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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扶贫导向下玉溪市乡村民宿发展途径研究

2020-05-06杨颖

旅游纵览·行业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玉溪市民宿旅游

杨颖

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渠道。云南省玉溪市以促进乡村民宿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为抓手,深化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扶贫,助力乡村振兴。本文从旅游扶贫的角度,通过调查研究,对玉溪市乡村民宿的发展提出了建议,以期能够不断积累经验,探索新的发展途径。

引言

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乡村民宿已发展为市场新宠,民宿经济逐渐成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的新亮点。得益于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玉溪市的乡村民宿也获得了较大的市场空间,是玉溪市乡村休闲旅游业的重要内容和旅游扶贫的新战场。

一、玉溪市发展乡村民宿的成绩与经验

(一)小试牛刀,空间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近两三年来,玉溪市一市两区六县都积极进行了开发乡村特色民宿的有益尝试,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环抚仙湖区域集中分布,其余县区零散分布的基本空间格局。

1.环抚仙湖区域

澄江县(2020年2月19日撤县设市)积极投入基础设施和打造整体环境,抚仙湖沿岸的小湾村、马房村等地逐步成为精品民宿的聚集区。同时,在广龙旅游小镇等项目建设中,也规划建设了特色民宿区,将引入10余家国内知名客栈品牌,建成后可推动沿湖民宿整体水平提高。

2017年1月,澄江县政府筹划启动了小湾特色民宿示范村项目,并与昆明碧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发展民宿旅游产业,打造抚仙湖畔的“圣托里尼”,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在已开业经营的民宿中,有2017年开始运营的遇忱度假酒店、抚仙湖方寸间·卢梭民宿打造的8栋民宿、2017年4月入驻的昆明M60创意园打造的24栋不同风格的民宿,以及外来个体经营者和本地村民投资运营的民宿,剩下的民宿预计将于2020年年内陆续开始运营。在马房村,为了保护抚仙湖,结合其明代军屯养马的历史,利用土地流转、大规模栽种荷藕、建湿地公园等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特色田园综合体,被誉为马房村“田园良方”的民宿建设就是项目的重点之一,以泊莲臣、木兮为代表的10余家民宿客栈运营状况良好,走出了一条高质量发展的乡村振兴道路。目前,抚仙湖周边的精品民宿已经逐渐走进大众视野,成为游客到抚仙湖“打卡”的必到之地。

2.其他县区

红塔区仅有玉溪一中附近的别家民宿初具民宿雏形,算是红塔区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民宿。希望其能带动构建城市周边的“慢生活圈”,实现连片效应,并进一步带动玉溪城市近郊乡村振兴。

2015年,通海县抓住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利时机,顺势而为地提出了通海县古民居保护与开发的发展理念,引进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通海山城湖区域生态(旅游)综合体项目PPP合作协议”,首先启动了秀山客栈(含毓秀苑和秀麓苑)、元亨客栈、明馨古院等一批古民居保护性修缮与商业开发工作。

在全域旅游的背景下,新平县以戛洒花腰傣旅游特色小镇为中心的乡村民宿逐步发展了起来。分布于戛洒中心集镇的嘎嘎国际青年旅舍、金湾壹号民宿和时光小筑酒店等民宿以及哀牢山片区云上舍下森林民宿、即将开业的马家寨哀牢山居和朱家村的树几民宿,将成为新平民宿的标杆。

(二)政府支持,创新民宿发展模式

玉溪市、县两级政府对乡村民宿的发展非常重视,在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中已将乡村民宿列入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同时部分县区针对自身旅游业发展状况,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和办法,从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保障乡村民宿健康发展。在澄江县,为避开抚仙湖保护红线范围,健康、绿色、生态地发展好小湾村的特色民宿,对于愿意自己经营民宿的村民,当地社区协助村民贷款,并免费帮助他们进行运营技能培训。不愿意自己经营民宿的,村里将房子以租用的形式统一交给企业打造。这些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当地民宿发展,激发了农民开发民宿的积极性。

玉溪市乡村民宿的发展过程始终贯穿了创新发展的理念,既因地制宜地结合地域特色,又积极大胆地尝试采用“政府+社会投资+村民自主经营”的发展模式。既有外来个体经营者投资和村民自主经营的民宿,也有引入社会投资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经营的民宿,成效明显。

