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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四川藏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问题研究

2020-04-21范召全

西藏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交融院落城镇化

范召全

(西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心理学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1)详见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讲话,2014年9月29日。http://cpc.people.com.cn/n/2014/0929/c64094-25762843.html。。近年来,四川藏区干部群众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将工作重点放在各民族相互嵌入,着力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族团结取得可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本研究课题组深入四川藏族地区各州县的城市社区、民族特色村镇、牧民定居点、新型羌寨、藏族地区新村等城镇化社区或建设点,实施问卷调查和主题访谈,获取第一手资料,形成社会调查报告。

一、样本设计与资料收集

(一)样本设计

本研究样本设计考虑到四川藏区的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发达程度的新型城镇化社区,以及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社区居民等因素,具体抽样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是城市、城镇及其社区的抽取。确定构成本研究的四川藏区城市城镇及其社区样本框为:(1)四川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地的民族特色村镇、牧民定居点、新型羌寨、藏族地区新村;(2)四川藏族地区境内县城社区。按照判断抽样,本研究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各抽取10个不同类型新型城镇化民族社区。

第二是调查对象的抽取。按配额抽取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共计200份问卷,其中,阿坝州抽取2个民族特色村镇、1个牧民定居点、1个新型羌寨、1个藏族地区新村、5个县城民族社区,随机抽取计100份问卷;甘孜州抽取2个民族特色村镇、2个牧民定居点、1个藏族地区新村、5个县城民族社区,随机抽取计100份问卷。调查地区和样本社区的抽取分配情况如表1所示。

表1:调查地区和样本社区类型情况 (单位:个)

(二)变量测量

本研究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核心概念(文中有时又表述为“交往交流交融倾向”),转换成社会疏离感或社会疏离度,采用“社会距离”来予以测量。按照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E·帕克的观点,他提出社会距离是理解美国种族和族群关系的重要概念,一方面帕克强调社会距离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正功能,另一方面他也意识到社会距离在阻碍社区进步中起到的消极作用。帕克认为,只有突破社会距离的维系,削弱传统社会秩序,才能实现种族融合、社会进步。本研究将四川藏族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程度操作化为五个社会距离问题,构成本研究主题中的各族居民疏离感量表:问题1.是否愿意让其他民族居民生活在你的城市(城镇);问题2.是否愿意让其他民族居民生活在你的社区;问题3.是否愿意让其他民族居民住在你的小区或院落;问题4.是否愿意让其他民族居民做你的邻居;问题5.是否愿意让其他民族居民跟你的子女(或兄弟姊妹)结婚。问卷采取的是1—5分的计分制算法,1为“非常不愿意”,2为“不愿意”,3为“不确定”,4为“愿意”,5为“非常愿意”(见表2)。为更直白地表达问题,社会距离量表测定出来的社会疏离感或社会疏离度,文章中有时又细化地表述为同城接受度或接纳度、同社区接受度或接纳度、同小区或院落接受度或接纳度、做邻居接受度或接纳度、族际通婚接受度或接纳度。为抽象分析需要,有时用“交往交流交融倾向”来表述,如同城倾向、同社区倾向等。

表2:城镇化社区各族居民的社会疏离量表 (单位:分)

(三)资料收集

问卷调查由本课题组成员和经过培训的专业学生实施。资料收集采取“入户填答问卷,当场完成,当场检查,当场回收”的方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二、四川藏族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样态

(一)居民交往交流交融的各项指标处于较高水平,女性居民的状态好于男性

按照性别,对城镇化社区各族居民进行社会疏离度测定,统计结果见表3。

表3:同性别居民交往交流交融状态平均得分 (单位:分)

来源:本课题组调查数据库得来。下表同。

首先,从受访者对五个问题的回答情况看,居民交往交流交融状态总体上处于较高水平,同城接受度、同社区接受度、同小区或院落接受度、做邻居接受度、族际通婚接受度五个指标的平均得分在3.45分—4.03分之间,得分率保持在69%—80.6%之间,居较高水平。其次,从五大指标的变化趋势看,居民们在同城—同社区—同小区院落—做邻居—族际通婚的逻辑线条上呈下降变化趋势,同城接受度最高,做邻居接受度低,族际通婚接受度最低(见图1)。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结果。最后,男性居民与女性居民之间存在差异性,男性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平均得分率为75.28%,女性居民为77.44%,女性高出男性2.16个百分点,尤其在同城、同小区院落、族际通婚这三项指标上,女性居民均稳定地高出男性3.5个百分点。女性交往交流交融曲线位于男性曲线的上方(见图1)。这又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结果。

