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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提升的经济效应分析

2020-04-26冯晓玲姜珊珊

财经问题研究 2020年12期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经济效应

冯晓玲 姜珊珊

摘 要:亚太地区近年来在区域经济合作领域的出色表现,成为国际经贸领域新的关注点。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蒙古国等五国作为东北亚地区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面对日益变化的国际形势,寻找激发经济活力的新增长点是维持经济增长的路径之一。2017年2月22日《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正式生效为全球贸易增长注入新的动能。因此,本文从贸易便利化的角度出发,首先,对东北亚国家贸易便利化现状进行了阐述,分析了东北亚五国贸易便利化的制约因素。其次,利用GTAP模型模拟了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对东北亚五国彼此间以及区域外其他国家宏观经济、贸易及产业的影响,结果表明,东北亚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能够推动五国深化贸易合作,扩大进出口规模,改善国民福利。最后,笔者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东北亚区域经济;经济效应;GTAP模型

中图分类号:F7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20)12-0134-10

东北亚地区在世界贸易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由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区域内经济充满活力,吸引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东北亚区域内各国发展存在明显差异,国家的经济水平和发展战略也各有不同,区域合作始终没能形成良好的机制,因此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相对迟缓。

2017年2月22日《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正式生效为全球贸易增长注入新的动能。贸易便利化作为贸易自由化新的推动力,是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增长点。据联合国统计,《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以来,全球贸易便利化和无纸贸易措施的平均实施率为59.61%。且基于地缘、文化等因素,东北亚各国经济合作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如今“逆全球化”的背景下,相互之间贸易往来仍十分频繁且规模在不断扩大[1]。2018年11月,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要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同年12月,中日韩自贸区第十四轮谈判在北京举行,三方一致同意推进落实自贸区建设的三国领导人共识,商定从下一轮谈判开始恢复工作组会议,并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议题展开实质性磋商,截至2019年5月中日韩自贸区已经进行了15轮谈判[2]。中蒙俄经济走廊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俄罗斯和蒙古国是重要的参与方,蒙古国政府2018年底出台的支持“一带一路”措施在2019年已全部启动,蒙古国“一带一路”中资大型企业俱乐部也顺利揭牌。2019年中俄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1100.00美元,同比增长3.42%[3],中俄等国合作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第三条生产线提前近一年投产,中俄原油管道二线于2019年初全线贯通,中俄大项目合作如火如荼。

在此背景下,本文对东北亚五国的贸易便利化现状进行分析,探究其发展的制约因素。由于东北亚地区中朝鲜的开放程度较低,因此本文的“东北亚”地缘概念只包含中国、日本、韩国、蒙古国和俄罗斯这五个国家,未涉及对朝鲜的研究。

一、文献综述

贸易便利化的概念早就受到WTO的关注,学术界关于贸易便利化的研究也颇为丰富,本文主要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体系、测算方法及其产生的经济效应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从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体系来看,国内外学者广泛采用Wilson等[1]提出的测评体系,在口岸环境、港口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监管状况四个一级测评指标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Yadav[2]从基础设施、通信技术、商业环境和边境效率四个维度衡量贸易便利化,基于引力模型的研究结果表明,进口国贸易便利化措施对零部件贸易有促进作用,其中边境效率对零部件的贸易流动影响最大。除此之外,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也建立了对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体系。焦晓松等[3]以OECD制定的贸易便利化指数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度指标,基于2015年123个出口国、157个进口国的数据,实证分析了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商品出口的影响,结果表明,贸易伙伴国双方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出口均表现为促进作用,但对不同技术含量商品出口的影响存在差异。

在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方法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普遍采用主成分分析法,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进行贸易便利化水平的研究。Daniel等[4]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衡量贸易便利化程度,结果表明,贸易便利化是贸易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渠道。郝梦琪和王婷[5]以物流绩效指数(LPI)为切入点,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测量了中国主要贸易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结果显示,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排名靠前,其LPI指数排名也相应靠前。除此之外,还有学者采用熵值法進行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如李斌等[6]运用熵值法结合跨国面板数据研究贸易便利化对服务贸易的影响,结果表明,贸易便利化影响服务贸易的出口,且在贸易便利化水平较低国家,贸易便利化对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更大。

