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新版自动驾驶车辆路测管理实施细则
2020-04-06田野
文/本刊记者 田野
2019年12月13日,北京发布了《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原有的自动驾驶路测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新细则首次定义了三个阶段的载人载物标准,使自动驾驶测试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2019年12月13日,为持续推进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工作,基于技术发展趋势,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同时,2018年3月印发的《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测试路段道路要求(试行)》(京交科发〔2018〕92号)废止。
此次新细则的发布,可以看作是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自动驾驶已经进入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进程,推动了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了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水平,为规范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工作提供了参考。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提升,对于自动驾驶的管理将会进一步细化。
“政策的修订是与产业的发展相匹配的,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不断提升,相应的道路测试标准也应该做出调整。此次新版细则的发布,也标志着自动驾驶已由技术研发向产业化落地发展。”中关村智能交通产业联盟秘书长吴琼表示。
那么,与2018版相比,2019版细则有哪些新变化?对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工作带来哪些影响?
新增载人载物及编队行驶测试
对照2018版细则,2019版对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新增了几点要求。
1.符合“三同原则”
初次申请自动驾驶道路测试时,一批次应不超过5辆且符合“三同原则”,即车辆型号、自动驾驶系统、传感器配置一致的原则。
2.一批次申请测试车辆可超过5辆
2018版中规定“测试主体一次性申请测试车辆不能超过五辆。”,而在2019版中,细则对此进行了修订,“只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测试主体一批次申请测试车辆可超过5辆”。具体要求如下:
已获得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试验用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累计完成不少于1万公里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里程(不限于“三同原则”车辆累计);最近1年内在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中未发生测试主体为主要责任的事故;最近1年内在第三方监管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
3.测试内容更加丰富,新增了载人、载物测试。
载人测试是指以提升、优化自动驾驶车辆乘坐体感以及人机交互性能等科学试验为目的开展的道路测试;载物测试是指以优化自动驾驶车辆在负载状态下性能等科学试验为目的开展的道路测试。
该项规定是国内首个高安全性的载人载物测试规定(搭载外部人员需满足50万公里测试里程),首次定义了三个阶段的载人载物技术要求,提高了自动驾驶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新增编队行驶测试,满足公路物流领域需求。
编队行驶测试是指测试车辆通过安装智能网联设备,在道路上具备编队行驶功能。编队行驶测试通常运用在商用车领域,其目的在于减少运输企业对于司机的需求,降低驾驶员的劳动强度,降低车辆油耗,减少卡车安全事故,降低运输企业成本。但是需注意,2019版细则要求“编队行驶测试不可做载人载物测试”。
政策修订与产业化发展相辅相成
随着智能汽车技术产品的不断完善、测试评价的逐步成熟以及量产进程的日益临近,相应的公共道路自动驾驶测试规范也需要不断更新,适时制定并发布智能汽车测试、准入、使用等环节的法律法规,为智能汽车技术研发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让相关企业及监管部门能够做到有法可依,从而进一步促进智能汽车产业快速、健康、有序的发展。
目前北京、上海、重庆相继发布了关于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随着测试工作深入开展以及测试范围逐步扩大,不断积累解决自动驾驶上路测试的相关经验,并将其逐步应用到我国整体立法工作中,对于加快推动我国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重要价值。
据吴琼介绍,在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方面北京已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北京市开放道路达64条,里程达255公里,覆盖了多样化的城市交通场景,已安全行驶超过88万公里,累计为13家企业、77辆测试车颁发道路测试用临时牌照。另外,北京市重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区、海淀区、房山区布局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四个区域依托各自产业基础和特点,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研发测试和示范应用,并联合推动了车联网先导区的建设,并初步具备从研发测试向示范运行与商业模式探索的基础。
同时,她也指出,对于企业而言,细则的出台有利于企业在研发自动驾驶产品、技术以及未来出行方案时,有更明确的框架和更为周到的考虑。
2017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已经给出了时间表:“到2025年,国家要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到2030年,建成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
“新细则的出台,也意味着我国自动驾驶车辆的道路测试工作已经走上了更加规范的道路。” 吴琼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