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20-04-20王也
【摘 要】本文以A县为例,全面分析了基层反洗钱义务机构反洗钱岗位从业人员情况,发现主要存在岗位变动频繁、人员兼职普遍、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完善反洗钱资格准入、提升队伍稳定性等措施。
【关键词】反洗钱;资格准入;人员管理
引言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反洗钱工作的深入推进,2016年《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的发布,进一步强调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本文结合A县各反洗钱义务机构反洗钱队伍人员情况,对基层反洗钱队伍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进行研究。
1.基层反洗钱队伍人员情况
从反洗钱工作情况来看,大量的基础工作是由基层网点和前台接待人完成,包括银行柜员、保险业务员等基层业务员。客户风险等级的划分、客户风险再识别、可疑交易的提取等都是有基层报告首先完成。所以,基层反洗钱岗位人员的配置直接影响反洗钱工作的成效。
1.1反洗钱从业人员情况
据调查,A县辖内共有金融机构27家,其中银行11家、证券1家、保险公司15家,从业人数共计773人,其中,银行业717人、保险业53人、证券业3人。反洗钱岗位除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有8人专职外,占比11.59%;保险证券为100%兼职。
1.2反洗钱从业人员学历情况
通过调查反洗钱岗位人员学历学位情况,有研究生及硕士学位共2人,有大学本科学历共有83人,其中59人有学士学位,24人有大学专科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67%,学历水平能够符合反洗钱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1.3反洗钱从业人员任职年限情况
通过调查反洗钱岗位人员从业年限,具有5年以上反洗钱岗位经验的仅有2人,占比2.5%;具有3-4年反洗钱岗位工作经验的5人,占比6.6%;具有1-2年反洗钱岗位经验的76人,占比89.8%,具有1年以下反洗钱岗位经验的1人,占比1.1%。
2.基层反洗钱队伍人员存在问题
根据前期调研和近几年现场检查、走访调研,笔者发现基层反洗钱队伍人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反洗钱岗位人员数量少,缺乏专职反洗钱从业者。
从调查情况来看,反洗钱岗位人员占全市金融从业者人数为11%,除当地法人银行8人专职外,其余均为兼职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特别是在支行、支公司,反洗钱岗位人员主要为综合柜员、业务员、运营主管以及分管行长担任,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精力来看,都难以保证反洗钱工作需要,相较其他业务,反洗钱工作在其整体工作安排中也处于次要地位,导致反洗钱工作延误或误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2.2反洗錢岗位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
反洗钱岗位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有较高要求,从业者需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意识。调研发现,在银行业反洗钱岗位从业人员中,具备相关专业(如经济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占比89.8%,其他专业占比10.12%;而在保险证券业中反洗钱岗位从业者具备相关专业仅为2人,其余13人均为其他专业(如音乐学、美术、机械、农林等),占比87%。相比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从业者专业相关度更高,而保险证券业反洗钱岗位从业者学历基本为大专且为无关专业,其人员的履职效能可能存在一定问题。
2.3反洗钱岗位人员调整频繁,从业者反洗钱经验相对匮乏。
从反洗钱从业年限分布来看,89.8%的从业者具有1-2年反洗钱岗位经验,而具有3年以上反洗钱岗位工作经验者仅为9.1%。说明各反洗钱业务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调整较频繁,不具备人员的连贯性和经验性。在日常管理中,反洗钱义务机构更换反洗钱联络人基本不向当地人民银行进行备案,导致反洗钱工作存在断档和风险,反洗钱工作存在疏漏。
3.完善基层反洗钱队伍的建议
3.1完善反洗钱岗位资格准入制度。
反洗钱岗位资格准入是在风险为本的原则下反洗钱工作对岗位从业人员的资格许可,要求反洗钱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与岗位工作标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包括资格标准、资格认证、资格保证等。资格标准即进入反洗钱岗位所需具备的必备条件,包括教育层次(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内容。资格认证即对从业申请者进行考核,用以遴选满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实践经验的人员,表明被考核人在履行反洗钱工作时能达到监管者要求的标准资格。资格保证是指对资格认证合格人员进行监督和继续教育,像会计从业人员一样,使从业者持续保持较高技术水平。
3.2强化反洗钱培训,丰富培训内容。
由于反洗钱工作范围的拓展和新金融形势变化,反洗钱上游犯罪类型、形式、路径也越来越隐蔽,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所以各反洗钱义务机构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遵循“不同对象、不同方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提供分层次的培训,丰富并时常更新反洗钱培训内容,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晨会宣讲上。测评试题要分层次,随机抽取不同题目,避免测试时相互询问,切实提高培训实效,并将考评结果纳入考核。
3.3提高反洗钱队伍人员稳定性。
要积极培育新人,对反洗钱岗位人员调整前进行人才储备,同时要留住经验丰富的反洗钱人员,在岗位调整前对接岗人员进行全方位测评,确保其满足反洗钱岗位需求再进行轮换,加强反洗钱队伍之间的“传帮带”,确保反洗钱工作的连续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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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也(1994-),女,山西太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