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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语暴力事件中的群体情绪感染研究

2020-04-01杨诗涵杨英新

新媒体研究 2020年23期

杨诗涵 杨英新

摘 要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暴力事件频发,部分网民自以为代表正义在社交媒体中迅速集结,对新闻当事人进行口诛笔伐,尤其是明星等公众人物,时常沦为被网暴的对象。文中选取“蔡徐坤B站事件”“申洁争取中心位事件”等网络言语暴力案例,分析得出网络言语暴力事件中的群体情绪感染受谴责型情绪、主体性丧失和组织支持等因素影响,并对此提出提升公众媒介素养,社交媒体平台加强自治以及加强信息传播监管,以预防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 网络言语暴力;群体情绪;谴责性情绪;情绪感染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20)23-0088-03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科联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9030503010)阶段性成果。

1 相关概念简述

根据相关文献分析,“网络暴力”具有以下特征:发生在网络世界,以道德名义恶意制裁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属于群体性行为,网络群体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进行追查公布,并进行语言攻击;对当事人现实生活造成实质伤害[ 1 ]。李华君等将网络暴力分为言语暴力、隐私泄露以及线下恶性群体性行为,其中言语暴力主要表现为话语攻击、恶搞、道德审判等,所涉群体尤以明星等公众人物居多[ 2 ]。在“蔡徐坤B站事件”“申洁争取中心位事件”等案例中,当事人遭受的也主要为网络言语暴力。

情绪是一种具有组织性且持续变化的心理状态,埃克曼将其分为愤怒、厌恶、恐惧、快乐、悲伤和惊讶等六种基本情绪[3]。海特使用情绪簇的概念,将情绪分为基本情绪和道德情绪,道德情绪包括谴责他人(愤怒、厌恶、鄙视)、自我意识(内疚、羞愧)、他人遭遇(疫情、怜悯、惋惜)、赞美他人(崇敬、感激)以及其他情绪[4]。

人们通过捕捉他人的情绪来感知周边人的情感变化的交互过程被称为情绪感染[5]。大多网络暴力事件中都涉及受争议、触犯伦理道德的因素,这时部分网民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网民受同一事件的影响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因情绪感染而迅速形成暂时的群体,学者将这种群体内部成员间的情绪感染交互过程称为群体情绪感染。

2 網络暴力事件中的群体情绪感染

2.1 群体情绪感染中的谴责性情绪

史密斯等人发现在群体或组织中存在情绪感染,并能在群体成员间形成交互作用的情绪循环,推动形成同质化的情绪状态和社会认知[6]。在网络言语暴力事件中,网民主要受谴责型情绪的感染,发表言论时充满愤怒和鄙视。

网民在社交媒体中进行交流时,往往会按偏好形成趣味相投的群体,在这个过程中,网民不断加深其刻板印象,如部分人会对东北人、富二代等存在固有成见。蔡徐坤作为偶像,身上也带有“流量明星”“小鲜肉”等标签,与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组织合作后,一些网友以其形象与篮球运动不符为由头,创作恶搞视频,并进行言语暴力,以抒发不满。其他网友还未了解事情经过,见势便也加入谩骂队伍中。在B站有关蔡徐坤的视频中,大多是通过换脸、重复等手段恶意剪辑,发布满屏“鸡你太美”弹幕的用户中,跟风抹黑的人数不得而知。

同样的网络言语暴力多发生于年轻一代的艺人明星群体,如2020年3月播出的《青春有你2》节目中,参赛选手申洁及其姐妹四人因争取中心位而遭全网嘲讽。豆瓣小组成为网民言语暴力的聚集地,网友不时在小组中发布申洁等人的恶搞图,在评论中清一色地使用“鲶鱼”“丑”等贬义词语攻击其长相。豆瓣小组的相关讨论中充分体现了网民的厌恶和鄙视等谴责型情绪,在聚集于豆瓣的网友群体情绪感染下,对申洁姐妹的网暴也愈演愈烈。社交媒体是网民自由讨论的重要平台,但网络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网民参差不齐的媒介素养使得部分网友在发表意见时,常使用不理性和攻击性的语言煽动形成群体谴责型情绪。

