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的路径研究
2020-04-07杨光
杨光
摘 要:为促进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更好地利于民生,本文以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现状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数理统计和访谈等方法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总量不足;居民对体育公共服务管理的满意度较低;体育健身指导员总量不足;体育公共活动组织次数少。针对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務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河南省 农村 体育公共服务 路径研究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20)01(b)-0181-03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是指在乡镇村区域内,为满足农村居民的公共体育需求,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所提供的体育服务和体育产品的总和[1]。河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较大比重,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与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健康中国背景下,加快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也是实现和谐中原和健康中原战略部署的重要途径,因此如何促进和提高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现状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中国期刊网和优秀硕博士论文中关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文献资料并认真研读理解,为本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2)问卷调查法。本研究共发放问卷700份,回收672份,回收率为96%,有效问卷658份,有效回收率为94%。
(3)数理统计法。运用数理统计软件对调查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
(4)访谈法。结合相关问题与有关专家进行探讨,为课题研究提供重要依据。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现状
2.1.1 体育公共服务管理现状
通过对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管理满意度的调查,23.8%的农民表示有负责体育健身的管理组织部门和负责人,这些管理部门和负责人会不定时的进行体育健身活动的宣传和组织,但这些负责人大多是村委会的委员,例如村妇联主任等,多数村里的体育公共服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也是根据活动需要临时选派人员或是身兼数职的村干部。52.9%的农民表示本村无体育管理组织部门和负责人,其中23.3%的农民表示不清楚本村是否有体育管理组织部门和专门的负责人。在选择本村有体育管理组织的157位村民中,20.5%的村民选择了满意,48.6%的村民选择了一般,30.9%的村民选择了不满意。通过进一步的走访得知,越是离市区较近的村庄,他们有体育公共服务管理部门的比例越高,反之,离市区越远的村庄存在的比例就会越小,这与农村的经济条件和是否接受上级检查的几率成正比。另外选择不清楚的村民他们对体育公共服务管理没有什么概念,甚至认为国家怎么会关心个人是否锻炼,自身未接触过与体育健身有关的组织和管理。
2.1.2 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现状
通过对河南省农村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调查得知,有20.4%的农民认为现有体育场地设施能够满足锻炼需要;26.1%的农民认为满足的情况为一般;53.5%的农民认为现有的体育场地设施不能满足村民健身的需要。通过进一步走访得知,离市区越近的村落或是具有发展特色的村落,其体育健身场地和器材的配置情况则越好,反之则越差。与农村体育管理组织部门的存在相同,上级政策的下达和政府拨款后的例行检查要求各村支部必须在要求范围内进行体育健身场地的修缮和器材的安置,为了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造成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的修缮过于强调美观的外表,而忽略了这些体育场地设施修缮的根本目的,例如有些村落配置的体育场地只在乎场地的面积,场地的规格而忽略了场地的位置和群众真正的实用性,部分场地设置的位置距离村民居住的村庄存在较大距离,大大的限制了村民使用的便利性,造成利用率不高,久而久之场地反而给村民提供了晾晒和堆放粮食的便利,长期闲置和暴力使用以及人为因素促使场地老化严重,体育器材损坏及报废成为常态。
2.1.3 体育健身指导员现状
通过对河南省农村居民的调查数据显示,选择无体育健身指导员的占64%;选择不清楚的占15%;选择有体育健身指导员的占21%,其中对选择有体育健身指导员的138位村民进行调查,有41.2%的村民对体育健身指导员比较满意,40.6%的居民选择一般,18.2%的居民表示不满意。通过实地走访得知,仅有部分村配备有专业的体育健身指导员,大部分村庄并未配备专业的体育健身指导员,主要由某些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所担任,而在有些村,体育健身指导员仅是虚职,有职无实。整体来看,在选择有体育健身指导员的村民中,其选择满意的比例也较高,选择不满意的比例相对比较低。对于知识储备相对于比较薄弱的农村来讲,村民比较愿意接受专业的体育健身指导进行指导。学习体育技能,更好地从事体育锻炼,从而去提高自身的健康程度。例如在农村最多见的就是体育和文化综合广场,这些广场一般建有夜间灯光篮球场和乒乓球台,面对这些政府投资并按照政府要求修缮的灯光综合篮球场和乒乓球台,一开始村民甚是欢喜,因为经常看体育类的比赛,尤其是篮球赛,看着运动员矫健的身姿,帅气的投篮和攻守相抗,激发他们参与的热情,由于缺乏专业的组织和指导人员,面对已有的场地,村民仅仅是三五成群用业余的动作投篮,久而久之,造成村民空有一腔热情,却不知如何去使用,随着热情逐渐的淡化,使这些优质资源变成了炎热夏季村民们乘风纳凉的好去处,这样不仅不能促进居民很好地进行体育锻炼,更是枉费了国家规划和投资的一片苦心。
2.1.4 体育公共活动组织现状
调查数据显示,70.1%的村民选择村里从未组织过任何体育活动,6%的村民对村里是否组织过体育活动选择不清楚,23.9%的村民选择村里有組织体育活动。其中在选择有体育活动的157位村民中,有50.3%的村民对已组织的体育活动比较满意,43.9%的村民选择了一般,5.8%的村民不满意村里面所组织的体育活动。通过对数据的进一步整理和分析得知,在选择本村有体育管理组织的村民同样也选择了本村有组织体育活动,并且村民对这些体育活动的满意度比较高。通过实地走访得知,有关体育管理组织在村里面组织的体育活动,主要以广场舞、腰鼓、打花棍、篮球投篮等趣味体育项目为主,主要为参与式奖励,大部分村民对活动效果比较满意,而且希望村里能够更多的组织此类比赛,让大家更多地参与其中,不仅丰富了大家辛苦的耕种生活,而且能够提高自身的健康程度。
2.2 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的路径研究
2.2.1 保障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因此农村居民的健康问题关乎河南省的整体发展,具有较高的战略高度。河南省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及发展中城市明显优于农村是政府职能部门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农民作为带动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之一,其应当享受均等的公共体育服务,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农村居民享有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权利,推进所有个体在体育公共服务面前都是人人平等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的新格局。
