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源发展的社会政策思维助力“精准扶贫”
2017-06-29钱宁卜文虎
钱宁+卜文虎
摘 要:“精准扶贫”是中国政府在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的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议题和社会工程。运用发展型社会政策思维去分析“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内源发展策略,探讨农村社会工作运用内源发展理念参与“精准扶贫”,培育农村贫困社区及贫困者脱贫过程中的内源发展策略与方法,克服当前扶贫工作中过度行政化带来的贫困者依赖政府,被动脱贫的不良倾向,发展以主体性培育、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为内容的农村反贫困社会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治的农村贫困治理新格局,构成“精准扶贫”的基本内容。
关键词:精准扶贫;内源发展;农村社会工作;贫困治理
如何实现在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的战略目标,是当前中国社会从政府到民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发展议题,也是7 000万仍然处于贫困生活中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群众需要共同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在这一轮新的扶贫攻坚的战略追求中,“精准扶贫”作为反贫困的新举措,在突显政府解决贫困问题的决心和态度的同时,也提出了怎样才叫做扶贫中的“精准”和怎么做到精准扶贫,以及谁来做的问题。从当前“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情况来看,如何避免在新的扶贫攻坚中出现急于求成和简单化的偏差,防止因行政性的干预和各种外来资源的输入而使受援者产生对政府资金、社会帮扶的依赖,就成为反贫困行动中理论探讨、政策研究和实务推进等各个层面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必须要考虑的基本问题。本文以内源发展的社会政策理念为核心,把精准扶贫工作方略的实施放到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探讨在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反贫困的农村社会工作的策略和方法,以期对正在全面开展的“脱贫攻坚”行动提供一点建议。
一、以发展型社会政策为依托的内源发展观
“内源发展”概念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已出现,而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进入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务领域,并引起各国关注的原因,是20世紀的80年代初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一项研究计划:“对促进适应各国社会实际和需要的内源发展和多样化发展过程的社会文化条件、价值体系以及居民参加的动机和方式进行研究”。这一研究从历史和现实两方面总结二战以后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发展的经验教训,对各种关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理论和实践进行梳理,对它们的局限进行分析批判,特别是在各种现代化的话语系统下,后发现代化国家追赶型社会发展模式带来的不良后果进行反思而提出的新发展战略和政策思维。按照这种新发展观,“一个社会不能完全照搬另一个社会的发展模式,每一个国家都应根据本国的资源、需求、文化特性、思维结构和行动方式”,“找到适合其发展的模式和风格” [1 ]来确定自己的发展道路和政策路径,运用内源发展战略来解决自己发展中的问题。而所谓“内源发展”的理念强调的是“发展是人民的发展。人民的发展最核心的是人民的创造力和自主性的提高,它们必须是来自于人民的生活、自己的文化和从中形成的知识体系和价值观。” [2 ]因此,“内源发展”的理念,是把发展看作“生长的人自己的一种行动(一种努力、一种创举等等)” [3 ],强调各民族在解决发展时,应该是一个“由人自己并为自己来完成的发展过程”,“把发展的各种目标、道路、方法和所使用的技术等方面的考虑都归集到人的整体和统一体中去” [1 ]。
内源发展观的提出,将解决社会发展问题的焦点,集中到了人的主体性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上,为发展中国家开展反贫困行动提供了重要的哲学理念。对发展中国家摆脱他们对西方现代国家的依附性,探索自主发展道路产生了重要启示。但是,过于哲学化的讨论,使这一理念往往陷入逻辑应然的理想状态,而在实践上限制了内源发展理论对人们开展政策思考的社会想象力。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阿马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的出版,以发展人的真实自由为目标的“可行能力”理论,使内源发展的抽象观念能够具象为由各种“工具性自由”,即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防护性保护所组成的个人主体性所需要的实质自由,使这一发展观念的内涵得到了极大充实,其外延也扩展到实现人的主体能力的获得所需要的条件。在他看来,“这些工具性自由能帮助人们更自由地生活并提高他们在这些方面的整体能力。” [4 ]而获得了这些“工具性自由能直接扩展人们的可行能力”,并通过它们的“相互联系及互补性”而“相互强化” [4 ],能够增强人们应对现代化背景下市场经济体系不断扩张挑战的主体性。这将使我们在考虑发展政策时具有更广阔的视野,并在建构以内源发展为内涵的反贫困行动体系时具有更深刻的实践意义。
