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的影响*
2020-04-10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陈贵富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陈贵富
大连商品交易所 何 喆
一、问题提出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在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制度和现代科学技术的驱动下,世界各国互通有无,贸易模式逐渐由单一国家的生产模式转变为全球背景下的产品分工,由简单的上下游分工转变为片段式分层生产,这成为新一轮国际分工的主要趋势。不同国家因其比较优势、发展情况不同,所处的全球分工体系的地位不同,但都希望通过全球背景下的产品分工获得更多的利益。发达国家占据着资本积累和技术的优势,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缺少核心技术、劳动力价格低廉、可替代性强等一系列原因,导致刚进入价值链时处于较低位置。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凭借劳动力资源优势逐渐成为全球贸易“第一大主体”和“世界工厂”。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7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7.79万亿元人民币,比2016年同比增长14.2%。其中,出口15.33万亿元,同比增长10.8%;进口12.46万亿元,同比增长18.7%;贸易顺差2.87万亿元,收窄14.2%。机电产品出口8.95万亿元,同比增长12.1%,占我国出口总值的58.4%;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3.08万亿元,占出口总值的20.1%,在我国出口中占比较多的仍然是机电以及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大量的进口中间产品价值被计入到出口总额中,因此,中国面临着“低端锁定”问题。产业政策对我国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希望通过五年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叠加政策工具如行政手段、政府补贴、税率减免等提高产业竞争力,促使企业主动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各行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中国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阶段,如何制定有效的产业政策,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促使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地位攀升,已成为研究的重点。
Gereffi等(2001)首次提出“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GVC)”这一概念,从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视角来描述全球价值链,将之形容为研发设计、生产运输、销售服务等一系列价值创造活动,认为企业在参与全球生产网络中必须不断获取技术支持,这是形成全球价值链的必要条件。卢峰(2004)指出,全球价值链各个生产环节分散在世界各地,每个国家或地区专注于特定环节的生产,使得传统意义上的“本国产品”出口减少,而中间产品的出口不断扩大。吴建新和刘德学(2007)指出全球价值链理论在以往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框架,为分析现代全球化经济的特征和发展趋势提供了新思路。马海燕(2007)认为全球价值链可以从企业层面、产业层面和国家层面分析全球产业结构,可以有效地引导产业的持续发展。
在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衡量上,Koopman等(2012)建立了一个框架,将总出口分为国内增加值和国外增加值,又将国内增加值分为四个部分,在扣除重复计算的基础上测算了增加值贸易,利用价值链参与程度与价值链地位指数衡量全球生产网络程度及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Wang等(2013)对Koopman等(2012)的方法进行了改进,提出分解总出口的新方法,根据其被最终吸收的目的地进行分组,形成被不同国家的不同部门最终产品生产所吸收的各个部分;并且认为若一国通过向其他国家提供中间品参与国际分工,则处于高附加值地位,若通过大量进口中间品进行生产和出口最终品,则处于低附加值地位。程大中(2015)采用Wang等(2013)的方法将出口分解为前向GVC关联和后向GVC关联研究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演变趋势。刘斌等(2016)也采用Wang等(2013)的方法进行分解,并采用来自第三国的中间品出口的国内增加值和来自直接进口国的中间品出口的国内增加值占总的国内增加值的比例来衡量全球价值链地位。