关于贸易便利化产生的经济效应,大部分学者利用引力模型进行研究,除此之外还有学者利用GTAP模型和面板数据进行分析。施锦芳和吴琦[7]根据东北亚地区经济发展特征,构建了东北亚贸易便利化指标评价体系,测算了东北亚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并通过回归分析发现,贸易便利化对东北亚主要国家间的贸易流量有重要影响。刘钻扩和辛丽[8]基于中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机电产品贸易的竞争与互补关系,采用SYS-GMM模型实证分析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表明,沿线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普遍偏低,但整体呈上升趋势;基础设施是制约沿线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首要瓶颈。韩星[9]运用GTAP模型模拟测算了在贸易时间成本降低30%的基础上,贸易便利化的提升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经济影响,结果表明,中国所有产业的进口贸易都将受益,大部分产业的出口贸易呈现上升态势,而贸易时间成本的降低将改善所有成员国的贸易条件并带动经济增长。于倩和武云蕾[10]对中国—东盟自贸区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测度,并分别将贸易便利化指数以及构成贸易便利化的四大领域代入引力模型中,分析中国及东盟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国内外学者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不同角度对贸易便利化进行了研究,但针对东北亚区域的贸易便利化的研究成果不够丰富,特别是缺乏对东北亚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与定量分析。因此,本文首先对东北亚国家由于东北亚地区中朝鲜的开放程度较低,因此,本文的“东北亚”地缘概念只包含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和蒙古国这五个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测度;其次利用GTAP模型模拟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对东北亚五国彼此间以及区域外其他国家的宏观经济、贸易及不同产业产生的影响,以期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改善东北亚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建议措施。

二、东北亚区域内贸易便利化现状

(一)东北亚区域内贸易便利化发展水平

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发布的全球促进贸易报告《The Global Enabling Trade Report》对136个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了测度,从市场准入、边境管理、基础设施、商业环境四个维度计算东北亚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整体来看,日本和韩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最高,中国贸易便利化水平位居100名以内,而俄罗斯和蒙古国均处于所有排名国家的末端。

根据2016年全球促进贸易报告可知,东北亚五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表现不容乐观,贸易便利化水平较高的国家通过增加市场准入限制来保护本国企业发展,同时贸易便利化水平低的国家市场准入限制也较多,主要是由于其市场机制不够完善。根据2016年《The Global Enabling Trade Report》数据显示,韩国在市场准入方面位列第88位,是东北亚地区唯一进入前100名的国家,其次是日本位列113位,这是由于日本对国外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实施商品进口保护措施,对进口商品中的78.00%都征收了关税。日韩两国在边境管理上均处于30名以内,这与两国边境管理的效率、运输设施与经济发展速度相匹配,中蒙俄三国在边境管理上均有待提高。基础设施方面,除蒙古国比较落后,位列100名以外,其他各国都良好,均位于50名以内。日本和韩国分别位居第4名和第10名,中国近年在通信技术方面发展迅速,提升较快,2016年位列27名,俄罗斯位列47名,处于中上水平,蒙古国排名则较为靠后,位列100名之外。经营环境方面,日本仍处于前列,位列第14名,中国和韩国经营环境排名相近,俄罗斯与蒙古国在此方面依然位列100名左右,需要政策与资金的双向带动才能摆脱尴尬局面。总体来看,东北亚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不高,东北亚国家在贸易便利化进程中,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近年来,中国在推动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方面效果显著,不但积极参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快“单一窗口”建设,而且不断促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推动对外贸易的优质发展。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9年前三季度,中国进口通关时间较2017年缩短56.42%[11]。2019年中国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中国将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全面实施,目前《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率已达到96.20%,剩余措施将于2020年2月22日全部落实到位,同时中国第三届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备顺利,其贸易促进效应将进一步扩大,中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12]。

