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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三重逻辑

2020-04-05徐琛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现实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性

徐琛

[摘 要]历史发展的特殊性造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特的社会形态特征。社会主义制度在建立初期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矛盾突出,这种客观现实带来的是历发展进程中各种异时态的公正问题渗透在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之中,且相互影响。

社会主义制度承载的公正的理想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张力、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特殊国情的结合、政府与市场的耦合,从本源到现实再到实践逻辑上层层递进,是中国当前复杂公正问题图谱中的根本性问题。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本源性;现实性;实践性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號:1008-410X(2020)02-0056-06

社会公正是世界上最难解的问题之一,一直是思想家、政治家不懈探索的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一种现实形态,其诞生、发展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其公正问题也比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更复杂。中国用七十年时间跨越了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不同阶段的公正问题被高度压缩在同一时空中,相互交缠相互作用,更加难以厘清和解决。其中,社会主义制度承载的公正的理想性与现实性的张力、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特殊国情的适应性、市场和政府的耦合,由抽象到具体,由普遍到特殊,由理论到政策,三重层层递进的逻辑问题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最基本的问题图谱,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务必直面和亟待解决的基础问题。

一、本源性问题——理想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张力

公正自产生之日起就面临着一些难以调和的问题,它们与公正共存亡,随着公正问题最终意义上解决而消散。

社会公正的实现受制于其本身蕴含的理念及其依附之土壤。由是,公正的应然性与实然性之间难以弥合的差距与公正问题如影随形,是公正困境之本源所在。

(一)公正的应然性与实然性之间的张力:人类社会发展的直接精神动因

公正起源于不公正。赫拉克利特明确指出,如果没有那些(不公正)事情,人们也就不知道公正的名字[1](P21)。公正与不公正相生相伴,应然性与实然性就是这两者关系的表现形式。应然性指公正的理想性,意指理想意义上的社会公正;实然性指公正的现实可能性,意指现实社会所能允许的公正,即应然公正在现实社会中实际达到的状态。现实世界往往是不尽人意的,达不到绝对的善美,在这种意义上公正的实然性意味着现实社会存在着不公正。社会公正反映了生活在不公正现实生活中人的理想诉求,是对现实的否定和超越,是在否定基础上的重构。

现实存在和理想本身之间的张力,为人类企图按照自己的理想改变世界的活动创造了基本前提。

社会公正成为人类改变世界最直接的精神动因,推动了社会公正不断由实然向应然演进。马克思明确提出,社会公正具有历史性,这个历史性就是公正的实然性。社会公正的实现程度受到客观历史条件的制约,“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2](P379)。每一次生产力的大发展,由于提高了社会的整体物质水平,

底层人民群众的地位、生活水平也由此得到了一定改善和提高,使得人民群众对公正社会的应然性期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暂时性的安抚,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相适应”。但这种相适应只是暂时性的,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只要社会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人们对社会公正的要求和追求就不会结束。可以说,对公正社会的应然状况的憧憬和期盼自始至终都或隐或显地埋藏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底,引导着人民群众为之不断奋斗。

(二)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根据历史发展规律得出的公正社会的初级形态

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个阶段,是马克思在批判旧世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规律预测的新世界。现代资本主义是以雇佣劳动制度为基础的、生产高度商品化现代化社会化的人类历史最后的和最隐蔽的阶级剥削社会,它的优点和缺点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历程均显露无遗。资本主义所能达到的生产力和效率毋庸置疑,“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P277)。现实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

同时,资本主义必然带来的贫富两极分化、对内对外的剥削暴露出它的本质是形式平等下的实质不平等,并不是人民群众意义上的公正社会。社会主义首先作为一个理论形态上的社会制度,它的诞生就是为了克服资本主义的缺点。社会主义在最初的理想模式、革命旗帜、现实努力中都大声地宣称要克服、能克服资本主义的不公正缺陷。在一定意义上讲,公平正义已成为社会主义的代名词,这也是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广有号召力,以及社会主义运动在二十世纪风起云涌的根本性原因。