(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状态总体良好,但族际通婚接纳度明显偏低

按照民族身份,对城镇化社区各族居民进行社会疏离度测定,统计结果如表4所示。

表4显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状态得分均值在3.31分—4.05分之间,最低得分率66.2%,最高得分率81%,总均得分率76.24%,应该说,这是一个较高水平的状态值。具体分析,仍会发现一些有意思的结论。首先,无论哪个民族,受访者在同城—同社区—同小区院落—做邻居—族际通婚的逻辑线条上都呈下降走势。汉族居民从较高的同城接纳值4.04分、同社区值4分,下降到族际通婚接纳值3.67分,呈平稳下降走势;彝族居民从同城接纳值3.98分,同社区接纳值4.05分,下降到族际通婚接纳值3.39分,呈先升后降走势;藏族居民从同城值3.77分,同社区值3.71分,下降到族际通婚的3.31分,呈稳定下降走势。需指出的是,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受访者在“族际通婚”上均表现出了谨慎态度,该项分值普遍偏低。从表4数据看,受访者对问题1—问题4所给出的均值都相对稳定,而问题5则出现大跳水,呈断崖式下降:汉族居民的“族际婚姻”均值降幅达10.08%,藏族居民降幅13.90%,彝族居民的降幅最大,高达19.47%。

图1:男性与女性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曲线

来源:本课题组调查数据库得来。图2、3、4同。

表4:不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状态平均得分 (单位:分)

其次,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存在一定差异性。图2显示,彝族接纳曲线跟汉族接纳曲线在大部分上出现重合,差异不大,二者均位于藏族曲线上方。从问卷调查数据结果看,受访藏族居民在各项指标上要低于其他少数民族居民,比如,彝族居民的同城值要高出藏族居民5.57%,同社区值高9.16%,同小区院落值高7.29%,做邻居值高5.41%。值得注意的是,藏族居民和彝族居民在族际婚姻接纳值上,均较大幅度低于汉族居民(3.67分)和羌族、蒙古等域内其他少数民族居民(3.67分),藏族居民的得分为本单项测量值中的最低分(3.31分)。

图2:不同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曲线

(三)较高文化层次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状态要优于低文化居民的状态

按照文化程度,对城镇化社区各族居民进行社会疏离度测定,统计结果如表5所示。

表5:不同文化层次居民交往交流交融平均得分 (单位:分)

第一,无论受访者的文化程度如何,他们的同城—同社区—同小区院落—做邻居—族际通婚呈下降变化趋势,且其变化程度随文化程度不同而出现不同(见表5)。总体看,中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居民,他们的各项接纳度值处于较高水平,其得分率在75%以上,尤其大专及以上学历居民的得分率高达77.8%,较大幅度高于小学文化程度居民(65.12%)。如图3所示,大专及以上、高中及中专、初中三个文化层次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曲线,均位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居民曲线上方。这表明,小学文化程度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状态跟高学历层次人群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高学历层次人群的交往交流交融状态好于低文化人群。统计结果还显示,低文化居民在交往交流交融各项分值变化上出现大的起伏,而较高文化程度居民则相对稳定。具体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居民交往交流交融的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间的变化率为22.22%,初中文化群体的变化率为19.39%,高中及中专文化群体为19.06%,大专及以上文化群体为8.99%。这说明,文化程度越高,他们(她们)就越能比较理性地对待同城生活居住、同社区生活居住、同小区院落生活居住、做邻居、族际通婚等问题,表现出比较稳定的接受、接纳情绪。

图3:不同文化层次居民交往交流交融曲线

第二,无论受访者的文化程度如何,他们(她们)对族际通婚的接受度,均低于同城、同社区、同小区院落、做邻居的接受度。从交往交流交融状态的五组数据看,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群体的大变动率(小学文化群体22.22%,初中文化群体19.39%,高中及中专文化群体19.06%)均由本组居民在“族际婚姻接纳度”断崖式下降所引起。我们有理由推断,要顺利推进四川藏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建设,低学历居民的族际通婚接纳状态这一因素可能会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质量提升工作中的最大“阻点”和“难点”。

(四)未婚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状态总体上要好于已婚居民

按照婚姻状况,对城镇化社区各族居民进行社会疏离度测定,统计结果见表6。

首先,无论受访者的婚姻状况如何,他们的同城—同社区—同小区院落—做邻居—族际通婚呈下降变化趋势。如表6结果所示,未婚居民从同城值4分,到同社区值3.95分,同小区院落值3.9分,做邻居值3.87分,最后到族际通婚值3.66分,呈平缓下降走势;已婚居民交往交流交融状态各项分值亦呈平缓下降走势,平均分值逐渐下降,从3.95、3.92、3.85、3.77依次降到3.29。