2.2 网民在群体情绪感染中丧失主体性

波诺和伊利斯发现在群体情绪感染过程中,群体领导者起着重要作用,领导者的情绪无论正面抑或负面都会感染群体成员。根据美国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的两级传播理论,在大众传播中,信息并不是直接流向受众,而是要经过意见领袖这个中间环节,即大众传播——意见领袖——一般受众[7]。这就使得网民更易受领导者的引导而丧失自身的主体性。

在社交媒体中,拥有上万粉丝的博主都称得上是意见领袖,他们对关注自己的粉丝有着极高的影响力,也极易煽动网民情绪。

蔡徐坤事件中,B站“五毛钱的宿命”“猫店”等多名用户制作的恶搞视频播放量达千万,转发也达数十万。网民受意见领袖的引导集结成群,在冲动易变的群体情绪感染下,关注点集中于吐槽蔡徐坤打篮球的动作,没有人在意蔡徐坤与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合作的初衷,只是借蔡徐坤作为新生代偶像的影响力,号召大家关注篮球运动。可以看出,部分自媒体为吸引受众,抢夺舆论话语权而一味发布缺乏理性的内容带节奏,受意见领袖的引导,网民集结成群,在冲动易变的群体情绪感染下,个人主体性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集体的冲动急躁,进而引发网络暴力事件。

2.3 组织支持下的群体情绪感染

有学者指出群体成员的组织支持感显著影响群体成员的情绪状态,组织支持感是指成员对组织如何看待他们的贡献并关心他们利益的一种总体知觉和信念。

在申洁争取中心位以及蔡徐坤事件中,微博、豆瓣和B站等平台的恶搞视频和图片明显侵犯其肖像权,甚至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相关视频却始终没有下架,这一做法无疑于默许这些“主犯”的网络暴力行为。截至2020年4月3日,在B站以“蔡徐坤”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得到的视频达50页,共1 000条,发布时间跨度从2019年3月到2020年4月,仍在不断更新。其中大多数是作者恶意剪辑的鬼畜视频,播放量最高的达1 558万,弹幕也满是对蔡徐坤篮球水平、舞蹈等的贬义评价。媒体平台本该在信息传播中承担审核确认的作用,却并没有对相关视频和传播者进行下架或关闭账号的处罚,其他创作者更无收手之意。

媒体组织的不作为,使得部分网友感知到一种变相的组织支持感,相关恶意视频和图片持续传播,且更新不断,甚至贬低相关明星成为一种“政治正确”。

3 群体情绪感染下的网络言语暴力规避对策

3.1 提升公众媒介素养

在信息爆炸的互联网时代,网民每天面对呈指数增长的信息,为免受群体情绪感染的影响,需要提升自身媒介素养,提高对信息的辨别能力,在全社会范围提升媒介素养,需要学校教育的配合。据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19岁以下,也就是中小学阶段的网民,占总数21.8%,他们也是社交平台中最活跃的用户。但处于这一年龄层的网民心智还未成熟,容易受外界干扰诱导,这就需要学校定期开展媒介素养教育课程,帮助中小学生正确使用社交软件,培养辨别真伪的能力,拒绝对网络信息盲信盲从。同时也应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软件的时间,B站用户发布弹幕前,首先要答100道题来学习弹幕礼仪,但很多视频中仍然有恶意刷屏、发布侮辱性言论等现象。为规避这一现象,还需在学校开设相关课程,更大范围地普及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全民信息甄别能力,做到理性思考,避免受不良媒体或他人的操控误导。

