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惠州市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改革述略

2020-05-06朱晓叶陈友乔李晓怡

惠州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惠州市柑桔华侨

朱晓叶,陈友乔,李晓怡

(1.上海大学 文学院,上海 200444;英国思克莱德大学,G1 1PU;2.惠州学院 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 政法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7;3.惠州市龙门中学,广东 惠州 516000)

华侨农场的设立,是国家归难侨安置政策的产物①。为了适应接侨、安置归侨的需要,广东、福建等地创办了一批国营、私营、公私合营华侨农场。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华侨农场兼具“国有农业企业的经济属性和难民安置的政治属性”[1]4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华侨农场陷入了困境,最为直接的后果是经济效益差,造成大面积的亏损,严重影响华侨农场和职工的生产、生活。到华侨农场改革前夕的1984 年,全国86个华侨农场中亏损62 个,占总数的72%②。为此,从1985年起,中国开始了华侨农场改革的步伐。

广东是华侨农场以及安置归难侨最多的省份,有华侨农场24 个(现存23 个),安置归难侨6.9 万人。其中,惠州市有华侨农场2 个,即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大致来说,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主要经历了20 世纪90 年代中期、21 世纪之初两次转型期改革③。关于广东华侨农场改革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主要探讨了华侨农场改革的思路、路径、类型等方面④;而对于位于珠三角发达地区与粤东欠发达地区结合部的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相关的研究成果甚少⑤。因此,这为笔者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一、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改革的必要性

华侨农场成立以来,国家通过制度安排建立起一整套自上而下的针对华侨农场与归难侨的管理体系。不仅造成了大锅饭体制的固化,而且给中央和地方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还造成华侨农场和职工的严重依赖思想[2]53。由此出现诸如管理体制不顺、农场办社会、社会负担过重、依赖思想长期存在、与地方社会脱节等现象。作为珠三角发达地区与粤东欠发达地区华侨农场的一种类型,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在发展中也遇到了困难;要走出困难,其改革势在必行。

(一)“小企业,大社会”,体制不顺

华侨农场自筹建之日起,就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封闭的、自成体系的小社会,与所在的地方政府和周边的农村几乎不发生关系”[1]45。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华侨农场既要承担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职能,又要承担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在这种“小企业,大社会”管理模式下,华侨农场虽代替行使部分政府职能,但没有赋予相应的权力,这与其作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的地位很不适应。

以杨村华侨柑桔场为例,它虽是一个国有农业企业,但更是一个“小政府”,文教卫生、公安保卫、计划生育,样样俱全。1977-1980 年,设有法庭、武装部。1981-1983 年,设计划生育办、公安局派出所。1985年,设公安分局、房地产管理所、粮油管理所。1986-1987 年,设卫生防疫站、劳动服务公司、劳动保险公司。1992 年,设置建设规划办公室,负责本场基建工程的立项、报建、审批以及场部辖地范围内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二)社会性、政策性负担沉重

长期以来,作为“大社会”,华侨农场承担了一些本来是地方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情,由此导致非生产人员过多,职工负担过重。为此,华侨农场不仅要负担生产经营性支出,而且要负担文教、卫生、计划生育、公安司法等政府事务性经费支出和政策性支出。这些给中央、地方财政以及华侨农场造成沉重的负担。

潼湖华侨农场每年正常运转经费存在着巨大的缺口,主要有两项:一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560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付210万元,市级财政拨付350万元。二是厂房收入100万元。就支出而言,农场的中小学、公安、政法、退休人员等项经费累计1375 万元。两相对比,缺口达715 万元/年见表1。以1994 年为例,学校、医疗、公安、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方面共支出634.5万元,这些社会性、政策性开支,除了省财政下拨99.2万元及惠阳市教育局拨付75.8万元外,其余459.5万元都要农场自己解决;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文教、卫生、公安等方面的费用不断增加,农场的负担更加沉重。

此外,社会性、政策性的巨大开支,也是华侨农场负债的一个重要方面。潼湖华侨农场在撤场设镇前,总负债高达1.1 亿元,主要负债包括征地款、场部机关干部工资、工程款、银行借款等见表2。

表1 潼湖华侨农场撤场建镇前经费缺口情况一览表单位:万元

(续表1)