(二)东北亚区域内贸易便利化的制约因素

1.贸易结构不均衡,发展水平差异大

东北亚地区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经济总量在世界经济中举足轻重。从地缘经济角度讲,东北亚包含了中国、日本、韩国、蒙古国和俄罗斯五个发展各异的国家,其中日本和韩国经济文化发达、科技水平较高,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2010年起经济总量排名世界第2位,俄罗斯的经济正处于转型期,而蒙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由于各个国家的地理区位差异导致生产要素禀赋各异,区域间的社会发展水平迥异,全球价值链引起的国际分工在东北亚地区形成明显的产业结构梯度。日本是東北亚地区唯一的发达国家,其出口主要依靠电器机电、精密仪器、化工产品等;韩国由于其科技发展水平较高,因此,在电子产业、半导体制品和汽车、造船业领域有明显优势;中国近年来不断进行经济结构化调整,已经从劳动力密集型的劳务和轻工产品输出转向高新技术出口,如在高铁、建筑业和通信设备等方面在世界市场中已经占有一席之地;蒙古国作为东北亚唯一内陆国,长期以畜牧业为主,接入水路航线距离远且费用高昂,而轨道交通设施落后,货物运输不便;俄罗斯横跨欧亚两洲,自然资源极为丰富,虽各类矿产土木资源储藏充足,但由于纬度偏高,国家着重发展重工业而忽视轻工业,重视军工业而农业生产力落后,因此,主要依靠输出资源赚取外汇。高新技术产业、文娱服务及快消产品的输出也是日、韩两国重要的经济来源,但由于日、韩对外贸易结构存在重叠,两国产品的出口竞争性也在逐年递增。俄罗斯和蒙古国都属于出口导向型国家,由于产品附加值低,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远低于日本和韩国。

2.贸易政策不一致,通关存在障碍

在国际经贸交流中,国家间贸易管理方式和规制环境的差别,导致各国的贸易政策千差万别,这会使得货物通关存在诸多障碍。由于进口贸易规则和货物通关手续方面有不同的倾向性,因此,协调政治、文化、经济体制不同的国家间的经贸往来存在很大困难。东北亚国家关系错综复杂,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国家间彼此信任度低,使得贸易规则的统一存在诸多阻碍。作为世界能源大国和军事强国的俄罗斯,其经济辐射亚欧大陆;中国作为世界上的人口大国和政治大国,在国际经济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日本和韩国则是东北亚地区的经济、科技强国,其政策表现也对东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产生着重要影响。这种情况下,国家之间如果不转变为互利互惠的贸易伙伴关系,继续保持互相制衡的状态,将无法发挥供需互补的优势[13]。

3.贸易保护主义呈上升态势

随着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和各国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东北亚国家为保护本国经济及产业也采取了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政策,虽然各国采取的保护手段不同,但均是政府或公共组织采取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进出口进行干预和限制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保护自身民族产业。日本出于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对入境商品设定了严格检验标准,针对农产品和食品的检验具有多项关于低碳环保的绿色壁垒,这样的标准为其农作物输出国带来很大困扰。韩国也采取了与日本相同的做法以保护国内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对入境肉类、蔬菜设定严格的进口障碍,这会造成本国肉类和蔬菜的供给下降,进而引起价格上涨,在国内消费困难的同时也降低了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总之,东北亚地区的贸易保护主义在实施方式、政策数量和扩散程度等方面的新态势愈发显著,对区域内经贸格局和价值链体系的影响也比以往更为深刻,国际贸易争端的发生频次增多,且解决难度加大。在国际市场中占有优势地位的国家总是希望通过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倾向性的补贴,同时实施各种限制进口的规则和政策来达到鼓励出口,抑制进口的目的,以保持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中的优势地位,免受同质商品的排挤,进而抵制新兴国家经济政治方面的威胁。这不仅破坏了国际市场的正常秩序,恶化了营商环境,也阻碍了商品的正常流通,降低了贸易效率,为企业和国家增加了贸易成本。