另外,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治理滞后,部分用户常在社交网络中表现出有违现实生活伦理道德的一面。社交软件可以设计使用规范并普及,根据用户年龄及使用时间等信息,设置用户等级,每升一级可以获得更多使用权限,同时也需要回答更多使用规范测试题。一条攻击性言论可能不足挂齿,但若人人不负责任地把谩骂他人当作消遣,网络将是一片乱象,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中伤者。网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的一部分,同样受到现实法律道德的制约,公众在网络世界中也应保持客观公正,尊重他人,自觉抵制低俗信息,提高道德修养。每个人都应为自己在网络社交平台中的言行担负起责任,做到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传谣。媒体平台应完善相关监管工作,确保用户为自己在社交平台中的言行担负责任。

3.2 平台加强自治

随着媒介技术变迁,专业化的新闻生产受到自媒体、公民新闻等新闻生产形式的冲击,因此社交媒体平台必须承担起把关人的角色,做好信息核查工作。当前各社交平台仍需培养建立专业审核团队,并开发相关程序屏蔽不良信息。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因此舆情监测在预防网络暴力中尤为重要,监测部门应实时监督,及时发现互联网中的侮辱诽谤、伤害他人权益的信息,并进行治理。在失真和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进一步传播之前,媒体平台应加强信息筛选和过滤,从源头治理。另外,社交平台应主动设置议程,在主页、头条等显著位置加大宣传正面报道,优先推送权威性媒体消息,遏制信息来源不明的内容的传播。对平台入驻的博主也应严格管理,我国于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强调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违法活动,各社交媒体平台应积极响应并落实相关规定,对发布虚假有害信息的博主,依据严重程度,进行视频下架、禁言、封号等处罚。

3.3 加强信息传播监管

许多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源于网络中存在大量失实信息,政府相关部门应抢夺网络话语权,对引发公众关注的舆情事件及时发声,避免公众受不良媒体的错误引导而丧失理性,充斥于网络中一味宣泄谴责性情绪。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相关部门应关注公众诉求,重视正面报道,宣扬正能量,杜绝网络暴力。另外还需依靠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管理,保证法律具体实施,我国互联网信息监管制度在不断完善,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事件仍然不减,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还应落实各地监管。除公众对明星群体的网络言语暴力外,一些不良社会新闻如医患矛盾、婆媳矛盾、伪科学信息等的传播也容易造成整个社会的低俗化,降低民众的判断力,媒体应重视熱点事件的变化,制定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通过电视、广播电台、社交软件等渠道大力进行正面报道,体现出人文关怀,缓和社会矛盾并倡导正确的价值观,给公众以正面引导,避免其陷入群体谴责性情绪的漩涡。

4 结语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不断登上热搜,对当事人造成或大或小的伤害,文章选取“蔡徐坤B站事件”“申洁争取中心位事件”等网络言语暴力案例,分析了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参与者在组织支持下,受到群体情绪感染,进而形成谴责性情绪且主体性丧失,对此提出在学校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社交媒体平台加强自治以及加强信息传播监管的对策,对网络暴力事件进行规避。在网络时代,社交媒体平台的互动性、隐匿性等特点给用户提供了随时成群的条件,但用户更应保持理性,避免成为勒庞所说的无意识、情感极端的乌合之众,在群体情绪感染中迷失自我。

参考文献

[1]王浩宇.青少年.“网络暴力”现象的形成原因和治理对策[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1,21(4):11-14.

[2]李华君,曾留馨,滕姗姗.网络暴力的发展研究:内涵类型、现状特征与治理对策——基于2012—2016年30起典型网络暴力事件分析[J].情报杂志,2017,36(9):139-145.

[3]叶勇豪,许燕,朱一杰,等.网民对“人祸”事件的道德情绪特点——基于微博大数据研究[J].心理学报,2016,48(3):290-304.

[4]刘绩宏,柯惠新.道德心理的舆论张力:网络谣言向网络暴力的演化模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国际新闻界,2018,40(7):37-61.

[5]王潇,李文忠,杜建刚.情绪感染理论研究述评[J].心理科学进展,2010,18(8):1236-1245.

[6]田维钢.微博评论中的网民情绪传播机制及策略[J].当代传播,2019(1):66-69.

[7]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