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的发展中,发展型社会政策形成了由众多理论观点和实际行动支持的研究谱系。这个谱系既包括了前面所提及的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也包括了安东尼·吉登斯的社会投资战略、詹姆斯·梅志里(James Midgley)的可持续生计理论、迈克尔·谢诺登(Michael Sherraden)的资产建设理论、艾伦·沃克(Alan Walker)的社会质量理论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政策创新意义的研究方式和方法论。这些理论的焦点都集中在以积极的社会政策干预穷人的生计过程,围绕着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培育进行投资,消除对穷人的社会排斥,减少其脆弱性,以增加他们的机会,增强他们的能力,形成可持续生计能力来促进他们的社会发展。
在发展型社会政策研究的谱系中,以梅志里为代表的整体性社会政策思维,在关于农村发展模式的探索方面提出的可持续生计发展政策框架,“把那些在传统上一般被主流现代化政策忽略的乡村群体的利益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将“焦点集中于老百姓身上……以更好地解决农村人群的迫切需要。” [5 ]这是一种把民众置于政策议程中心的思路,但又不是那种目光短浅和为实用主义所驱使的“民众需求第一” [5 ]的民本主义(或许某种意义上的民粹主义)。它是一种基于整体性社会政策思路的社会投资行动,这一政策思路不同于传统的意识形态支配下的规范性社会政策的国家主义、市场主义或平民主义思路,而是融合这三种思路,针对个人、家庭和社区面临的困境,建立国家、公民社会、民营商业部门和国际发展机构等政策行为人结合的共同行动,去增进他们的福利,提升他们的人力资本和劳动力的竞争力,增强社会凝聚力和抗击社会排斥的能力 [5 ]。按照这样的政策思路,农村发展中的可持续生计策略应统筹考虑“所有与生计维持相关的机遇与制约因素”。既要强调受益人的参与,也要协调政府部门、营利性机构、发展机构、社区和志愿者组织等的行为。要采取社会投资的方式去发展农民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为他们增加各种资产性积累创造条件。“因此,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来讲,这一过程可以通过实行传统的福利项目(诸如教育、健康和住房)或者以在关键性的非福利部门(诸如农业和资源保护部门)进行社会投资的方式来实现。” [5 ]
在农村可持续生计发展框架的陈述中,梅志里也特别提醒到,尽管整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不能寄希望于依靠单一机构来解决农村发展问题,而必须将多重行动者考虑在内。”但是,“善加组织”,注意协调不同机构、不同参与者的行为,以产生“整体大于部分”的结构性效果,也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关键。历史的经验证明,由于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的问题,不同的参与者和发展政策往往会相互竞争,彼此抵牾,导致农村发展计划的失败。譬如“有关受益人(或称‘利害关系人)参与的说法常常有高估现实的问题。”“要想把那些在社会层面上矛盾重重、在空间上七零八落的人群纳入发展工程和项目之中,会存在很多操作上的困难。”“一堆机构不恰当地凑在一起,各个组织以一种恶性的方式进行竞争并且毫无必要地重复行动(就像在‘整合性农村发展项目的案例中经常发生的那样)”,不仅会使扶贫计划失去预期的效果,更重要的是会破坏人们对发展的信心和对各种发展计划及其行为者的信任,使农村发展失去社会基础。因此,在可持续生计计划的工具性运用中,既要充分肯定国家在农村可持续生计发展中“独一无二的作用”,也应注意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服务供给领域“容易与草根阶层打成一片”,调解他们与政府关系的作用。同时也应该看到,地方社区“经常拥有极有价值的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以及关于地方生态和自然资源的地方性知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实现发展目标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国际发展组织对地方社区所提供的财政支持和服务起到的工具性作用,也推动了社会政策的变革。而私人部门作为可持续生计战略的“一个重要的合作伙伴,可以为农产品拓展营销渠道,也可以通过特殊的安排为小农产生者提供贷款。”总之,组织协调各个行为体之间的行为,与受益人进行充分的协商,“确定正确的先后顺序和建立最为恰当的制度安排,都是通向成功的关键环节。” [5 ]
二、“精准扶贫”中的内源发展战略
“精准扶贫”是中国政府根据到2020年国家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以及“到2020年让7 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①的要求而提出的扶贫政策新思路,也是国家在总结以往扶贫工作的经验,针对目前扶贫开发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如对贫困人口的“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够强”,“不同程度存在‘大水漫灌的现象”②而提出的工作方针。它把“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③作为现阶段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基本方略之一,明确了“精准扶贫”的目标和方法,成为各地开展“脱贫攻坚”行动的指导原则和行动纲领。在这一政策方针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大量机关干部“入村包户”,订立目标责任制,举地方财政之力,实施“脱贫攻坚”的“三年计划”、“五年计划”,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精准扶贫”攻坚行动来落实中央决策,并取得了一系列明显的效果。但是,在这一重大的国家行动战略的落实上,如何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实现“扶贫成果的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的目标,一些地方的做法却需要进行反思。