三、东北亚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

国内外学者对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的构建一般沿用Wilson的基本思想,但是国际贸易的方式随着通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不断改进,尤其伴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以及区域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速,贸易便利化的影响因素也随之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根据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的促进贸易指数(ETI),结合WTO在2017年发布的《贸易便利化协定》最新规则,从贸易便利化内涵、范畴和东北亚区域内国家的特点出发,构建贸易便利化测度体系。

(一)指标选取和数据处理

本文选取物流质量、海关环境、规制环境、电子商务和金融环境5个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化成10个二级指标和31个三级指标,数据分别来源于《全球竞争力报告》(GCR)、《全球促进贸易报告》(GETR)和《全球信息技术网络发展报告》(GITR)。

传统意义上物流质量是指物流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总称。而本文中的物流质量是用来衡量国际贸易中影响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运输质量以及时效性。在国际贸易中,物流质量主要通过影响运输效率,进而影响贸易效率,从而作用于经济的各个方面。运输设施质量、运输服务质量、信息通讯技术利用度等作为物流质量的组成元素,直接或间接影响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达的地区相对应的运输效率往往较高,跨国企业更愿意与这样的国家合作,可以缩短运输时间,进而节省出口成本。

影响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还有海关环境,海关环境不仅包括贸易关税、通关效率,还包括非常规支付和贪污腐败的情况、海关程序的复杂度等方面。贸易关税直接关系到贸易中的交易成本,贸易保护等原因产生的高关税会导致贸易的不便利,造成交易成本的增加,进而降低国家间贸易的意愿,降低对相应产品的需求,利用替代产品或转而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从而两国的经贸联系减弱。通关效率影响的是贸易效率,其作用路径与物流质量类似。而非常规支付和贪污腐败行为会加重合作双方的负担,给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损失,形成恶性竞争环境,而长期的恶性环境会导致国外直接投资(FDI)的降低。在海关程序复杂度方面,海关程序以及工作人员工作的简约化,可以有效提高通关效率,同时合规检查和记录工作也能顺利有效开展。

规制环境方面主要考察WTO与区域经济组织对贸易的促进效应,对于区域自贸协定或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惯例的实施均需要根据组织内成员的制度差异进行调整,而成员将其国内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接轨也需要缓冲期,因而对于贸易影响的表现也会因适应程度不同而呈现出差异性的贸易状态。

作为信息技术应用的主要领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核心,电子商务在传统贸易的基础上,结合信息技术、交互式网络缔结出一种新的贸易方式,优化了国际贸易的市场环境,进而使跨国界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实现最优配置,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它打破了以单向物流为主的传统贸易运作模式,形成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四流一体”的全新经营运作模式,推动了国际贸易的深化发展。

金融是一个国家经济的核心,金融服务也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不仅推动了全球金融市场开放,而且对经济增长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首先,金融服务贸易可以通过竞争效应、技术溢出、人为资本效应等推动本国金融业的发展,本国金融市场的完善又能够有效提高资本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其次,在货物进出口阶段,金融服务能为货物贸易提供丰富的中介服务,如信用证、国际托收、福费廷、国际保理、备用信用证等国际清算服务。最后,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可以为消费提供更好的信贷支持,比如汽车、家用电器等工业制成品,在销售过程中如果能够提供及时便捷的消费信贷支持,就能更好地刺激需求,从而促进货物贸易的顺利进行。

由于本文所选指标来自不同的文件,故参照《全球贸易便利化报告》和《全球竞争力报告》的处理方法,贸易关税的原始数据按照公式(1)处理。其中,X1为经标准化处理后的值,其取值范围在1—7之间;X为所选变量值;min为变量的最小值;max为变量的最大值。

X1=-6×(X-min)max-min+7(1)

