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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研究

2020-04-26吴敏

各界·下半月 2020年3期
关键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吴敏

摘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是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具有基本目标的统一性和战略举措的互补性。做好两者有机衔接,既有利于脱贫攻坚战完美收官,也有利于推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但在具体实施中,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作用对象、施策方式等方面存在存在差异。做好两者有机衔接,要按照十九大提出的乡村发展的要求,从推进物、人、生态宜居、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四个方面去聚力。

关键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人才支撑;生态宜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新矛盾转化背景下,“三农”问题成为制约新时代发展的“最突出短板”,而“贫困”是“短板”中的“短板”,为了补齐这一短板,我国实施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重大战略。当前我们已经进入到2020年这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准确判断和把握形势,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必要性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是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关系我国改革发展尤其是广大农村发展的两大重要战略部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政策设计上本就具有协调性、兼容性,从内在逻辑看,两者一脉相承,在目标上高度契合,都是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伟大复兴中国梦;从相互关系看,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两者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应该做到有效对接、无缝接驳。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指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相互促进”。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脱贫攻坚重点解决贫困群体的温饱问题,但脱贫后的持续发展,需要外部机会和内生动力的双重支撑;乡村振兴通过外部支持和激活内生动力,能够为贫困群体提供更稳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机会,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做好两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建议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具有基本目标的统一性和战略举措的互补性,但两者在作用对象、施策方式等方面还存在差异。因此,做好两者的有机衔接,需要通过政策内容、实施方式的细化和调整来实现,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发展总体要求,以推进物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生态宜居的现代化以及乡村治理的现代化为抓手,聚力四个方面的有机衔接。

(一)推进物的现代化:加快产业发展,从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产业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关键所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产业的重要性尤为突出。近年来,各地在推进产业扶贫方面也探索出了不少好的做法。很多贫困地区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通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传统产业来实现农民增收、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不少地区探索并形成了初步的产业规模,孕育出摆脱贫困的新动能,产业扶贫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产业扶贫是基于一定时空范围内扶贫脱贫需要而实行的一种目的性产业布局,具有较强目的性和随机性,因此当前扶贫产业主要集中发展就业门槛低、增收见效快的传统产业,在短期内能够较快地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目标。而乡村振兴所要求的产业振兴,旨在为乡村振兴奠定全面振兴持续的经济发展动力,着眼于乡村振兴长远目标,特别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宏伟目标。

而且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结构逐步转型,新的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环境正在不断发生新的变化,新的发展环境对我国乡村产业发展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所以要做好产业发展的衔接,从产业扶贫过渡到产业兴旺,要从简单的产业扶贫模式转换到产业兴旺的思路上来,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道路。

加快产业发展,从产业扶贫从产业兴旺,既要考虑产业扶贫的当前现实需要,又要考虑到乡村振兴的长远需求,借鉴产业扶贫的成功经验,弥补产业扶贫的不足,提升产业扶贫的质量,做好产业与市场的对接。需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培养附加值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富有竞争力的产业。其次,全方位、多维度地统筹布局,在产业配置上实现长效主导产业和短效特色产业间精准有序衔接。最后,逐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努力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二)推进人的现代化:强化人才支撑,从扶贫尖兵到振兴队伍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才、科技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必须要做好人才协同保障,推进人才脱贫和人才振兴。由于中国长期受城乡二元结构和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导致城乡发展不均衡,人才大量流入城市,农村人才匮乏、农村发展遭遇严重人才瓶颈。强化人才培养及支撑,做好脱贫攻坚干部与锻炼干部、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是我国特色扶贫的重要经验。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过程中,政府应该继续发挥主动性,实现“激活存量”和“吸纳增量”,着力开发人力资源、强化人才支撑、弥补农村人才匮乏的短板。

一方面,继续充分发挥以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现有扶贫干部为主体的现有人才的作用。他们在脱贫攻坚阶段,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扮演了“领头羊”的角色,是攻克贫困的尖兵。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后,按照保障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在责任不变、力度不变、队伍不变的同时,在方法上、措施上要实现从精准到共享、从特惠到普惠的转变,在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乡村振兴战略上担当重任。另一方面,在持续激发以扶贫干部为主体的现有人才活力的基础上,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开拓人才培养新路径,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振兴队伍。还要做好精准扶贫对象与乡村振兴主体的有效衔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扶贫同扶志相结合的要求,将提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都需要强大的人才力量,如果僅仅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或是外来人才的一腔热情和身体力行,是远远不够的。农民作为农村的主体,同时也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受益者,应该承担起建设者的主体责任。而且农民个体或者群体发自内心的脱贫致富愿望和自发动力,直接决定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最终成效。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应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更高要求,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教育,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激发农民群众自我培养、自我奋进的内生动力。

(三)推进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推进乡村建设,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

1.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基础,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质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而在在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脆弱与经济生活贫困往往是两个相随相伴的问题。贫困与生态互为因果,既有自然资源在空间上分布不均衡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也有土地和水等资源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的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在脱贫攻坚阶段,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是推进乡村建设的首要目标,围绕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短板问题,以加大对水、电、路、气、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抓手来展开。近年来,随着广大农民群众对生活环境有了更高的期待,农村建设的发力点需从填补基础建设空白转变到推动人与自然之间、城乡资源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上来,达到生态宜居这一目标。

2.推进乡村建设,依旧需从“统筹”和“衔接”两个层面发力,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一方面,“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把乡村建设放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两个总体框架下去考虑,以科学、环保的理念去推进城镇化布局和产业布局,实现均衡发展,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在脱贫攻坚原先满足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配合乡村振兴的发展需要,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和实际情况,通盘考虑土地因素、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因村制宜、从容建设美丽乡村。另一方面,“衔接”好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进程中的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找到乡村建设各个环节间的内在联系。

(四)推进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完善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成败。近年来,随着高强力度的脱贫扶贫工作的推进,使得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经济收入提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村的治理结构,推动了贫困治理的现代化,并不断完善贫困治理体制机制。而贫困治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又直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累了大量的治理经验。伴随着乡村治理涵盖对象更广、治理目标更高、应对挑战更大,要求我们在现有贫困治理思维和做法的基础上,围绕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后的战略思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就要用好自治、法治、德治“三把利剑”,建立乡村治理新模式。首先,把村民自治作為推进乡村治理的基本形式,加快完善“自治”体制机制,把扶智和扶志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他们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其次,乡村治理必须以“法治”为根本要求,将法律作为乡村主体的行为规范针对新时代“三农”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要大力提升乡村主体的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第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与之呼应的正是“乡风文明”的要求。

总体而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党和国家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应准备把握两者在目标上的高度重合,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实现乡村的充分发展,解决当前中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

【安庆市委党校2019年课题19AQDX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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