表2 潼湖华侨农场撤场建镇前主要欠账一览表单位:万元

(三)农业产品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低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华侨农场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而出现大面积的亏损。以1989年为例,杨村华侨柑桔场和潼湖华侨农场合计亏损172.8万元,其中杨村华侨柑桔场亏损159.9万元,潼湖华侨农场亏损12.9万元。之所以如此,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工副业缺乏竞争力。改革开放前,潼湖华侨农场的主要工副业有酒厂、锯木厂、茶厂、砖瓦厂、碾米厂、简易农机修配厂、榨油作坊、榨糖作坊等13 家,工业总产值年均24.3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1%。到80 年代,基本上被毛织、塑料、手袋、电子等新兴产业取代。

二是产品结构单一。在产业结构中,华侨农场的农业占比较大;而农业又很难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杨村华侨柑桔场是以种植柑桔为主的农业企业,体现鲜明的“农”字特色。1981年,全年总收入929万元,其中柑桔601 万元,占64.69%,农副业202 万元,占21.74%,商业6 万元,占6.45%。柑桔生产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如果风调雨顺,那么柑桔增产,职工增收。1986 年,柑桔产量5.9 万担,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全场扭亏增盈137万元;承包柑桔超报酬达2万元的职工有11户,达万元的有141户。

(四)依赖思想严重

由于长期的华侨农场体制,华侨农场、归难侨存在着严重的依赖思想。“华侨农场的归难侨由于受到国家层面的特殊照顾与扶持,其生活水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普遍高于周边的农民群体,这也无形中塑造了归难侨的‘相对优越感'以及依赖特殊照顾的习惯”[2]53。

基于依赖思想,华侨农场习惯于被照顾,规避税费缴纳义务。国家减免华侨农场1985 年至1989 年的工商税,提取生产发展基金,用于改善华侨农场的生产、生活条件。1990年,杨村华侨柑桔场以经济困难为由向惠州市政府申请,从1990 年起,再给予三至五年免征工商税的照顾。1990 年,潼湖华侨农场以市场疲软、受自然灾害影响、经济效益不景气等原因,向惠阳县税务局提出减免当年的能源资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要求。

二、20 世纪90 年代中期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改革

为了解决华侨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99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办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1995]61号)。这是关于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涉及华侨农场领导体制改革、华侨农场社会化职能剥离问题、华侨农场职工社会保障问题等方面。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在《意见》的指导下,进行了系列改革。

(一)理顺管理体制,实行管理区模式

1988 年以前,广东省各华侨农场属国务院侨办和省政府双重领导,以省为主。1988 年12 月,广东省政府发文,将包括杨村、潼湖在内的22 个华侨农场下放给所在市管理[3]。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下放惠州市后,行政上归口市农委管理;农场的侨务工作由市侨办负责管理;公安、司法工作仍由当地县的对口部门负责管理;有关财务问题,由市财政局协调处理。农场仍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4]。

1994 年11 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农场工作的通知》[粤府(1994)131号]。《通知》指出,华侨农场可改设管理区建制,但仍保留华侨农场牌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赋予一定的政府行政和经济职能。对于长期亏损、自然条件差、缺乏资源、经济基础薄弱、没有发展条件华侨农场,可采取撤并的措施[5]。1995年4月,惠州市委批准设立惠州市杨村、潼湖华侨经济管理区,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管理机构,赋予相当于县一级的行政、经济管理职能,享受县一级的政策待遇,但不作为独立的行政区和独立的政权单位。管理区与所在县(市)脱钩,其内设机构直接对惠州市有关部门衔接业务工作。保留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6]。

(二)经营体制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华侨农场对经营体制进行多次改革,普遍推行了职工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了等级工资制,职工只保留档案工资,打破了大锅饭,改农场一级经营为农场和职工双层经营,把职工的分散经营与农场的统一经营结合起来,适合华侨农场的生产发展水平,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杨村华侨柑桔场进行了多次经营体制改革。1983年,杨村华侨柑桔场在原树位包工的基础上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92年,杨村华侨柑桔场又在此基础上推行以自理成本为中心的“四自”责任制。1995年,杨村华侨柑桔场提出《果树产权转让与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实行把现有柑橘树全部折价转让给承包户经营、土地实行有偿长期给承包户使用的办法。

