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2020-04-10龚德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文物保护科学基础研究中心安徽合肥230026
龚德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 文物保护科学基础研究中心 安徽合肥 230026)
乔成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 文物保护科学基础研究中心 安徽合肥 230026)
于 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 文物保护科学基础研究中心 安徽合肥 230026)
张文雯(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徽芜湖 241000)
龚钰轩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 文物保护科学基础研究中心 安徽合肥 230026)
引言
文物是“国之瑰宝”,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文物保护学便是一个以保护文物为研究目的科学领域。自1989年文物保护专业开创以来,我国的文物保护学历经数十年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学科体系也逐渐清晰和完善。但遗憾的是,文物保护至今仍不是一门正式的学科,学科发展受到制约。黄克忠先生曾提出应从完善学科自身的理论与方法入手,从管理上推进学科建设等建议[1];周华分析了我国文物保护与修复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提出教育部门应着力在文物保护与修复高等教育领域开展学科理念、专业设置、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等探索与研究[2];蒋卓余等研究发现学科组织架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对培养模式具有重要影响,并对文物保护人才培养提出建议[3];宋佳认为文物保护学科的建设不可能简单划分于某一专业下,需要多学科、多领域共同合作完成[4];苏伯民提出应考虑明确文物保护的独立学科地位,设立文物保护基础科学研究方向,并给予持续的资金支持,推动学科理论体系建设[5]。前人的研究和观点已充分表明文物保护学科建设受到广泛关注,推动文物保护学科建设势在必行。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文物保护学科发展现状,论证了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文物保护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现实基础,并提出增设文物保护学为一级学科,完善文物保护学科教学体系的建议。
一、国内文物保护学科发展现状
(一)国内文物保护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1989年,西北大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论证通过,标志着我国高等院校中第一个文物保护专业诞生。北京大学于1993年在考古学专业下设置了文物保护技术专业方向(1998年开始招收本科专业学生)。复旦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也曾在2000年左右开设过文物保护技术本科专业(后因各种原因停止招生)。近年太原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山西大同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等高校相继开办文物保护技术本科专业[6]。同时,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大学、浙江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山大学、上海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持续为文物保护领域培养大量文物保护方向的研究生。此外,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学院、陕西文物保护专修学院等近20所专科学校开设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培养修复人才。
截至目前,我国开设有文物保护类专业或研究方向的高校共计70余所。其中,19所高校开设本科专业,44所高校设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5所高校设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大专高职类院共19所。除了新疆、海南、宁夏等少数地区外,全国大多数省份都有文物保护类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的高校分布,这一数字还在持续增加[7]。
(二)国内文物保护相关专业(学科)现状
一个科学领域的学科建设与高等教育密不可分,我国在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都开设了文物保护相关专业或方向。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的专业目录均分为三层结构,但它们的称谓有所不同,为避免混淆,在此特别指出:研究生专业目录的三层结构分别称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分别对应本科专业目录的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和普通专科专业目录的“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
通常情况下,作为教育与人才培养单位理解的学科是指研究生专业目录里的学科概念。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我国与文物保护相关的专业或学科目录如表1所示。
表1 文物保护相关专业(学科)目录