表6:不同婚姻状况居民交往交流交融平均得分 (单位:分)

其次,从结构看,未婚居民交往交流交融状态要好于已婚居民,居民婚姻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倾向性。图4显示,未婚居民的每个单项得分和总水平好于已婚居民,未婚居民曲线位于已婚居民曲线上方。有意思的是,离异和丧偶这两类人群,他们(她们)均表现出了“更加现实”的一面:离异人群在同小区院落、做邻居两个变量选项上,表现出了最强烈的接纳度,平均得分值不降反升;丧偶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呈上升态势,从同城值2.75分开始,到同社区值2.75分,同小区院落值3分,做邻居值3.25分,最后到族际通婚值3分。对这一现状,我们可以这样推断,也许,该类婚姻状况的群体愿意多给自己扩展更多结缘交友的机会。

图4:不同婚姻状况居民交往交流交融曲线

三、四川藏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结果及问题分析

从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等四个维度,对居民的同城生活居住接纳度、同社区生活居住接纳度、同小区院落生活居住接纳度、做邻居接纳度、族际通婚接纳度等进行测定,大致反映出四川藏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状况的主要结果及其问题:

(一)各民族在面对相互嵌入的空间距离较大的城市城镇及其社区时,他们(她们)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性普遍较高,多数居民对与其他民族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城镇)、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均有较高的接纳度。但是,从各项指标内部结构分析,不同居民群体对与其他民族共同生活在同一城市、同一社区的接受程度,存在差异。具体讲,就性别看,女性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状态要明显好于男性,比如女性居民的同城接纳度比男性高3.6%;就民族身份看,汉族居民与彝族居民在同城倾向上要比藏族居民明显高出7.2%和5.6%,在同社区倾向上分别比藏族明显高出7.8%和9.2%;就文化程度看,高中以上学历居民的倾向性明显好于小学文化程度居民,前者的同城接纳度和同社区接纳度比后者分别高出18.2%和13.8%;从婚姻状况看,未婚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是表现最佳的一个群体,离异、丧偶居民的同城接纳度、同社区接纳度在总体上要明显好于已婚居民。总之,四川藏区各类城镇化社区的藏、彝、羌、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以及汉族居民,大家都有共同居住在同一城市城镇的强烈愿望和行为选择,愿意“和谐共居”成为民族社区新型居民。相对来讲,在这些新型城镇化社区居民中,女性居民、高学历层次居民、未婚青年等,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最活跃、最坚定的社区力量。

(二)各民族居民在面对相互嵌入的空间距离较小的小区院落和街坊邻里关系时,他们(她们)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性仍普遍较高,多数居民对与其他民族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小区(院落)、做街坊邻居,均有较高的接纳度,只是平均分值比同城、同社区略低一点,差距仅在1%—4%之间。但是,从各项指标内部结构分析,不同居民群体对与其他民族共同生活在同一小区(院落)、做邻居的接受程度,也存在差异。比如,女性居民比男性居民更愿意与其他民族共居同一小区、更愿意做街坊邻居,有3%的差距。再比如,彝族居民比藏族居民更愿意与其他民族做街坊邻居,共居生活小区,两者之间分别存在7.29%和 5.41%的差距。再比如,低学历居民在共居小区院落、做邻居的两个选项的倾向性上要明显低于高学历居民,小学以及下文化程度居民比大专及以上学历居民低18.31%,比高中中专学历低16.64%,比初中学历低16.19%,差异性更大。

(三)在族际通婚倾向上,各民族居民都表现出了比较谨慎的态度,这项得分比同城、同社区、同小区院落、做邻居的分值要低很多,通婚结亲接纳度为最小值。显见,四川藏区各民族在族际通婚结亲态度和行为选择上,仍保持着比较传统的婚恋观念和婚姻思想。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如果要有新气象,要打破婚姻观念传统和固有习俗,甚至要破除一些守旧婚恋乃至通婚误区桎梏,短期内恐怕难有明显改善和成效。尽管如此,在不同居民群体之间仍存在些许差异。根据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到:在族际通婚结亲的接纳程度上,女性居民高于男性居民,汉族居民高于藏族、彝族等居民,高学历居民要高于低学历居民,未婚居民和离异居民要高于已婚居民。

