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病态人格与现实、历史的凝视和书写
2020-04-01王春林
[——《惠比寿花园广场》(黑孩)——《是无等等》(方方)——《连尔居》(熊育群)——《人,或所有的士兵》(邓一光)——《别字》(王松)——《丹河峡谷》(陈河)——《老雷》(楚荷)]
面对黑孩的长篇小说《惠比寿花园广场》(载《收获》2019年第6期),首先需要关注的就是何为“惠比寿花园广场”,以及黑孩到底为什么要采取如此一种小说命名方式。惠比寿花园广场,既是日本东京的地标性景点和知名商业中心,也是不少影视剧颇为青睐的拍摄外景地。因此,作为小说中主要场景的“惠比寿”显然就是现代欲望与成功的象征,同时它也像是一个炫目而虚幻的影棚,小说中的移民者“我”暗下决心想要入住“惠比寿”,以及入住“惠比寿”之后的经历也像是幻梦一场。
其实,就“我”所具备的各方面条件,距能够居住在“惠比寿”还相当遥远。直到偶遇在日朝鲜人韩子煊,“我”才最终得以如愿以偿,但事实远未这么简单。韩子煊实际上是一位充满现代病态人格的人物形象,具体来说,有以下三方面不容忽视。
其一,他长期以近乎于“讹诈”的无赖方式居住在惠比寿花园广场。在“我”和韩子煊一起入住惠比寿花园广场的时候,面对着每个月多达十九万八千元的高额房租,“我”曾经明确表达过退缩之意,但韩子煊却执意要把房子租下来。而且,韩子煊还和“我”达成了这样一个明确的协议:“两个人同居后,房费由他来交,我负责衣食和煤气水电费。”面对韩子煊这个多少有点出乎意料之外的提议,“我”唯有一声不作,因为依照这个协议执行下来,“韩子煊的负担明显比我的负担大”。然而,只有等到“我”后来从房东太太吉田那里了解到事情真相的时候,方才彻底明白韩子煊为什么要主动提出由他自己来承担高额的房费。事实上,韩子煊巧妙地钻了法律的空子,一次房费也没付过,以一种近乎“讹诈”的无赖方式居住在了惠比寿花园广场。一直到双方情感破裂之后,都丝毫未见他有主动搬出惠比寿花园广场的迹象。
其二,韩子煊長期扮演着一个四处招摇诈骗的国际掮客形象。小说中“我”原本以为他是在各国奔走做生意,后来才慢慢发现他是在骗人:“他不过是认识了几个中国人,根据中国人的职业,他随便立出一个项目,然后用这个项目骗日本人投资。钱骗到手,他立刻就去中国住高级宾馆,请客吃饭,唱卡拉OK。钱花光了他就回来了。”也因此,虽然只是与韩子煊接触了不长的时间,“我”妈妈就已经看穿了他这种不堪的老底:“无论韩子煊手里进多少钱,他的处境都无法改变。”从与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那里,“我”更进一步了解到,原来,韩子煊的如此一种不堪状况,其实早在他与“我”结识之前就已经开始了。正因为如此,“我”才强烈地意识到,生活在自己身边的韩子煊,其实是一颗非常可怕的定时炸弹。
即使已经到了如此一种不堪的地步,韩子煊不仅不知悔改,反而在变本加厉地继续向深渊滑行。这一点,集中不过地表现在他向“我”无休无止地贪婪索取上。其实,韩子煊对“我”的索取,在他试图推脱八十万元房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因为知道“我”身为一个作家有着稿费收入,韩子煊更是把贪婪的目光牢牢地盯在了这一笔钱上。但韩子煊根本就不知道,他如此一种充满算计色彩的行为,早已在不经意间严重冒犯了“我”的尊严:“对于我来说,写作是我的生命,是我唯一的信仰。如果为了生活而不得不去赚钱的话,我愿意以打工来赚钱,而不是用文学来赚钱。”正因为写作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如此神圣,所以,韩子煊那种算计稿费的行为方才令“我”感觉特别不舒服。关键问题在于,即使已经遭到了“我”的多次严词拒绝,但恬不知耻的韩子煊仍然在不择手段地试图有所索取。他的一个极端行为,就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扣押了“我”的护照与存折,自称要代为“管理”,所谓的“管理”不过是“投资”的别一种客气的表达方式而已。因此,对韩子煊的行为动机早已洞若观火的“我”才会骤然出手,甚至动用一把锋利的水果刀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三,总是惶惶若丧家之犬的韩子煊,竟然有着某种牢不可破的政治情结。韩子煊出生于韩国,十六岁时,父亲因拥护朝鲜而被韩国政府逮捕,为免受牵连,其母设法让他偷渡来到日本。正如同大多数偷渡者一样,韩子煊有着一种堪称屈辱的偷渡体验。如此一种特别的人生经历,肯定会在韩子煊的内心深处刻下深深的烙印。或许也因为是偷渡入境者的缘故,为了生存,聪明过人的韩子煊竟然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了一套带有混世性质的生存哲学。另外,这一经历也使韩子煊成为无根的漂泊者,他对母亲的感情所牵系的其实是连韩子煊自己也理不清楚的家国归属问题。需要注意的是,韩子煊并不仅仅是单一的存在,在这部《惠比寿花园广场》中,由韩子煊而进一步牵扯出的,是一个涉及到庞大生存群体的“在日朝鲜人”的问题。另外,虽然韩子煊除了后来的短暂到访之外,并没有过在朝鲜的具体生活经历,但父亲当年亲朝鲜的政治立场,深刻地影响到了他的现实政治选择。因此,在“我”的理解中,韩子煊绝对属于那种思想跟不上时代演进步伐的落伍者,或者也可以被看作是既往政治时代的一个“活化石”。
四处招摇撞骗的无赖“渣男”本性与难以彻底消解的政治情结,二者叠加在一起,共同构成了韩子煊这一人物形象堪称丰富的人性复杂性。
韩子煊的“渣男”本性并没有止步于以上数端,在同居过程中,“我”还进一步获悉了解到其他一些问题的存在。首先,是韩子煊面对女性时色狼本性的大暴露。韩子煊日常生活中女伴的更换之频繁,让人咋舌。其次,是韩子煊知错不改的拒绝悔改态度。尽管韩子煊一再辜负“我”对他的美好期望,一再地暴露出自己的丑恶面目,但“我”却并没有对他彻底绝望,尤其是在了解到按照日本的法律,一个人竟然可以“自我破产”的时候,“我”曾经希望韩子煊能够通过这种“自我破产”的方式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但“我”根本没有料想到,这个“自我破产”的建议,却遭到了韩子煊的坚决拒绝:“在韩子煊看来,他宣布自我破产可能会带来更加残酷的现实。尤其韩子煊认为自己是一个朝鲜族人,所以不能在日本自我破产。”由此,“我”也明白了“韩子煊强盗似的到处骗人家的钱,事实上,他在人格方面早已经是破产的了”。实际上,也只有在劝说韩子煊“自我破产”无果的情况下,“我”才进一步认识到韩子煊的邪恶本性以及他彻底的不可救药。
