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火速切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0-04-28朱冬
朱冬
4月以来,能“成功”让人们的注意力从疫情转移开的社会新闻,就是“上市公司总裁涉嫌性侵养女案”了,一时间可谓人神共愤。
事情发酵后,不少女明星如韩红、章子怡、姚晨、马伊琍等也纷纷发声为受害人呐喊。
虽然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但仅从公司治理角度看,此案的关键词: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已經足以让犯罪涉案嫌疑人所属单位唯恐避之不及。
此案中的“总裁”,也就是犯罪嫌疑人鲍某明的身份涉及上市公司——中兴通讯与杰瑞股份。新闻曝出后,果然,火速解聘的消息和通告紧随其后。
4月9日晚23:23,杰瑞集团官方微信发布声明,已于4月9日下午与鲍某明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4月10日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某明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
4月10日,中兴通讯发布声明,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某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那么,上市公司高管涉及严重案件,会牵出哪些劳动纠纷和劳务问题?《中外管理》专访了关注劳动纠纷和股权诉讼案件,现执业于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阿致刚。
涉案高管被当即解聘,法律依据什么?
《中外管理》:公司高管涉及哪些情况时,公司可以当即解聘并不用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阿致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些情形都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的情形。
目前由于鲍某明案件处于尚未定案的阶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很有可能是根据劳动合同中的公司规定,或他的行为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等依据进行解聘。目前阶段不会依据上述的第(六)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进行。因为现阶段在侦查阶段意味着案件还在侦查办理中。
高管被解聘,股权问题如何处理?
《中外管理》:若公司高管(总裁)在被解聘时面临与原公司的股权、股份等问题,一般如何处置?
阿致刚:如果离职总裁或高管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还牵涉到股权、股份问题,那么该问题与当事人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属于两个法律关系。
也就是说,公司注册时,股东之间的《股权管理办法》一般会这样约定: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而如果离职的高管非公司原始股股东,具体处理意见要根据双方的实际约定情况进行。
这其中也包括在工商局登记的股权,如果进行股权转让就需要去工商局做股权变更登记。如果是公司以股权激励制度给与的协议性质的股权,很有可能公司在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收回该股权激励的股权。
但需要注意股东之间约定的《股权管理办法》并不是法律规定,所以也不具备普遍性,当事人在离职或被解聘时,如果涉及到股权、股份问题,需要双方作一个协商安排。一种是高管在离职时,终止劳动关系时股份一并处理,如股权进行转让。还有一种情况是解除劳动关系时暂不处理股权关系。因为股权可以是独立存在的。
其实,诸如上市公司高管被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和原公司发生股权诉讼纠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高管涉案影响股价,公司能否索赔?
《中外管理》:鲍某明案件爆发后,杰瑞股份和中兴通讯的股价反应涨跌各有不同。那么,上市高管(总裁)因个人原因涉案,给公司尤其上市公司带来股价损失和负面影响,公司是否有权进行索赔?
阿致刚:公司可以进行索赔。
虽然《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具体规定,但各地的工资支付规定,以及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也会有约定。
以鲍某明案为例,中兴公司或杰瑞集团,作为用人单位可以向其进行赔偿,具体赔偿依据主要还是以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进行。但鲍某明目前的涉案行为属个人行为,目前看,公司已经与其做了切割。
《中外管理》:涉案人鲍某明此前还身兼首席法务官的职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如果最终被定罪,会对今后的职业生涯有哪些影响?
阿致刚:如果被定罪,那么涉案人就会有刑事犯罪记录,类似公务员、律师等职业都不允许有刑事犯罪记录。按照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如果鲍某明最终被判决构成故意犯罪,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终身无法再从事该职业,而且很多企业也不会录用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员工。
(注: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最终以人民法院的判决结论为准)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