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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馆社合作的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模式分析

2020-04-07柳军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儿童

柳军

摘 要:文章引入传播学理论,分析馆社合作背景下的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模式,提出图书馆与社会可以在推广主体、推广媒介、推广内容等多个维度进行深入合作,提升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效果。

中图分类号:G2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20)01-0004-03

关键词:馆社合作;儿童;数字阅读推广

信息化时代,儿童数字阅读呈现不断繁荣的态势,《2018年度数字阅读白皮书》显示儿童数字阅读呈现出高时长、高频率的阅读习惯。60%以上少儿数字阅读用户每次的阅读时长超过6小时[1]。由于数字阅读需要一定的心智基础,根据《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服务规范》的界定,本文中所指的儿童年龄段为4~12岁。

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是图书馆儿童阅读推广服务的主要类型之一,是公共图书馆顺应时代发展,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数字阅读观和掌握必要的数字阅读技能的需要。同时,公共服务机构与社会合作,开展多元协作、拓展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是当前我国解决公共服务能力亟待加强问题的重要手段。

1 馆社合作概念探源

馆社合作最早由李军英于2003年在《馆社合作 共创双赢——中文图书采购新模式初探》一文中提出,馆是指图书馆,社是指出版社,文中的馆社合作即图书馆与出版社合作,实现读者需求与出版社供给的对接,提升效率,合作共赢[2]。2011年,吕梅在《馆社合作 共促阅读——图书馆与社会合作推动青少年阅读推广》一文中将馆社中的“社”扩展为社会[3]。学界将前者称为狭义的馆社合作,将后者定义为广义的馆社合作。

李宏荣等将图书馆社会合作定义为图书馆与自身法人实体以外的社会机构和个人之间开展的多种形式的合作与共建[4]。李宏荣等的观点严格定义了馆社合作的主客体,但是对合作的目的没有进行阐述。

刘光容等将馆社合作定义为图书馆社会合作是由图书馆与合作客体(政府、企业、第三部门与社区)在政府的牵引下形成的合作,并持续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5]。但笔者认为,图书馆开展社会合作有强烈的自身动机,政府的引导并不是必要条件。

结合李宏荣、刘光荣等的定义,笔者认为,馆社合作指图书馆与自身法人实体以外的社会机构和个人之间开展合作并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以便更好地达成各自的使命和目标。

2 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模式分析

2.1 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模式

图书馆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本质是一种传播活动,遵循一般传播学理论,笔者引入“5W”传播模式进行分析,传播过程伴随五种基本要素,即谁(Who),说了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说(To Whom),取得了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6]。根据传播学理论,儿童数字阅读推广实则是推广主体、推广内容、推广渠道、推广对象等要素在一定时空范围的设计、组织、组合等,以达到提升儿童数字阅读技能和阅读水平的目标。

阅读推广主体(Who)是指由谁来进行儿童数字阅读推广,可以是个人或各种形式的组织、读者学校、读书会等,本文指的是图书馆。推广内容(Says What)是指推广什么问题,儿童数字阅读推广主要是推广面向儿童的适龄数字化阅读。推广媒介(In Which Channel)是指推广活动的平台、渠道等,如QQ、微信、微博等。推广媒介不仅仅是软件形式,而是软硬合一的,微信等平台没有手机等硬件的支撑不能直达推广对象。推广对象(To Whom)是指对谁进行推广,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对象自然是儿童。推广效果(With What Effect)是指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所要达到的效果,是否满足推广者的预期,通过推广效果的反馈对今后的推广活动进行完善。

图1展示了图书馆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一般模型:图书馆作为主体,依托自身的儿童数字阅读资源(推广内容)和新媒体渠道(推广媒介),针对儿童进行数字阅读推广,儿童数字阅读者将推广效果反馈给图书馆,从而不断改进推广方式。这种模式最大的问题在于图书馆进行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所需资源、渠道全都聚集在本馆,而儿童数字阅读推广要与众多面向其他对象或其他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争夺有限的资源,无法形成规模。