总之,上述主要结果显示,城镇化进程中四川藏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状况总体令人满意,说明近年来四川藏区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上,是卓有成效的。当然,我们还要看到,做邻居指数值和族际通婚指数等,均低于其他指数,这是发展中的不足。基于此,我们可以大致设想,下一阶段工作,要更好地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质量上新台阶,有必要将工作发力点放在做好街坊、好邻居上,放在推动族际通婚结亲的观念改变上。从工作难点和关键人群来看,我们也可以大致设想,男性居民因其相对较低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而更易成为工作中的难点,女性居民因其有较高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而易成为工作中的关键性推动因素和积极参与者。按照党中央部署,只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积极因素,抓住关键人群,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就一定能更好地将四川藏族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质量推向新高度。

四、提升四川藏族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质量的工作建议与思考

针对四川藏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状况突出问题,课题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遵循,提出四川藏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质量提升的工作改进建议与思考。

(一)从优势视角理论切入,实施“青年女性”新居民工程。一是,依赖新型城镇化社区中未婚青年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优势和潜能,实施“社区青年”计划。在多民族社区建设实践中,注重发挥未婚青年居民在同城倾向、同社区倾向、同小区院落倾向、做邻居倾向、族际通婚倾向上的全面优势和各民族互嵌的接纳力,让青年居民成为“和谐共居”社区建设的先锋队,鼓励青年在族际通婚结亲等方面勇敢突破传统桎梏,引领社区交友,带头破除族际关系中的疏离和阻隔。根据前文分析结论,我们有理由相信,青年居民是新型城镇化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建设最活跃因素,是民族社区融合发展最坚定的参与力量。二是,依赖新型城镇化社区中女性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优势和内生潜能,实施“社区母亲”计划(2)“社区母亲”计划,即,在四川藏区多民族社区建设中,社区各方要保护好、利用好各民族女性母亲在同城倾向、同社区倾向、同小区院落倾向、做邻居倾向、族际通婚倾向上的比较优势(女性跟男性比较,有相对优势),发挥各族母亲群体在推动族际通婚结亲、社区邻里和睦相处等方面的内聚力量和社区纽带作用,尤其在社区组织化培育方面,要有计划地培育“妈妈团”“民族友好妈妈”等社区自组织,进一步提升妈妈们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意识和组织化能力,通过有计划的社区教育,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母亲,通过优秀母亲的努力和影响,进一步促进本地区的民族团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多民族社区建设实践中,要保护好、利用好女性居民在同城倾向、同社区倾向、同小区院落倾向、做邻居倾向、族际通婚倾向上的比较优势(女性跟男性比较,有相对优势),让女性(已婚生育女性即母亲,未婚女性即未来母亲)成为族际通婚结亲、邻里和睦等方面的内聚力量和纽带。如前文分析所述,在同城倾向、同小区院落倾向、族际通婚倾向三项指标上,受访女性居民均稳定地高于男性3.5个百分点左右,据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型城镇化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建设中,女性居民(母亲和未来母亲)因其较高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而易成为民族社区工作中的内生动力,通过实施“社区母亲”计划,实施“伟大母亲工程”(3)“伟大母亲工程”,即,为了制度化、代际性发挥女性母亲在邻里交往、邻里互助、交友结亲、子代教育等方面的角色影响力和母性文化魅力,在多民族社区建设中,将“社区母亲计划”作为一项“社会建设工程”纳入本地区民族团结发展战略予以长期坚持,培养一代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伟大女性,母亲们的自身改变和进步通过履行家庭教育功能又传递给子女们的代际改变和进步,最终达到本地区整体社会的改变与进步,实现多民族大融合大发展。伟大的母亲,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国家统一的重要力量。,发挥女性群体在邻里交往、邻里互助、交友结亲、子代教育等方面的角色影响力和母性文化魅力。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由于藏彝走廊(涵盖四川藏区)居住格局已发生变化,回、藏等民族“混居”程度加深,社会交往密切,彼此之间认同度增强,族际通婚逐渐扩大,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和谐相处[1]。