产业政策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关于产业政策的有效性一直是研究的热点问题。潘素昆和张玉梅(2005)评析了日本重点产业的产业政策,认为产业政策在日本战后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20世纪80年代以后,失误的产业政策给日本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江小涓(1993)基于转轨时期的中国产业政策,运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政府决策能力、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行为,结果显示政府并不具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能力。林民书和林枫(2002)认为不能过度夸大产业政策的效果,政府制定产业政策的目标应该是弥补市场竞争机制的不足,而不是扶持大型企业,中国有些产业政策的实行,实际上是阻碍竞争,不利于产业长远发展。孙早和席建成(2015)建立理论模型验证产业政策受制于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市场化水平,以钢铁产业为例实证发现在欠发达地区,产业政策更追求短期经济增长,实施效果偏离预期目标。余明桂等(2016)认为与一般鼓励行业相比,产业政策对于重点鼓励行业的激励作用更大,并且产业政策是通过信贷、税收、政府补贴和市场竞争机制来正向影响重点鼓励行业中企业的技术创新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攀升成为各个国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国内外关于全球价值链的文献研究很多,分别通过不同的测度方式探讨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影响因素,综合来看,技术创新水平、人力资本、政治关联等因素都可以促进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产业政策对我国解决就业、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等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产业政策的意义、动因及成果。综合来看,产业政策可以影响到各个行业的发展,也有可能导致资源配置扭曲。针对产业政策的效果学者们莫衷一是,但大部分学者肯定了产业政策对技术创新等的正向促进作用。
产业政策如何影响我国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攀升?从现有文献来看,一方面,国内尚未有学者重点研究产业政策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关系;另一方面,在探讨产业政策时,现有文献大多只选择一种方式衡量产业政策,未展开其他的政策工具。本文将作出以下贡献:首先,在参考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理论模型推导出产业政策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机制;其次,结合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分别选用被五年规划提及鼓励的行业作为虚拟变量、增值税税收优惠、政府研发补贴作为产业政策变量的衡量方式,考察不同的政策工具对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影响。
二、产业政策影响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的理论机制分析
本文参考罗默(1990)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作为理论基础,在最终品生产部门、中间品部门、研发部门中加入产业政策提供的资金支持作为新变量,通过理论分析来探讨产业政策是否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提升。研发部门使用投入的人力资本和知识存量以及产业政策的资金支持生产新知识,然后出售给中间品部门,中间品部门使用购买的知识和物质资本生产中间产品,出售给最终品生产部门,最终品生产部门利用人力资本、中间产品、劳动生产最终产品。
假设消费部门均为同质、无限寿命、无人口增长的个人为单位构成,满足预算约束,最大化福利可表示为式(1),其中C是家庭的消费,ρ是家庭的贴现率,σ是相对风险厌恶系数。
(1)
最终品生产部门通过从中间品部门获得的中间品x(i)、人力资本HY、非熟练劳动力L进行加工处理,最后获得产出Y,α是人力资本产出的弹性系数,β是非熟练劳动力产出的弹性系数,生产函数可表示为式(2):
(2)
最终品生产部门获得的利润等于产出减总成本,其中包括中间投入品成本、工资等,p(i)表示中间品i的价格,wY表示最终品生产部门人力资本报酬,因此最终品生产部门利润可表示为式(3):
(3)
利润最大化时,得到一阶条件式(4)、式(5):
(4)
(5)
求解,得到式(6)、式(7):
(6)
(7)
假设每单位中间品生产成本为1,利润为收入减总成本,则其利润函数可表示为式(8):
(8)
