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现状分析
2020-04-07王莉王平
王莉 王平
摘 要: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专家访谈法等综合研究方法,以宁夏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切入点,对宁夏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的历史背景、政策法规相关配套情况的现状、获批情况及特点等内容进行探究,以期为政府和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的整理、保护、传承和发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宁夏 区级 体育非物质文化 发展 现状
中图分类号:G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20)01(b)-0197-02
1 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历史背景
宁夏自2003年启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制定配套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建档、建立名录体系、建立传承基地、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积极探索保护方式,科学管理、规范保护、有效传承的保护体系基本形成,从而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发展等整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
2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情况的现状分析
通过查询和调查,宁夏人民政府2005年7月在全国较早制定了《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06年9月1日,由自治区人大颁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截至2019年6月,先后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宁政发[2007]8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1个配套政策及规定办法,为宁夏和各市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整理、保护和发展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依据。
3 宁夏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获批情况的分析
通过查询宁夏人民政府网站、宁夏文化和旅游厅,走访宁夏文化馆工作人员和网上查询,截至2019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分别于2007年、2009年、2012年、2016年、2019年批准确定了5批次10大类共87项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体育的划分类别、表现形式、运动实践等性质和特征,对4批次10大类共87项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分析、归纳和讨论,发现具有体育性的项目,大部分存在于项目名录中的传统舞蹈、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以及甚少的传统技艺中,便于之后的研究,现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归纳分成传统舞蹈体育类、传统体育类、传统技艺体育类、民俗体育类4个主类。
3.1 宁夏第一批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获批情况的分析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宁政发[2007]91号)》文件,共批准确定了31项。按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方法,其中传统舞蹈体育类有舞狮(海原胡湾狮子、中宁刘庙狮子)、舞龙、隋唐秧歌3个项目;传统体育类有回族踏脚、何家棍、打梭、方棋、南营武术杂技5个项目;民俗体育类有高台马社火1个项目,因此,第一批共有9个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3.2 宁夏第二批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获批情况的分析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宁政发[2009]64号)》文件,共批准确定了23项代表作名录和8项扩展项目名录。按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方法,传统体育类有张家枪、泾源回族“赶牛”(回族木球)、回族“武术—鱼尾剑、魔术—仙人摘豆、杂技—飞叉”5个项目;扩展项目中传统体育类有方棋1项目,因此,第二批共有6个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3.3 宁夏第三批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获批情况的分析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宁政发[2012]91号)》文件,共批准确定了8项代表作名录和6项扩展项目名录。按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方法,其中传统舞蹈体育类有:黄羊钱鞭、高跷(辛家高跷)2个项目;传统体育类有回族杨氏拳1个项目;扩展项目中传统舞蹈体育类有舞龙、舞狮2项目,因此,第三批共有5个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3.4 宁夏第四批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获批情况的分析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宁政发[2016]3号)》文件,共批准确定了21项代表性项目名录和10项扩展项目名录。按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方法,其中传统舞蹈体育类有盐池秧歌1个项目;传统体育类有回族打毛蛋(泾源)、吆逐、回族穆派魔术3个项目;代表性名录扩展项目中传统体育类有回族踏脚(西夏区)、回族木球2个项目,因此,第四批共有6个体育非物质文化遺产项目。
3.5 宁夏第五批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获批情况的分析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宁政发〔2019〕15号)》文件,共确定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30项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7项。按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方法,其中传统体育类有自然门徐氏武术(金凤区文体旅游局)、铁柱泉张家武术(盐池县文化馆)2个项目;代表性名录扩展项目中传统舞蹈体育类有舞龙(赵渠舞龙、青铜峡市文化馆)、高跷(高崖高跷、海原县文化旅游)2个项目,因此,第五批共有4个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基于以上分析和整理,宁夏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有30项,其中代表性项目名录23项,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7个项目。代表性项目名录23项包括传统舞蹈体育类有6个项目;传统体育类有16个项目;民俗体育类有1个项目;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7个项目包括传统舞蹈体育类有4个项目,传统体育类有3个项目。
4 结语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坚持科学保护和开发,增强保护与传承的能力和力度,突出项目的实践,营造和孕育保护与传承的环境和条件,使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践化、生活化、形象化、艺术化,能够活灵活现,达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方式和理念,提高保护、传承与开发的能力,弘扬宁夏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价值,加大和促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兴盛和振兴,大力实施保护和传承发展,不断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机制,提升宁夏区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能力,使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践更加活跃。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Z].2005.
[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Z].2006.
[3]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增补本[M].银川: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