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路径研究
2020-03-28周海英
周海英
[摘 要] 阐述了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的必要性并分析了目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国家立法层面明确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法人属性、产权归属、规范利润分配,以及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实体建设的“办学理念共同体”等多个方面来指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发展路径,以期给相关建设和探索提供借鉴。
[关 键 词]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路径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28-0138-02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当年12月,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又提出要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2018年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合作方式、促进措施以及监督检查机制等内容。2019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全方位的改革规划,并且实现职业教育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的转变。国家系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产教融合进入全面深化实施阶段。
一、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的必要性
(一)“产业学院”是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较其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模式而言,产业学院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产教融合是由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联合成立的独立性教育机构,能够更加充分彰显企业的教育意志,也就能更加充分地反映出企业的人才培养需求,从而大大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切性,增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内在动力。(2)产业学院本身就是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联合成立的教育单位,多元化主体协同办学的机制显著提升了学院资源整合的广度和深度,也大大强化了各教育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提高了各类资源、各类主体之间的融合度。上述优势决定了其在各种产教融合实现形式中必然占据突出地位。
产业学院指的是为直接服务于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高校与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用人单位或组织融合资金、专业、平台、基地、人才、管理等多种合作资源及要素,以行业专门人才培养、企业员工培训、科技研发、文化传承等为共同目标指向而构建的全程融入行业、企业元素的二级学院或以二级学院机制运作的办学机构[1]。其一方面将企业的产业资源、政策资质、行业经验、实习岗位、经营管理等要素注入高职院校,并依托高职院校的人才优势、科研优势和社会资源完成企业的升级发展;另一方面由高职院校下的产业学院负责教学秩序维护、专业人才培养、区域产业信息交流、专项科研攻关等工作,借助企业所拥有的产业行业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
(二)产业学院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需要通过“混合所有制”解决
产业学院目前仍是一个处在探索阶段的新事物,大多数院校会在原有的校企合作基础上尝试改变和创新。它在实现了人才与院校和企业间协同培养顺利对接的同时,也发挥了高校的科研优势以及企业的行业优势。但是目前一些高校中的校企合作二级学院在向深层次的产业学院转型过程中,已经暴露了在制度上受限于高校或地方政府的行政指令;合作方式上不顾企业经营成本和发展方向,以高校自身为出发点单方面地索求人员、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在自身建设上,存在对利益相关者的分享、保障、激励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
(三)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通过资本纽带,形成校企紧密型发展共同体,产教真正实现融合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是指由国有产权资本与不同所有制属性资本混合注入,具有明确产业的综合性功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现代法人治理模式,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高职二级学院或以二级学院机制运作的办学机构。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通过资本纽带,将企业和高校紧密连接起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共同体,产教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二、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路径
(一)国家立法
在目前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推进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推进产业学院建设的背景下,由于各项具体政策还不清晰,配套政策还不完备,相关改革进展非常缓慢。据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绩效报告统计,到2017年有17个省份的高职院校启动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立(含筹备)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150个,全年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824.18万元,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849.92万元,行业企业专项资金15201万元。但按照平均一所学校101.3万行业企业专项资金投入、31.16万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水平来看,真正试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职业院校也不多,因为真正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靠130余万的资金投入是不可能开展运作的。
究其原因,还是国家对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利润分配等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相关的生均补助及专项经费拨付、学费收取标准、人事编制关系界定、产权引进及划分等配套政策还不完备。这些都阻碍了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办学的推进,因此必须在此方面突破。