利润最大化时,一阶条件为0,得到式(9)、式(10)。
(9)
(10)
研发部门通过人力资本投入、原有技术存量、政府部门提供的资金支持生产技术,其中分配到研发部门的人力资本表示为HA,资金支持表示为S。本文在罗默模型基础上添加了政府部门提供的资金支持,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一系列政策来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即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税收优惠和政府研发补贴作为财政政策,可以衡量政府部门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的补贴量,反映不同的支持力度。因此,研发部门的生产函数表示为式(11):
(11)
(12)
通过无风险套利可以推算得到技术价格,假设市场上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该技术,则其购买价格应等于中间部门将技术卖给最终生产部门的收益贴现。
(13)
(14)
r(s)表示s时刻的市场利率,均衡状态下市场利率为常数r,在均衡状态下得到式(15):
(15)
当经济处于均衡状态时,人力资本在最终生产部门及研发部门应是自由流动的,所以两个部门的报酬相等,可表示为式(16)。各部门增长率相等,可表示为式(17):
wH=wA
(16)
(17)
将式(16)、式(17)带入式(7)和式(12),得到人力资本在研发部门分配的比例关系,可表示为式(18):
(18)
HY=H-HA
技术产出增长率可表示为式(19):
(19)
由式(19)看出,研发部门的技术产出增长率受人力资本总量、技术产出能力、政府部门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及其他参数的影响。Gereffi(2005)认为企业或国家通过学习进步,累积人力和物质资本,逐渐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在要素价格升高的条件下,生产效率提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国内外关于技术创新提高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理论已经较为成熟,认为技术创新可以驱动产业升级。一方面技术创新更可能研发出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产品,在全球价值链上占据有利位置;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可以通过技术的改良、技术的转移实现产品工艺升级、功能升级,达到在价值链上分工地位攀升的目的。Humphrey(2002)指出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的途径主要分两种:一种是结构升级,企业向技术密集型以及资本密集型转变;另一种是价值链上产品生产的转移或者延伸。
因此本文构建三个假说,实证部分分别构建计量模型以验证假说。
假说一:产业政策影响全球价值链地位。
假说二:产业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方式影响全球价值链地位。
假说三:产业政策通过政府研发补贴影响全球价值链地位。
三、实证分析
1.变量选择及模型设定。
根据上一节的理论分析,我们认为产业政策能够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即利用税收优惠、政府研发补贴衡量产业政策,能够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本文参考吕越等(2016)的实证分析模型,加入行业、国家相关的控制变量,为了验证假说一,构建计量模型式(20):
(20)
为了验证假说二、假说三,探讨产业政策是否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府研发补贴影响产业政策,构建计量模型式(21)、式(22),计量模型式(23)则同时加入了税收优惠和政府研发补贴变量。
+β6Dummym+εi,m,t
(21)
+β6Dummym+εi,m,t
(22)
GVCi,m,t=β0+β1TAXZi,t-1+β2TAXZ2i,t-1+β3GOVi,t-1+β4GOV2i,t-1+β5lnpatenti,t-1
(23)
被解释变量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参考刘斌等(2016)做法,采用来自第三国的中间品出口的国内增加值和来自直接进口国的中间品出口的国内增加值占总的国内增加值的比例(GVC)来表示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升级趋势。GVC比例上升,意味着一国更多地向其他地区提供中间品参与国际分工,处于高附加值地位,可能意味着该国正在产业升级。该方法来源于Wang等(2013)总贸易流分解法,具体是将Koopman等(2012)提出的异国总贸易分解法拓展到部门、双边部门层面的研究,把各层面的国际贸易流分解为被国外吸收的国内增加值,返回并被本国吸收的国内增加值、国外增加值、纯重复计算的中间品贸易等组成部分。(1)RIGVC UIBE,2016,UIBE GVC Index,http://rigvc.uibe.edu.cn/english/D_E/database_database/index.htm.