正因为已经看清了国际“渣男”韩子煊的真面目,所以,“我”才下定决心彻底诀别韩子煊。然而,这诀别却并非易事,毕竟,惠比寿花园广场是“我”某种根深蒂固的精神情结之所在。正如同叙述者“我”在叙述过程中所明确表示过的,即使当初“我”无意间巧遇的那个男人不是韩子煊,自己恐怕也会不由自主地追随他搬到惠比寿花园广场来居住。原来,对于“我”来说,惠比寿花园广场所象征的那样一种高品位的现代物质生活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某一位具体男性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在《惠比寿花园广场》这部长篇小说中,具有现代病态人格者并不仅仅只是“渣男”韩子煊一人。韩子煊之外,另一位现代病态人格的突出体现者,就是这位从小说一开始就已经深度介入到故事之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事实上,也只有借助于韩子煊这样一个镜像的存在,“我”方才更加清晰地看到了自身内在精神世界中的黑暗面。“我”与韩子煊,借助于彼此的互为镜像,映照出的,正是各自的人格欠缺。从根本上说,也正是这样的一种互为镜像,促使“我”心生悲凉:为了达到入住惠比寿花园广场的目标,自己竟然可以无所顾忌地选择追随任何一个男人。这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也有着严重的现代病态人格。在一部带有明显自传性特点的长篇小说中,作家黑孩能够以如此一种方式展开内在精神层面上的自我批判和自我反思,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需要作家具备非同寻常的写作勇气。能够把审视的矛头从他者转向自我,能够展开足够深入的自我批判与自我反思,对于《惠比寿花园广场》内在思想艺术品格的进一步提升,无疑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如果说黑孩凝视着某种现代病态人格,那么,同样是现实题材的长篇小说,方方的《是无等等》(载《十月·长篇小说》2019年第6期)却显示出了鲜明的批判现实主义品格。《是无等等》这部长篇小说的故事缘起,是青岩城文化馆钢琴教师安东妮的无端被杀。安东妮无端被杀的消息,陈亚非是从好友李江那里获知的。获知这一消息后,陈亚非的反应非同寻常:“他震惊,浑身颤抖,手足无措。他无法想象安东妮鲜血淋漓被人杀死的样子。他掉头去停车场,没吃饭,也没跟同事和领导打招呼,骑着他的摩托车,不顾一切奔回家。他一路狂奔,几次险些撞着人,也几次险些被车撞。”依照常理,对门邻居意外被杀身亡,震惊之余会有悲伤的情绪生成,是情理中事,但如同陈亚非这样一种如丧考妣的极端反应,就让人难以理解了。之所以会如此,关键原因在于,陈亚非在内心深处一直深爱着这个女人:“雖然他跟她之间没有任何身体接触,甚至连手都没有拉过,但他们是彼此都能认同的密友。他们相互之间在心理上完全依赖对方。”陈亚非与安东妮这样一种既非夫妻也非情人,但情感关系却又远胜于一般夫妻的状况,其实非常普遍,这种情感关系,我们称之为“红颜”或者“蓝颜”知己。所以,安东妮的意外被杀,才会让陈亚非失态到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事实上,拥有研究生学历的警察苏卫,之所以会把疑点集中到陈亚非身上,与他在事发现场的过度失态,自然紧密相关。当然,严重失态之外,还有三个方面的原因,致使陈亚非成为了苏卫心目中的犯罪嫌疑人。一个是,事发当晚,陈亚非不仅曾经进入过安东妮家,而且据陈亚非的妻子王晓钰说,她根本不知道那晚陈亚非何时返回到自己家中。再一个是,陈亚非家竟然有安东妮家的钥匙。还有一个是,安东妮把一个神秘的箱子长期寄存在陈亚非家。以上四个方面的因素整合在一起,再加上陈亚非偏偏在不久前刚刚办妥了准备陪同母亲一起前往台湾探望外祖父的通行证,这就使得苏卫坚决认定陈亚非有重大的杀人嫌疑。因此,尽管陈亚非本人一直不肯认罪,但苏卫却认为早已铁证如山。正因为先入为主地认定陈亚非就是犯罪嫌疑人,所以,面对着他的“百般狡赖”,苏卫到最后才不得不以明显违法的“上手段”的方式,最终取得了陈亚非的“杀人”口供。
但在经过了一番并非不必要的周折之后,我们方才发现,陈亚非其实是被冤屈的,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其实是安东妮的丈夫杨照酉。那么,身为丈夫的杨照酉为什么一定要谋杀自己的妻子呢?关键原因在于,安东妮曾经在无意间撞破了杨照酉与林松坡他们一桩恶意侵吞国家财产的惊天密谋。在一个大风雨之夜,杨照酉、林松坡以及他们的另外两个朋友,在认定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商定了一个绝密的计划:“这是一个复杂、周密而又完整的楼盘策划案。”方方的一大“狡黠”处在于,在描写杨照酉他们雨夜密谋的时候,故意隐瞒了最核心的部分,这样一来,她就巧妙地制造了一个艺术悬念。这个艺术悬念,伴随着故事情节的延展,在后来才逐渐地得到解决。杨照酉他们的疏忽处在于,他们在密谋前,尽管检查了整个屋子,却偏偏遗漏了卫生间。而杨照酉的妻子安东妮,这个时候恰好就被突然撞门而入的他们堵在了卫生间里。正所谓“隔墙有耳”,这样一来,杨照酉与林松坡他们的密谋不仅让安东妮听了个明明白白,而且还让她给录了音。此后,安东妮所犯最大的错误就是,在她与杨照酉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以如此一桩惊天密谋来要挟自己的丈夫。林松坡在他们密谋时特别强调,参与密谋者,不管是谁,只要一旦泄密,都必须自我了断。既然安东妮已经获知了杨照酉他们的密谋真相,那等待着她的,也就只能是死路一条了。
方方之所以要由安东妮意外被杀一案而最终牵扯出由林松坡与杨照酉所主导的白梅山湖苑诈骗案,不仅仅是借此而写出杨高与苏卫他们的忠于职守以及由此而带出的无穷悔恨,而是要借此实现自己一种深刻的社会批判意图。当下时代的中国所面临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的大量外流。具体来说,国有资产的外流情形,肯定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方方在《是无等等》中所写出的,不过是其中之一种。从这一点上来说,作家在《楔子》部分关于林松坡的相关描写就自然有其内在的必要性,肯定不是可有可无的。一方面,方方明确交代,曾经下乡做过知青的林松坡,早年有过青岩城矿区当矿工的经历:“林松坡平时话也不多,他天天下矿井,下去便埋头干活。矿长偶尔下矿检查安全,总会留意一下林松坡。出井后,就长叹道,像林松坡这样踏踏实实当矿工的年轻人实在太少了。”但事与愿违的是,林松坡并没有如矿长所期望的那样真正扎根矿山,等到被提拔为矿务局团委书记的时候,他却私自去参加高考,考上了北京的一所高校。后来的事实证明,林松坡当年的选择是正确的:“很多年过去后,林松坡再回青岩城时,这座百年老矿早已停产。就连矿务局都取消了。矿上的房子早已拆得见不到原形。”另一方面,方方也特别交代,大学毕业后的林松坡,曾经有过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林松坡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的中央机关里工作。