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二胡律学变迁的原因
2020-04-22宋致韬
【摘要】早期二胡作为戏曲伴奏乐器,应使用戏曲常用律制。现代二胡基本都在使用十二平均律作为音准基础的现实原因是多方面的:市面上的校音器几乎全部以十二平均律作为基准,主要音乐学院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视唱练耳教程也都出自西方,并使用鋼琴作为音准依据。在实际演奏中由于不同音乐作品表达不同的艺术思想,音的高低也随之在变化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用讨论音准本质的问题。
【关键词】近代二胡;二胡改革;律制
【中图分类号】J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1-0008-02
【本文著录格式】宋致韬.近代二胡律学变迁的原因[J].北方音乐,2020,01(02):8-9.
本文主要讨论1912年至今二胡在律学上是如何发展的,主要从曲目、历史文化背景的角度来探究二胡在律学变迁过程中深层次的原因,对这一变迁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一、二胡曲目的变迁以及造成的律制变迁
(一)二胡的曲目分类
将二胡主要的曲目分为五类,这样分类的好处是既从时间上是一个迁移的过程,而且在横向的比较中也较为客观。(1)由中国民间曲牌、戏曲、戏曲伴奏和改编自民间曲牌、戏曲、民谣的曲目,如《剑舞》《迷糊调》;(2)使用中国五声调式、以五声调式为基础,借鉴西方作曲方式和使用中国地方音乐体系的近代和现代作品,如《二泉映月》《兰花花叙事曲》;(3)完全使用西方音乐理论体系作曲或只有少量中国风味的作品和移植的西方曲目,如《流浪者之歌》《第一低音二胡协奏曲》;(4)使用其他民族(包括中国少数名族)和其他国家名族音乐的曲目,如《天山风情》《火-彩衣姑凉》;(5)混合型,使用了大量不同的风格和体系的曲目,多为大型曲目,如《蓝色星球-地球》《关乃忠第一二胡协奏曲》
第一类到第二类是一个跨越式的阶段,第一类到第二类曲目之间经历的就是二胡的多次改革。而第三、第四、第五类是在第一、第二类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第一类曲目属于清末戏曲的遗留,二胡不演奏主要旋律。第二个阶段主要是从1927年刘天华《园乐改进社缘起》开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其中最重要的时期为民国初期到民国中期。这一阶段最主要的突破是把二胡变成独奏乐器,继而出现二胡独奏曲目。第三、第四、第五类主要自改革开放起,二胡曲目开始呈现飞速且多元的发展。
(二)曲目变迁造成的律制变迁
第一类曲目是二胡的根基,二胡主要是戏曲伴奏乐器。二胡在南北方戏曲都有应用,有大量的曲牌。而二胡作为戏曲伴奏乐器,应使用戏曲常用律制。第二类曲目是现代二胡的又一根本。因为刘天华等人对二胡进行了大幅的的改革,使其成为一个具有更强表现力的乐器,而且出现一些此前没有的技法,特别注意在刘天华的《闲居吟》中出现了此前没有的泛音[1]。后来的很多五声调式作品也大量使用泛音。杨荫浏先生曾指出:“一首琴曲,若用到3、6、8、11徽上的泛音,则这首琴曲所用的律,便只能是纯律。虽说在某个曲子无法找全这四个徽位,但大量作品已经多次使用了以上四个徽位。在王宝强老师一篇研究阿炳(华彦钧)所奏《二泉映月》的文章中也测得阿炳使用了纯律演奏此曲。第三类西方普遍使用十二平均律,从此来看应该使用十二平均律。第四类的律制,此类曲目体系特殊,需对所用之处的音乐进行详尽了解,当然,完全掌握所有民族律制是不可能的,这时候,要分析此种律制的倾向性,以便能最大程度还原此种律制的风味。第五类曲目多是成段使用不同的体系。
(三)几个主要问题
1.戏曲常用律制
二胡在作为戏曲伴奏乐器的同时期,其也被广泛认为是“‘叫花子乐器”,这一角度没有留下太多具有研究价值的资料,最早的样本为早前提到的杨荫浏先生录制的华彦钧先生的《二泉映月》后测的律制为纯律[2]。
戏曲自身的律制也在发生变化,二胡发展的特定时段——作为戏曲的伴奏乐器发展的特定时段,同一时段戏曲的律制使用情况:在北方多使用五度相生律,在南方又多使用纯律[3]。
2.地方音乐律制
地方音乐和地方戏曲的关系非常密切,中国大多戏曲都来自当地的民间音乐。如陶真就是宋代乡村的说唱音乐,后来发展为弹词[4]。以地方音乐除了地方特征音,如冀鲁豫地区的“中立音”。
3.总结
从此分析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清晰的脉络。
第一阶段:二胡在最初跟随戏曲,在北方使用五度相生律,在南方使用纯律。
第二阶段:经过改革以及总结当时的曲目设置,可以分析出,此时二胡统一使用纯律
第三阶段:大量使用西方音乐理论体系谱写的曲目出现,使得二胡必须具备大量转调,演奏非传统音程的能力。二胡开始转向使用十二平均律。