(三)理想和理论的必然差距:社会主义制度承载的原生问题

作为取代资本主义的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承载着人们很高的期许和要求。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根据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克服资本主义缺陷的更先进的制度,是一个想要实现公平与效率、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充分结合统一的全新社会制度。然而,任何一个新的社会制度的诞生都是在旧制度的基础上,都必然带有它所代替的那个旧社会制度的痕迹,受到所继承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条件的制约。马克思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4](P304)。马克思明智而清醒地看到,那个消灭了阶级、消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个社会不公正的根源的未来社会,在建立初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所能实现的社会公正“总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4](P304),“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4](P305)。所以,即便是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预见,未来制度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也必然存在着一些公正问题。例如,在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旧的社会分工依然存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工业和农业、城乡之间的差别依然存在,劳动产品还不够丰富,劳动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因此,这一阶段对社会财富的分配只能依照按劳分配原则进行。由于按劳分配原则是按“同一尺度去计量”,“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4](P305)。马克思指出,“这些弊端,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4](P305)。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不能立时实现人民群众所渴望社会公正,这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使然。

马克思给出过公正问题的最终方案: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3](P243)。

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社会公正不再成为一个问题,应然和实然、理想与现实将统一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

二、现实性问题——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的结合

社会主义把握住历史的机遇,突破了资本主义的包围圈成为现实。然而,一方面,资本主义经过几百年的发展积淀和各种改良保持了一定的活力,并在世界格局中占据着绝对优势地位;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性基础普遍薄弱,处于劣势和被压迫的位置。社会主义国家一诞生就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如何使社会主义制度迅速、真实、具体地体现出应有的公正性质,证明跳跃性地选择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当合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本国国情结合得好不好是关键。

(一)跳跃发展到社会主义:受压迫人民追求社会公正的能动选择

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不是单一线性的,存在着偶然性和突发性,尤其当历史发展到世界历史阶段,社会跳跃发展的概率大大加强了。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不仅受到本国各种阶级力量发展的影响,还深刻地受到世界其他国家强力介入的影响;一个国家不仅能看到自己国家旧制度的坏处,还要看到优先发展到更高阶段的其他国家制度的优缺点。于是,落后国家有了更多的选择,一些国家能跨越“卡夫丁峡谷”直接进入更高的历史发展阶段的推论应运而生,并且在现实中确实成功了。这种成功并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饱受侵略和压迫的民族主体能动选择的革命成果。

随着资本主义将触角伸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它不仅在本国生产出自己的对立面,而且也在各个被侵略被殖民的国家培养着反对力量。压迫越重,

反抗越强。自19世纪40年代以来,中国人民不仅受到本国封建势力的压迫,还受多个帝国主义国家的剥削和压迫,受苦的程度在世界上都是少有的。因此,中国的有志之士睁眼向外看世界,看到各个帝国主义国家对内对外的残暴行为,而且有切肤之痛,对资本主义产生的怀疑产生、增长了。其时,马克思主义已发展成熟,为各国无产阶级运动提供了不仅是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的认识,使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从自在阶段逐渐走向自觉阶段,并且在沙皇俄国

试验成功,使社会主义制度从理论变为了现实。目光转向苏联,中国的先进分子看到了一个新生社会主义国家的崭新面貌和对被压迫民族的善意和帮助,看到了苏维埃国家受苦大众翻身作主人所爆发出来的勃勃生机,不自主地倾向于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的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迅速成立,公开将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目标写在自己的纲领和旗帜上,带领人民群众向着这个目标不懈努力,最终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了社会主义。中国跳过了资本主义制度直接选择了社会主义,这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是中国人民追求公正社会的能动性体现。

(二)落后的社会基础和社会制度公正性的时空错位: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公正的限定性前提

如果按照马克思预测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基础上,社会主义公正的实践问题可能不如实际中的那么多。社会主义制度可以由对社会有着更高期许的人们建立,然而生产力的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凭借人的热情直接提升。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是在经济、文化比较不发达的国度取得胜利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在一些生产远未实现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基础上开展的,这是中国必须直面的现实性问题。公平或平等很容易通过制度的构建达到,生产力、经济基础这一课如何补,并且不能延续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以赤祼祼的阶级压迫和殖民剥削迅速地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的老路,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伊始就不得不认真思考和妥善解决的核心问题。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公正的必答之题,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公正难题的集中表现。效率是人与自然矛盾关系中主体力量的体现,是生产力的功能性指针;公平的根本问题是对社会合作利益的合理分配,是生产关系的观念性反映。效率是公平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和源泉,一个公正的社会必然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效率)为基础,效率作为现实历史条件的表现形式,对公平具有直接的制约作用;