由表1可知,文物保护的高等教育覆盖了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表明文物保护领域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普通专科层次,开设了偏向于技术教育的文物修复与保护、少数民族古籍修复、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本科层次,在历史学类下面开设了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文化遗产等专业,在建筑类下面开设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研究生层次,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了文物与博物馆方向;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对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目录进行了划分。
同时教育部于2009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在获得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和按二级学科管理的交叉学科。由于文物保护不属于一级学科,各招生单位按照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进行招生,造成了文物保护专业在学术型研究生专业目录里分布混乱的现象。与文物保护直接相关的二级学科同时出现在历史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中,以及考古学、建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基础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一级学科里,并且各高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名称也不一致。表1中列出的仅是与文物保护直接相关的学科目录,还有许多高校的文物保护方向依附在化学、科学技术史、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美术学等其他二级学科下,若将这些学科一并统计,文物保护专业在整个学科目录里的分布将更为庞杂。
二、现有学科体系下文物保护学科面临的制约性因素
如前文所述,我国文物保护高等教育正在蓬勃发展,大量高校和学科领域都开设了文物保护相关专业或方向,每年培养大量文物保护人才。但文物保护仍不是一门学科(一级学科),在我国现有学科体系下,文物保护的学科发展受到一定制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源的制约。研究生教育生源来自本科教育,招生单位和学位点都非常看重生源素质。目前文物保护对应的本科专业较少,甚至有的学校没有对应的本科专业。从研究生生源上看,文物保护学科建设受到一定的制约。
第二、专业、学位名称不统一。由于文物保护学目前仍属于一级学科下的自设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文物保护专业在整个学科目录里的分布十分庞杂,各招生单位的文物保护相关专业名称叫法不一,所属院系也不尽相同。这直接影响到了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部分人事部门在拟定招聘专业时,要求招聘专业与人才培养的专业“一个字不能差”,但由于文物保护专业名称的不统一、授予学位的差异性,使毕业生的出口问题存在着一定的限制。
第三、研究经费的制约。在影响学科建设的基金分配上也是按照学科分类来进行的,由于文物保护专业在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目录中均没有与之对应的学科,导致研究人员无法申请课题。尽管课题具有研究价值,却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支持,甚至已部分科研成果无法资助出版,严重影响了学科的发展[8]。
三、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文物事业的发展,文物保护事业亟需人才的现状和文物保护的多学科交叉性质,使得文物保护学科的建设已经十分必要。
1.文物保护事业亟需人才
我国文物遗存极为丰富,随着文物事业的发展,文物保护人才紧缺的现象越发凸显。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发现,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全国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4,907件/套。在已统计保存状态的62,228,497件文物中,有38.93%的文物、约2,436万件需要修复[9]。2012年国家文物局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全国文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现状调查统计,其中文物修复技能人员(包括文物修复、古建修缮、考古技工)总数为2,715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15,786人)的17.2%;仅占当年全国文物系统从业人员总数(111,388人)的2.4%[10]。在文博系统2015年开展的首次关于全国文物修复人员的调研中,参与调查的533家文博单位中,92%的单位认为文物修复人员配备不足,参与调查的2,207人,近5年人均每年修复馆藏文物约15件[11]。此外,仍有相当一部分文物保护修复人员,并未接受过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缺乏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
由此可见,我国文物病害情况的严峻性和保护修复承载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文物保护事业亟需人才。而目前文物保护学科发展与文物保护事业发展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严重滞后于行业需求。因此,必须推动文物保护学科建设,为文物保护事业持续培养人才,注入活力。
2.文物保护的多学科交叉性质