(二)以社区教育为抓手,实施“两学一做”新市民提升计划。一是,针对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提升功能,通过举办社区学校等,让文化程度较低居民学习现代文化知识和城市政策法规,学习城市生产生活技术,顺利完成由农民、牧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型,做新型城镇化民族社区的合格居民。比如,前文提到,小学文化程度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总平均得分率为65.12%,远低于高学历层次人群。通过“两学一做”的社区教育之功,迅速改变他们的落后观念,提升认知能力和生计能力,增强信心,最终可以达到提升低文化人群的交往交流交融倾向水平。二是,针对居民的族际通婚结亲倾向均值普遍偏低的情况,同样要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提升功能,通过开办民族社区学校,开展社区协商共治,联谊互助等方式,增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婚俗习惯,学习城市生活知识,重点学习现代婚姻科学知识,做新型城镇化民族社区的合格居民。比如,前文提到,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受访者对“族际通婚”均表现出了比较谨慎的态度,“族际婚姻”倾向出现大跳水,汉族居民“族际婚姻”倾向最大降幅10.08%,藏族居民降幅13.90%,彝族居民降幅19.47%。此为难点,也是工作重点,因此,在四川藏族地区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工作中,抓好青年的市民化,尤其少数民族青年的市民化,重点重塑居民的现代婚恋观,尤其重点重塑少数民族居民的现代婚恋观,强化“两学一做”,实现知识革新,观念革新,帮助转型成长为新型市民。

(三)以资产为基础的社会发展理论,建立健全“身—心—灵—社”四位一体的嵌入体制机制。美国学者迈克尔·谢若登在《资产与穷人》中提出了以资产为基础的福利理论,探讨了以资产为基础的福利政策设计。谢若登提倡以资产为基础来追求社会政策与经济发展的融合,是为社会发展,他强调穷人经由资产获利以改善其生活[2]。受社会发展理论新视角启发,我们提出在四川藏区新型城镇化社区要创立创建“身—心—灵—社”四位一体的嵌入体制机制,让各民族由某种“资产”来获利,谋求“资产”机制支撑下的社区发展,实现“进得去、住得下、愿意留”。“身”指身份,“心”指心理家园,“灵”指文化价值与民族信仰,“社”指社区支持。一个人、一个家庭,一旦进驻新型城镇化多民族社区,就拥有了“民族社区居民身份”,“身份”就是福利权利,就是应该享有某种优惠支持与政策资源;这个民族社区就是他们的新家,有可以皈依的“心理驿站”和各民族文化价值与信仰共存共生形成的“多元文化家园”;新居民在正式社区支持和非正式社区支持网络中获得长期有效支持,在意识觉悟、观念转变、角色适应、能力提升、都市融入等方面获得成长与改变。“身”“心”“灵”“社”是每个居民、每个家庭拥有的资源,应由国家福利制度化设计予以确认,是一种特殊的“资产”,“身—心—灵—社”四位一体,能长期有效地带给新居民的一种“福利”支持与成长改变,让居民拥有相互嵌入能力,实现民族社区发展。基于此,我们提出,在四川藏区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进程中,一要规划实施旨在解决“进得去、住得下、愿意留”问题的民族社区发展支持计划与国家福利优惠政策,提升“民族社区居民身份意识”,化“身份”为“资产”,以特别政策鼓舞人,以优惠福利留住人,以美好愿景吸引人;二要规划实施民族社区多元文化大繁荣计划,支持发展社区的民族文化的民间阵地和草根文化力量,推动新型城镇化民族社区的多元文化社会资本建设,尤其要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社区文化乐园;三要以社区治理为制度基础,建立健全各民族在新型城镇社区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邻里互助组织和“社区统战”,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和谐共居”社区基础。

(四)借鉴新加坡成功经验,试行混居福利房政策,适时适地推进“多民族混居社区”(4)新加坡“混居社区”建设经验:新加坡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处于穆斯林大国的包围中,族群问题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起社会大动荡。时任总理李光耀借鉴历史经验教训,推动新加坡政府强制性把不同族群的人混合居住,包括新移民和本地公民。这种强制混居的具体方案包括:70%的新加坡人都住便宜的政府组屋,组屋的每一栋楼,进驻的各族群都有不能超过的固定比例。比如,如果进驻的华人超过了规定的固定比例,其住屋就须转卖,但转卖就不能卖给华人,只能卖给马来人或印度人,以此类推;除了强制性混居外,新加坡还通过强制双语教育(即英文+母语)、公立学校各族群学生的限制、有组织的社区基层活动等方式来促进族群融合;尤其重要的一点,新加坡保护少数族群利益的方法不是给予少数族群以特权或补贴,而是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所奉行的口号是“努力的人就有饭吃”。新加坡政府的这些族群政策和融合方案实施数十年后,各族群彼此相安,融合效果良好。建设。积极鼓励四川藏区各地干部群众,利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历史机遇,聚合、整合城镇化、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的政策资源,借鉴新加坡“多族群混合社区”建设成功经验,适时适地规划建设“多民族混居社区”,如像藏汉社区、彝汉社区、藏彝社区、回汉社区、藏羌社区、藏回社区,等等,通过“混居社区”福利政策性支持和民族制度保障,提升四川藏族地区各族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最终实现“和谐共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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