年抚养比高的家庭购买人寿保险的意愿相对下降。
同时,我国人寿保险结构与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家庭需求仍存在着差距。这一差距主要体现在,为老龄化设计的保险产品吸引力有限,以及保险产品与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前者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税收递延政策力度仍处在推广前阶段,自2018年6月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个税递延型试点政策后,目前还未实现全国性的推广,这一阶段对享受税收优惠的城市范围做出了限制,同时也对个税递延的金额做出了限制,最高递延额度仅为每月1000元,覆盖面较窄,力度较轻。而后者突出体现在健康险结构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数据及相关调研机构的报告,我国人身保险行业仍以寿险为主、健康险和意外险为辅。2020年2月,在原保险保费收入中健康险占比约为12.9%,而寿险占比超过8成。在占比本就较低的健康险中,重疾险占据了绝对优势地位,在2018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达56.8%,医疗险为32.3%,而护理险和失能险仅分别占比10.8%和0.1%。如上所述,老龄人口除了需要关注死亡风险和储蓄需求,还需关注医疗与护理相关的保险产品,而重疾险占比的高企部分挤出了保险公司对其他健康险种的关注,叠加医疗险保费较低、长期护理险与失能险利润空间有限等原因,非重疾类健康险发展不足,也使老龄化背景下的保险需求受到了抑制。
另一方面,尽管人们已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有了一定认知,但仍未转换个人的行动模式,仍以“人口红利期”的行为模式为指导。这一行为可以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和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中一窥究竟。该报告显示,我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在2016—2018年连年上涨。根据荷兰全球人寿2018年的相关调研,我国的这一指数在被调查的15个国家中高居第二,显示出居民对退休后生活的总体想象向好。同时,该报告也展现了描述退休生活的关键词,其中积极性的关键词有5个,而在那些较为消极的描述中,对于情绪的描述更多(如“孤独”“无聊”),对于经济方面和健康方面的担忧相对较少,且在关键词排名中更为靠后。在经济增长飞速的时期,居民更容易产生乐观心态,认为经济将继续高速增长,进而带来更低价的生活必需品和更丰富的非必需品。然而,随着经济体量的扩大和人口的逐渐老龄化,我国已经很难重现前三十年经济增长率逾10%的高速状态,全社会老年抚养比的上升可能使得养老收入替代比在未来有所回缩或保持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这使得老年人或将面对更多的风险,但却缺乏充足的经济能力来覆盖和解决这些风险。这种对退休生活心态上的乐观,可能使得现有的老龄人口和在未来迈入老龄阶段的人群放松对储蓄的需求,进而导致商业人寿保险购买不足。
三、家庭规模结构与商业保险购买决策
家庭规模结构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少子化和小型化上,而少子化又是导致家庭小型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少子化和小型化带来的商业保险购买决策的影响,通常的认知是较为一致的,即这种趋势对促进家庭做出购买人寿保险的决策更为有利。
其一,少子化的趋势将增加“居家养老”的困难程度,微观家庭难以依赖子女养老,必须提前为自己进行相应的养老储蓄,或购买相应的养老服务,以获得老年时的抗风险能力。
其二,少子化将加强家庭对子女的重视程度,更加希望抵御少年儿童的死亡风险,并为子女做好未来的经济储备,这使得青少年的保障型和储蓄型保险需求都有所上升。2018年,中国太保与普华永道共同发布的《中国保险消费者白皮书》也印证了这一观点,2010—2017年新增的寿险、重疾险、医疗险和意外险被保险人中,0—18岁的未成年人占比均有所上升,分别达到了40%、30%、20%和20%,尤其挤占了19—40岁被保险人的占比。即使在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的大背景下,这一比例仍然保持上升,增长速度有所加快。过去的研究也指出,少儿抚养比越高的家庭,购买商业人寿保险的意愿越高。
其三,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下降,相对于规模更大的家庭,规模小的家庭倾向于购买更多的保险,尤其用于保障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避免因死亡、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生活质量的极大下滑。
当然,随着家庭的小型化,保险产品间的销售能力也产生了差别。通常认为,家庭的形式有联合家庭、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其中,联合家庭是由一代或多代已婚人群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指的是以父母为中心、向下囊括已婚子女和其他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而核心家庭即我们常说的“三口之家”,主要由父母与未婚子女构成。既往的一些研究显示,在控制了婚姻状况与年龄等变量后,核心家庭更加抑制养老保险需求,而主干家庭的形式则有利于提升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李莉,2017)。
四、结语与启示
在人口结构持续性变化的当下,我们对商业人寿保险的发展前景保持着乐观态度,但这种发展仍然受到产品设计、产品结构、保险意识和政策力度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且这一影响并不总是积极的。
鉴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下列建议:
首先,保险公司应当针对不同的家庭结构,有的放矢地进行营销。这种“有的放矢”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当更精准地挑选那些更可能购买商业人寿保险的潜在客户,这将有助于节约搜寻和拓展客户的费用;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当推广最符合家庭利益和家庭需求、与家庭心理高度契合的保险产品,这将提高销售效率,扬长避短。
其次,保险公司仍然承担着重要的消费引导和保险教育功能,针对过于乐观和对风险避而不谈的态度,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消费者合理配置保险产品抵御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加强对青壮年的覆盖,作为风险较低且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的一代,这部分群体的保险意识亟待开发,这将为保险公司带来更优质的客源,为部分小众产品(如长期护理保险)降低逆向选择风险,也能为微观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提供合适的保障。
再次,保险公司应当加快险种的开发和结构的调整,不仅仅要看重客单价格,还应当聚焦需求未得到满足的人群,实现保险产品的差异化,打通养老产业链,加强相关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多层次的保险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