2.2.2 建立多渠道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资金供给途径
现有的体育公共服务发展中政府作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从政策的出台,资金的拨付,场地器材的购置修缮和安装呈一条龙垄断式供给,所产生的弊端已经显而易见,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独断式供给的问题和矛盾也将不断增大,为保障政府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和供给效益最大化,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同为主体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这不仅是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的进入能够弥补政府在高质量供给和特色供给方面存在的空白,以满足部分农村居民高质量的需求。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够很好地分担政府的供给压力,同时也能够提高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及效率。政府应当不断转变陈旧思想,突破现有困局,打造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主体新局面。
2.2.3 加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宣传力度
在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现状的走访调查中发现,相对于前些年农村居民对体育锻炼的认识已经有了质的改变,如今越来越多的居民能够正确认识体育锻炼的益处,大部分居民能利用农闲时间参与体育锻炼,这是体育本身的魅力更是职能部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工作的所取得的成效。近些年农村居民中高血压、高血糖以及脑梗并发症越来越多,这些疾病的出现不仅使人丧失了工作劳动能力,其医疗费用更是让一家人背上高额的经济负担,体育锻炼对这些疾病的预防,缓解和后期康复都具有较好的成效,所以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工作应当通过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强对农村居民进行体育锻炼在健康促进方面作用的宣传教育。通过体育健身宣传和体育信息咨询激发农村居民参与锻炼的热情,增强农村居民从事体育锻炼的意识,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
2.2.4 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工作才逐步得到政府的重视,由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工作初始阶段缺乏经验造成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呈模式化供给,政府的主观性较强,照搬城市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严重。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体育器材的投资、采购、安装及后期维护均有政府全权负责,从产品质量到后期维护存在较大漏洞,严重制约了公共体育服务的效益最大化,这种独揽及模式化的供给方式致使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工作成效欠佳。因此政府应转变供给方式,避免农村照搬城市和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模式化供给,本着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工作的供给方式。
2.2.5 提高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总量不足,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健身的需要。产生此结果的首要原因为政府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总数量与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其次,深层剖析造成这一结果还存在政府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存在偏差的原因,在供应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总量中还存在农村居民使用率极低的一部分供给,从而在无形中降低了农村居民的满足程度。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方面政府应当利用政策倾斜或是加大宣传鼓励,促使更多的市场和社会组织参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在提升供给总量减轻政府负担之余,市场和社会组织也能够得到相对的利益或自我实现,形成互赢互利、相融共生的和谐发展新常态。
2.2.6 优化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内容
现河南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内容主要以“硬件”为主,“软件”甚少,并且供给“硬件”比较单一,缺乏实用性和针对性。政府职能部门应理清为什么供给,为谁供给和供给效果这几个问题。供给目的并不是为了政绩和面子,是为了农村居民的健康问题,真正为农村居民谋福利。供给的使用者为农村居民,那么供给内容首要考虑其是否会用能用和实用,供给内容要围绕农村居民的身体特点,工作性质和文化水平等基础进行筛别。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为了政绩全部针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为主,也应考虑阻碍农村居民进行体育锻炼的阻力是什么,例如居民是否能挣脱陈旧思想、是否会使用器材、是否具有基础的项目运动技术等,这些都是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应经过实地考察决策后,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避免盲目的模式化供给,做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有保障。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在注重“硬件”以外,还应注重“软件”的补充,例如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信息宣传与咨询和体育活动组织等,参与体育锻炼意识,基本运动技能的掌握和了解体育场地器材的使用方法是阻碍农村居民参与体育锻炼重要因素,介于此,政府职能部门在进行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时要硬件软件两手抓,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体育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真正做到服务为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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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丽娜.山西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现状与对策研究[D].山西师范大学,2014.
[3] 郇昌店,肖林鹏,杨茜萍.县政府供给公共体育服务责任、困境与突破[J].山东体育科技2013,11(16):2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