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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级专利保险蓄势待发

2020-03-28马雅婷

经理人·中国保险家 2020年3期
关键词:被保险人专利知识产权

马雅婷

2019年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同比增长10.6%,为58990件,跃居全球第一。与此同时,专利侵权案件量也大幅飙升。在这样的背景下,“具有事先保护”特点的专利保险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中国专利侵权案件量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504件,审结1976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174.26%和260.07%。2019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99031件,审结394521件,分别比2018年上升40.79%和44.02%。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与中国知识经济井喷式的发展以及专利权授权数量的增加、专利权人权利保护意识的增强均存在一定联系。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寻求保险途径为知识产权诉讼提供保障,不仅成为个体经济的迫切需求,更被中国政府提高到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的宏观高度。

知识产权保护不外乎事先保护和事后保护。事后保护更体现在司法保护,主要是在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生后,通过法律手段对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人进行惩罚,为知识产权人挽回损失。但事后保护对知识产权人而言,较为被动。所以许多国家及知识产权人都在探寻知识产权事先保护的方法。

作为知识产权事先保护的重要方法之一,专利保险有助于防范知识产权运营风险,提升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中国亦由相关部门牵头,联合国内大保险机构,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市场化。

专利产权案十大特点

咨询服务商Best Lawyers的研究显示,2019年的知识产权案件总体呈现以下特点:涉及技术领域广,社会影响大,程序交织案件多,审理周期短,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的导向明显。

一是涉及技术领域越来越广。当事人诉请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涵盖了医药、基因、通信、机械、农林业等诸多与国计民生、前沿科技、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领域。

二是案件金额越来越大。一是案件涉及的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较高,权利人一审主张侵权赔偿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案件有17件,过亿元的有3件;二是案件涉及标准必要专利、医药专利等前沿科技和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

三是程序交织案件越来越多。法庭受理不少竞争性互诉案件,当事人相互提起多个民事或提起相关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涉及不同审级、不同程序的关联案件多。

四是案件审理周期越来越短。由于民事与行政程序交织、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大等多方面因素,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周期一般比较长。2019年审结的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技术类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五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涉外案件中,有部分案件属于当事人之间跨国诉讼的一部分,与国外专利侵权诉讼相互影响。中国法院坚持对中外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依法一视同仁、平等保护。

六是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的导向明显。运用诚信诉讼机制,在审结案件中,权利人胜诉案件占比不断提高。

七是以权利要求解释与等同侵权判定为主要争议的案件较多。权利要求解释关系到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与侵权比对的结果。

八是合法来源抗辩、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为最常见的抗辩事由。提出合法来源抗辩的案件占比最大,争点多集中在举证责任的分配、免除赔偿责任的范围等方面。

九是具有商业维权色彩的关联案件占有一定比例。此类案件表现为权利人以同一专利在全国各地进行批量商业维权,所涉专利多为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被诉侵权人多为居于商品流通环节下游的小型销售商。

十是涉发明专利、涉高新技术领域的案件多。三种专利类型中,最具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的案件数量,在无效宣告和驳回复审案件中均居于首位,体现了创新主体和相关公众对专利价值的重视。在技术领域方面,机械领域的案件总数最多,但在无效宣告案件中,电学领域与机械领域的案件数并列最多,其中不乏通信技术、计算机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纠纷。化学领域的无效宣告案件虽总体数量不多,但普遍集中于醫药、生物技术等重要产业领域。

中国专利申请数量已登世界榜首

WIPO的数据显示,2019年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同比增长5.2%,达到265800件。中国同比增长10.6%,为58990件,排名降至第二位的美国同比增长2.8%,为57840件。位居第三的日本为52660件(同比增长5.9%),第四位的德国为19353件(同比减少2%),第五位的韩国为19085件(同比增长12.8%)。第六位以后依次为法国、英国、瑞士、瑞典、荷兰和其他西欧国家。在申请件数方面,第六位的法国为7934件,与前五位的国家差了很多(见图表1)。