比如“谁来扶”和“怎么扶”的问题,许多地方采取的是领导干部做表率,干部职工总动员,入村包户,一对一,面对面地开展扶贫行动。这些措施以强有力的政治动员和行政干预为特色,以政府机构为主体和行动者,在精准扶贫的力度上也显得非常有力,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贫困人口的关心和负责任的态度。然而,我们知道,贫困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既有经济和政治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历史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到了脱贫攻坚的阶段,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中西部地区,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复杂的社会文化因素绝不仅仅是靠政治行动和经济干预措施就能解决贫困,需要广泛的社会动员和包括贫困群体在内的更多的行动者参与,以复杂的方式去应对复杂的问题,才能切实提高扶贫效果的可持續性,实现现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目标。因而,所谓“谁来扶”的问题,实质是谁是扶贫的主体和行动者的问题,而“怎么扶”则是如何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让包括贫困者和专业发展工作者在内的相关主体也参与到“脱贫攻坚”的行动中来的问题。
按照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分析框架,反贫困行动是由多个行动者组成的行动体系。其中,政府和行政体系固然是居于不可或缺的主导地位,专业人员和专业队伍的参与也是重要的保证。但是,“真正的扶贫是以小的增量投入激活巨大的存量,是帮助贫困者提升‘自主性的一个过程”,要在增强“贫困者的主体性上下功夫”④。从这一基本的方法论要求来理解精准扶贫,我们必须明白,过多的政府干预,过大的物质、技术和资金投入而又缺乏贫困者在脱贫过程中的责任担当,可能带来的后果是使贫困群众、贫困家庭、贫困社区产生依赖性,削弱他们自主解决问题的主体性和意愿。因此,“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的原则?譹?訛,对于解决好“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具有从战略到实践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政策指向性。从内源发展的观点看,“精准扶贫”应该瞄准贫困者的主体性培育,通过激发他们的内生性动力,培育可行能力,形成内源发展的主体,使之能够参与到脱贫行动中,才能最终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发展。
从发展可行能力的视角来理解“增强贫困者的主体性”,我们首先要把主体看作是一个由个人主体和社会系统组成的社会主体。它的内核是由个人的知识、经验和思想观念与价值观组成的主观世界。然而,这种主观性又是来源于它所处的生活世界:一个由它所生活的环境、文化、习俗、教育、制度和体制组成的社会系统。个人主体由这个社会系统所形塑、改变和再造。因而,任何主体的发展,能力的改善和提升都应从其所处的生活世界的改变入手,通过制度体制的改革、教育的完善、社区的移风易俗和文化创新、社会关系的调整和社会资本的培育等一系列的活动来实现。也只有如此,“增强贫困者的主体性”才不是单纯乐观主义的浪漫理想,也不是唯意志论的主观意念,而是可望可及之事,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也才能成为贫困地区通往全面小康社会可持续发展之路。
“增强贫困者的主体性”又是和“扶持谁”这一前提性问题联系在一起。为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当前我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和贫困人口的构成及其特点。这是在精准扶贫中培育贫困者主体性,推进内源发展的前提。在我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资源、机会和财富的分配不公带来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异和个人家庭收入差距扩大变得越来越严重,农村贫困格局也发生了新变化。李小云最近提出,农村贫困格局的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下,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催生大量的贫困人口,从贫困特性上看,可见这种贫困称之为转型贫困”。这一部分贫困人群中的一部分有机会在转型中获得发展机会而摆脱贫困,另一部分则会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而避免陷入贫困,还有一部分则会落入贫困陷阱,形成贫困的增量。“二是原来一直没有摆脱贫困的,而且处于贫困代际传递状态” [6 ]。这两部分贫困人群构成当前农村贫困人口的主体,增强他们的主体性,激活他们的内生发展能力,就成为精准扶贫的关键议题。
在增强贫困人口的主体性、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内源发展过程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能力是两项彼此关联的实践性议题。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工业化的冲击下,农村社区的原子化和空心化使农民失去了社区依托,变成脆弱群体。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村开发扶持的力度,出台大量涉农政策解决农村发展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遏制了农村社区衰落、农业生产力的下降和农民增收乏力的趋势,一些区位、交通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社区,在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中甚至反超城市,成为富裕农村。但是,在中西部脆弱程度较深、贫困人口存量较大的地区,社区衰落、劳动人口流失、资源匮乏,且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仍然是困扰社区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的基本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社区建设来夯实基础,借助“脱贫攻坚”计划和“精准扶贫”措施,通过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建立社区发展机构、发展农村教育、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等社区重建措施,激活社区潜能、整合社区资源,重建农村自组织体系来推动农民的组织化,增强社区、家庭和个人抗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各种生活风险的能力,形成以“社区能力建设为基础的内源发展” [7 ]新格局。在这个过程中,贫困者的主体性将由个人主体联合为社区主体,生存方式也将由原子化的个体生存转变为组织化生存,自主性及主体能力将得到极大的提升。