采用线性转化法将数据进行指数化处理,将所有三级指标标准化为[0,1]的标准值,这方便不同指标的横向比较以及贸易便利化总体指标的测算[14]。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文首先利用SPSS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进行Kaiser-Meyer-Olkin抽样充分性测度整体数据结果是0.89,球形度检验P值为0.00,均表明可以进行主成分分析。然后采取方差最大化旋转,得到主因子得分和每个主因子的方差贡献率。由于前5个主成分已经提取了87.69%的信息,故采用前5个主成分来确定相应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各一级指标下的三级指标权重总和与所有三级指标及权重总和的比值,具体指标及权重如表1所示。

四、东北亚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区域内经济合作影响的经验分析

(一)模型与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是全球贸易分析(GTAP)模型,数据来源于与其配套的第9版数据库,其中含有世界上140個国家和地区、57个部门、5种生产要素。通过GTAP模型进行模拟实验,假定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对东北亚区域内五国以及区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将会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宏观经济、贸易规模、贸易条件以及进出口贸易等方面。

(二)贸易便利化水平的等值关税计算

由于GTAP模型中只包括传统的贸易壁垒如关税及补贴配额,因此,需要将贸易便利化的等值关税引入GTAP模型。现有文献认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可有效降低时间成本,并将降低贸易成本等同于技术进步。在Minor和Hummels[15]的时间成本等值关税数据库中,将贸易成本的降低转化为技术进步并在进口需求函数中具体描述了技术进步即隐性贸易成本降低对经济福利的影响。图1为贸易延迟成本降低对经济福利的影响。其中,S为世界供给曲线;D1为世界初始进口需求曲线;P1和Q1分别为贸易延迟成本降低前的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在关税及其他非关税壁垒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由于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使得贸易成本降低,进口需求曲线向右上方移动,为图1箭头方向所示,即需求曲线由D1变为D2,此时消费者愿意支付P3的价格来购买运输时效更短的商品Q1。因此,(P3-P1)就是相对应贸易便利化条件下的等值关税。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达到新的均衡价格P2和均衡产量Q2。

当进口需求曲线由初始的D1变为D2时,生产者剩余价值增加值为面积(d+e+f),而消费者剩余价值变化量为面积(b+c+g-d),因此,福利水平的变化量即为(b+c+e+f+g),由此可计算出由于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对福利效应的影响。参考Hertel等[16]的研究,将GTAP模型中的变量ams描述为模拟贸易技术进步和降低贸易成本的一个隐性技术参数,而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的等值关税可以等同于技术进步,即可将ams作为冲击变量进行模拟。

(三)模型设计

采用GTAPAgg软件将GTAP数据库中的原始资料整合为10个国家或地区、10个产业,模型求解则基于RunGTAP 3.62软件。首先,本文将140个国家重新整合为10个国家或地区,为中国、日本、韩国、东盟由于GTAP 9数据库中未单独列出缅甸的数据,而是将缅甸和东帝汶划分为东南亚其他国家列出,而东帝汶经济体量较小,因此本文在研究东盟的数据中包括了东帝汶。(共11个国家)、欧盟(共27个国家)、美国、英国、俄罗斯、蒙古国及GTAP数据库中包含的其他国家和地区[17]。其次,关于产业的划分,本文将GTAP模型中的原始产业整合成为10个产业,分别为农业、肉类产业、资源产业、食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轻工业、重工业、基础服务业、交通运输服务业以及其他服务业。最后,由于不同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不同,为了简化模拟,假设东北亚区域内所有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一致,各经济体之间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5.00%或10.00%,这样就可以利用贸易便利化水平作为外生变量进行模拟,研究东北亚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对东北亚五国及其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影响程度。

