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护理干预策略对重型颅脑损伤患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影响
2020-04-21雷英李敏
雷英 李敏
【摘 要】目的:探讨系统化护理干预策略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机械通气治疗时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率的影响。方法:选取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我院收治的使用呼吸机机械通气的重型颅脑患者28例进行研究,根据护理方式不同随机将患者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14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研究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加用系统化护理干预措施。观察两组的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结果:研究组发生VAP1例,发生率为1%;对照组发生VAP6例,发生率为42.86%,两者比较,=4.762,p<0.05。结论:采用系统化护理干预支持,可降低重型颅脑损伤机械通气患者的VAP的发生率和VAP相关性死亡率,具有较高的临床价值。
【关键词】护理干预;重型顱脑损伤;机械通气;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中图分类号】R74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20)04-12-215-01
目前,临床上已经广泛应用机械通气作为重型颅脑损伤的抢救措施之一,但建立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易并发呼吸机相关肺炎(ventilator-associated pneumonia, VAP)。VAP可延长患者的住院时间,致死率高达55%,是院内感染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采用有效护理措施,降低VAP的发生率已成为临床护理工作研究的焦点。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我院收治的使用呼吸机机械通气的重型颅脑患者28例进行研究,根据护理方式不同随机将患者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14例。研究组14例,其中男8例,女6例;年龄35~59岁,平均年龄(47.28±6.72)岁;平均体质量(51.27±5.85)kg;脑挫裂伤或/和硬膜下血肿5例,硬膜下损伤1例,蛛网膜下腔出血1例,脑干损伤1例;交通伤4例,坠落伤2例。对照组14例,其中男9例,女5例;年龄31~59岁,平均年龄(45.88±5.37)岁;平均体质量(50.39±6.01)kg;脑挫裂伤或/和硬膜下血肿6例,硬膜下损伤3例,蛛网膜下腔出血2例,脑干损伤1例;交通伤1例,坠落伤1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受伤原因、损伤部位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1.2 护理方法 具体方法有妥善固定导管,注意保持导管的通畅,做好手部卫生,操作时严格无菌操作,控制好室内温度与湿度,及时冲洗口腔、鼻腔和呼吸道的分泌物等。并加用系统化护理干预措施,措施包括:使患者尽量头抬高10~20?,保持气道通畅,适时吸痰,气道湿化,每天进行口腔护理2~3次,气管插管患者易导致口腔细菌孳生,故应保持口腔清洁,有助于降低肺部并发症。尽早放置胃管,行胃肠减压、 减轻腹胀;通过引流的胃液,尽早发现胃粘膜出血病变;给予胃肠道进食,早期肠内营养是指伤后24~48h、水电解质紊乱给予纠正后,没有肠内营养禁忌症的情况下给予,以保护胃肠粘膜屏障功能。预防应激性溃疡。纠正低氧血症及高碳酸血症。呼吸机管理系统的消毒灭菌制度,加强消毒隔离,及时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1.3 VAP诊断标准[1] 诊断标准参照《中国医院获得性肺炎与呼吸机相关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年版》:①患者入院时无肺部感染指征;②机械通气48h以上或撤机拔管48h内发生的支气管-肺部感染;③与通气治疗前的X对比显示有新的或进行性增大的肺部浸润性阴影;④肺部闻及湿 音,符合①和②~④中的一条并有下列条件之一,白细胞总数>10×109/L;患者体温>38℃;呼吸道有脓性分泌物;分泌物中分离到新病原体。
1.4 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9.0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率或百分比表示,采用卡方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VAP发生率 研究组14例,发生VAP 1例,发生率为7.14%;对照组14例,发生VAP6例,发生率为42.86%,两者比较,=4.762,p<0.05,说明系统化护理干预可降低VAP的发生率。
3 小结
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病情多危重,大部分患者处于昏迷、禁食状态,入院后的抢救和人工气道建立时的继发损伤可破坏患者的呼吸道防御机制系统化护理干预措施容易出现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我国重型颅脑患者的发生率约为9%~70%[2]。VAP发病的病原菌多为革兰氏阴性菌,正常情况下这些病菌存在于人体的口咽、鼻腔和胃肠道,颅脑损伤时人体的保护性生理防御功能如咳嗽、吞咽等减弱,加上人工气道、胃管置入等操作,易导致病菌进入下呼吸道,发生导致VAP的发生。目前VAP临床治疗尚无特异性的方法,而依据实际情况,结合护理人员的技能,对患者制订系统护理干预的方案,可降低VAP的发生率,也是可体现科学和人文的医疗服务新方式[3]。
研究显示,误吸现象的发生是造成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主要原因[4]。因此依此制订了针对性的系统化护理干预措施。在积极治疗原发病的基础上,加强气道管理和口腔护理,及时清除口咽部和呼吸道的分泌物,在病情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采用头抬高的体位,并经常对患者进行体位变换、叩背的措施,及时吸痰,减少反流的出现。吸痰时间不采用常规吸痰,而是根据患者的情况及时进行吸痰,吸痰标准为:气管内有内分泌物存在时、听到痰鸣音时或气道正压力过高,血氧饱和度<90%。吸痰时采用先抽吸口鼻后抽吸气管套管内且吸痰管分开的方法,避免分泌物流入下呼吸道导致感染[5]。同时对护理人员和器械进行严格消毒,减少外源性感染的机会。对患者进行加强营养支持可增强患者的营养状态,维持胃肠道正常菌群和胃肠功能,鼻饲时,应采用头高位,少量多餐,应用益生菌或胃肠动力药,减少预防反流引发的误吸。
综上所述,对重型颅脑患者进行机械通气治疗时,采用系统化护理干预支持,可降低患者的VAP的发生率,具有较高的临床价值。
参考文献
[1]瞿介明 200025,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中国成人医院获得性肺炎与呼吸机相关肺炎的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年版[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18,41(4) :25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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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崔君霞. 重型颅脑损伤患者气管切开早期采取不同吸痰方式的效果研究. 中华护理杂志, 2013,48(2):124.
[5]邵红艳,林兴凤.循证护理在机械通气患者控制呼吸机相关肺炎中的应用[J]中华护理杂志,2010,45(9):79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