在农村反贫困的行动中,通过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来提升贫困地区农民经济能力,一直是扶贫工作的主要议题。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通过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以项目化的方式扶持产业,建立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来激活农业生产潜力,发展农村经济,开发式的扶贫政策在实践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随着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中第二、第三产業的不断发展,“经济增长的主要领域越来越远离贫困人口所能从事的产业……长期以来一直具有很强的减贫效应的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 [6 ],发展农业产业的减贫效果逐渐降低,靠开发式扶贫政策解决那些受脆弱性影响较大的贫困人口的问题,变得越来越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以解决贫困人口生计能力不足为主要目标的“可持续生计发展”政策框架就成为一个有用的工具。作为发展型社会政策主要支柱之一,可持续生计的发展思路,“其具体的工作一直集中在诸如贫困、脆弱性、农场体系、参与性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上。” [5 ]它的基本观点是:一个生计维持系统包括人们所拥有的能力、资产和维持生活的各种活动。对于可持续的农村生计而言,它追求的目标是多重的,既追求人们收入的增长,也要考虑增加他们受教育的机会、减少脆弱性和规避风险的社会保护与能力提升。而要实现这多重目标,就必须对人们进行社会投资:投资于教育、健康、从事各种农业和非农业生产的技能,以及改善环境和改变生活态度的能力与方法。通过这种社会投资,形成对他们有实际意义的可行能力,即拥有自主开展生计活动的财政资本、人力资本、物质资本、自然资本和社会资本等资产性资本,为推动他们的内源发展提供支持。
但是,内源发展并不是仅仅由社区和个人单独的行动构成的,尤其是处于困境中的贫困人口和贫困社区,其资源的短缺和能力不足,需要有外部力量的介入来激活内生动力,也需要有政策体制的支持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因此,内源发展战略并不排斥外部力量的介入来帮助贫困人群和他们的社区改善环境,为他们的生计发展提供支持。通过外因激发内部活力,为农村社区的内源发展提供协助,就构成关于内源发展战略的完整内涵。
三、通过农村社会工作推动“内源式”精准扶贫
农村社会工作是以“促进农村社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发展,改善村民的生活品质,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村民的发展能力,达到农村社区的公平、公正、生态、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8 ]为目标的社会工作样式。专业化的农村社会工作是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引导下,以社区为基础,以促进农村人们的自主发展为目的,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技巧去协助村民以自我发展的方式,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实现农村生产方式和人们生活方式在社会现代化变迁中的转变与发展。
在近二十年的探索中,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发展出一系列以反贫困和社区能力建设为基本议题的社会工作实务模式,并在实践中开展了以促进社区参与、改善社区治理、提升社区能力、发展社区文化、推动社区建设为内容的策略和方法探索,围绕扶贫、生计发展、能力建设、文化建设、城乡互助、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社区服务、农村生态与环境保护等不同议题,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服务,在所开展服务项目的农村社区产生了积极影响,极大地改善了这些社区的状况。在这些实践经验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社区内源发展,激活人的潜能及其身边资源,支持村民自主发展,作为农村社会工作的基本经验与核心价值,对反贫困及社区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实践价值。总结这些经验,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将对“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在“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中,以促进农村社区内源发展的理念为指导的农村社会工作,首先将人置于战略的中心地位,把精准扶贫的重点放在人身上,以培育和激发贫困社区、贫困家庭和贫困者的主体性与自我发展责任能力为基本着力点,关注他们的生活形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愿,发现他们的优势及局限,分辨和澄清他们的真实需要,用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助人方法去影响、改变他们的观念和行为,促进其发展动机的形成。