二、从历史文化角度讨论律制变迁
早期中国乐器多使用纯律和五度相生律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文化中对自然界的崇拜。中国古代认为“徽位”以及“三六九”(体现在比例上)是一些可以让人和天(大自然)互通沟通的通道。如天子铸造九鼎以宣扬自己的地位、佛教思想中的九九归一等。而且由于中国传统音乐体系和西方的音乐体系的差异,使得中国传统音乐在转调上多使用同宫系统转调。因此,十二平均律的需求没有西方迫切,所以,二胡在早期一直使用纯律和五度相生律。
从鸦片战争开始,西方发达国家的艺术开始大量涌入中国。这一时期,伴随西方先进科技技术一起,大量西方文学艺术也进入中国,很快得到了先进知识分子认同。并且出现了“崇洋派”认为西方的艺术形式是比中国传统艺术更优秀的艺术形式。如匪石的《中国音乐改良说》等“全盘西化”的言论大量出现,极大地挑战了中国传统艺术的地位,这其中也包括了音乐理论。
有趣的是,近代二胡改革并没有使二胡走向十二平均律而是走向了纯律。这和一群改良派的思想密不可分,如那一时代著名音乐教育家曾志忞的思想“输入文明而不制造文明,此文明仍非我家之物。”“有识者于是以洋曲填国歌,明知背离不和,然过度时代不得不借材以用之[5]。”这些在现在来看都是至理名言的思想,使得当时的二胡走上了一条既能吸取西方音乐艺术长处又保证了二胡本色的正确道路。
而近年来西方音乐体系由于其高度完整的原因,一直被国内引进并作为官方的音乐教学体系,使国内几乎所有乐器都搬迁嫁接到西方体系之上进行学习,这对民族音乐有些传统是毁灭性的打击。
三、对现当代二胡律制使用现状的分析
现代二胡基本都在使用十二平均律作為音准基础的现实原因是多方面的:市面上的校音器几乎全部以十二平均律作为基准,主要音乐学院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视唱练耳教程也都出自西方,并使用钢琴作为音准依据,使得专业二胡学习者只能接触到十二平均律。
在近几年,专业二胡从业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一些反思,现在普遍认为,二胡是混合律制乐器。“混合律”笔者在多个文献和词典中均没有找到确切意思。笔者认为“混合律”因表示某律制体系中包含了多个生律规则的律制。因此,笔者认为二胡并非混合律,而是在多个律制之间转换的乐器。因以纯律作为二胡基础律制,辅以十二平均律。在学院中应该并重纯律和十二平均律,以适应大量现代曲目。
以现在音乐学院主要使用的曲目来看,必须使用以十二平均律为基础的律制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曲目。但笔者认为这是因为中国音乐体系暂时没有成熟,在民族音乐作曲方面仍然需大量使用西方体系填补不足,是“过度时代不得不借材以用之”的表现,所以并不意味这二胡就因以十二平均律为主。
笔者对现当代二胡律制在听觉上的归属感做了问卷调查。问卷分两个调查内容:(1)在没有标准音的情况下分别听十二平均律、纯律、五度相生律,没有次数限制,选出最符合自己内心音高相对标准的律为哪一个;(2)在没有标准音的情况下分别重复听三个律制,在每个音程相互作用下对每个调式音级选择相对偏高偏低还是准确。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做到较大样本,笔者只对二胡专业的部分学生做了调查。调查表明,大部分人认同纯律或者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的认同率很低。在十二平均律和纯律之中,十二平均律的单音认同率很好,纯律的整体,即结构性认同率更高。
四、结语
二胡是一件有着悠久历史的乐器,在律制上的发展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课题。我们知道,作为每一个乐器,都应该有自己严格的律制体系,以确保每个音都有根据。但在实际的演奏中又是另一回事。由于不同音乐作品表现着不同的艺术思想,音的高低又是时常在变化着的。一般来说,二胡是不可能像钢琴那样每个音都有完全固定的音高,而是更具实际演奏的需要进行具体的变换。这也是二胡以及很多无品级乐器的魅力之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用讨论音准本质的问题。因为只有有了这些基础,才可能建起高楼。只有把握好这些根本的问题,才可能全面地,更好地发展,更好地阐释音乐。
参考文献
[1]韩宝强,赵文娟,刘一青.阿炳所奏《二泉映月》的音律研究[J].中国音乐学,2002(2).
[2]周霞.论刘天华二胡改革中的小提琴元素[J].大舞台, 2012(7).
[3]王璐.中国南北方民间音乐律制对比研究[D].北京:中国音乐学院,2013.
[3]刘再生.中国音乐史简明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