(三)初尝甜头,乡村民宿效益初显

玉溪市的乡村民宿虽然尚处于运营的初期阶段,但是发展的势头较猛,较好地发挥了“民宿+旅游”的作用,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初显。尤其是环湖民宿,每到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甚至出现了“一房难求”的现象。

与此同时,农民在发展民宿的过程中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发展民宿还带动了青壮年返乡就业和农民原地就业,开启了农民新的增收模式,成為了农民的致富之道。在抚仙湖沿岸,村民们以每年180元/平方米的价格将房屋长期出租给企业经营民宿。每栋房子按照300~400平方米计算,每栋收入6万元左右。少部分村民还通过装修改造自家房屋直接投资经营客栈,农民参与民宿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闲暇之余,村民或参与民宿服务或发展乡村旅游。这既增加了额外收入,村民也实现了就近就业,被吸收到了民宿的日常工作中。再加上通过村庄的土地流转获取的收入,农村家庭经济总收入翻番。据悉,2018年,小湾村人均纯收入约13 000元,特色民宿示范村一期项目完成后,人均纯收入超过2万元。

二、玉溪市发展乡村民宿的问题与不足

(一)民宿产业发展缺乏引导,经营管理有失规范

由于全市的民宿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市县(区)两级政府对民宿产业发展的引导、管理、服务等方面尚缺乏有力的手段,未制定乡村民宿发展指导性意见,未从宏观角度对全市民宿产业的发展进行规划定位、空间布局和统筹安排,致使乡村民宿零星开发,民宿产业暂不成规模,难以形成民宿集聚区的区域品牌。

从已经出台的政策来看,从全国到云南省到玉溪市对民宿行业并未出台统一性的法律法规,出台的仅是行政性的指导性意见,如《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等,只起到引导和指导作用,并不具有强制性。乡村民宿在经营管理方面的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玉溪市乡村民宿的发展进程,也使住宿品质大打折扣。市场管理急需规范,亟需从全市层面制定民宿业管理办法,出台相关政策,指导和规范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本土文化特色缺失,游客潮汐现象较为普遍

玉溪市现有的乡村民宿虽然主题创意突出,各具特色。但是民宿建设在彰显地方文化特色方面略显不足,民宿与当地的本土文化特色结合并不紧密。民宿风格较为现代化,缺乏乡土灵魂,未能较深入地展现玉溪文化的特色、突出玉溪的人文特质,难以更好地发挥民宿在人文交流方面的作用。

由于业态单一、宣传不足、策划缺失等原因,民宿业发展受季节性和节假日影响较为明显,旺季(每年5月-10月、黄金周期间和周末)时一房难求,淡季(每年11月到次年3、4月、工作日)时入住率较低,游客潮汐现象较为普遍,降低了民宿产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三)致富帶动效应偏弱,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玉溪市乡村民宿发展的主要受益者是:民宿经营方、向民宿经营者出租房屋获取租金的少数农户和在民宿提供劳动力服务的其他农户。因此,导致玉溪市乡村民宿发展的致富带动效应偏弱,受益范围较窄,农民获益有限,大部分农户尚未从民宿发展中普遍受益。另外,由于绝大部分民宿都是外来个体经营者或外来民宿企业,这些企业和个人缺乏地缘情愫,与当地居民的联系仅限于雇佣关系,民宿的产业示范和脱贫致富带动作用不是很明显。随着今后大量乡村民宿的进驻,还可能影响附近农家乐的客源和收入,甚至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社会矛盾激化。

由于乡村吸引优秀人才的能力较弱,乡村民宿业难以吸引高层次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很多外来投资者出于对民宿的个人情怀和对经济利益进行投资,缺乏专业化的民宿运营能力。随着乡村的空心化,本地具有民宿经营意识和能力的农民也较为匮乏,受其文化教育程度限制,加上专业服务技能培训尚未全覆盖,导致民宿服务质量和档次参差不齐,核心竞争力不强,呈现出“精品酒店化、宾馆化、旅店化”倾向。

三、旅游扶贫导向下玉溪市乡村民宿的发展途径

(一)落实政策保障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引导民宿合理发展

建议玉溪市政府积极借鉴国外和其他省市已出台的民宿业相关政策、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民宿行业要求,结合全省重大战略实施要求和民宿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玉溪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与政策性规定,明确行业标准规范,并配套实施细则,加强行业监管,引导民宿合理发展。