做了几年,心情郁闷。他想,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于是,当朋友约他一起下海做生意的时候,他便没有丝毫犹豫地离开了中央机关。因为,“林松坡永远知道,他自己需要什么。”通过以上两个细节,方方明确地告诉我们,第一,曾经在青岩城做过矿工的林松坡,对于白梅山湖苑那座楼盘坐落在被采空的矿井之上,一直是心知肚明的。第二,作为一位曾经在中央机关工作过的国家干部,林松坡不仅谙熟于国家的各项政策,而且更加谙熟于各种行政运作的规则与潜规则。他之所以能够在后来成为房地产公司老总后,把事业经营得风生水起,与他自身的能力,尤其是与他的这种特别经历,存在着难以剥离的内在关联。林松坡最终成为白梅山湖苑诈骗案的主谋,其根本原因正在于此。更进一步说,要想在当下时代的中国神不知鬼不觉地“成就”白梅山湖苑诈骗案,仅凭林松坡、杨照酉以及老刘、老陆他们四人的力量,是根本不可能的。尽管方方非常巧妙地把这一切都推至到了幕后,但明眼人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有不少官衔级别不同的政府官员参与到其中。如果我们以上的分析可以成立,那么,方方借助于罪案中套罪案的这样一种嵌套结构的精心营构,所欲抵达的一种深刻社会批判意图,实际上也就昭然若揭了。
与以上两位有所不同,作家熊育群在长篇小说《连尔居》(北岳文艺出版社2019年8月版)中把书写旨趣明显地指向了自己的童年时代。我前后两次阅读《连尔居》,都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了现代一位杰出的女作家萧红,联想到了她的长篇小说《呼兰河传》。关于萧红和她的《呼兰河传》,文学史给出这样的一些评价:“《呼兰河传》以更加成熟的艺术笔触,写出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城镇的单调的美丽、人民的善良和愚昧。萧红小说的风俗画面并不仅为了增加一点地方色彩,它本身包含着巨大的文化含量与深刻的生命体验。”①呼兰河是一个坐落在以“白山黑水”著称于世的东北端的小城镇,而且小说故事发生的时间是在萧红的童年时期,大约也就在辛亥革命发生之前的那个时候,中华民国尚未成立;连尔居是坐落在湖南汨罗江边的一座带有农场建制性质的南国小村庄,弥漫着非常浓郁的楚文化的气息,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六七十年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萧红与熊育群之间还有着某种写作伦理的一致性。这种写作伦理突出地表现在小说的写法上。“从创造小说文体的角度看,萧红深具冲破已有格局的魄力。她说过大体这样的话:‘有一种小说学,小说有一定的写法,一定要具备某几种东西,一定学得像巴尔扎克或契诃夫的作品那样。我不相信这一套,有各式各样的作者,有各式各样的小说。她就注重打开小说和其他非小说之间的厚墙壁,创造一种介于小说与散文及诗之间的新型小说样式,自由地出入于现时与回忆、现实与梦幻、成年与童年之间,善于捕捉人、景的细节,并融入作者强烈的感情气质,风格明丽、凄婉,又内含英武之气。”②一方面,我们的确应该承认,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每一种文学文体都有其长期形成的一些基本特点。但在另一方面,某一文体比如小说的所谓常规写法,恐怕更多地还是针对理论批评家而言的。对于那些以追求思想艺术的原创性为根本旨归的作家们来说,他们在进行创作时需要更多考虑的,应该是“破”而不是“立”。也就是说,作家的创作只需要更多地考虑怎么样才能够忠实地表达自己对世界、社会、人性或者人性世界的理解与认识,而不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是否合乎某一文体规范问题的思考上。就此而言,萧红所刻意强调的“有各式各样的作者,有各式各样的小说”的说法,自然也就是可以成立的。在我的理解中,鲁迅先生在评价萧红时所谓“越轨的笔致”的说法,其实也主要是针对这一点而言的。如果着眼于长篇小说《连尔居》的写作方式,那么,熊育群与萧红相似性的存在,就是无可置疑的一种客观事实。这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熊育群如同萧红一样,所实际操作的,也是“一种介于小说与散文及诗之间的新型小说样式”。或许与熊育群本身就是一位优秀的散文家,其散文创作曾经获得过“鲁迅文学奖”有关,我们发现,他的长篇小说《连尔居》,如同《呼兰河传》一样,既具有散文的品质,也有着抒情诗的特点。与此同时,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萧红的《呼兰河传》,还是熊育群的《连尔居》,都有着突出的纪实色彩,都有着鲜明的自传性,都与自己的童年记忆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内在紧密关联。在这次修订本出版的时候,熊育群专门写了一篇《序》。在这篇《序》中,熊育群开宗明义即强调:“连尔居是我故乡的名字。”③“连尔居鲜活的人物出现在我的眼前,他们曾真实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与他们共同经历了遭遇现代文明的历程,现代器物、发明、观念、意识形态……于是,荒诞离奇的一幕幕上演了,这是最现实又是最魔幻的故事,我只需记录下来,就足以构成对这个世界的一种象征。”④连尔居本就是熊育群的故乡,小说中出现的诸多人物,以及相关的事件,也大都有相应的生活原型存在。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就是,一方面,从本质上,小说是一种以想象虚构为根本特征的叙事文体,但在另一方面,萧红的《呼兰河传》与熊育群的《连尔居》却都有着鲜明的纪实特征,甚至,那个既深度介入到故事之中又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出现的叙述者“我”,也都可以被称作是“萧红”或者“熊育群”自己,那么,在这两部长篇小说中,是否因为有着突出的纪实性,就不存在想象虚构的成分呢?我想,答案是否定的。虽然说不论是萧红,抑或是熊育群,都没有做出过相应的表示,但在我个人的理解中,他们的小说作品中之所以要有纪实性因素的穿插,其根本目的是要借此而进一步强化小说的某种艺术真实性幻觉,促使读者相信他所读到的一切故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就这样,首先是打通小说、散文以及抒情诗之间的界限,其次则是把纪实性与自传性因素有机地融入到必要的想象虚构之中,再加上深度介入到故事之中的第一人称叙述方式的运用,萧红《呼兰河传》与熊育群《连尔居》最起码在以上三个方面存在着叙事伦理的一致性。
