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11条方案加强野生动物管控提升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
2020-04-21绿文
◎ 绿文
近日,为全面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落实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和国家林草局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部署安排,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印发贯彻落实《决定》的11条工作方案。《方案》以规范人工繁育管理、严格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为重点,以更坚决的态度、更严格的举措,全面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项要求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首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
夜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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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落实好各项工作。二是抓好学习贯彻。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学懂弄通《决定》与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度衔接。三是推进地方法规修改完善。根据《决定》和即将修改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导向,积极推进《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改完善,全面落实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等相关规定。四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基础工作。对人工繁育单位、经营利用单位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清理整顿打好基础。梳理、调整涉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猎捕的行政许可事项。准确掌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执法边界。对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确保野生动物的非食用人工繁育和利用用途,并积极协助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检疫检验工作。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决定》,加大执法检查巡查力度,严守乱捕滥猎、市场交易、运输寄递、终端消费四道防线。严格落实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重处罚”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运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5类违法违规行为。六是稳步开展相关行政许可调整工作。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停止以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对已取得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许可文书和“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以及取得人工繁育许可的从业机构进行全面核查,依法有序撤回核发的行政许可文书及证件,并注销或申明作废。七是强化野外巡查巡护。及时组织力量重点加强对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开展野外巡查巡护、值守,清网、清套、清夹和清除毒饵等专项行动,确保候鸟等野生动物安全。八是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和监测日报制度,细化管理,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加密监测巡查路线,消除监测盲区,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九是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及时处理各类野生动物救助诉求,妥善救护迁徙期间迷途、掉队、体弱、受伤、受困及市民救助的候鸟等野生动物。十是加强宣传引导。统一制作下发全面禁食野味宣传海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面向候鸟栖息通道沿途、重要栖息地周边、人工养殖场所以及餐饮从业人员等特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多个层面的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安全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十一是加强后续监管。加强对非食用性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后续监管,防止滥用、虐待野生动物等不当方式,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交易活动和食用的行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决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北京市野生救护中心放飞了救助的红隼
跟随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正常救护的一天,工作人员在给救助回来的雕鸮补给营养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