2.2 传统儿童数字阅读推广存在的问题

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终极目标是提升儿童的数字阅读能力,培育儿童的信息素养。但是,根据上述模型,传统图书馆儿童数字阅读推广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2.1 推广主体单一。针对未成年人进行数字阅读推广,是众多社会组织、教育机构及社会团体等的目标和使命之一。图书馆在进行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活动过程中,如果不与其他机构或社会团体等开展交流合作,极易在活动内容、形式及目的上形成路径依赖。单一主体的行为较多主体参与而言,存在自我修复及自我调整缓慢的问题,无法及时根据社会发展、儿童的心理变化及特点等对推广活动进行修正和调整,做到与时俱进。

2.2.2 兒童数字阅读资源有限。传统儿童数字阅读推广依托的资源平台是非常有限的,一方面,受财政预算限制,儿童数字阅读资源在图书馆全部文献采购中的占比不高;另一方面,儿童数字阅读资源在整个数字阅读资源中的占比也有限,数字资源采购要顾及绝大多数人群。以中山纪念图书馆为例,目前该馆数字资源总量超过100T,而儿童数字资源数量不足10T,占比约10%,依托有限的数字阅读资源对广大儿童进行阅读推广,在内容吸引力上与互联网免费资源相比并不占明显优势。同时,图书馆在采购儿童数字阅读资源方面偏重于科普、考试、绘本、动漫及国学类资源,不可能面面俱到,在课业辅导、文学修养、通识百科等方面投入较少。有限的数字阅读资源很难获得家长、教师及儿童的关注,而这也是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最大短板之一。

2.2.3 推广渠道狭窄。图书馆进行儿童数字阅读推广,一般都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等推广媒介,这些新媒体均以订阅的形式为用户提供服务。虽然儿童是推广对象,但新媒体的订阅用户一般是其监护人,信息经监护人筛选后才能被推广对象获取,极大地限制了阅读推广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此外,新媒体订阅用户数量也是有限的,2017年相关数据显示,广东省持证读者约为1,055万人,持证率不足10%,即使所有持证读者都是订阅用户,数量也不足全省人口的10%,如此狭窄的推广渠道无法吸引更多的儿童用户。

3 馆社合作儿童数字阅读推广多维实践——以中山纪念图书馆为例

通过馆社合作,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传播模型正发生着改变,“社”可以融入5W的多个环节中,改变传统的儿童数字阅读传播模式。

3.1 与Who(推广主体)融合——多主体推广模式

案例:中山纪念图书馆与中山电信公司合作开展寻找数字阅读小明星活动

从2017年开始,中山纪念图书馆与中山电信公司本着推动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共同使命,合作开展了寻找数字阅读小明星活动。活动在中山市10所中小学校面向中小学生派发数字阅读大礼包,礼包包括一张中国电信流量日租卡,卡号也是一张无门槛的数字阅读通行证,小读者通过这张通行证可以畅读中山纪念图书馆免费提供的移动图书馆中的所有数字阅读资源。推广活动在每所学校的每个班级选出一名数字阅读小明星,并颁发数字阅读小明星证书和奖品。整个活动为期2个月,活动期间共派发数字阅读大礼包8,000余个,评选出数字阅读小明星170余人。

通过馆社合作,本次活动的推广对象或者说受众得到了极大的扩充。在10所学校中,图书馆亲临现场进行派发宣传的有2所,其余8所由中山电信各分点组织人员进行推广。中山纪念图书馆和中山电信的合作形成了儿童数字阅读推广合力,产生了1+1>2的连锁反应:一方面,儿童数字阅读推广队伍更加强大,可以产生更大的推广势能;另一方面,类似于中山电信这样的营利性质企业,通过参与公益性普惠性事业可以显著提升自身的形象,兼顾企业的盈利性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的正向反馈机制。