叙事伦理之外,我们之所以要把萧红《呼兰河传》与熊育群《连尔居》并举在一起,更为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抒情性在文本中的突出表现。尽管两个小说文本各自表达的具体情感状态肯定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从总体而言,他们各自小说的叙事都包裹着一种鲜明的情感基调,都被某种浓得化不开的乡愁以及发自生命深处的感伤紧紧缠绕着。因为两部作品都既坚守着共同的叙事伦理,又有着以文化乡愁与生命感伤为内核的情感基调,所以,我们才更愿意把《呼兰河传》与《连尔居》都纳入到王德威所一力倡扬与强调的中国现代文学的抒情传统谱系中来加以理解和分析。但在充分认识到《呼兰河传》与《连尔居》之间所具共同性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注意到二者之间差异性的存在。与萧红在《呼兰河传》里旨在“写出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城镇的单调的美丽、人民的善良和愚昧”有所不同,熊育群在《连尔居》虽然也同样是要写出自己记忆中的故乡,但作家的思想主旨却很显然是要在进行历史沉思的同时,也写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个人成长历程。当然,其中无论如何都少不了对充溢着巫性气息的楚地文化的悉心描摹与展示。
“湘北的汨罗江流域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楚文化迥异于中原文化,它的气质绚烂、繁丽,巫气氤氲,富于梦幻,人们生性敏感,生命意识强烈。谭盾在他的音乐作品里已有出色表现,沈从文的文字、黄永玉的画都能看到这样的气象,诡异、空灵,這就是湖湘文化的神韵,天然地靠近艺术。我如果写不出这片土地的神韵,写不出它的民风士习,小说就谈不上成功。”⑤熊育群不仅如是说,而且还把自己的这些思想认识进一步具体落实到了《连尔居》的小说文本之中。
说到《连尔居》既诡异又空灵的巫气氤氲,其中一个例证,就是茂益的撞鬼事件。有一次,连尔居包括“我”在内的几个孩子一起出去玩,结果在走出大湾杨时,却突然发现茂益走丢了。没想到,等第二天再见到茂益的时候,他却说自己昨天撞见鬼了。他说,自己昨天走到大湾杨去路边屙尿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男人:“滩上有个男人,手里提了一盘麻绳,挡住我的路。我往岸边走,他也往岸边走,我往水边走,他也往水边走,就是不肯让我过去。”情急之下,茂益只好大声喊叫救人。他的呼救声惊动了一位大妈。按照茂益的自述,大妈来拉他的时候,“我跟她说:‘那个人不让我过去。她回头看,说:‘冇人呀。我明明看到那个人,她说冇人。”后来,在了解到茂益是连尔居的孩子之后,大妈便送他坐渡船回了家。吊诡之处在于,过了没几天,就从大湾杨传来消息,说是有一个女人给淹死了,而且,这个女人就是早几天把茂益送上渡船的那位大妈。与此相关的另外一件事情是,两年前的大湾杨,就曾经淹死过一个后生崽。如果我们把茂益、那位大妈,以及这个后生崽联系在一起,那么,其中的前后逻辑自然也就清楚了。这个被淹死的后生崽死后变成鬼,并且试图讨茂益做自己的替身,因为那位大妈无意间撞破此事并救回了茂益的缘故,所以她自己只能替代茂益做了那个后生崽的替身。所有这些,我们只有把它们归入到带有明显神秘性质的楚地巫文化的谱系内,才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解释。
接下来,我们要关注的,就是邓一光一部厚重的历史长篇小说《人,或所有的士兵》(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年7月版)。邓一光是一位书写战争的高手,从中篇小说《父亲是个兵》,到长篇小说《我是太阳》《我是我的神》,出身于军人家庭的邓一光,此前已经给我们奉献出了很多部相当优秀的战争小说。这一次,在沉潜长达十年时间之后,这一部《人,或所有的士兵》,不仅仅称得上是作家的自我超越之作,更应该被看作是一部能与世界优秀战争文学作品对话的中国当代战争长篇小说的标高之作。
从文体属性的角度来说,小说是一种特别强调作家想象虚构能力的叙事文体。然而,这种看似可以“天马行空”的想象虚构,却并不意味着作家就可以凭空地胡编乱造:“虚构固然是小说写作不可或缺的重要艺术手段,但这虚构却也只能是建立在纪实基础之上的虚构。从更为宽泛的意义上说,正如同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等一系列具有二元对立色彩的观念范畴一样,纪实与虚构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一种相辅相成的依存关系。没有纪实,就无所谓虚构。反之亦然。从根本上说,纪实与虚构,乃是作家建构小说艺术大厦最基本的两种手段。我们需要加以深入思考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实际的小说写作过程中,作家究竟应该如何纪实,如何虚构?纪实与虚构之间又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⑥说到小说中的纪实,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社会与时代的纪实。也因此,我才进一步推论到:“那就是故事情节可以虚构,但故事所赖以存在的社会与时代却容不得一点虚构。”⑦之所以要在这里专门提及小说创作中纪实与虚构之间的关系,乃因为邓一光的《人,或所有的士兵》这部历史长篇小说的引人注目处,首先在于在纪实性方面下了足够大的功夫。