本文使用的数据为面板数据,不同出口目标市场的控制变量中含有是否内陆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距离等不随时间变化的变量,因此本文选择OLS普通回归方法,加入行业、时间虚拟变量以控制固定效应,同时选择出口目标市场聚类回归以避免异方差及自相关。
五年规划是国家对未来五年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该指导思想是考虑到国家自身及面对的国际环境从而形成发展的方针计划,其他的产业政策根据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五年规划的具体实施,因此最终可以归结到五年规划中(黎文靖和郑曼妮,2016)。五年规划是国家层面制定的战略指导思想,其不会受到微观企业的影响,而是对企业造成影响。但为了模型估计的有效性以及一致性,本文在计量模型中,税收优惠、政府研发补贴、技术创新及控制变量选择滞后一期的数据,一方面产业政策对企业产生的作用可能有时滞性,另一方面滞后一期以减少内生性的影响。而在用虚拟变量衡量产业政策的计量模型中,解释变量IP取当期值,我国的产业政策基于国家五年规划制定,因此当期与滞后一期的IP差异不大。
2.统计性描述。
除了主要研究的四个解释变量之外,由于被解释变量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指标是行业、国家维度的指标,因此行业特性以及国家特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贸易行为,因此要对反映行业特性、国家特性且会影响到贸易的变量加以控制。变量选取的方式是参照已有文献中关于行业层面、国家层面贸易研究的相关文献,变量说明及数据来源见表1和表2。
表1各变量说明
续表
表2统计性描述
资料来源:RIGVC UIBE,2016,UIBE GVC Index,IMF数据库,OECD数据库,CEPII数据库,《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3.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的数据是短面板,N相对大,T相对小。首先进行混合效应OLS、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的选择,混合效应假定所有个体具有相同的回归方程,忽略个体效应,一般个体效应包括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通过Hausman检验选择固定效应,但本文国家特性的控制变量中包括不含时间变动的变量如国家之间距离以及是否为内陆国家,所以在固定效应模型中无法估计该类型变量的影响。本文选择在普通OLS中加入年度、国家的虚拟变量,以控制时间、国家的固定效应。表3为对假说一的回归检验结果。
表3产业政策虚拟变量估计结果
续表
注:*、**、***分别代表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聚类稳健标准误。
从表3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发现,整体效果良好,主要解释变量产业政策虚拟变量和技术创新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影响在1%的情况下显著,且显著性均为正。人力资本、融资约束、人均资本存量、政治关联控制变量显著为正,行业规模、企业规模、是否内陆国家、国家之间距离控制变量显著为负。
在未加入技术创新变量之前产业政策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估计系数为0.0257,加入技术创新变量之后系数为0.0234,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产业政策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对于在五年规划中得到鼓励、调整的行业,可能获得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如进入市场许可、出口关税等,有利于提高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技术创新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估计系数为0.0188,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显示了该行业的研发、技术水平的提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利润,促进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这与Gereffi(2001)的研究结论一致,技术创新一方面更有可能开发出具备更高附加值的产品,占据全球价值链上的有利位置,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技术升级、改良实现产品工艺的功能升级,从而达到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的目的。
表4显示了以税收优惠衡量产业政策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4)、(5)分别加入了税收优惠的平方项和技术创新变量,在未加入技术创新变量、税收优惠的平方项之前税收优惠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估计系数为-0.6319,加入税收优惠的平方项之后系数为-2.0718,加入技术创新变量之后系数为-2.6358,在三组回归中税收优惠变量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税收优惠的平方项在未加入技术创新变量前估计系数为6.7644,加入后系数为9.1081,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结果表明增值税税收优惠会提高制造业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并且税收优惠越高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的效果越明显。本文统计的税收优惠变量中,木材制品业有个别年份数值偏大,其他制造业行业所有年份数值均处于U型曲线左部区域。控制变量中人力资本、融资约束、人均资本存量、政治关联控制变量显著为正,行业规模、企业规模、对外开放度、是否内陆国家、国家之间距离控制变量显著为负。
表4税收优惠估计结果
续表
注:*、**、***分别代表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聚类稳健标准误。