公平是效率得以存在的理由和保证条件。从最终目的而言,效率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人们对公平、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效率只有在社会公正那里才能获得自身存在的完满价值。公平与效率孰先孰后在西方政治哲学界是一个备受争执的话题。从理论上来说,社会主义制度的承诺既不是效率压倒公平,也不是公平限制效率,而是兼有效率公平。没有公平,社会主义的性质、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必然受到质疑;没有效率,公平只会是共同贫穷、低水平的平等,会让人得出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的结论。因此,道义上而言,社会主义制度自诞生之日就必须将效率与公平共同担负肩上,这是对社会主义制度公正的理论性要求,无论是效率先于公平,还是公平先于效率,在社会主义语境下都必然受到质疑。脱胎于落后而不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状况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前并不具备实现公平与效率天然相互统一的现实条件,只能在效率与公平问题的争论中艰难前行。

(三)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现实社会主义的必经之路

马克思在论述未来理想社会时明确指出,共产主义具有两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生活资料的无限增长,社会财富充分涌流;另一方面,阶级和剥削都已经彻底消灭,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社会差别已经完成消除,旧社会的分工不再存在,生产资料完全归社会所有,个人获得全面的发展和自由。这两方面的内在联系不可分割。以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认识和实践为例,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新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效率的需要,更是公平的需要。只有抓住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确立的公平和效率前提,才能真正明白新社会中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地位和价值所在。一方面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日益社会化的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其主要在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只有消灭了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个矛盾才能真正得到解决。另一方面是生产的无限扩大和人民有限購买能力的缩小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主要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能力缩小。从这个方面而言,剥削根源在于私有制,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制是解决这个矛盾的最终答案。人类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无论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还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都汇聚于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中心点上,这是社会发展规律作用的最终结果。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有其产生的前提条件,如果罔顾这个前提条件,贸然跨越生产力的发展直接长入纯粹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将会被不足以支撑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低层次生产力反噬。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建设初期普遍急于求成,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挫折。

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的具体实情相结合,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的必由之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条式的理解、对我国社会主义现实国情认识程度不足、外部势力围堵封锁的压力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上有时做得并不如意。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

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更注重生产关系改造方面,轻视、忽视甚至一度抹杀了经济基础的基本要求,最终导致生产力水平低下,公平由于缺乏物质性保障普遍陷入低水平的平均主义,人民生活普遍贫穷,连温饱都没完全解决。这样的公平是没有效率的公平,这种低水平的公平短时期内能为群众所接受,但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相对于新中国成立前的战祸连连、民不聊生,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社会安定、生命得到保障就是一大进步。

基于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广大人民群众普遍相信,随着独立主权的国家建立,更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只要大家齐心协力,积极肯干,就一定能过上理想中的好生活。新中国成立初期,整个中国的民族自豪感、人民群众被激发出的奋发向上的精神就是一个明证。然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最终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迫切改变贫穷落后的局面的愿意,实现人民对更公正更美好生活的向往,尤其是在与资本主义制度共存并相互竞争的历史背景下,有效率的公平才是人民真正所求。贫穷落后的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改变,就可能引起人们对社会道路选择的质疑。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理论社会主义的差距,逐步形成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公正之路的理性认识,开辟出一条新的探索之路。

三、实践性问题——政府与市场经济的耦合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认识逐渐回归到理性的道路上: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必须是有效率的公平、高生产力下的公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P373),社会主义本质论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指南,也成为处理效率与公平问题的基本方针。为了迅速摆脱贫穷和落后,补上生产力这一课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急切的问题,发展生产力成为全部工作的重心。