尽管说当下时代那些被标榜为历史长篇小说的作品简直多如过江之鲫,但说实在话,如同邓一光这样在一部足称厚重的长篇小说的写作过程中,下足了历史考古学功夫的,虽不能说绝无仅有,但也的确十分罕见。首先是在篇尾细致列出的数量多达四十七部(其中包括两部影像资料,其余均为图书作品)的“本书参考资料”。如此多的参考资料,不仅要认真地通读,还要想方设法地将其中的很多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都天衣无缝地巧妙穿插融汇到《人,或所有的士兵》中去,其高难度,是可想而知的。虽然我们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很可能会读得特别津津有味,但邓一光所直接面对的这些参考资料,却可以说全都是一些枯燥无味的历史资料。如果没有一种真正发自内心的对文学这一神圣事物的敬畏精神,要想做到这一点,恐怕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差不多遍布通篇的页底注。这些注释可以说全部都有着专有名词的性质,或者是相关的历史事件,或者是相关的地名与机构名称,当然,绝大多数还是那些真实存在过的相关历史人物。从写作技术的角度来说,能够把这些具有突出史料性质的东西,令人信服地编织进一部想象虚构性质同样非常突出的长篇小说中,所充分考量的,正是邓一光一种非同寻常的艺术构型与整合能力。即如开篇不久处的这样一段:“那是一次经历奇特的工作,孩子看到大量来自中国的战地照片,他们当中有大名鼎鼎的罗伯特·卡帕拍摄的正面战场照片,美联社记者杰克·贝尔登、艾格尼丝·史沫特莱和《每日先驱报》记者埃德加·斯诺拍摄的日占区照片,还有尤里斯·伊文思拍摄的新闻纪录短片,孩子一下子接触到那么多触目惊心的图片和纪录片,对国内发生的事情十分震惊,那些照片和纪录片胶片帮助他做出了启程回国的决定。”这里,邓一光其实是要交代主人公返国参加抗战的动机。原本在日本留学的郁漱石,此时已经迫于父亲郁知堂的压力,转道美国求学。即使如此,郁知堂也不肯放过自己的这个小儿子。一方面是迫于蒋介石所谓“奖惩名单”的压力,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恐怕还是顺从于自己内心中根深蒂固的“以死报国”情结,郁知堂要求郁漱石必须马上返国投身抗战,否则,“吾将谓汝作弃国审判”。但从根本上说,最终促使郁漱石启程回国的,却是他在参与普利策新闻奖工作时所看到的上述那些照片和纪录片胶片。面对着这些真实呈现着国内抗战境况的照片和纪录片胶片,倍觉震惊的郁漱石,方才下定决心回到了早已是满目疮痍的祖国。罗伯特·卡帕、杰克·贝尔登、艾格尼丝·史沫特莱以及尤里斯·伊文思,都是以报道中国抗战而知名于世的新闻记者。能够借助于郁漱石返国动机的交代把这些真实的历史人物有机地编织进小说文本之中,所见出的,正是邓一光消化处理相关知识或者史料的突出能力。
或许与邓一光的作家身份紧密相关,在纪实性史料的穿插方面,非常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他对诸如张爱玲、海明威、萧红、许地山、戴望舒等一些作家在小说中的想象性编织处理。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先后进入到邓一光视野中的这些作家,都与抗战时期的香港有着不同程度的关联。作家之所以要把他们刻意地编织到小说文本之中,与他对香港在历史长河中跌宕起伏命运的关注与思考紧密相关。不能被忽略的一点是,邓一光在进行编织处理时,实际上也存在着一个想象性的问题。先看海明威。海明威的中国之行,是在民国三十年,也即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那一次,因为郁漱石曾经在哥伦比亚大学读过书的缘故,身为第七战区中尉军官的他,被安排参与了接待海明威夫妇的工作。关于海明威,有两个相关细节值得注意。一个是,海明威接受了美国政府的特殊使命:“罗斯福的顾问们想知道国民政府是否有决心和日本人战斗到底,日本和斯大林的和约对远东有何影响,除了推销自由和民主美国在远东到底还能做什么。”再一个细节,海明威是个大滑头,故作身体不舒服,“实际上,等她一离开,他就缠着余汉谋详细了解华南战区战况,让余长官亲自为他模拟沙盘”。不仅如此,到了第二天,他干脆还以指挥官的身份,带了一支小部队,去前线进行实地考察。在寫到海明威的时候,邓一光的着眼点,更多地是他所承担的秘密政治使命。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美国对中国抗战的态度与决策,乃是《人,或所有的士兵》这部长篇小说的重要内容之一。作家对海明威的想象性书写,只有落脚到这个层面上才能够得到很好的理解。
作为小说《别字》的主人公,顾大义这一人物形象有以下几点不容忽略。其一,尽管他当年的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但总是遭到班主任田老师无端“上纲上线”式的无情打击。受到父亲影响的缘故,顾大义在很小的时候就背会了具有极大记忆难度的化学元素周期表:“他父亲说,其实真正的医学在西方,而要学好西方的医学,化学就是基础。”没想到,他的如此一种良好学习行为,到了早已被时代成功规训的田老师这里,却被看成了一种令人不齿的崇洋媚外行为:“门捷列夫是什么人,是俄国沙皇时代的人,俄国沙皇时代比现在的苏联社会帝国主义还要反动。”
其二,等到“文革”结束后有机会去美国生活的时候,顾大义给出的竟然是一种拒绝的态度。当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在竭尽一切可能地奔涌向美国的时候,顾大义的如此一种反向选择的确特别令人费解。尽管吴云江和“我”曾经百般努力,但面对着冥顽不化的顾大义,最终仍然无济于事。顾大义的如此一种反常行径,促使身为作家的“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一部在当年曾经产生过广泛影响的电影《牧马人》:“这部电影说的是,一个叫许灵均的下放青年,在农村娶了女人,也生了孩子。后来他父亲从美国回来了,要带他一起走,但他最后还是拒绝了,决定留在农村。”在当时,一部《牧马人》,的确曾经以其所谓爱国主义的精神内涵激动无数人,但如今想来,主人公许灵均人生选择背后的动机逻辑设定,在艺术说服力方面恐怕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其三,就是这次同学聚会时顾大义那鬼使神差地对田老师的“报复”行为了。身居偏远乡下的顾大义,之所以在见到田老师的时候,要不管不顾地用自己的鲜血在纸片上写一个“翌”字,原因在于当年的田老师错误地告诉顾大义,这个字读“li”。在当年,尽管顾大义已经明确提出这个字的正确读法应该是“yi”,但田老师却仍然执意要把“翌”读成“li”。到后来,就因为这个错误的读音,竟然耽误了顾大义的农村学生陈进步的一辈子:“这孩子没考上县一中,还真可能误了一辈子。”正是从这样的一个前提出发,顾大义才有后来不管不顾的大爆发:“于是他就用这根流着血的手指,在这块纸片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翌字,然后瞪着田老师,指着这个字问,这字念啥?你说,它念啥?”“这时,顾大义已经哭了,他说,你知道吗,我的学生,说我不是人!说我误了他一辈子!我误了孩子的一辈子啊!他说完,就把这张纸片摔在田老师的脸上。”其实,田老师的念别字,并不只是表现在把“翌”念成“li”上。早在组织学生开顾大义批判会的时候,她就曾经把“铿锵”错误地念成“坚将”。一个总是要念别字的中学语文老师,其不称职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也因此,谁又能够指望这样一位不称职的老师能够很好地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呢?