1.立法明确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法人属性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有事业单位法人和民办非企业法人,其中公办高职院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在财政、人员工资待遇等方面享有一系列政策性优惠与扶持。但至今我国还未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法人属性进行明确界定,这必将是公办高职院校面临无法预知的“混改”命运,造成改革动力与决心不足,对混改的推进会产生不良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对非营利目的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认定为事业单位法人,给予财政税收、用房用地等事项的适当优惠。另外,对一些重大高职混改项目,加大生均拨款等经费补助、降低财税比例。
(2)对以营利为目的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认定为企业法人。通过立法来完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设立标准,确定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日常监督机构,保证其运行符合国家政策和职业教育规范。此外,还可以参照美国对营利性高校的政府资助规定,根据人才培养效果来确定生均拨款分级标准,缓解学费压力。
2.明确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产权归属
全面落实高职院校的法人地位,首先需要明确高职院校的产权。产权可以通过重组、委托代理等手段,使国有职业教育资源形成多种运作方式,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产权的界定、归属、流转等是其中的关键问题,前提就是明确产权。
要明晰产权,首先是要进行资产评估,确保国有资产产权清晰。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对各方投资的合理评估,特别是对学校各类资产的清算与评估,要做到产权明晰、估值合理。既要做到保护国有资产、不致使流失,又要能调动其他投资者的积极性。其次要允许资本流动。资本流动是资本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不允许非公资本在合理条件下进行流转,并立法建立规范的流转程序,就将使非公资本的进出成本很高,影响资本进入的积极性。只有当非公有资本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回购、利润分配等方式退出,才能使投资者在参与混合所有制中拥有较强的退出自由度,使高职教育资源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自由流动,使高等教育资源实现最佳配置效果。
3.规范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利润分配
在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营利性民办学校具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分配办学利润的权利。这一规定极大地提升了民间资本投资教育的积极性。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建设也可借鉴这一法律规定来满足社会资本的营利需求。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不仅仅追求资本盈利,同时还必须承担机会平等和促进公正的社会责任。因此,立法对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也应当尊重不同资本的属性建立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机制。首先,国有资本投资不参与利润分配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次,非国有资本投资可按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的热情。
(二)细化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治理结构
我国的高职教育办学缺乏治理,主要表现在高职院校的创办以及重大校务的决策权并不在学校手中,而是在地方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手中,不论是高职院校建设运行的管理主体还是管理结构,都是单向的、一元化的。而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办学突破了传统的管理体制,实现了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原来的高职院校建设单向管理必须转变为多元主体的协同共管,这就要求混合所有制的高职院校必须建立现代化的治理结构,创新市场化的运作机制。高职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作为高职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重要实践成果,同样要把建设现代化的治理结构摆在突出位置。
实际上,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不是纯粹的公办院校,也不是纯粹的民办学校,因此其决策机构既不能完全按照公办高职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不能完全照搬民办学校的董事会制。立法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治理结构构建,既要保证党对高校的领导,也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组织的内部管理,因此需要细分党委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内容和界限。
(三)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实体建设
学校和企业作为人才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以资本为纽带建立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来共同推动产业学院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共同推动专业设置及调整。行业企业紧贴市场发展趋势,结合学校资源和特点,校企共同明确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建设特色鲜明的优质专业群。同时,建立校企协同机制,以期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2.共同開展人才培养。企业能真正以主体身份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开发、教学改革与创新、课堂教学组织实施、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等。
3.共同培养“双师”队伍。学校教师具有较强的理论深度,但是技术技能性不强,企业技术人员与管理骨干技术技能很强,但教学能力较弱。因此,通过校企人员“互聘共培”,能够培养一支优秀的“双师”队伍,使学校教师能在企业承担常态化工作,企业技术人员与管理骨干能学校承担课程教学,实现人力资源的共培共享。
4.共同建设产、学、研、用平台。将教学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研发、应用等领域相结合,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通过校企互动来实现教学相长、研以致用、成果转化,实现企业与学校的耦合发展。
5.共同配置校企资源。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实现了同一法人主体下的全面校企合作,因此资源可实现一体化配置,避免设备与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投入。而且资源配置与使用的市场化导向能够提升资源使用率,倒逼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朱为鸿,彭云飞.新工科背景下地方本科学院产业学院建设研究[J].高校教育管理,2018(2).
[2]张艳芳.关于高职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17(10).
编辑 马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