(一)市场经济的工具属性定位:社会主义也可以用的合理性基础

市场经济具有促进、调节经济发展的天然优良属性,能使以资本为核心的生产要素在最大利润的诱惑下在全国、全球范围内合理配置和流动。这一经济发展模式经过资本主义社会几百年发展得到了充分证明。同时,资本的逐利性使得它不具有关注结果分配是否公平的特性,这个特性是市场经济的附带物,不会因社会制度不同而改变。资本主义的制度属性决定了它以保护个人权利、私有财产为核心的根本要求,“最弱意义的国家”“政府只是守夜人”的论调在资本主义国家一直有着广泛的认知基础,即使政府在有限的范围运用各种手段调节分配、建立保障体系等,也只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框架范围内缓和矛盾、保证制度正常持续运转的手段。但即便这样,政府的干预因为违反资本主义的本质属性一直被广为诟病,这种认识随着资本主义发展的顺利或不顺利或强或弱。从根本上,只要资本主义的制度没有根本改变,

资本主义国家对政府对市场经济带来的两极分化及其他不公正的问题是否需要进行遏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肯定答案,社会公平正义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市场经济的双重属性使它的身上被打上了制度烙印——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它的工具属性被模糊了。

基于发展生产力的急迫要求,中国苦苦寻找着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式和途径。“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5](P203)。“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5](P148)。打破惯性思维,恢复市场经济的工具属性,在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这是一条适应中国生产力实际水平状况的途径。与资本主义不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了它即使以市场经济为手段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也要对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作用从一开始予以考虑、予以遏制。

(二)市场经济的作用与局限——政府在场与否的实践性难题

市场经济进入中国从一开始就在计划体制、政府的强力监控和干预之下,由小范围的、局部的试验逐步向大范围、全国推广。政府如何调控市场经济或者说政府应该监控市场的哪些方面,放开哪些方面,才能既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发展生产力的优点,又保证社会主义的公正属性,实现社会主义本质与市场经济手段的兼容?

从正面来看,在市场逐步引入过程中,市场经济内生机制必然带来的贫富分化问题引起党和人民警觉。“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6](P1032-1033),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遏制这种贫富分化现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渐次向“效率与公平并重”“更加注重公平”转变,这充分显示出我们党对市场经济两面性清醒而理性的认知。

从不足来看,政府越位、缺位导致公正问题大量涌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过程中,计划体制与市场经济共存的双轨制使体制内与体制外各种生产要素的

“剪刀差”成为一些有权力者或靠近权力者发家致富的手段,这样的交易由于处于一个灰色地带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于是权钱互相转化、互相利用,在相當长的一段时间内明目张胆地成为一部分权贵攫取利益的主要方式。

市场经济从来只强调平等竞争,并没有对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进行保障的义务,“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必然导致一部分被淘汰者陷入生存困境。这需要政府介入,通过社会再分配和其他调节保障措施到位,以确保每个人的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然而,20世纪90年代

旧有社会保障机制退出历史舞台的同时,新的保障制度没有及时地确立起来。市场经济不仅在经济领域内成为最主要的手段,

而且进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市场经济扩张成为市场社会,必然导致形态各异的社会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可能会从经济领域侵蚀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导致严重的机会不平等、身份不平等及政治不平等。

(三)市场和政府的耦合——一个未完的探索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生产力得到快速而长足的发展,中国经济面貌焕然一新,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经济的一种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任何人都不可能再对这个问题进行置疑。然而,对于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所产生、挟带的各种不公正问题同样不能忽视。

客观地说,中国转型时期各种社会不公问题的出现或加重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些问题更是市场经济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的结果,让市场经济为所有不公正问题负责,显然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论调。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提高效率优点的同时遏制其缺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然面对的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这个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解答,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7](P513)。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古希腊罗马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梅少粉

Triple Logic of Social Jus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Xu Chen

Abstract:The particularity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 has brought up the unique social characteristics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ocial production cannot match the superior socialist system makes various justice problems which should have existed at different times come into stage simultaneously. Tension between the ideal and reality of justice carried by the socialist system, the combination of the basic theory of socialism and the uniqueness of China and the coupling of government and market are the fundamental questions which we must solve in current times.

Key words: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ocial justice, originality, possibility, practicality

收稿日期:2019-09-15

作者簡介:徐 琛(1973-),女,江西上饶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党建部副教授,博士,天津 300191

本文系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问题研究”(批准号TJKS16-003)和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2019年度校院科研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实现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经验研究”(批准号TJDXKY19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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