(三)产业结构转型

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在农业产业内部结构调整方面,杨村华侨柑桔场注重搞好布局规划,推广优良品种。潼湖华侨农场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农业产业、产品结构及生产布局。在工业结构调整方面,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积极兴办企业。杨村华侨柑桔场先后投资兴建了塑料制品厂、烟花厂、纸箱厂、印刷厂、农药厂、塑料编织袋厂、矿泉水厂等一批中小型企业。潼湖华侨农场除了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外,抓住有利时机,大胆引进有用人才,合理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及生产布局,腾出土地发展工业。商贸业结构调整方面,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立足于市场经济,着力于内涵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四)引进外资(侨资)、内资企业投资创业

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善于打“侨”牌,同时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大力发展外经企业,引进外资(侨资)、内资。1994年3月至1997年3月,杨村华侨柑桔场先后引进“三资”“三来一补”及内联企业8 个,利用外来资金1688 万元。潼湖华侨农场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前来投资的外资(侨资)、内资企业逐渐增多。1997年,有外资企业30家。

(五)养老保险改革

长期以来,华侨农场职工在养老保障方面“和其他国有企业的职工并无二致,费用上也是全部由国家财政预算提供,个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7]。在这种养老模式下,为数众多的离退休人员给国家和华侨农场造成沉重的社会性负担。1997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 年4 月,广东省侨办与省社保局联合发文,要求将15个贫困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统一纳入地方统筹。同年,广东省侨办与省社保局、省财政厅联合下文,将省财政一次性安排的4000万元专项资金下拨到有关市,作为帮助贫困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的启动资金[8]。

杨村华侨柑桔场和潼湖华侨农场划归惠州市管理后,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未纳入惠州市直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范围。1993 年8 月,惠州市考虑到两个华侨农场离退休人员多,费用较大,规定按侨场职工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总额23%的比例计征(市直其他单位一般按12%的比例计征)。由于经济困难,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无法按23%的比例缴费,养老保险只能采取自行管理。

(六)华侨农场社会化职能的转移

华侨农场作为国有企业,不仅具有生产职能,而且带有社会管理职能。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企业办社会”造成华侨农场社会性、政策性负担十分沉重。为此,国家从中央到地方层层推进,剥离华侨农场的社会职能。1995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华侨农场交由所在地方政府领导后,要将现有农场管理的教育、卫生、政法等方面的社会事务,交给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管理。1996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我省华侨农场领导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华侨农场改由地(市)或县政府领导后,由省侨办主管的统计、财务、基本建设、人事、劳动、工资及对尚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文教、卫生、科技、政法、计划生育等工作,也要随领导体制改变的同时交由地方管理,在领导体制改革的同时,一并划转有关地(市)或县的主管部门”[9]。2003 年,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撤场设镇后,将教育、卫生、政法等社会职能完全分离出去,分别整体移交给博罗县政府、惠城区政府,移交后的中小学、卫生院、政法等社会事业机构纳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博罗县、惠城区财政分别将杨侨镇、潼侨镇教育、卫生、政法等社会公共事务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维持正常运作的基本支出需求。

三、21 世纪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改革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全国范围内改革力度的加大和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华侨农场为了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赶上时代发展步伐,努力探索发展路径,加快改革进度。在这种大背景下,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撤区设镇,开始城镇化管理体制模式。

(一)改革行政体制和领导体制,设立建制镇

鉴于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面临社会性负担过重,经济严重滑坡、负债沉重、职工发不出工资、归难侨及职工生活十分困难的状况,惠州市决心帮助两个侨场理顺体制关系,搞活经济,摆脱困境。2001年1月,惠州市八届26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两个侨场下放给惠阳市和博罗县,原则上改设建制镇[10]。2001 年9 月,惠州市成立杨村华侨柑桔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02 年9 月4 日,广东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杨村华侨柑桔场改设为杨侨镇,划归博罗县管理。2003年4月9日,惠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杨村经济管理区。