如上所述,文物保护具有显著的多学科交叉性质,其涉及且不限于考古学、物理学、化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等众多学科的知识。由于文物保护在教育系统的学科分类中不属于一级学科,文物保护专业在整个学科目录里的分布十分庞杂,过度分散的学科体系严重影响文物保护的招生、就业、科研,严重制约了文物保护学科的发展。并且,文物保护学科的多学科交叉性质已经不可能为任何一门一级学科所涵盖。在这种形势下,推动文物保护学科建设,增设文物保护为一级学科,使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发展则非常必要。
(二)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意义
文物保护人才培养质量与规模严重滞后于行业需求,是造成当下文物保护人才严重短缺的主要原因之一。推动文物保护学科建设是扩大文物保护人才培养规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文物保护人才短缺的现状。确立文物保护的独立学科地位,将促进文物保护学科规范化发展,使更多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文物保护相关方向,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提升人才培养持续性。确立文物保护的独立学科地位,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吸引更多高端人才从事文物保护研究和教育,建立健全与文物保护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文物保护学科建设过程中,将与考古学、物理学、化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等众多学科互通有无,形成常态化的多学科交叉与多技术融合。文物保护研究目前仍存在一些需要攻克的瓶颈问题,文物保护学科建设将有利于集中更多人才、更多学科力量和资源解决这些关键难题,极大地推动文物保护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科学保护水平提升,进而提升我国的文物保护修复承载能力,最大程度上减少文物的损失,使文物焕发生命力。
四、设立文物保护学科的可行性分析
(一)学科的界定标准
《辞海》对“学科”解释为:(1)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2)教学的科目,学校教学内容的基本单位[12]。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对学科的定义是“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13]。虽然目前对“学科”一词的解释尚存在不同意见,但学科本身应具有二重含义。第一是指科学或知识领域的门类;第二是指教育与人才培养的单位。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的“学科建设”中的学科,既具有第一重含义中的特征,又包含第二重意义:特别指高等学校或研究部门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而设立的教育与人才培养的单位。
如同学科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见解,作为学科应具备的学科标准目前也没有定论,目前影响力比较大的观点是刘仲林教授提出的六大标准:①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②有一群人从事研究、传播或教育活动,有代表性的论作问世;③有相对独立的范畴、原理或定律,有正在形成或已经形成的学科体系结构;④发展中学科具有独创性、超前性;发达学科具有系统性、严密性;⑤不是单纯由高层学科或相邻学科推演而来,其地位无法用其他学科替代;⑥能经受实践或实验的检验和否证(证伪)。凡是满足上述6条标准的研究领域可以称为学科[14]。
(二)文物保护学符合学科标准
国标《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和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均未将文物保护列为学科,也即从教育与人才培养单位的角度理解,文物保护并不是一门学科。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学科领域都被列入教育人才的学科目录。从科学或知识领域的门类角度理解,文物保护本身是否是一门学科呢?对照学科应具备的标准,我们认为文物保护学已经符合了成为一门学科的标准。
(1)文物保护学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文物保护学的研究对象是文物及与保护文物目的相关的理论、方法、材料、技术;其研究范围包括文物保护理论、文物病害及机理、文物材料学、文物与环境、文物信息、文物保护材料、文物保护技术、文物分析技术。(2)文物保护学的研究和从业群体众多,遍布众多高校、博物馆、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中心及其他科研院(所);以文物保护为主题的行业协会、学术期刊、学术会议、论坛、培训班、讲座也欣欣向荣;文物保护学的代表性论作已经有Cesare Brandi的《修复理论》[15]、Salvador Muñoz Viñas的《当代保护理论》[16]、王蕙贞的《文物保护学》[17]、Thomson的《博物馆环境》[18]、郭宏的《文物保存环境概论》[19]等经典著作。笔者近年出版了《文物保护基础理论》[20]一书,尝试探讨了文物保护的基础理论,希望也能给文物保护研究者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3)文物保护学和考古学的研究对象都包括文物,但两者的学科范畴不同,例如文物保护学范畴中文物与保存环境、真实性与保护、预防性保护等显然与考古学不同,也相对独立于其他任何学科;文物实体运动理论是文物保护学的核心理论,文物的信息、病害、实体状态都与文物实体运动有关,而文物实体作为复杂因素超长期作用下形成的特殊材料,其形成机理与运动规律都显著独立于现有学科的理论之外。(4)从材料的角度看,文物保护学是在研究和保护古代材料,目的是将携带丰富信息的古代材料尽可能长久、真实地保存下去,这是文物保护学独有的学科特质。随着文物保护学的发展,文物保护理论、文物环境、文物材料学、文物信息学、文物病害学等分支领域正逐渐发展壮大,以文物质地划分的纸质文物保护、纺织品文物保护、石质文物保护、金属类文物保护、古代建筑保护等已经形成相对独立的子领域,文物保护学的学科系统已经逐渐清晰和完善。(5)文物保护学是一门交叉学科,但它并不是简单地由多个学科拼合而成,而是利用多学科手段实现将文物长久真实地保存下去的一门特殊学科,任何一门学科都无法单独实现文物保护的目的,也无法替代文物保护学。(6)文物保护学的研究成果已经广泛应用到众多文物的保护中,预防性保护使得无数文物减缓或杜绝了病害,延长了保存寿命;妙手回春的保护技术成功挽救了无数垂危的文物。文物保护学已在无数保护实践中证明了自己。