表5显示了以政府研发补贴衡量产业政策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7)、(8)分别加入了政府研发补贴的平方项和技术创新变量。在未加入技术创新变量、政府研发补贴的平方项之前政府研发补贴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估计系数为0.3873,加入政府研发补贴的平方项之后系数为0.8539,加入技术创新变量之后系数为0.9351,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未加入技术创新变量前政府研发补贴的平方项估计系数为-1.2193,加入后系数为-1.2450,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结果表明在制造业提高政府研发补贴比例可以提高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但是政府研发补贴的效果在逐渐减弱。本文得到的政府补贴对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影响结果,与毛其淋和许家云(2015)探讨政府补贴对于企业创新影响时类似,即适度的政府补贴可以显著激励企业创新,高额度的补贴反而抑制了创新水平。控制变量中人力资本、融资约束、人均资本存量、政治关联控制变量显著为正,行业规模、企业规模、是否内陆国家、国家之间距离控制变量显著为负。
表5政府补贴估计结果
续表
注:*、**、***分别代表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聚类稳健标准误。
表6显示了同时加入税收优惠和政府研发补贴来衡量产业政策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10)、(11)分别加入了税收优惠的平方项、政府研发补贴的平方项和技术创新变量,结果与单独进行税收优惠和政府研发补贴的回归结果一致。在三组回归中税收优惠变量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税收优惠的平方项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政府研发补贴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政府研发补贴的平方项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减税有利于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并且减税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本文统计的税收优惠变量中,木材制品业有个别年份数值偏大,其他制造业行业所有年份数值均处于U型曲线左部区域。提高政府研发补贴比例可以促进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但是政府研发补贴的效果在逐渐减弱。控制变量中人力资本、融资约束、人均资本存量、政治关联控制变量显著为正,行业规模、企业规模、对外开放度、是否内陆国家、国家之间距离控制变量显著为负。
表6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估计结果
续表
注:*、**、***分别代表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聚类稳健标准误。
随着政策强度的增加,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两种工具的效果产生了分化,减税对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强,而政府补贴的促进作用则越来越弱,这可能是由于两种政策工具的不同导致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都是将部分经济利益让渡给微观企业,长期来看都可以影响企业经营效果、投资融资以及技术创新水平等。进一步来看,一方面,政府补贴更多的是事前激励,为企业增添现金流,补贴的收入受政府部门指导较多,而税收优惠更多的是事后激励,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对减轻税收负担部分的资金使用的自主性较强。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等部门审定执行,因此具有稳定规范的特性,地方政府可控性较弱,能给企业较稳定的预期。而政府补贴则受地方政府影响较大,地方政府可能根据变化实时修正调整,这可能带来一定寻租的机会。Shleifer和Vishny(1994)指出,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向企业提供政府补贴可能是来自于二者之间的寻租活动,企业进行寻租活动产生的成本主要来自于非生产性支出,而这部分非生产性支出可能对其他的实体投资活动产生挤出效应,从而抑制企业的创新、发展,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并且短期补贴如果长期化,可能会扰乱企业经营,无法分辨出企业的真实经营业绩。
四、结论与建议
如何融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并获得更高的利益成为国家发展的关键。因此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的因素,然而关于产业政策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关系的文献还不多。如果能够深入地研究产业政策对促进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影响的理论机制以及实证分析,可以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衡量提供新的角度,也为找到正确的经济政策,对促进企业创新、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起到正向引导作用。
本文主要探讨了全球价值链的理论推进、影响因素,并未着重探讨产业政策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关系,通过理论机制、实证分析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制造业产业政策的效果实施。在测算双边部门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基础上,通过三种方法衡量了产业政策,分别是虚拟变量、税收优惠、政府研发补贴,以论证理论机制部分提到的假设,即产业政策影响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下面是本文得到的一些主要结论。