2001 年4 月1 日,惠阳市成立了潼湖华侨农场改制协调领导小组。2002年12月4日,广东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潼湖华侨农场改设潼侨镇,划归惠阳市管。2003 年3 月6 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县级惠阳市,设惠州市惠阳区;将原惠阳市所辖的潼侨等10个镇以划归惠城区管辖。2003年12月23日,惠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潼湖经济管理区;设立潼侨镇,归惠城区管辖。

(二)理顺侨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解决财政供养问题

2003 年4 月9 日,惠州市委市政府下发《批转<关于杨村华侨柑桔场移交博罗县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杨村华侨柑桔场撤场设镇交博罗县管理以后,博罗县要按现行的财政管理规定,从2003 年起,将新建镇纳入博罗县财政管理,并与其他所辖乡镇同等对待;鉴于杨侨镇的特殊性,博罗县要根据财力给予倾斜,加大支持力度;要根据市、县编制部门核定的新建镇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将新建镇承担的行政管理、文教卫生、公安政法等公共性事务经费开支纳入博罗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分税制的基本要求,合理划分县与镇的财权与事权,确保新建镇维持正常运作的基本支出需求。

(三)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在下放到惠州市管理到撤区建镇之前,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由于离退休人员过多,包袱重,加之经济困难,社保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以撤区建镇为契机,两个华侨农场的职工养老保险问题才真正纳入地方统筹,并逐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2002 年9 月28 日,惠州市劳动保障局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快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2001]62 号)以及《关于华侨农场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02]365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关于杨村华侨柑桔场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博罗县统筹的实施方案》。《方案》对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视同缴费年限和补缴养老保险费时间、在职职工补缴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及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规定。2002年11月,杨村华侨柑桔场养老保险纳入博罗县统筹,从1994年1月至2002年10月的一次性补缴统筹金共6795 万元,其中省财政负担80%(5436 万元),市财政负担20%(1359万元)。省、市财政负担部分,已经全部拨入到博罗县社保基金财政专户;2003 年至2005 年的收支缺口,根据粤府[2001]62 号文件规定,由省财政和省社保基金负责。

关于潼湖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从1994 年1 月至2002 年12 月一次性补缴统筹金共1635 万元,其中省财政承担80%,即单位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额1308 万元;市财政承担20%,即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327 万元。这部分已由省、市财政补缴。由于潼湖华侨农场改制进展缓慢,移交主体多次变更;加之原潼湖华侨农场经济困难,至2003 年底,已拖欠在职干部职工一年的工资及退休干部一年的退休金,根本无力缴纳所欠社会保险费。由于上述原因,从2003 年1 月至2004年6月,潼湖华侨农场共欠缴社会保险费938.4万元(单位负担665.5万元,个人负担272.9万元),其中养老保险645.2 万元(单位负担446.8 万元,个人负担198.4 万元)。惠州市政府同意,潼湖华侨农场无力缴纳的2003年养老保险费,由承接原潼湖华侨农场债权债务的潼湖华侨实业总公司的固定资产变现中解决。

(四)妥善处理干部职工的分流安置

惠州市做好华侨农场改制的干部职工分流工作。2003 年3 月31 日,根据广东省政府《批转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快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华侨农场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惠州市劳动保障局提出《关于杨村华侨柑桔场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对象范围、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经济补偿的计算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步骤等作出细致规定。截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杨村华侨柑桔场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10902人,均按规定办理分流安置。

潼湖华侨农场实施综合改革后,干部安置原则上实行原地安置,高职低配,保留级别。关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经济补偿,2003 年3 月31 日,惠州市劳动保障局制订《关于潼湖华侨农场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潼湖华侨农场职工解除劳动关系1525 人,平均工龄23 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20元,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1473 万元,省财政负担80%即1179万元,惠州市财政负担20%即294万元。

(五)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

杨侨镇、潼侨镇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从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法律法规为管理为主,实行依法治镇;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为主变为以市场经济管理模式为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从以微观管理为主变为以宏观管理为主,将人事管理权、分配权、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从以行政干预为主变为以指导服务为主,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功能,搞好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

杨侨镇、潼侨镇机关与原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解除行政隶属关系,不再直接兴办和管理企业,撤销行政性公司;原杨村华侨柑桔场、杨村经济管理区及潼湖华侨农场、潼湖经济管理区所属企业继续分别由杨村华侨实业总公司、潼湖华侨实业总公司统一管理,分别承担债权债务。