(四)基于GTAP模型的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1.贸易便利化水平变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模拟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当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5.00%时,东北亚五国GDP均表现为不同幅度的上涨,其中蒙古国的GDP上涨幅度最大,为2.89%,其次是韩国,为1.17%,中国和日本的GDP涨幅相似,分别为0.53%和0.54%,俄罗斯GDP的涨幅最小,为0.06%,其他国家和地区的GDP会出现小幅下跌。与此同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使东北亚五国福利(EV)水平出现不同幅度的提高,但也会导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福利水平降低,中日韩三国的福利水平上升幅度较大且均达100.00亿美元以上,俄蒙两国的福利水平也表现为上升,分别上升55.91亿美元和2.90亿美元。当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10.00%时,东北亚五国的GDP变动及福利水平变动幅度比相同条件下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5.00%时的GDP变动及福利水平变动幅度增长了一倍,而东北亚区域外的其他国家的GDP变动及福利水平变动也表现为相同的趋势。由此看来,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在为东北亚五国创造经贸合作机遇的同时,也可能会对世界其他地区的GDP和福利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2.贸易便利化水平变化对贸易规模和贸易条件的影响

贸易便利化水平变化对进出口的影响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当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5.00%时,中国、日本、韩国和俄罗斯四国的进口和出口都会增加,其中,日本进口增加幅度最大为1.96%,韩国、俄罗斯和中国的进口上涨幅度分别为1.60%、1.01%和0.96%;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对中日韩三国出口的影响程度相似,对俄罗斯的出口影响较小,中国、日本、韩国的出口增加均在0.75%左右,而俄罗斯出口仅增加了0.04%。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对蒙古国进出口影响不同,模拟结果中蒙古国进口增加了0.32%。而出口下降了2.02%,可见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对蒙古国出口有很强的抑制作用。对于东北亚区域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东北亚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会对区域外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对进出口的负面影响程度均在0.50%以内。与对GDP和福利的影响相似,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10.00%时,世界所有国家进出口变动情况比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5.00%时增长了一倍。

从贸易条件来看,当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5.00%时,中国、日本和蒙古国的贸易条件表现为改善,其中,中国的贸易条件改善了0.42%,日本改善了0.23%,蒙古国的贸易条件改善了0.18%,而韩国和俄罗斯两国的贸易条件表现为恶化,分别为0.02%和0.12%,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条件均表现为恶化,但变化幅度不大,均在0.04%—0.15%之间。当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10.00%时,世界各国贸易条件的变化情况同进出口的变化情况类似,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5.00%時的变化程度为提升10.00%时的1/2。总体来看,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对东北亚五国的进出口规模以及中国、日本和蒙古国的贸易条件均有一定的正面效应。

(五)基于GTAP模型的产业带动效应分析

中国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各产业的出口变动情况如表4所示。由表4可见,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使得中国对日本、韩国和俄罗斯的10个产业的出口量均上升,其中,资源产业的上升幅度最大,对日本、韩国和俄罗斯均达47.00%以上。中国对蒙古国的出口在纺织服装业上表现为下降,下降了0.32%,在剩余9个产业上均表现为上升,其中,肉类产业的上升幅度最大为30.56%,其次为资源产业,出口量上涨20.18%。

除此之外,模拟结果还表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使中国对区域外其他国家的出口表现为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肉类产业下降幅度最大,对东盟出口下降达到4.39%,其他9个产业的出口下降幅度相似,均在2.00%—3.00%之间。由此可见,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明显增加了中国对东北亚区域内国家的出口,但同时也会减少中国对区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出口。

中国各产业进口变动情况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中国自日本的进口在除纺织服装业外的9个产业均表现为上升,幅度在0.05%—0.50%之间,交通运输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进口的上升幅度在0.45%左右,纺织服装业的进口表现为下降,幅度为0.56%;中国自韩国进口在肉类产业、轻工业、基础服务业、交通运输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均表现为增加,而在农业、食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这3类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的进口表现为下降,其中纺织服装业下降幅度最大达0.45%;中国自俄罗斯的进口在除其他服务业之外的9个产业均表现为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下降幅度均在0.25%以下;在自蒙古国的进口中,纺织服装业和重工业两个产业表现为下降,其他8个产业均表现为增加,其中肉类产品的进口增加幅度最大,达3.26%。因此,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使中国自日本、韩国、蒙古国的特定产业进口增加,而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其他产业进口则表现为下降。