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在1999年仅276件,20年来增加了200倍。

从排名前五位的国家的申请领域来看,中国和韩国在数字通信、美国在计算机技术、日本在电气机械、德国在运输领域申请的专利比较多。

从国际专利申请数量较多的企业来看,排名第一的是中国华为技术,为4411件;第二位是日本三菱电机,为2661件;第三位是韩国三星电子,为2334件;第四位是美国高通,为2127件;第五位是中国欧珀(OPPO),为1927件,亚洲企业在前五位里实力耀眼。此外,入围前十的还有排名第六的中国京东方科技集团(1864件),排名第七的中国平安科技(深圳,1691件)和排名第十的韩国LG电子(1646件),前十位的企业中亚洲企业占了7家。

专利保险日益重要

中国专利申请数量的飙升及专利侵权案的上升,都凸显了专利保险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美国,为了有效保障专利所有人的权益,避免其在被侵权时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推出了知识产权保险,主要是包括知识产权声明保险、知识产权侵权辩护费用补偿保险、多风险因素知识产权保险附加、非授权泄密保险、法律责任管理和早期干预五大险种。

知识产权声明保险与知识产权侵权辩护费用补偿保险相对,前者保单持有人为侵权诉讼案的原告,后者为侵权诉讼案的被告。两者统称为“知识产权法律费用保险”,在对被保险人支付相关法律费用的同时,也为其提供来自第三者的索赔金额。

“多风险因素知识产权保险附加”类似营业中断险,保险公司为甲方提供营业中断、商业优势消失、重新设计、补救和维修的费用与损失。上述不利事件的形式一般为知识产权所有者与第三者要求的法律执行。每单索赔最高可达5万美元或保险金额的10%,如果保费增加,理赔金额可高达100万美元。该险种的理赔从直接相关的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判决生效时开始,知识产权保险投保人、第三者利益主体(如产业链中可能被控侵犯知识产权的制造商和法人)都可以购买该项保险产品。

“非授权泄密保险”将返还被保险人产生的法律费用或第三者主张的损失赔偿,诉讼起因是被保险人在未得到第三者的授权下,有意或无意地泄露其机密。其中,被保险人的雇员、实际管理者的泄密行為也应视为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代表被保险人的前雇员在保险期间的侵权行为也应追溯并一视同仁,保险人应在索赔发生后及时赔付。该保单附有90天的免责期,期间发生的侵权事故不受保障,保险期限将往后延长90天。

“法律责任管理”包含在“知识产权声明保险”和“知识产权侵权辩护费用补偿保险”中,投保人也可付费获得相应的法律咨询和费用支出建议的服务。

“早期干预”是保险公司为投保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之一,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的法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而保险公司将向其发送可疑的侵权者名单及投保人定为保险标的的知识产权,提醒被保险人保障自己的权利。早期干预并不等同于保险理赔,但可以引发一起保险索赔事件。被保险人能够及时发现第三者的侵权行为,尽早减少损失。

在中国,专利保险目前主要分为专利侵权责任险和专利执行保险。其中,专利执行保险属于“攻击性”的保险,适用于专利诉讼案件中专利权人为除去其执行专利权所受到的阻碍及可能的损失所投保的险种。这一险种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面向轻资产企业,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转化,帮助其以知识产权作为抵押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资金,引导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用与创造。

专利侵权责任险则是围绕知识产权遭受侵害行为进行保护的保险产品,以责任险为主,也是目前知识产权保险的主要类别。

从市场情况看,目前专利保险整体面临参与主体稀缺、产品相对有限、承保范围不够广以及自身风控难等问题。以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在推广的专利质押融资保险为例,这类产品需要跨越的最大障碍是保险价值的确定问题,也就是要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而知识产权价值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这给该种保险产品的深入开发造成困难。

总体而言,中国专利保险在相应的市场需求下,已经孕育出雏形,但显然还不够成熟,政策上的鼓励有望把此类险种推向最好的发展时机。经历了六十多年发展的中国保险业,2019年保费收入达42645亿元,同比增长12.17%,位居全球第二。在这样的基础上,还处于萌芽阶段的专利保险无疑是一片诱人的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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