(六)转换经营机制

杨侨镇、潼侨镇根据农业发展状况,加大农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适销对路产品。杨侨镇扩大柑桔新品种、木瓜、西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发展花卉种植;潼侨镇建立供应香港无公害蔬菜基地,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及特色绿茶种植。此外,杨侨镇、潼侨镇审时度势,确立“工业兴镇”“工业强镇”的发展战略。杨侨镇、潼侨镇的改革与发展紧紧依托“侨”和“土地”两大特色资源,充分利用华侨农场海外关系广、渠道多的特点及侨务政策优势,加大整合土地资源的力度,加强招商引资,最大限度地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步伐。

四、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改革后的前景

随着撤场建镇,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仅仅作为一种“名义上的称谓和牌子”,其作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的名称将不复存在,侨区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就总体而言,这两个侨区的发展在改革后机遇与挑战共存。

(一)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改革后面临的机遇

经历了阵痛之后,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在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社会大背景下,必将迎来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1.立足珠三角,承接产业转移

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所在的惠州市,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2008年,惠州成为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范围中的9个城市之一。此外,惠州还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珠三角一体化的重点区域。2009 年以来,惠州与深圳、东莞合力推进深莞惠一体化,并取得实质性进展。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惠州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重要城市之一。惠州的经济实力不断增长,这为两个侨镇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两个侨镇可以利用区位优势,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成为惠州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2018年,惠州市各县区GDP排行榜上,潼侨镇所在的仲恺高新区虽总量631.30亿元,居惠州市第四位,但人均GDP14.22万元,居惠州市第一[11]。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于具有连片集中开发条件的杨侨镇、潼侨镇而言,珠三角区域新一轮产业转移正为惠州带来发展机遇,两个侨镇凭借着自身的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土地优势和后发优势,不仅在承接产业转移上大有作为,而且还可以对接创新资源。

2.轻装上阵,加速发展

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在改制前承担了太多的社会性、政策性负担,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实体。通过改革,两个侨镇将华侨农场的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保障等社会事业纳入地方统筹管理,将干部职工工资、各项社会事业经费及公安司法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减轻了社会性负担,真正纳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改革后,两个侨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原侨场职工和归难侨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3.依托“侨”和“土地”资源,加强招商引资

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改制后,可以打好“侨”和“土”两张牌,发掘华侨农场发展的潜力。

华侨农场是在特殊历史时期设立的国有农业企业,兼具经济属性与政治属性。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华侨农场给予倾斜,帮助华侨农场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因此,杨侨镇、潼侨镇要善用政策,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华侨农场具有海外关系广、渠道多的特点以及侨务政策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土地是华侨农场广大职工、归难侨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两个侨镇可以在土地上做文章,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并且,它们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杨侨镇一方面将部分土地承包给侨场职工,同时将连片集中土地承包给外来投资者;此外,杨侨镇还依托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与乡村旅游,打造“中国金钱龟之乡”和“黄花风铃世界”,其中李艺金钱龟项目进入广东农业产业100 强,“黄花风铃世界”成为惠州的乡村旅游品牌。潼侨镇不是将土地承包给个人,而是采取集体出租后定期分红,尤其是根据外来投资者较多的特点,筑巢引凤,集资兴建厂房、宿舍招租。

(二)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改制后面临的挑战

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改制后面临的挑战,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原侨场职工及归难侨的生产、生活,最终关系到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的成败。

1.农场保护性体制渐失

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撤场建镇后,给广大侨场职工、归难侨带来的不仅是失落,而且有某些现实利益的损失。作为一个具有照顾性的企业,华侨农场及其职工享受体制带来的种种照顾,他们已经习惯于在大树底下乘凉。华侨农场体制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虽不利于华侨农场的发展,即所谓“大树底下不长草”,但是,也有其某些方面一定程度的合理性。比如,两个侨场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原农场建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只需要9 万元,中央、省级补助1.5 万元,农场争取银行5 万元的购房按揭,职工再出2 万元,就可以了。没有撤场之前,这些可以通过农场来解决;一旦撤场,就难有资源去解决。此外,侨场级别较高,可以直接给广东省乃至国家有关部门行文,要求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而设镇后,这一“通天”管道基本上被堵塞了,使得两个侨镇失去了相当一部分争取外部资源的机会。