我们之所以强调以人为中心的精准扶贫的重要性,是因为在以往的“扶贫”实践中,尽管也谈“以人为本”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是把贫困群众的物质需要当作工作的重点,把技术、项目和资金的投入当作主要的措施,而忽视受助者的想法和内心感受,忽视生活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和制约,以及他们在面对自然和社会的变化中所表现出来的智慧与知识,在各种压力和挑战中所形成的策略和技巧。因而,在扶贫行动中,农村社会工作从优势视角的观点出发,“致力于动员村庄及村民的力量(资源、智慧、知识、能力等)来实现他们目标和愿望,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9 ]而社会工作者则以协助者、陪伴者的角色开展服务,运用助人自助的方法去培育和发展贫困者的主体性,通过发掘他们的潜能,活化社区、家庭及个人的资源,来促成贫困社区的内源发展格局。
农村社会工作在反贫困中的另一个基本策略和方法,是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开展精准扶贫。按照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观,真实的自由是建立在人们所具备的可行能力基础上的行动自由,即对生活中的挑战和风险能够做出积极的回应,从而使他们摆脱困境,得到发展。在这里,社会工作所倡导的能力建设,不是简单地培养和发展某种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技能的问题,它也是一种态度、一种价值观和一种理解力及批判精神的培育与发展的过程。它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法和技巧的掌握与人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世界观的转变相结合的整体成长过程。因而,在反贫困行动中,农村社会工作必须把“精准”放在人的转变上,以“助人自助”为出发点,“自助助人”为归宿,把“授人以渔”和“授人以鱼”结合起来,开展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的精准扶贫,把扶贫的着力点放在社区能力、家庭能力和个人能力的激活培育上,针对贫困社区的社会环境、文化特质、生计方式、生活习俗、经济状况,以及贫困人群个人和家庭的具体困难,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技巧,不仅给予他们资金、技术、信息、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技能层面支持、辅导和培训,也针对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农村发展和现代化的缺陷和不足,开展观念更新和行为改变的社区教育、个别辅导。增强他们应对困难和挑战的能力,提升他们抗御生活风险、发展生计的个人家庭能力和社区集体行动的能力。
农村社会工作推进精准扶贫的第三种策略和方法,是针对当前农村社区组织化水平低,生产的个体化和社区生活的原子化导致的社区衰落,开展农村社区的组织建设。组织是人类应对自然和社会压力与挑战的最有效方法。通过组织化,人类摆脱了自然生存的状态,以各种形式的组织联合起来,进行合作交往,建构出形态多样的社会生活方式。对于贫困社区和贫困人群来说,组织化或再造组织化的社区及其个人的生产、生活形态,对实现他们的脱贫发展及政府实施的“精准扶贫”目标,具有关键战略的意义。诚如德鲁克所说,“现代社会,经济和社区的核心不是技术,也不是信息和生产率,而是作为‘生产成果的社会器官的管理有方的组织机构。” [10 ]然而,随着中国经济不断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市场经济不断向农村扩张,农村地区个体化的生产方式和原子化的社会状态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要求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愈加突出,社区的组织化也愈加迫切。在这样的背景下,贫困地区的农民不组织起来,会使他们“在面对有组织的市场力量和变化莫测的市场风险与社会风险时,变得非常脆弱和无能为力。” [11 ]因而,推动农村贫困社区的组织化,以有组织的方式去解决贫困问题,也就成为农村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工作,协助农民脱贫发展的重要内容。从以往农村社会工作的实践来看,运用社区组织的社区工作方法和沟通协调、互助合作的技巧去组织农民开展自助互助活动,帮助他们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社区协调组织,引进社会组织为村民提供解决他们生产和生活问题的协助和支持,对凝聚社区共识,激发社区活力,完善贫困治理结构,实现社区的内源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除了上述三方面的策略和方法外,农村社会工作在参与“精准扶贫”的攻坚行动中的另一个重要使命是移风易俗,推动贫困社区的文化建设。“文化是包含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习惯,它们都是直接地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需要。” [12 ]人们可以因为拥有一种文化而生活得稳定富裕、有成就感和幸福感,也会因为所拥有的文化而因循守旧,陷入困境。同时,文化又是一种因人的活动而不断生成、不断改变的创造过程。适应和创生、守成和变革作为人的文化行为的基本特质,全面而深刻地影响着人,塑造着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因此,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看,贫困是人们受到社会环境、传统习俗和生活观念的影响和制约而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这就是美国人类学者奥斯卡·刘易斯所說的“贫困文化”。在他看来,“‘贫困文化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模型的标签,是一个拥有自己的结构与理性的社会亚文化,它表达着‘在既定的历史和社会的脉络中,穷人所共享的有别于主流文化的一种生活方式。也表达着‘在阶层化、高度个人化的社会里,穷人对其边缘地位的适应或反应。” [13 ]对于生活在贫困文化中的个人、家庭或群体来说,仅仅减少物质贫困本质上不可能减少贫困的。因为它是一个根源于经济、社会、文化的综合现象,不消除贫困产生的社会文化根源,不作以改变人的生活信念、行为方式和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建设,贫困文化的存在既会阻碍人们脱贫意愿,又会再生出新的贫困。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我们认为,把精准扶贫同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既重视贫困者的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的物质文化建设,又重视精神文化和生活态度与行为方式的改变。通过文化建设来解决贫困社区及其成员自主发展的文化局限,为实现贫困者及其社区的内源发展提供文化支持。
