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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施仁政:先秦儒家贫困治理的政策构想

2020-04-07梁晔赫

山西农经 2020年3期
关键词:贫困治理

梁晔赫

摘 要:为实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解决贫困问题是重要举措。扶贫攻坚战现已进入关键时期,需要调整思路,巩固现有成果,探索未来道路。先秦时期的儒家对贫困问题有过深入讨论,提出了制民之产、轻征薄敛等举措。这些主张和措施对我们今天打赢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贫困治理;先秦儒家;井田制;制民之产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3-0135-02         中国图书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因铁制农具的使用而提高,社会结构与土地所有制随之产生巨大变化,土地私有化水平也在不同阶层重新分配利益的过程中提高。一些大商人和新兴地主借土地私有化大量买卖及兼并土地,国家之间也因为争夺土地频频发动战争。为了满足战争所需,君主加大对人民的剥削,阶级矛盾极其尖锐,以致民生凋敝,百姓度日艰难,本就不富裕的普通百姓陷入贫困境地。对此,儒家提出实施仁政的构想解决贫困问题,具体就是正经界、制民之产、轻徭薄赋和社保兜底。

1  正经界与开井田

孟子认为,开井田可以解决经界不正的问题。孟子对井田的构想大致为“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每一方里的土地设为一个井田,每个井田有60 hm2,中间的6.67 hm2为公田,余下的53.33 hm2平均分配给8家农户作为私田。正如《诗经·小雅·大田》篇中描写的“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一样,这8家共同耕种公田,公田耕种完毕,再种自己的私田。开井田的设想一直备受争议,实际上解决人民温饱,消灭社会大贫现象才是儒家井田制思想的实质[1]。孟子设想的井田带有公有制色彩,土地收归国有,再由国家公平地分配给百姓,使其既能安定地生活在土地上,又能避免苛捐杂税的困扰,还能遏制土地兼并。井田制虽未被贯彻实施,但其作为一种能够解决贫困问题的土地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置民恒产

孟子在开井田构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制民之产”的主张,力图将百姓安定在土地上,使之免受颠沛流离之苦。如果说井田制帮助人民绾合于土地上,那么制民之产的构想就是百姓连接土地的强有力保障。

在古代,农事生产是本源,只要百姓努力生产,勤俭持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荀子·天论篇》)。因此,百姓勤奋耕种才能过上富裕的生活。“恒产论”亦有此意,“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能为。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孟子·梁惠王上》);“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孔子·里仁》)“恒产”,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百亩之田”“五亩之宅”“鸡豚狗彘之畜”,是赖以生存的稳固的产业,是生存的基础;“恒心”则是持久不变的志向,在儒家的语境下是对发展善端达到至圣境界的执着追求。能忍受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的清贫生活还不改志向的,恐怕只有颜回这样的士人。对于百姓来说,解决了温饱问题才能谈论其他,如果百姓没有恒产,就会胡思乱想,胡作非为。因此孟子和荀子提出给百姓安置恒产的想法,明君在制民之产的时候一定要达到“仰足以事父母,俯可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的标准。对此,他们提出了具体的政策设计。

首先,给予百姓生产生活的物质资料——耕地。其次,鼓励发展农副业,“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孟子·尽心上》),“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荀子·大略》)。这一设计可以解决百姓衣、食、住的基本问题,让百姓脱离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居无定所的贫困境地,又可以让百姓拥有恒心,不做违法乱纪之事。置民恒产的政策构想是儒家仁政思想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仁政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制民之产是仁政的根本。这一构想在当时土地私有制广泛发展的条件下,不仅可以解决贫困问题,还可以有效解放和发展生產力,是一个具有长远意义的想法。

3  轻徭薄赋

国家除了直接干预生产和分配过程之外,还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治理贫困。普天之下皆是王土和王臣,早期的统治者认为其理应控制农业生产的各个要素,即土地、劳力和水源,统治者声称他有权处理土地和生活于其上的人民[2]。在这一时期,百姓需要上缴两种税,一种是“税”,指的是征收农作物作为田税;一种是“徭役”,是成年男子义务性的劳役,包括修城、铺路、防卫乡里、戍守边疆等工作。为满足征伐所需,君主打破原来的公田制度,施行履田税,征发徭役也无视农时。这种收税方式加重了百姓负担,使贫困人口增多,是先秦儒学思想家极力反对的,他们主张“取于民有制”(《孟子·滕文公上》),税收应以是否于百姓有利为标准,反对“竭泽而渔”式的税收政策。先秦儒家轻税主张主要集中在“薄税敛”和“轻徭役”两方面。