2.发展需要注入新动力

杨村华侨柑桔场、潼湖华侨农场撤场建镇后,虽然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但仍然落后于周边地区。虽然华侨农场改革的初衷是增强华侨农场的造血功能与竞争力,摒弃“等、靠、要”思想,但长期的体制保护,要根除这种依赖思想,不是短时间能实现的。比如,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近几年原潼湖华侨农场职工上访不多。原因并不在于他们已经不再“等、靠、要”,而是广东省、惠州市这两个“好爸爸”为解决农场改制动用了大量的地方财力。原侨场职工对“好爸爸”的感激,实际上正是其“等、靠、要”思想根深蒂固的表现。此外,两个侨场职工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竞争能力,这也是侨区落后于周边农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推动华侨农场的发展,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帮助他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注释:

①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现了三次大规模的华人华侨归国浪潮。第一次是在20世纪50年代,一些国家如马来亚、泰国、菲律宾等基于冷战思维推行排华政策,对旅居当地的华人进行迫害,大批华侨被遣返回国。第二次是在20世纪60年代,印尼、缅甸等周边国家推行排华政策,不同程度危及华侨华人在当地的生存,使得大批华人华侨被迫回国,其中以印尼归侨为主。第三次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越南、老挝、柬埔寨等邻国相继排华,当地大量华人华侨被迫逃离家园,回国定居,其中以越南归侨为主。②国务院办公厅编:《关于国营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26号),广东省侨办提供,内部资料。

③杨村华侨柑桔场位于罗浮山东端、东江中游、博罗县东北部的低丘陵地带。成立于1951 年,当时是具有收容性质的农场。1978年至1991年,先后安置越南归侨和1988年从清远、蕉岭重新安置来场的难侨共7821人。2003年,撤场建镇。归难侨5386人,归侨侨眷7600人。潼湖华侨农场属东江中下游丘陵平原区,位于惠州市西南部,是东江中下游与石马河出口交界处的一个低洼区。潼湖华侨农场是在原惠阳县国营潼湖畜牧场的基础上筹建的,1966年10月底正式成立。2003年,撤场设镇。先后接待安置落户在侨场的归难侨1824户8153人。

④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着眼于广东全省的面上研究,主要有夏国兴的《广东华侨农垦事业改革探讨》(《中国农垦》,2005年第11期)、杨英等的《广东省国有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基本思路探索》(《中国农村经济》,2003年第2期)、林琳等的《广东省华侨农场的类型划分与发展思路》(《热带地理》,2008年,第2期)等。二是集中于深圳、广州、珠海等珠三角发达地区以及韶关、湛江、汕尾等欠发达的粤北、粤东、粤西地区的个案研究,主要有莫卓宁的《体制改革给平沙带来了勃勃生机——广东省国营平沙华侨农场实行管理“双轨制”的调查》(《广东行政学院学报》,1993年第2期)、孙仁松的《国有农场政企分开的成功实践——光明华侨畜牧场实行政企分开的调查》(《中国农垦经济》,2002年第2期)、徐晶的《基于湛江奋勇华侨农场为例的华侨农场转型升级研究》等。

⑤关于潼湖、杨村华侨农场,没有专著,只有属资料性质且为内部印行的《广东省杨村柑桔场建场四十周年(1951-1991)》及《惠州市潼湖华侨农场(潼侨)志》;至于论文,只有1篇硕士论文《潼湖华侨农场茶叶公司生产部员工绩效考核方法研究》(北京交通大学,2011年)。

猜你喜欢

惠州市柑桔华侨
我的华侨老师
一道三元分式最小值问题的求解与推广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惠州市海洋减灾能力评估研究
华侨华人贺祖国70华诞: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
海外华侨华人咏盛典
柑桔无公害栽培技术研讨
柑桔树青苔病的发生与防治
柑桔园冬季管理技术
柑桔砂皮病研究进展
华侨华人庆“国庆”度“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