但田老师的念别字,说到底,也只不过是王松的这部中篇小说被命名为《别字》的表层理由之所在。更进一步说,王松创作这部中篇小说的根本意图,乃在于真切地刻画塑造顾大义这样一位思想永远停留在既往荒唐时代的“活化石”形象。尽管说时代社会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早已被那个不合理的荒唐时代规训成功的顾大义却一直停留在既往时代。我们注意到,在写到顾大义拒绝去美国的时候,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一段叙事话语:“我和吴云江都已回到城里,上大学,又工作,这十多年已经换了一个时代。而顾大义一直还在那个偏僻的山村,这就像闷在一个罐子里。对他来说,也就还停留在十多年前的那个时空。”其实,顾大义的思想停留并不只是表现在他拒绝去美国的时候,一直到同学聚会田老师的猝死事件发生的时候,顾大义的思想也仍然还停留在很多年前的既往时代。唯其如此,他才会不管不顾地在同学聚会时以血写的纸片来质问早已是重病纏身的田老师,并最终酿成了猝死悲剧的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的标题《别字》有着别一种深刻的象征意义。它所象征隐喻的,就是作为既往时代“活化石”的顾大义与时代发展的根本错位。质言之,借助于拟罪案小说的方式,刻画塑造顾大义这样一位与时代发展严重错位的“活化石”形象,正是王松这部中篇小说最主要的思想艺术价值之所在。
人的生存,当然离不开起码的物质条件,然而,仅仅只是物质条件的具备,却并不能满足人所有的生存要求,尤其是对那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知识分子来说,情况就更是如此。在马斯洛看来,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五个层面,具体来说,这五个层面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陈河的中篇小说《丹河峡谷》(载《收获》2020年第1期)所描写展现的,就是那些移民到国外(即加拿大)的中国知识分子,因为自我价值的无法实现而导致的生存悲剧。
虽然只是一部篇幅不大的中篇小说,但小说却依然采用了一种双线并行的结构模式。其中第一条线索讲述的,主要是兼具第一人称叙述者功能的“我”移民加拿大后的故事。小说开始的时候,“我”的职业“是一个兼职的房地产的经纪人(说兼职是因为我还有一个便利店)”。但其实,不管是作为房地产的经纪人,还是作为便利店的小老板,甚至作为一名已经步入中年的丈夫,“我”都只能被看作是一个生活的失败者。先是房地产经纪人:“和我一样时间入行的房屋经纪人,几乎都是奔驰宝马保时捷,至少也是凌志,没人像我这样开着一辆旧丰田。”之所以会是如此,乃因为“我”不愿意屈尊去刻意逢迎那些要买房的有钱人。好不容易盘了一个便利店,夫妻俩忙乎大半天,到头来却发现,工作的时间和挣到的钱不成比例,每个小时的收入只有区区的十加元。正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因为生存艰难到连出国前的日常生活都难以比拟的地步,“我”和妻子的情感,也慢慢地发生了变化:“就像济慈的诗歌里写的一只花瓶,表面看起来还是一只花瓶,但是内部四壁被水和风侵蚀得布满了裂纹,轻轻一碰就可能破碎成一堆碎片。”如此一种脆弱的夫妻关系,到“我”决定去加入加拿大军队的时候,终于以离婚的方式彻底破裂了。但请注意,或许与“我”内心里一种浓烈的故土情怀有关,尽管早就可以加入加拿大的国籍,“我”却一直保留着中国国籍。单只是这一点,就说明“我”精神世界某种自我分裂倾向的存在。
究其根本,一个已经移民到加拿大的中国人,之所以快要四十岁了还想着去加入加拿大军队,与他自我价值无法实现的生存困境之间,有着无法剥离的内在关联。“在加拿大,参军很像是一份工作。吸引我的除了它的福利,还有就是当兵之后,你不必像在职场里一样要用心处理关系,不必日日面临挑战,军队里一切都给你安排好了,这一点对我是最好的事情。”“按照我目前的处境,这是一条可以拯救我的路,一条不需要挣扎不需要奋斗的捷径。”然而,对于有着明显自我分裂倾向的“我”来说,做出这样一种选择,却不是非常轻松的一件事情,因为需要考虑如何才能摆脱沉重的政治与道德重负:“因为我背负着很多东西。如果我是一个海地难民,我就可以轻松选择。我父母都是干部,政治觉悟很高。我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生,我的同学们个个事业有成,在国内有的都做到了部级干部,他们都很有政治头脑,如果得知我加入了归属北约的加拿大军队当兵,会怎么想呢?会不会说我是叛国呢?”“我”的如此一种内心纠结,说透了,也就是到底面子重要,还是生存现实重要的问题。一番纠结的结果,还是生存现实占了上风,到最后,“我”还是成为了加拿大皇家海军的一名上等兵。作为一名生活的失败者,“我”其实非常清楚,自己的这种人生选择,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无奈之举。
作为生活失败者的“我”这样一条故事线索的特别设定,实际上是为了通过一种“惺惺相惜”的方式,恰如其分地导引出以奚百岭为核心人物的另一条故事线索。“某种程度上说,我和奚百岭都是失败者,同病相怜,所以我会乐意过来看他。”“我对他比较尊重,某种方面他和我气味相投,和他说话我觉得有意思。”同为生活的失败者,奚百岭的失败程度恐怕要远远地超过“我”很多倍。引人注目的,是奚百岭那很是有些惊人的学历:“他曾是湖北省的高考状元,清华大学出名的天才学生,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物理学博士和多伦多大学的物理学博士后。”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一点却是,拥有如此高学历的奚百岭,其现实人生却特别黯淡无光。