當然,农村社会工作并非实现贫困社区内源发展的万能工具,也不是解决精准扶贫问题的点金石。它也有自身的局限和适用范围,也需要借助于政府、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来与国家实施的“精准扶贫”计划相对接,才能在内源发展的策略中发挥专业作用。这就要求农村社会工作必须把自己置于“精准扶贫”的整体战略中,与政府和社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扶贫机构开展专业合作,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技巧和方法参与到“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也要转变扶贫观念和工作方法,用社会治理的理念创新贫困治理方式,把现有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治理,变成具有广泛社会参与的社会治理过程,将过多的行政管理权让渡给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使农村社会工作有机会、有空间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多主体共治的贫困治理新格局,为实现以内源发展策略推进精准扶贫的最终目标创造条件。
注 释:
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11月29日)。
② “汪洋副总理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11月29日)。
④ 李昌平:“关于扶贫之一”,来源: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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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Policy Thinking with Endogenous Development
to Help“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
——On the Strategies and Methods of Rural Social Work
QIAN Ning,BU Wenhu
Abstract:“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is a major measure for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eliminate poverty in 2020,and it is also a major strategic issue and social project for Chinas social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ndogenous development strategy in the process of 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 by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policy thinking,and discusse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oncept of endogenous development in rural social work,develop the endogenous development strategies and methods in the proces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in poor rural communities and poor people to overcome the adverse tendencies of the poor people who are dependent on the government and passive poverty alleviation in the current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We should develop the social work bout anti-poverty in rural areas with the cultivation of subjectivity,ability construction,organ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form a new pattern of rural poverty governance,which is dominat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dominated by multiple subjects,which is the basic content of precise“Poverty Alleviation”.
Key words: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endogenous development;rural social work;poverty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