综上所述,貿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将有助于改善东北亚五国贸易合作,调整贸易结构,扩大双边进出口规模,促进贸易平衡,并有效提升五国居民的福利水平。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对东北亚各国贸易便利化现状及制约因素的分析可知,东北亚地区整体贸易便利化水平不高,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也参差不齐,在此基础上,基于GTAP模拟结果可知,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东北亚区域内各国之间经贸合作的深化、贸易结构的调整以及居民福利的提升,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可能促进东北亚经贸合作的建议和措施。

首先,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第一,由于东北亚区域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各异,应从基础设施入手,以贸易便利化为核心构建多重互联互通环境,采用海关便利技术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促进“单一窗口”的建设和完善[18]。第二,充分发挥贸易便利化水平较高国家的示范引领作用,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步推广贸易便利化措施“先行先试”的经验。蒙古国和俄罗斯等贸易便利化程度较低的国家可以借鉴日本和韩国等贸易便利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的成功经验,日本和韩国等国家也可以为其提供理论、实践帮助。中国已经在沿海地区开展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在京津冀、珠三角和长江经济带省域的改革成效显著,依据改革经验根据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原则有序地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以提升全国整体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第三,加强跨境海关监管合作,基于现有平台深化合作,例如利用WTO、APEC、OECD等创新贸易协调机制,实现中国与东北亚各国在双边、多边领域的合作,促进商品、要素的跨境流动。

其次,中国与东北亚各国贸易存在较强的互补性,应进一步发掘贸易合作潜力。东北亚各国要素禀赋优势不同,互补性明显,因此应发挥东北亚国家间的政策对接优势,特别是要加强传统能源领域的合作。如将“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进行对接,减少政治、经济的外部阻力,增加项目合作机会,更好地推行“一带一路”倡议。此外,东北亚地区贸易便利化呈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其中,日本、韩国贸易便利化程度较高,与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相匹配,但俄罗斯与蒙古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严重影响贸易环境,使得其贸易便利化水平较低,从而拉低了东北亚整体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促进东北亚区域的贸易增长,应积极倡议区域内贸易合作,多方面学习和借鉴日本和韩国的成功经验。同时也要拓展在非能源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在高科技、新能源等领域以及双方在具有互补性产业上的合作,改善东北亚国家贸易结构,助推中国与东北亚的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

最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深化区域内贸易。以特朗普贸易保护和英国脱欧为代表的“逆全球化”趋势不断蔓延,许多国家采取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保护措施以应对复杂的世界经济政治环境。在此背景下,中国应采取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应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在自贸区谈判中,促进国家间的标准体系相互兼容,就沿线的市场准入性进行沟通协商,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建立中蒙俄经济走廊,向北完善与蒙俄政策对接,深化区域内农产品与工业制成品的贸易往来,促进蒙古国和俄罗斯两国在区域发展中完成经济的结构性调整。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中日韩FTA建设,向东完善与日韩两国的政策对接,中国在东北亚的贸易对象主要集中在日本与韩国,经贸合作条件良好,大量研究表明了中日韩自贸区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中国应当积极开展和深化与日韩的经贸合作,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程,通过磋商减少摩擦。要发挥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辐射作用,面向日本和韩国大力发展保税贸易与离岸贸易。同时,鼓励中资银行积极“走出去”,在国际市场提供人民币跨境结算等金融产品支持,推广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使用,为中国产品进出口打造适宜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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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振荣)

收稿日期:2020-09-2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特朗普‘新重商主义对中美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18BGJ012)

作者简介:冯晓玲(1977-),女,吉林通化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美经贸关系和东北亚经济研究。E-mail:fxlfxl@dlmu.edu.cn

姜珊珊(1995-),女,内蒙古赤峰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研究。E-mail:182404388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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