用奚百岭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到了这里才知道自己所学的本事无用,到这边两年了还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无奈之下,奚百岭只好进入多伦多大学攻读核物理博士后,没想到,博士后读完后仍然还是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每次求职失败都是对我人生价值的否定,双博士的资历本是我人生路上最好的上进资本,而此刻却成为求职的不可逾越的障碍。一生积累的学识成了生活的累赘,屡试不爽的刻苦学习精神此时一钱不值,一生信奉的学而优则仕的价值被职场否定了,我的人生从移民悬崖上坠下了深渊。”到最后,为了维持家庭生计,这位学历显赫的双博士,竟然极富讽刺意味地变身为一名刷油漆的工人。这样一来,也才会有“我”想象中奚百岭困在铁笼子里的荒诞情境的出现:“我想象着奚百岭站在一个从高空吊下来铁笼子里,和那些中东难民一起挥舞着油漆刷子。那工作的铁笼子在风中摇晃着,这风中的哲学家!吃土豆的尼采!”这哪里是铁笼子,这铁笼子干脆就是身为失败者的高级知识分子奚百岭艰难现实处境的某种绝妙隐喻。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在奚百岭陷入困境的时候,有一家国内的国防某工程核物理研究院,在了解到他的基本履历后,强烈地表示出了想要招聘他的意向。应该说,这是奚百岭人生中最接近其高远人生理想的一次机会。这样一次机会的不期而至,顿时让奚百岭陷入到了对未来生活的向往与憧憬中,但奚百岭根本没有料想到,自己如此一种带有明显理想主义色彩的返国意愿,到头来却遭到了妻子的强烈反对:“我们千辛万苦走出了湖北的神农架大山,怎么可以又回到西北沙漠去呢?你要真是人才,人家会给你在大城市安家的。我们的儿子已经上五年级,如果回到沙漠上,会有好的教育吗?在加拿大能上到多伦多大学、滑铁卢大学等等名牌大学,到西北的基地去上沙漠大學吗?好吧,就算再考上清华北大,还不是走你一样坎坷的路?”一面是与所学专业紧密相关的工作机会,一面是妻子和儿子的坚决反对,就这样,奚百岭一时间陷入到了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的苦恼之中:“他正处于一个特别难的选择路口。回国,还是留在国外?这是个哈姆雷特式的困境。”到底该何去何从,用奚百岭自己的话来说,自己的“脑子都想裂了,很长时间睡不着觉”。置身于如此一种不堪的处境之中,奚百岭便不由得联想起了当年读大学的时候,老家的一位瞎子算命先生,曾经给他算过的那次与“屠龙”和“屠猪”有关的命数:“他说得太对了,我学会了屠龙的本事,结果看不到天边龙的影子,变得连屠猪的也不如。现在我明白了,瞎子算命先生说的那龙就是高能粒子加速器,我终于遇见了龙,可是我却无法下决心。”作家陈河巧妙地借助于所谓的瞎子算命,象征性地写出缠绕在奚百岭身上的那种自我价值无法实现的命运感。
如此一种头疼欲裂地百般纠结的结果,就是奚百岭最终彻底绝望后的纵身一跃:“有一个中国人从401公路的丹河谷大桥飞身而下,跳入了由东向西的车道,当场被一辆庞大的五十八英尺的大卡车碾压身亡。他就是奚百岭。”也只有这个特定时刻,已然成为一名加拿大军人的“我”,方才彻底搞明白,上一次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奚百岭为什么要诵读顾城那首名叫《弧线》的诗歌:“当他从桥上飞身一跃时,他在空中画出了一段如诗歌所写的弧线。当我看到了这一段新闻,我的心像石头一样冰冷,没有难过,没有震惊,而是有一种恍然大悟,原来他选择的这一跳,在他所喜欢的这一段诗歌里已经呈现出来。生,或者死,这是一个问题!这个哈姆雷特的问题一直困在他心间,即使在他纵身一跃飞向公路的那个凌晨他还在苦苦思索着。”因为“我”对奚百岭的精神世界有着太过感同身受式的理解与认识,所以,“我”才坚决不肯相信导致奚百岭崩溃的原因是“受家庭财务压力”所致。奚百岭长期以来一直在为马斯洛心理需求理论中的最高一层“自我实现需求”的不能实现而痛苦着:“他的痛苦正是屠龙者的痛苦,他已经掌握了屠龙的本领,而在他的祖国,正有蛟龙升腾,需要他来驾驭龙,但是他被阻隔了。这种痛苦普通人难以体验,是哥斯拉的痛苦,是希腊神话巨人的痛苦,是西西弗的痛苦。”“他的痛苦和彷徨发自于内心的选择,回去,还是留下?”到最后,百般纠结而得不到解脱的奚百岭,只能奋力一跳。虽然说这肯定是一种非常糟糕的选择,但奚百岭那颗早已处于严重撕裂状态的心灵,毕竟因此而获得了解脱。
尽管说对于人的生存来说,物质和精神都很重要,二者缺一不可,但伴随着社会的日益现代化,真正成为问题的,是精神层面的问题。在各种日益增多的现代精神疾患中,如同“我”,如同奚百岭,这样自我价值无法实现的生存悲剧,可以说有着突出的代表性。从这个角度来说,陈河在中篇小说《丹河峡谷》中的相关书写,其意义和价值都不容低估。
一般来说,一位小说家对于人性的理解,不论是宽度还是深度,到最后都会凝结到人物形象的刻画与塑造上。从这个角度来说,能够相对成功地发现并在发现的基础上刻画塑造出有血有肉的鲜活人物形象,乃是衡量一篇小说是否具有思想艺术含金量的不二法门之一。楚荷短篇小说《老雷》(载《收获》2020年第1期)思想艺术上的取胜处,就是采用一种限制性的第一人称叙述方式,相对成功地刻画塑造了老雷这样一位颇具人性深度的人物形象。
作品中带有明显旁观者色彩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是一位开杂货店的小老板,“我”的小店紧挨着A公司一个被称之为“院子”的家属区的传达室。虽然“我”本姓马,但却被周围的居民多少带有一点嘲弄性质地称之为“老guan”:“A公司好多人说,院子最好玩了,守传达室的,是个老guan。院子外开店的,也是个老guan。”其实,所谓“老guan”中的“guan”,也就是成语鳏寡孤独中的头一个字“鳏”。因为他们俩都属于没有女人的单身老男人,所以就被称作“老guan”。叙述者“我”,是店老鳏,另一个,也即传达室的老朱,自然就是门老鳏。小说中围绕老雷这一人物发生的主体故事,就是身为旁观者的“我”观察表现出来的。自然,这个过程,也与那位看守传达室的老朱存在着一定的关联。