第一,在理论机制部分,本文在罗默模型的基础上,增添了政府产业政策提供的资金支持变量,分析均衡状态下技术产出增长率的影响因素,发现技术产出增长率受到人力资本水平、政府部门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及其他参数的共同作用,再根据以往文献的归纳总结,初步得到产业政策、税收优惠、政府研发补贴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的基本假设,由此丰富了产业政策与全球价值链相关理论,也为后文实证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二,从计量结果来看,当用“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中提及鼓励、发展的行业来定义产业政策的虚拟变量时,产业政策对于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提升表现了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当分别用增值税税收优惠以及政府研发补贴来量化产业政策时,减税、提高政府补贴比例也分别显著促进了我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但在加入了税收优惠和政府研发补贴的平方项后,发现税收优惠、政府补贴这两种政策工具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边际效果产生了分化,减税对于地位攀升的影响越来越强,政府研发补贴对于地位攀升的影响越来越弱。为什么这两种政策的边际效果会产生分化呢?一方面,政府补贴更多的是事前激励,为企业增添现金流,补贴的收入受政府部门指导较多,而税收优惠更多的是事后激励,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对减轻税收负担部分的资金使用的自主性较强。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等部门审定执行,因此具有稳定规范的特性,地方政府可控性较弱,能给企业较稳定的预期。而政府补贴则受地方政府影响较大,地方政府可能根据变化实时修正调整,这可能带来一定寻租的机会。
第三,除了本文研究的解释变量产业政策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有促进作用,控制变量中的人力资本、人均资本存量、政治关联、融资约束等也显著影响着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控制变量对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影响与以往研究大多一致。根据这些变量的测算方式,一个行业的研发人员越多、固定资产越多、国家资本越多,越能促进该行业在全球价值链上分工地位的提升。
通过本文得到的结论也可以为政策的制定提供一些建议。
第一,政府应该继续实施产业政策,进一步深化减税,设置合理的政府研发补贴强度空间。本文通过理论机制以及实证分析发现,产业政策虚拟变量、税收优惠、政府研发补贴对于我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具有显著地促进作用,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实行产业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研发以及技术创新,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生产规模,不断提高获益能力。而在量化产业政策时,不同的政策工具的边际效果产生了分化,减税对于全球价值链地位提高的促进作用随着强度越来越明显,因此应进一步降低制造业的税收,为各大企业减轻负担,有利于助推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政府研发补贴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提高有着明显的正向效应,但随着研发补贴强度的增加,效果逐渐减弱。这证明只有适度的政府补贴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全球价值链的竞争地位,高额的补贴可能削弱了企业进行创新研发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对企业研发补贴时应设定适度的强度空间。
第二,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对不同类型企业的促进作用,应更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的激励。本文的实证回归结果显示,行业中的国有资本占比越高,越能促进该行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更应该保障产业政策的普遍性与公开性。国有企业由于发展规划、营业活动受国家及各级政府控制,更多地考虑维持社会稳定以及对于经济的调节,而非国有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市场上参与竞争,更可能成为技术创新增长的动力源泉。因此,产业政策可以增加对非国有企业、小微企业加大补贴力度、税收优惠强度,鼓励他们进行技术研发的创新,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三,充分识别企业的现实需求,归纳总结并有针对性地实施异质性激励政策。例如,对于流动资金较少的公司或行业,由于研发、产业链拓展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等,因此,事前激励的政府补贴可以对此类型企业或行业更具针对性,相对地,更重视税收减免的其他类型的企业则可以实施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具有不同需求的企业应该搭配使用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当然由于企业众多,识别起来具有较大的难度,可以通过识别现实需求并进行归纳总结成几个类别,分别搭配不同的政策工具、配置不同的资源,待时间成熟、条件齐全后可进行进一步细分,以达到产业政策更有效率地促进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的目的。
第四,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减税、补贴体系,并完善相关机制。在实际应用中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受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如各部门协调问题、小微企业参与度不高、政策成本高等,因此,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增强政策的实施效率是重中之重。首先,需要充分调动行业组织、企业、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参考学者们以及从业人员的意见,以制定产业政策的最优策略。目前我国减税以及政府研发补贴多是靠一次性的税金减免或是研发补贴,这种方式可能对企业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的促进不能保持持续的时间,因此亟须科学的改进。政府应该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企业或者行业评估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地减税和补贴。其次,要明确各地方政府及各部门职责,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彼此之间的分工协作,以确保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最后,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根据不同行业或者企业的效果,做出动态的调整。通过透明高效的监管体制来监督企业研发创新,将产业政策发挥到最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