(1)减少赋税。孔子认为“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春秋·左传·哀公十一年》),政策要适中、合理,使百姓有能力承受。孟子的薄税思想较之孔子的更加具体,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开设井田就是为了实施“耕者,助而不税”(《孟子·公孙丑上》)的薄税政策,划定公田与私田的范围,国君只能收取公田的田税,不能随意侵占私田的收成,这为减轻百姓负担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当时“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3个税种,孟子提出“君子用其一,缓其二”(《孟子·尽心下》)的做法,如果同时使用两种就会有百姓饿死,同时使用3种就会使社会倒退到没有人伦的野蛮时代。只有合理征税才能让百姓通过劳作摆脱贫困,过上富裕的生活。孟子的财政思想最突出的贡献在于其中隐含着最优税率的概念,即薄税敛并不是无限制地降低税率,而是根据国家规模、政府综合能力和国家治理需要,设置一个合适的赋税标准[3]。如果税收不足,国家也无法正常行使职能,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

《孟子·告子下》记载着孟子和魏国宰相白圭一次有关税率的讨论。白圭问孟子对于采用二十取一税率的想法,孟子回答说这是落后的貉国的做法,税率过低的国家没有城郭、宫室、宗庙、祭祀的礼节,没有与其他国家的互动,也没有各种行政机构和人员,一个国家缺少这些要素是万万不能的。最好的办法是尧舜时期实行的十中取一的税率,既不会收税太多使百姓苦不堪言,又不会让国家缺少职能部门,影响各项公共事务正常运转。很明显,孟子的税收主张也是援引先王的税收制度,从实际出发制定政策,以便减轻百姓负担。荀子对重税现象进行过激烈的批判,他认为“今之世而不然: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重田野之赋,以夺之食;苛关市之征,以难其事”(《荀子·富国》),聚敛是“召寇、肥敌、亡国、危身之道也”(《荀子·王制》)是明君不会去做的事。与孟子一样,荀子也主张单一税制,只征收农业税,“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荀子·王制》)。荀子也践行着低税理念,一方面赞同十中取一的税率:“田野什一”(《荀子·王制》);另一方面认可“相地而衰政”(《荀子·王制》)这种按照土地质量和产量征税的方式,也是一种轻税政策。还提出“上以法取焉”(《荀子·富国》)的要求,也就是说税收应依据法度,不可随意聚敛,这与孟子的井田制相同,都是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合理征收徭役。由于先秦时期生产力水平还不足以达到“人定胜天”的程度,所以當时的农业生产依旧是靠天吃饭,不违农时和使民以时显得尤为重要。孔子提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孟子认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署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按照时令安排农事生产物资就可以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荀子充分认识到“寒暑和节则五谷以时熟”(《荀子·富国》),“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殖”,“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则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荀子·王制》)的耕种规律。

4  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少而无父者谓之孤, 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鳏,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礼记·王制》)。在古代社会,这种无依无靠又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最容易陷入贫困的境地,这4种人需要帮助才能摆脱贫困处境,成为古代贫困救助的对象。在当时,国家大部分财富都掌握在君主手里,救助贫困人群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周公称赞文王“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尚书·无逸》)的做法,劝诫后世统治者也应如此。《周礼·地官·大司徒》载“大司徒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这说明在先王时期,社会保障已经成为一种制度被运用在日常治理中。受先王政策的影响,先秦儒家对这一群体给予了关注,认为“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孟子·梁惠王下》)。

(1)减免赋税、徭役。因生理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贫困的,需根据不同的情况减免赋税。老人和废疾者生活难以自理,需要人照顾,不仅要免除本人的徭役赋税,还应适当减少其家人的赋税。“八十者一子不事,九十者举家不事,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事”(《荀子·大略》),即家有八十岁老人的可有一个儿子不服役,有九十岁老人的全家不服役,无人照拂就不能生活的家中一人可不服役,使老人和废疾者能够得到基本的照顾。

(2)安置工作。对于那些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应为其提供工作机会,让这一群体有尊严地生活。荀子提到“五疾,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疑”(《荀子·王制》),意思是不仅要收养他们,还要根据其具备的能力提供工作岗位,如春秋时期常见的瞽人任乐师和刖者掌城门。

参考文献:

[1]陈长华.论儒家经济思想的社会立场[J].史林,1998(2):31-34.

[2]费正清.美国与中国[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

[3]刘琳.孟子经济思想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启示[J].齐鲁学刊,2013(5):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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