小说之所以被命名为《老雷》,应该与老雷一个临危受命的细节紧密相关。那是一段大雨瓢泼的日子,建设大道上A公司的一个设施必须打开阀门,否则就会蒙受至少十万元的损失。因为连日大雨,窨井那里已经有了漩涡。就在一众维修工相互推诿,谁也不敢冒险去打开阀门的时候,A公司老大的目光盯上了皮肤黝黑、身材敦实、满脸横肉的老雷。“老雷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官。”尽管内心里充满着怯懦,但迫于老大的权力与威势,老雷还是硬着头皮,在灌下去六两酒之后,下了窨井,硬是冒着生命危险打开了阀门。正是凭着如此一种“壮举”,老雷在公司一举成名:“那年,老雷评上了A公司和主管局标兵,A公司宣传科秀才写了篇文章,《老雷,我们身边的活雷锋》,三月五号时,在市报上发表了。”从此之后,除了他的爹娘和公司中层以上的领导之外,其余的人,就都把刘雷叫成了“老雷”。这样一来,自然也就有了小说的标题《老雷》。
虽然老雷不仅从外表上看五大三粗,而且平时的日常言行也非常霸蛮,有点横行霸道的意思,但他实际上却是一个外强中干,内心里尤其对权力特别怯懦的人。他的性格特征,主要通过小说那颇有几分曲折的故事情节而体现出来。故事最早的根源,是老雷从小黄也即一个名叫黄菊和的司机那里硬是凭着自己的霸蛮多要了一坨公司的慰问品。明明每个人都只有九坨,但在两个好事者的刻意挑唆撺掇之下,老雷却硬是一口咬定小黄偏心,给别人都是十坨,给自己却只有九坨。虽然周边人群再三劝说,但老雷偏偏就是认定了这个“真相”,一口咬定,坚决不肯松口。他的霸蛮举动,竟然还得到了妻子吴美的莫名支持。到最后,小黄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把属于自己的一坨腊猪肝给了霸蛮不讲理的老雷。但一味只知道霸蛮,多少缺一点心眼的老雷,却根本想不到,这样一来,自己就在无意间把小黄给得罪狠了。到后来,这种得罪竟然报应在了他那相貌姣好的妻子吴美身上。
正应了那句“好汉无好妻,赖汉子娶仙女”的老话,这老雷五大三粗,一身霸蛮气,却娶了个长相好看的纺织厂女工吴美做妻子。从文本中所隐约透露出的相关信息来看,相貌姣好的吴美,之所以会嫁给老雷,起关键作用的,恐怕还是老雷具备了相对优厚的物质条件:“吴美先是赞着A公司富得流油,工资高,奖金多,福利好,房子还有空着的。哪像她所在的一纺织厂?累死人还不说,钱又少。有女工结婚好几年了,小孩都可以打酱油了,还得住集体宿舍。”因此,虽然无法断定吴美是怎么样嫁给老雷的,但物质条件的优厚在其中肯定发生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唯其如此,吴美的漂亮方才成为了特别让老雷感到骄傲的一个本钱:“这让老雷和人争长短时,多了个本钱:你算什么?你有本事,妻子有我妻子漂亮不?”
因为妻子吴美相貌姣好,生得漂亮,所以,结婚之后的老雷才会对她百倍呵护,宠爱有加。这一方面,一个突出不过的例证,就是他特别纵容吴美去舞厅里跳舞。每一次,老雷都是用摩托车把吴美送到舞厅门口,然后,再一個人带着儿子文文回家。在好心的叙述者“我”也即店老鳏善意提醒之后,他不但不领情,反倒把店老鳏无端责怪了一通。没想到,到最后,事情果然就坏在了吴美的热衷于跳舞上。
那次,在到了初伏的时候,老雷忽然要出远门,被派去武汉一家公司学习十天时间。没想到,就在老雷出门后的第三天和第四天的时候,“我”也即店老鳏,和院子传达室的老朱一起,共同发现了吴美与和平派出所李所长偷情的迹象。关键的问题是,到了第七天,恰逢周六,竟然出现了非常巧合的两件事情。一件,是那天晚上,小黄纠集了四位弟兄准备在小店外的马路边打通晚麻将。另一件,则是到了次日凌晨三点时分,原先准备到武汉学习十天时间的老雷,竟然提前回来,出现在了正在打通晚麻将的这伙人面前。这样一来,最后的结果,先是老雷以及小黄一伙人乱哄哄地捉奸,接下来,就是到了中秋节后,吴美和老雷合乎常理地办理了离婚手续。
在整个捉奸与离婚的过程中,有这样几个细节特别耐人寻味。其一,是老雷貌似强大横蛮背后的精神怯懦,尤其是在面对权势的时候。一开始,愤激不已的老雷,对李所长所采取的行为,不仅是劈头盖脑的肆意殴打,甚至还扬言一定要打死他。但在搞清楚他的副所长身份之后,他内心里的精神怯懦就开始冒头了:“老雷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望着李所长,渐渐地,目光有了恐惧,额头上渗出了豆大一颗的汗,两条茁壮大腿在微微打颤,手上铁棍,哐啷一声响,掉在地上。”仅此一个细节,老雷那样一种长期匍匐在权力面前所形成的奴性,就已经溢于言表了。其二,是老雷刚刚走进院子,小黄就边洗麻将边要求“我”也即店老鳏赶紧去找一根麻绳过来,一会儿有急用。到后来,这根麻绳果然在捆绑李所长时派上了用场。其三,在老雷和吴美离婚之后,面对着貌似好心好意地规劝自己的小黄,老雷却猛然间爆发了:“老雷眼睛一鼓,嚷道:‘滚开。不是你捉住姓李的,我会离婚?还咒文文病,安的什么心?”由后两个细节可知,第一,最早发现吴美与李所长奸情的,不是五大三粗的老雷,而是颇有些心计的小黄。第二,发现吴美与李所长的奸情后,怂恿撺掇老雷当众捉奸,并最终使老雷下不了台,只能与吴美离婚的,同样是这位小黄。而小黄,之所以要煞费苦心地做这样的一些设计,毫无疑问是因为老雷原来无意间得罪了他的缘故。有其因,必有其果。一因一果,老雷到最后只能落得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悲剧性下场。当然,从人物形象刻画塑造的角度来说,老雷这个人的外强中干,他那貌似强大背后刻骨的奴性,也正在这个过程中被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注释:
①②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第309、31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版。
③④⑤熊育群《序》,分别参见《连尔居》,第1、2、3—4页,北岳文艺出版社2019年8月版。
⑥⑦王春林《小说写作中的纪实与虚构——从王安忆?骉天香?骍说开去》,《山西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
责任编辑 张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