3.2 与What(推广内容)融合——资源整合推广模式

案例:中山纪念图书馆与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共同建设“E启阅”数字资源平台

从2017年开始,在推动儿童数字阅读、提升儿童信息素养共同信念的感召下,中山纪念图书馆与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开始了合作探索,第一步就是双方共同建设中山市“E启阅”数字资源平台,为教师及儿童打造一站式的数字阅读平台。通过内容平台的打造,中山纪念图书馆儿童数字阅读资源总量得到了飞跃式的提升,由之前的4TB增加至34TB。同时,在年度少儿数字资源采购中分工合作,中山纪念图书馆侧重于趣味性、科普性及弘扬传统文化的少儿资源,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则侧重于与微课堂、电子课件及课程内容相关的少儿数字资源。平台的建成为儿童数字资源推广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内容平台,中山纪念图书馆的“E启阅”儿童数字阅读推广品牌活动全部依托该平台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3 与Which Channel(推广媒介)融合——渠道融合推广模式

案例:2018年由中山纪念图书馆主办,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协办的英语绘本秀

英语绘本秀以中山紀念图书馆购置的赛阅儿童英语绘本数据库中的优秀儿童绘本为绘本剧的参考绘本书,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利用教育网渠道配合发动市教育局管辖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合作的培训机构参与了本次活动,市教育局的微信平台同步更新最新的活动详情。比赛共收到120多个参赛作品,参与线上投票的读者多达32万人。通过馆社合作,依托中山市教育局的行政化渠道和新媒体渠道等,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渠道明显得到拓展,推广对象的参与度也得以显著提升。

3.4 与Who、What、Which Channel全要素融合——立体化馆社合作推广模式

案例:2019年中山纪念图书馆、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联合主办,并与《中山日报》合作开展第二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大赛

大赛以促进儿童开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数字阅读为主要目的。本次推广活动的推广主体为中山纪念图书馆与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大赛的推广内容平台为双方共同开发的“E启阅”数字资源平台。推广渠道整合了中山纪念图书馆、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及《中山日报》的渠道资源,利用《中山日报》的领先宣传渠道如中山日报APP、中山日报微信、中山报业小记者等,同时在中山纪念图书馆新媒体渠道及中山市教育局新媒体渠道进行同步宣传。通过全要素的馆社合作,中山市中小学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大赛信息,参与传统文化知识大赛。大赛共吸引了近40,000名中小学生参与,覆盖全市近300家中小学。三方的深层次合作,实际上是三方在儿童数字阅读推广、儿童信息素养教育、儿童数字阅读辅导等多方面有着共同的诉求或主张,通过优势资源的互补,把儿童数字阅读推向纵深的结果。

3.5 建立馆社合作共识层——儿童信息素养培育

中山纪念图书馆开展馆社合作是基于一种理念,即通过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提升中山市未成年人的数字素养和信息素养,目前这一理念也被越来越多的第三方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团体所认同。2017年,中山纪念图书馆与中山市教育信息中心共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儿童信息素养的提升与培育,制订了《中山市信息素养培育大使招募方案》《信息素养培育大使团章程》,自此信息素养培育成为中山纪念图书馆与社会合作开展儿童数字阅读推广的共同信念,建立起了牢不可破的共识层。

4 结语

基于馆社合作的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模式实际上远远不止上述由中山纪念图书馆实践的4种方式,图书馆可以与社会力量在Who、What、Which Channel三个要素中进行任意搭配组合,创新儿童数字阅读推广模式。馆社合作开展儿童数字阅读的共同出发点不仅在于数字阅读,更在于信息素养教育上,通过寻找共同点进行馆社合作,共促儿童数字阅读的持续稳定开展。

参考文献:

[1] 2018中国数字阅读白皮书[EB/OL].[2019-04-12].http://www.sohu.com/a/307718345_99957183.

[2] 李军英.馆社合作 共创双赢:中文图书采购新模式初探[J].图书馆学刊,2003(3):19-20.

[3] 吕梅.馆社合作 共促阅读:图书馆与社会合作推动青少年阅读推广[J].图书与情报,2011(1):91-94.

[4] 李宏荣,练六英.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的图书馆社会合作研究[J].图书馆论坛,2010(6):91-95.

[5] 刘光容,张兰,黄晓菁,等.图书馆社会合作动力机制研究:基于协同理论的分析[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7(7):26-30.

[6] 谢蓉.数字时代图书馆阅读推广模式研究[J].图书馆论坛,2012(3):23-27.

(编校:崔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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