当然,文物保护学仍然是一个年轻的、不够成熟的学科,其基本理论体系还不完善,内部研究范式还不成熟。我们应当将文物保护学视为一门“应然学科”,所谓“应然学科”,有两层意思:一是从时间上讲,它是指向未来的,即在将来一定能够成为成熟的学科;二是从人类自觉的学科意识上讲,我们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促使相关科学领域加速向成熟学科发展[21]。文物保护学已经是一门作为科学或知识领域门类的学科,却仍不是一门作为教育与人才培养单位的学科。然而,为人才培养而设立学科目录,应当是与国家战略、社会需求相适应的。随着国家、社会和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推动文物保护学科发展的重要性也愈发突出。文物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物质载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将其作为坚定文化自信、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根基,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2]。推动文物保护学科发展,打造文物保护研究和传承利用高地正当其势。
五、关于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增设文物保护学为一级学科
在目前的学科目录体系下,文物保护学仍不是一门一级学科,文物保护相关专业分散于近半数的学科门类和近20个一级学科之下,学科设置的不合理严重阻碍了我国文物保护学科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建设和教学工作,也不利于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因此,笔者建议在《学科分类与代码》(国标)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增设文物保护学为一级学科,下设多个二级学科(见表2)。文物保护学的交叉学科性质与历史学门类相差甚远,而文物保护学达到保护文物的最终目的,要靠技术的应用与实践,这一点更接近于工学门类,因此,将文物保护学列入工学门类比较合理。在学位授予上,可以根据实际研究方向选择授予工学或理学学位。
表2 文物保护学学科划分建议
(二)完善文物保护学科教学体系
文物保护学的学科建设与教学密不可分,现在文物保护领域已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但学生应该学习哪些知识,目前为止没有统一意见。因而,学生学什么,老师教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基本上各个学校、教师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在执行。笔者认为,文物保护学科教学体系,应该有如下框架(见图1):
图1 文物保护学科教学体系框架建议
1.基础知识。此板块主要使学生掌握与文物保护相关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背景知识,以及考古和文物等学科基础知识。这是本科阶段必须学习的内容。当然,根据需要有可能增加一些其他专业的通识教育,如地质学基础等。
2.专业基础。主要教授文物保护基本理念、文物保护发展史、文物保护基础理论、文物保护常用技术,以及文物制作技术。目的是让学生了解文物保护发展历史、重要案例、理念原则、国际宪章公约和文物的制作技术等内容。在文物保护通论部分,建议通过讲述文物保护理念,穿插部分哲学基本概念和思想。
3.分支理论。研究文物保护必须了解文物材料结构与性能、文物病害的发生与发育、文物信息(价值)属性、文物保护科学原理和理论方法、文物材料表界面与腐蚀,以及保护材料的作用、文物实体的孔隙结构及产生和发育过程等理论,这是文物保护分支理论的主要内容。
4.专门技术。按文物大类分别教授漆木器、纸张、纺织品、砖石质、金属器、古代建筑和土遗址文物保护技术,重点是案例教学,及上述保护技术的科学原理、材料、工艺,以及效果评估方法。专门技术中既包括文物的腐蚀防护、材料的降解反应抑制、污染物清除和脆弱文物的加固,又有传统的修复技法。
文物保护学科教学体系四大板块中,专业基础和分支理论板块彰显了文物保护学科特色,是与其他学科根本区别所在[23]。
上述板块分类中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主要针对本科教育设置,研究生的教学重点为深入讲解分支理论和专门技术,关注深度和前沿问题。文物保护的实践技能也同等重要,在本科和研究生课程设置上,应当提供一些实践课程,在修复保护和现场保护实践中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
六、结语
我国文物保护高等教育正在蓬勃发展,大量高校和学科领域都开设了文物保护相关专业或方向,每年为我国培养大量文物保护人才。但文物保护仍没有被认为是一门学科,其学科建设还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文物保护学科发展面临许多制约因素。当下,学科目录应当与国家战略、社会需求相适应,我国文物保护任务的严峻现状、文物保护人才的紧缺现状以及文物保护的学科交叉性质,使得推动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重要性愈发突出。文物保护学是一个年轻的、发展中的学科,我们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促使文物保护学加速向成熟学科发展。增设文物保护学为一级学科,完善文物保护教学体系,是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必要条件。希望文物保护人凝聚起来,共同推动文物保护的学科建设,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为守护我们的文化根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