结合玉溪市旅游民宿开发实际,在土地出让、农户改建补助、税费减免、信贷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扶持。进行道路交通、水电管网、通信网络、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分类等环保设施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界定民宿的准入门槛、申办条件和经营规模,降低旅游民宿开发运营成本。各县(区)可安排专项扶持资金,设立专门的奖励机制,激发旅游民宿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乡村民宿快速发展。

(二)统筹规划全域布局,盘活民宿资源,激发民宿经济活力

基于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在有条件发展乡村民宿的地区有序盘活农村的宅基地农房、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用于乡村民宿和相关业态建设。对全市现有民宿发展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科学制定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定位科学、特色鲜明的民宿发展规划,并将乡村民宿发展规划纳入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统筹谋划。

同时根据玉溪市旅游产业发展布局,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发展方向,由点及面、重点突破,规划在环抚仙湖地区、红塔区、哀牢山——红河谷一线形成多个主题各异的民宿集聚区,实现民宿的错位发展,举全市之力盘活民宿资源,激发民宿经济活力,积极引导和带动贫困农户参与其中,实现“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目标,推动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发展。

(三)突出村民主体,带动贫困农户广泛参与,扩大致富带动效应

鼓励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条件的村民盘活乡村房屋资源,以民宿业主的身份从事经营民宿,成为乡村民宿经营的主体,通过“领头羊”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广泛的农民参与发展;引导农户从事民宿服务、民家餐饮、民宿日间照料、原生态农副产品零售等;注意倾听村民心声,听取村民对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依托村民的地缘优势协调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总之,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让农民自主选择参与不同的民宿经济链条,带动更多的农民通过发展民宿增收致富,实现从“输血”扶贫到“造血”扶贫,最大范围地增大受益面,最大限度地扩大致富效应。

(四)坚守乡土乡愁情怀,实现多业态经营,实施乡村民宿精品工程

鼓励民宿主人的个人创意,融入个人情怀,创新和发挥文化创意,为乡村民宿个性化、特色化发展留足空间。重视保留区域乡土文化,展现玉溪民俗和风情,如花腰傣风情、高原湖泊鱼文化、玉溪花灯文化、华宁陶瓷文化、江川青铜器文化、通海匾额楹联文化等,通过植入文化元素营造精品民宿的氛围。坚守乡土乡愁情怀,充分挖掘玉溪的老传统、老故事,与民宿相融合,增强乡村民宿的体验感,增进村民的文化自信。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乡村民宿品牌,实施乡村民宿精品工程。

以乡村民宿开发为纽带,引导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产业链,实现空间集群、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结合一市两区五县的湖泊、避暑、温泉、农事节庆、农业生产活动等不同民俗文化和生态资源禀赋优势特色风情,加强主题房间、乡村餐饮、农事观光、休闲娱乐、工艺研学、亲子休闲、房车露营等民宿产品建设,开发品牌化的“民宿+体育”“民宿+传统手工艺”“民宿+民俗节庆”“民宿+农事体验”“民宿+摄影绘画”等特色民宿体验项目,发展综合业态,有效解决客流潮汐现象,拓宽村民增收致富渠道,有效发挥乡村民宿的综合带动效应。

(五)加强人才培养,倡导联动营销,助力民宿行业快速发展

玉溪市乡村民宿的发展要形成专业化培训机制,为管理者、经营者和有意愿落地的创客人才提供培训服务。组织开展经营理念、营销策划、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经营者的管理素质,更新管理观念,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与地方高校建立订单式培养和实习机制,形成校企联合培养制度,推出民宿美食家、民宿管家、民宿导游等证书考评制度,提高民宿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标准。

整合全市散落的零星民宿资源,打造精品线路,开拓多元创新宣传渠道,组团联动联合营销推广,实现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良性沟通。如设立民宿微信公众订阅号和服务号,推出民宿热点话题,推介当地特色民宿;积极利用自媒体、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大数据平台等进行智慧营销;把民宿宣传纳入玉溪市旅游宣传内容中,在制作景区和景点宣传片、宣传画册时标注品牌民宿的位置和特色。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博客、微博、微信、携程、美团、驴妈妈等通过网络媒介平台作用,助力民宿行业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玉溪师范学院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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