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多少公证费?
2020-04-17
1. 父母过世后,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多少公证费?
问:张妍妍是母亲去世时留下一处房产,在办理产权过户时需要公证手续。请问:子女继承房产办理产权过户需要多少公证费?
答: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取费用。近期精神修改,各省可自行确定标准,通常: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2.父母在世想把房子过户给子女,程序和费用如何?
问:今年65岁的李老太想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女儿娟娟。请问:需要办理此事的程序和费用如何?
答:房产赠与是指父母自愿把自己的房子无偿赠送给子女,双方一般来说应该订立赠送书面合同,公证后到产权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通常产生的费用包括:契税、评估登记等费、房屋财产公证费。
3. 婚前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如果子女离婚该怎么分?
问:凌凌结婚前父母给她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她名下,现在凌凌要和丈夫离婚。请问:父母在子女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还要分割吗?
答: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 恋爱同居时共同买房,分手时如何分配房产?
问:刘颖和大春在成都打工时恋爱同居共同买房,最近要各奔东西了。请问:恋爱同居时共同买房,分手时如何分配房产?
答:因为没有结婚,所以一般不依照《婚姻法》。一般会比照《物权法》。如果是写在俩人名下的,一般会是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如果是写在一个人名下的,一般会是认定为其个人的财产,房子增值就和没有写上名字的那个人没关系了,只能要回出资的本金和利息了。
5. 民事诉讼损害赔偿申请人遭遇鉴定人撤销鉴定意见怎么办?
问:正在法院打交通事故的谢雪诉讼中意外遭遇鉴定人撤销鉴定意见的情况。请问:民事诉讼损害赔偿申请人遭遇鉴定人撤销鉴定意见怎么办?
答:鉴定人在鉴定意见被采信后,没有正当理由撤销鉴定意见的,不仅应当退还鉴定费用,人民法院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规定进行处罚,支持当事人赔偿合理费用的请求。
6. 一方出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问:琴琴丈夫婚内出轨,在离婚诉讼中对琴琴的指控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请问: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此类案件?
答: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7.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电子数据包括哪些?
问:某股份公司股东张女士正在打一起公司内幕交易侵权案,本案涉及一些电子数据证据。请问: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电子数据包括哪些?
答: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网页、博客、微博等網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8.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如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问:琳琳在一起侵权索赔案诉讼中需要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请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如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点评:蕾蕾
责编/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